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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運作管理

發布時間:2021-03-10 08:04:59

『壹』 基金如何管理和運作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它的主要過程是:
首先,投資者的內資金匯集成資金;
容其次,基金委託專業投資管理者——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和管理;這是,投資者、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契約方式建立信託協議,確立投資者出資(並享有收益、承擔風險)、基金管理
人受託負責理財、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通過託管協議確立雙方的責權;
最後,基金管理人經過專業的投資理財,將投資收益分予投資者。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管理人必須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擔任。
基金投資人享受基金的收益,也承擔虧損的風險。

『貳』 基金公司運作流程

投資基金就是匯集眾多分散投資者的資金,委託投資專家(如基金管理人內),由投資管理專家按其投容資策略,統一進行投資管理,為眾多投資者謀利的一種投資工具。投資基金集合大眾資金,共同分享投資利潤,分擔風險,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流程:
1投資者資金匯聚成基金。
2該基金委託投資專家---基金管理人員投資運作。(1)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契約的方式建立信託協議,確立投資者出資(並享有收益、承擔風險)、基金管理人受託負責理財、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資金三者之間的信託關系。(2)基金管理人員與基金託管人(主要是銀行)通過託管協議確立雙方的責權。
3基金管理人員經過專業理財,將投資收益分予投資者。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管理人必須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擔任。基金投資人享受證券投資的收益,也承擔虧損的風險。

『叄』 基金是怎麼運作的

基金的運作是一個長期動作,基金公司在配置購置資產時,需要權衡利弊,根據基金設置性質購買理財產品。穩健型基金一般投資固定資產和國債的比例較高,成長型基金購買新興產業和風投類的資產較多,股票型基金重點在於股票類投資。投資者應該根據基金的類型選擇投資品種,所謂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選定基金時應該根據自己抵抗風險的能力和股市、債市當前的運行格局做出准確的判定。
一般來講,股市好的時候可以買多一點股票型基金,股市弱時,可以更多的關注債市等穩健型基金。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獲得比銀行更高的投資收益。
基金的內部運作比較簡單,就是賺散戶的錢,就是靠分紅。無論是什麼樣的市場都是錢從一個口袋轉移到另一個口袋。賺錢就是你比別人更早發現價值。基金公司也是考提前把握市場,把別人的錢賺到自己的腰包,然後根據本金情況進行分紅。
就投資而言,顯然買基金的風險更低,收益也比較穩定,畢竟基金是專業人士在投資。

