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會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1、基金會可以向國內外熱心於其活動宗旨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募捐以籌集資金但必須出於捐贈者的自願嚴禁攤派。
2、基金會的領導成員不得由現職的政府工作人員兼任。
基金會應當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嚴格的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帳目。
3、基金會的基金應當用於資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動和事業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會不得經營管理企業。
4、基金會可以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但購買某個企業的股票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股票總額的20%。
5、基金會對接受資助者使用資助資金的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不按原定的協議使用資金基金會有權減少、停止或者收回資助的資金。
6、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開支。
7、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外匯歸基金會所有允許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物資免徵關稅歸基金會所有基金會有權將其作為資助無償轉讓給與其宗旨有關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地方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基金會改變名稱、合並或者撤銷按照申請成立的程序辦理。
9、基金會應當每年向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報告財務收支和活動情況接受人民銀行、民政部門的監督。
基金會的活動違反以上規定時人民銀行有權給予停止支付、凍結資金責令整頓的處置民政部門有權給予警告、吊銷許可證的處罰。
10、以上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負責實施並可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⑵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的財產管理使用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業務范圍內活動的合法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組織募捐時,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業務范圍內的活動;
(二)召開理事會會議;
(三)基金會及所屬機構日常工作及辦公條件保障;
(四)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及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的報酬;
(五)理事會同意的其它正當開支。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1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二)決定參與經營企業;
(三)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或參與外匯買賣交易;
(四)理事會決議認定的其它重大活動。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捐贈人有權向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為應當終止的。
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終止,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
(一)繼續用於相關的公益活動;
(二)捐贈給由理事會決定的其它以防癌抗癌為宗旨的社會公益組織或機構;
(三)捐贈給業務主管單位建議的社會公益組織或機構。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⑶ 基金會的分類與作用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針對基金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歐美同學基金會-中華文化基金按照資金的使用方式可將其劃分為資金主要用於資助其他組織運作公益項目的資助型基金會、自籌資金運作公益項目的運作型基金會和二者兼有的混合型基金會。
按照資金捐贈者的來源,可以分為私人基金會(來源於個人),企業基金會(以企業資產為基礎),社區基金會(服務於社區建設與改善,基金來源多樣)和政府基金會(由政府資助或創辦)。
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分類的標准為是否具有面向社會公眾籌款的資格。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本質區別是,前者屬於公共籌款型的基金會
(Fund-Rising oriented),主要依靠從社會募集的資金從事公益項目;而後者屬於獨立基金型(Endowment)的基金會,依靠自有資金的運作增值和發起人及親友的捐贈從事公益活動。
基金會的作用
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包括以下三類:慈善,除慈善以外的其他公益領域
(如教育、科學、文化、藝術)和社會創新。三者之間是層層遞進、不斷深入的關系。
在這些領域中,基金會通過運作項目,開展活動起到以下作用:
對政府的補充。在政府現有資源不足以全面滿足社會需求的情況下,基金會面向社會募集資金,將其投入社會各領域的公益項目,運用自身資源擴大公共服務的范圍,實現對現有公共服務體系的補充。
再分配。基金會可以在以效率、公平為標準的社會資源分配完成後,進行「第三次分配」,使資源配置結果更加合理。不同於某些機構、項目全部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基金會資金的重要來源是社會各界的捐款,通過這種運作模式,起到了對社會資源和財富的再分配作用。
價值倡導。基金會在開展活動時會傳播自己的價值觀念,啟發受眾的思考和進步,倡導高尚、先進的價值理念。改善環境。各種出於公益目的的活動,不管是環境保護還是發展教育事業、扶持弱勢群體,都能夠起到改善社會環境,促進和諧發展的作用。
⑷ 基金會公益支出比例的確定是怎樣考慮的
答:《條例》規定,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回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答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規定基金會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為了促使基金會實現發展公益事業的宗旨,確保對公益事業進行投入。杜絕基金會出現偏離公益軌道,或是停滯不活動的情況。
公募基金會向社會募捐,支出與收入配比有利於衡量捐贈收入的使用效率。經統計,全國性基金會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為50%,為達到促進基金會活的目的,把標準定為:每年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會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贈人定期提供的資金開展活動,因此,以基金額為標准確定公益支出比例。為達到促進基金會開展公益活動和鼓勵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雙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為:上年基金余額的8%。
⑸ 成立基金會是干什麼用的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對興辦、維持或發展某項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進行管理的機構。一般為民間非盈利性組織。宗旨是通過無償資助,促進社會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資金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基金會在20世紀蓬勃發展。1900年的卡內基基金會和洛克菲勒基金會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會,由福特家族資助,擁有數十億美元。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基金會。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會還有: 約翰·古根海姆紀念基金會、丹福思基金會、凱洛格基金會等。80年代以後,中國基金會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在1988年9月通過了基金會管理辦法, 對基金會的性質、建立條件、籌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項作出了規定。中國已建立的基金會有安徽省建中教育發展基金會,中國老年基金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福利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長江平民教育基金會等。
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 基金會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解除塵肺病人痛苦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落實黨和國家對塵肺病人的關懷,依法募集和使用善款,辦好慈善事業,開展塵肺病的治療、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全面實施和推進塵肺病康復工程,使更多的塵肺病人得到救助與康復。為維護社會穩定,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奉獻愛心,做出貢獻。
⑹ 如何成立基金會
一、建立一家基金會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 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 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 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 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 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 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 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 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 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二、個人募資行為是可以成立基金會的
1、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一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採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徵: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2、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資金額要求高,投資者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與公募基金必須遵守嚴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要求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比,私募基金在運作上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
3、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6)基金會使用情況擴展閱讀:
1、公募基金會,是指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按照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的總則第三條定義,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2、2004年,中國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三條對公募的定義,即面向公眾募捐。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對於公募性組織而言,資源獲得來自於公眾的志願性捐贈,不具有財政機制的強制性和市場機制的交易性,而是公眾的捐贈意願來決定。
3、公募基金會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會公開說明組織所獲各種資源的流向,以及說明各種運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組織宗旨及其社會承諾,用來證明其為可靠組織。
⑺ 公益基金會的盈利模式以及是否涉及股權
怎麼說呢,第一個問,盈利模式有相同的地方,中國法律法規規定,基金會可以依法實現回增值保值答,但即使是國外的基金會盈利模式也是不同的。
第二個,的確如此,當然可以通過捐贈來減少遺產稅,因為你捐贈後的起征點不同,交的稅就不同了,特別是那些在起征點附近的,比如你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如果上了一個檔次,交得就很多了,企業的合理避稅也有這種方法。
又:比爾蓋茨情況不太一樣,畢竟他捐的錢遠遠超過了避稅所帶來的收益。
第三個,基金會是沒有股權的,但在國外基金會中存在以股權的形式捐贈,在中國這個問題還在探討,比如福耀玻璃的事情。
要明確的是,只要你捐出來的錢,就不是你的了,雖然可以影響其使用,但資金在一般情況下屬於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