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獎學金意義
獎學金的目的: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
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獎學金:
為資助世界各國學生、學者到中國高等學校進行學習和研究,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
相互理解和友誼,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在教育、科技、文化、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國
政府設立了中國政府獎學金。教育部負責根據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達成的協議或計
劃對外提供中國政府獎學金,並委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hinese Scholarships
Council,簡稱CSC)具體負責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的外國學生(以下簡稱獎學金生)的
招生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
請。一般是「綜合測評分數」排第一的人才有機會申請的。
成績約佔50%~60%的比例。
獎學金是用來獎勵優秀學生的,學生的本職工作就是學習,所以學習成績,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至於具體的怎麼換算,看各學校的具體說明。
除學習外,還包括德育、智育、體育三大項評選標准。
1.德育包括一些「社會工作」、「義工、三下鄉活動」加分等。
例如當班幹部、學生會幹部等,都可以加分。
2.智育包括參加各種「學術性比賽」、發表「知名刊物」等,都可加分。
3.體育則包括參加體育活動、體育項目比賽,一般參加了就有分加,拿獎加分更多。
除了以上的「客觀加分」外,還有「學生評分」環節。
一般包括「自班評分」和「外班評分」兩個環節。所以也要和同學打好關系喔。
除了一二三等獎學金外,還可申請各種單項獎學金。
沒有拿到一二三等獎學金不要緊,一般學校還會另設「單項獎學金」,例如勤學、優秀等等。只要看各校設置。
⑵ 助學金對學生有什麼好處
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順利的完成學業,是對於在合格的高等院校注冊上學的學生支付學校開銷方面提供的財務支援。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2)獎學助學基金會的意義擴展閱讀:
助學金的資助標准:
根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
第四條: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條: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2000元, 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條: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確定。中央財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准以及普通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分擔辦法,承擔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
第七條: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資助標准。
⑶ 國家獎學金的作用是什麼
鼓勵和推動的作用,還有就是資助。讓每個學生體會到國家的關心。
⑷ 設立獎學金的意義
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為了幫助更多學習優異的貧困生完成學業,2007年,我國首次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設立,獎勵對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覆蓋面將達到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
評審
本專科學生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提出本校當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將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將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後,統一報教育部審批。教育部於每年11月15日前批復並公告。
研究生
每年3月底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定。每年4月30日前,財政部、教育部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每年5月31日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相關高校。獲得推薦的學生,須在所在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每年11月30日前,高等學校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
⑸ 關於設立學校獎學金和基金會的問題
私人要辦獨立基復金的話比較麻制煩 一般都是掛在政府機關、學校或者基金會名下 只要登記交錢就可以了 他們會幫你打點一切 並且此類教育基金沒有數額上的硬性限制(數額太少了 接待人員會婉言謝絕) 但會有資金安全上的風險
建議你先選定一個目標學校 可以在一些公益基金的網站上詢問到那個區域的基金覆蓋單位 聯系該單位即可
⑹ 國家助學金發放的目的是什麼
國家助學金發放的目的:
1、貫徹國家政策
做好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工作首先是對國家相關助學政策的實施情況的貫徹,國家的相關助學的政策法規很大程度上照顧了廣大學生實際需求並解決了學生一定的實際困難。因此,做好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工作,能夠讓國家的政策法規落到實處,真正體現出相關政策出台的意義。
2、促進學校德育教育發展
「助學金」,顧名思義,是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並非是一種面向廣大家庭條件參差不齊的學生的獎勵方式。
3、輔助學生完成學業
國家助學金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幫助,還是一份溫暖的關心和關懷,更有千萬學子們心靈的慰藉。可以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關愛,在他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手,傳遞一份愛心。
同時,助學金也為學生父母減輕了負擔,幫助了一個又一個家庭,讓大學生更有動力去學習,並能讓學生全心投入學習之中。讓他們時刻保持積極的心態,高標准要求自己,妥善處理學習和業余活動之間的關系,這不僅能促進學生取得優異的成績,更能使他們全面發展。
(6)獎學助學基金會的意義擴展閱讀
助學金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誠實可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中國工商銀行儲蓄所開立活期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助學金
⑺ 國家設立獎學金有哪些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國家設立獎學金,並鼓勵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規定專業的學生以及到國家規定的地區工作的學生給予獎勵。國家設立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基金和貸學金,並鼓勵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各種形式的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學生,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
⑻ 企業資助助學金的意義
就是某一個企業資助某一個成績好但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的學生,
⑼ 助學金在大學的意義
幫助寒門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高校評定助學金的時候,各所高校近期基本上都開展了助學金評定的工作。國家出於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目的設立了國家助學金,這一舉措本應該幫助許多家境貧寒,生活貧困的寒門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對貧困生來說,這筆助學金可能是賴以生活的生活費,可能會改變他們的未來;對於國家來說,這筆助學金的支出也是為了幫助貧困的學生完成學業,盡可能的實現教育公平。
(9)獎學助學基金會的意義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申請國家助學金需要提交申請表格和一份證明。這份證明通常被稱為三級證明,但是證明的開具過程中往往存在許多的漏洞。從居委會或村委會開始第一次審核蓋章,到街道辦(鎮)的第二次審核蓋章,再到區(縣)民政部門的第三次審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