『肆』 請問基金公司是如何運營的

一、成立公司主體
1,公司名稱:按照協會規定,目前申請私募基金牌照的主體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必須有「私募」、「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等
字樣,一般公司名稱為「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資有限公司」、「XX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XXXX股權基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名稱的確定和全國各地的工商局具體規定有關系,各地最終審核名稱結果有所不同。
2,公司類型:目前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目前協會已經放開了外商獨資企業(WOFE)在國內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關於WOFE的設立比較復雜,會在後續的文章中詳解)。
3,選擇一個比較合適的公司注冊地址,主要考慮:提供注冊地址,稅收優惠,高管退稅和獎勵,管理規模獎勵,辦公室提供和其他配套服務措施。
4,關於注冊資本:一般在1000萬比較合適,現在是認繳資本制度,股東可以約定在某一時間之前實繳完資本即可,協會要求實繳資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
5,關於公司經營范圍:按照協會的規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只能是: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股權基金投資管理(申請私募證券基金類型牌照的管理人經營范圍里建議不要寫「投資咨詢」字樣)。
6,其他的雜項:辦理公司工商注冊,刻章,開立銀行賬戶,開立社保公積金賬戶等。
二、公司開業
1,核定稅種:現在一般投資公司核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6%(全部營業額*6%=增值稅額),企業所得稅25%,個人所得稅20%(投資公司的主要收入為管理費和後端業績分成,這個稅收就要和公司注冊地的園區進行商談,有一定比例的稅收返還)。
2,辦理法人一證通U盾,開通稅務和銀行的三方協議,保證以後進行網上報稅,以及辦理員工的社保公積金網上入工操作。
3,尋找公司辦公室:因為現在申請私募牌照需要實際辦公地址,律師和協會都會現場盡職調查。
4,公司網站建設,微信網站建設(此項應該注意不能通過公開渠道募集產品和信息披露要符合協會的要求)。
三、申請私募基金牌照
1,高管資格:從事證券類的私募基金必須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風控負責人一定要基金從業資格。
2,經營范圍:按照一,3說明注冊即可。
3,注冊資本:實繳資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
4,辦公條件:需要有實際的辦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
5,高管人員:最好有5-10的員工,組織架構有:總經理,投資部,風控部,行政部,市場部,人事部等,各1-2名員工,其中總經理,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最好是全職,其他人員可以兼職。
6,制度性文: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個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盤復制其他的模板,協會現在對這方面審核很嚴格,要嚴格根據自身情況編寫,有幾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7,牌照類型:目前有私募證券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私募創業基金,其他類型基金四個類型,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一個或多個,按照協會最新的反饋信息「申請業務類型建議專業化經營」建議管理人在公司團隊和部門不太充分的條件下暫時只申請一種基金牌照類型,等團隊擴充後再增加類型,這樣通過協會審核的幾率比較大。
8,法律意見書:需要請專業的律所進場盡職調查,根據協會要求完成《法律意見書》,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統中申請牌照時要遞交。
9,網上申請: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賬號,完成網上資料輸入並和法律意見書內容保持一致,並上傳《法律意見書》。
10 ,等待協會反饋並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四、產品發行
1,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後六個月內必須成功備案一個基金產品,否則會被吊銷牌照,就得像上述「三」中的說明程序重新申請牌照。
2,產品類型:目前普遍採取契約性基金方式,確定PB商,託管商,託管行,產品要素表,基金合同,託管協議,外包協議等。
3,產品募集:員工自主募集或者尋找有基金銷售牌照的機構募集,一般有銀行,券商,期貨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FOF/MOM等。
4,產品備案:產品成立之後要在基金業協會系統中做基金產品的備案登記。
五、後續運營
1,公司財務:每月的記賬和報稅,年度財務匯算清繳,企業年度網上公示。
2,信息披露:每年4月30日之前在私募管理人系統中上傳上一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基金產品的月度,季度和年度信息披露。
3,公司宣傳:品牌建設,媒體合作宣傳,加入相關協會,路演,員工建設,企業文化建設,交易策略團隊的完善等。
4,合作夥伴:券商,銀行,期貨公司,FOF/MOM,第三方理財機構,專業機構投資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5,起步資金:因為是第一個產品,所以全部從外部募集還是有難度的。

『伍』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活動,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以及其他基金運作活動。
第三條 從事基金運作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的規定和審慎監管原則,對基金運作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基金行業的協會依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自律規則,對基金運作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六條 申請募集基金,擬任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擬任基金管理人為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擬任基金託管人為具有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
(二)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與管理和託管擬募集基金相適應的基金經理等業務人員;
(三) 基金的投資管理、銷售、登記和估值等業務環節制度健全,行為規范,不存在影響基金正常運作、損害或者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內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五) 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六) 不存在對基金運作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重大變更事項,或者訴訟、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項;
(七) 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經營管理混亂、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無法得到有效執行、財務狀況惡化等重大經營風險;
(八)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申請募集基金,擬募集的基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合法的投資方向;
(二)有明確的基金運作方式;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品種的規定;
(四)不與擬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六)基金名稱表明基金的類別和投資特徵,不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欺詐、誤導投資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七)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基金,應當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可以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基金募集申請進行評審。
第十一條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十二條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一)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兩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兩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兩百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時,使用公司股東資金、公司固有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資金認購基金的金額不少於一千萬元人民幣,且持有期限不少於三年;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五千萬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五千萬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兩百人。
第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條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基金收取認購費的,可以從認購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應當約定,並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業務的日期(以下簡稱開放日)和時間。
第十六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不辦理贖回;但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並應當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第十七條 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價格,依據申購、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加、減有關費用計算。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價格具體計算方法應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開放式基金份額凈值,應當按照每個開放日閉市後,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具體計算方法應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第十八條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
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第十九條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基金品種除外;投資人交付款項,申購申請即為有效。
第二十條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投資人申購、贖回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購、贖回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接受投資人有效贖回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贖回款項,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基金品種除外。
第二十一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約定基金達到一定的規模後,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認購、申購申請,但應當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間不得調整基金合同約定的基金規模。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基金規模,但應當提前三日公告,並更新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二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或者數量設置限制,但應當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第二十三條 開放式基金單個開放日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的,為巨額贖回。
開放式基金發生巨額贖回的,基金管理人當日辦理的贖回份額不得低於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 對其餘贖回申請可以延期辦理。
第二十四條 開放式基金發生巨額贖回的,基金管理人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應當按照其申請贖回份額占當日申請贖回總份額的比例,確定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辦理的贖回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申請贖回時選擇將當日未獲辦理部分予以撤銷。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撤銷的,基金管理人對未辦理的贖回份額,可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 贖回價格為下一個開放日的價格。
第二十五條 開放式基金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的,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三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指定報刊及其他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開放式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的約定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報刊及其他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約定,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者延緩支付。
第二十八條 開放式基金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百分之五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基金品種除外。 第二十九條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載明基金的類別:
(一)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為股票基金;
(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
(三)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
(四)投資於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並且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為混合基金;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基金類別。
第三十條 基金名稱顯示投資方向的,應當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現金基金資產屬於投資方向確定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進行證券投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一隻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百分之十;
(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超過該證券的百分之十;
(三)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四)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等約定;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條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
第三十三條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並、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十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第三十四條 下列與基金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三)基金合同生效後的信息披露費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後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六)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 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百分之九十。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十六條 基金收益分配應當採用現金方式。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 第三十七條 除《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事項外,基金合同還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約定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變更合同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
第三十九條 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 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提議。
基金託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
第四十條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四十一條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第四十二條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准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第四十四條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兩百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於五千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二十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和報送解決方案。
第四十五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從事基金運作活動的情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六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整改,暫停辦理相關業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暫停履行職務、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相關職務者等行政監管措施。
第四十七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基金運作活動,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未做規定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基金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的,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九條 基金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運用基金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基金,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中國證監會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不予批准,並處以警告。
第五十二條 基金管理人從事基金運作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單處或者並處警告、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單處或者並處警告、罰款:
(一)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計算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二)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確認申購、贖回的有效性,並支付贖回款項;
(三)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贖回申請;
(四)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保持現金或者政府債券;
(五)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調整投資比例;
(六)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進行收益分配;
(七)未按照本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報告、說明有關情況,或者報送解決方案。
第五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單處或者並處警告、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單處或者並處警告、罰款:
(一)未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未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申請核准或者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
(三)未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執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生效決定;
(四)未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配合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檢查。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陸』 如何進行投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它的主要過程是:
首先,投資者回的資金匯答集成資金;
其次,基金委託專業投資管理者——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和管理;這是,投資者、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契約方式建立信託協議,確立投資者出資(並享有收益、承擔風險)、基金管理
人受託負責理財、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通過託管協議確立雙方的責權;
最後,基金管理人經過專業的投資理財,將投資收益分予投資者。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管理人必須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擔任。
基金投資人享受基金的收益,也承擔虧損的風險。

『柒』 基金的基本運作原理是什麼

基金 從資金關系來看,基金是指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其中,既包括各國共有的養老保險基金、退休基金、救濟基金、教育獎勵基金等,也包括中國特有的財政專項基金、職工集體福利基金、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等。從組織性質上講,基金是指管理和運作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霍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
投資基金 投資基金,是指按照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基本原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某些原則,運用現代信託關系的機制,以基金方式將各個投資者彼此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以實現預期投資目的的投資組織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投資基金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稱謂有所不同,美國稱為"共同基金",英國和香港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台灣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指數基金 指數基金是一種以擬合目標指數、跟蹤目標指數變化為原則,實現與市場同步成長的基金品種。指數基金的投資採取擬合目標指數收益率的投資策略,分散投資於目標指數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組合的收益率擬合該目標指數所代表的資本市場的平均收益率。
傘型基金 傘型基金實際上就是開放式基金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一組織結構下,基金發起人根據一份總的基金招募書發起設立多隻相互之間可以根據規定的程序進行轉換的基金,這些基金稱為子基金或成分基金。而由這些子基金共同構成的這一基金體系就合稱為傘型基金。進一步說,傘型基金不是一隻具體的基金,而是同一基金發起人對由其發起、管理的多隻基金的一種經營管理方式,因此通常認為「傘型結構」的提法可能更為恰當。
LOF基金 LOF基金,英文全稱是"ListedOpen-EndedFund",漢語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開放式基金發行結束後,投資者既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不過投資者如果是在指定網點申購的基金份額,想要上網拋出,須辦理一定的轉託管手續;同樣,如果是在交易所網上買進的基金份額,想要在指定網點贖回,也要辦理一定的轉託管手續。

基金獲取收益的來源主要有下列幾種:

股利收入 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時,配發的股票股利或現金股息。
利息收入 投資國債、企業債、金融債、銀行存款等工具時,產生的利息收益
資本利得 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或債券時,由買賣價差所產生的利得。
其他收入 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計入收益。

『捌』 基金運作流程

投資基金運作流程簡圖



投資基金運作流程:

1.投版資者資金匯集成基金;

2.該基金委託權投資專家——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

其中,

(1)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契約方式建立信託協議,確立投資者出資(並享

有收益、承擔風險)、基金管理人受託負責理財、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資金三者之間的信託

關系。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主要是銀行)通過託管協議確立雙方的責權。

3.基金管理人經過專業理財,將投資收益分予投資者。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管理人必須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擔任。基

金投資人享受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也承擔虧損的風險。

『玖』 如何管理基金運作

基金需要專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公司、投資人、第三方存管共同參與的。資金由第三方存管監管,基金公司負責資金操作。你可以看看眾融投旗下的一家基金公司怎麼操作的

『拾』 基金的運作方式是什麼

1. 分級基金來分為母基金自、子基金,子基金會分為進取、穩健兩個,杠桿是因為穩健型子基金把錢「借」給進取型子基金,使得進取型子基金可使用資金大於本身自有資金,因此可以博取更大的收益,當然虧損也會同比放大;一般子穩健型子基金會設計為可在交易所買賣,類似傳統封閉式基金;
2. 由於可以在交易所買賣,所以會出現市價(交易所報價)與基金凈值有偏離(如果市價大於凈值,就是溢價,反之就是折價);
3. 大部分分級基金只能申購母基金,然後按約定比例拆分為進取、穩健兩個子基金給客戶,申購時按基金當時凈值價格交易;
4. 客戶也可以選擇在市場上,從其他客戶手上購買進取型子基金,此時交易價格為市價;
5. 假設某分級基金的份額杠桿是2.0,若用戶在市場上購買了1份1.2圓的穩健,且當時母基金凈值為2圓,穩健基金凈值為1圓,進取基金凈值為1圓,經過若干時間之後,觸發了強制折算條件,此時進取子基金的市價漲到2圓,母基金凈值為3圓,穩健基金凈值為還是1圓,進取基金凈值為2圓,按1:2折算之後,用戶得到了1.33份母基金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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