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有多少個基金會
中國紅十復字基金會 中國教制育發展基金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 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中國婦女基金會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中國教育基金會 中國孔子基金會19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20中國電影基金會21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22中國青年基金會23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24中國醫學基金會25中國福利基金會26中國殘疾人基金會27中國癌症研究基金會28中國癌症基金會29中國老齡基金會30中國健康促進基金會31中國光華基金會32中國綠化基金會33中國希望工程基金會34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35中國禁毒基金會36中國愛心基金會37中國留學基金會38中國老年基金會39中國兒童發展基金會40中國航天基金會41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42中國青年創業基金會43中國抗癌基金會44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45中國口吃基金會46中國之友基金會47中國紅十會基金會48中國環保基金會49中國發展基金會50中國國防基金會51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
2. 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有何區別
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在機構、職責、任務方向上都不同,從地位上講,中央政策研究室地位高一些。從權威上講,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裏面的專家較多 。
一、機構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簡稱中共中央政研室,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直屬機關,是專為中共中央研究政治理論、政策及草擬文件的直屬機關。
2、國務院研究室是承擔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任務、為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服務的國務院辦事機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研究和咨詢機構。
二、職責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中央的有關重要文件;起草中央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
(2)對黨的建設、思想理論重要課題和中央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3)參與中共中央大型會議的文件起草。
(4)對全國經濟形勢跟蹤、收集、分析、整理,以及報送黨建和思想理論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和咨詢。
(5)承辦中共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國務院研究室機構職責:
(1)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2)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國務院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參與黨中央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3)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關方面起草、修改國務院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國務院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
(4)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職責
研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前瞻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提供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是從事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2)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擴展閱讀:
一、國務院研究室設8個內設機構(正司局級):
1、秘書司(人事司、外事司)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辦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承辦機關後勤服務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2、綜合研究司
承辦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綜合性講話和報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關新聞稿和宣傳材料。
3、宏觀經濟研究司(國際研究司)
承辦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國際收支等宏觀調控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跟蹤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可供參考、借鑒的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4、工交貿易研究司
承辦工業、交通、內外貿易、市場管理、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對外開放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5、農村經濟研究司
承辦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農業、林業、水利、農民收入、扶貧開發、糧食安全、生態文明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6、社會發展研究司
承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公共安全、就業與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廉政建設、外交、國防、港澳台、民族、宗教、僑務、民政、殘疾人事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7、教科文衛研究司
承辦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計生、體育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8、信息研究司
承辦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咨詢服務;編輯和印發有關內部刊物;匯編、整理領導同志有關講話和摘編報刊、互聯網資料等。
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內設機構
1、學術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
2、辦公廳(人事局)、宏觀經濟研究部、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農村經濟研究部、產業經濟研究部、技術經濟研究部、對外經濟研究部、社會發展研究部、國際合作局;
3、信息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企業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機關服務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 、中國發展出版社、管理世界雜志社、中國經濟時報社、中國經濟年鑒社、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4、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中國城鄉發展國際交流協會、中國企業評價協會、中國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歐亞社會發展研究所、世界發展研究所、亞非發展研究所、民族發展研究所、港澳研究所。
3. 中國國家發展基金會是否屬於國家教育行政部門
應該是沒有源這個基金會吧?有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1997年11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是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薛暮橋先生和馬洪先生任名譽會長。
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基金會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內外企業、機構和個人的捐贈和贊助。資金的用途是資助有關課題研究、學術研討、人員培訓和對外交流活動;獎勵政策咨詢和有關學術研究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指導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將努力做好理事會確定的各項任務,不斷提高基金會的能力,為中國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4.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
第二條 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境內外。
第三條 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第四條 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肆仟萬元,來源於境內外企業、機構及個人的捐贈和贊助;本金存款的利息收入;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 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第六條 基金會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是:(一)支持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活動;(二)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三)組織人員培訓;(四)獎勵在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五)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認同基金會宗旨,熱心公益事業,支持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工作的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企業家、對基金會有重要貢獻的人士方可當選為理事。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基金會理事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
(三)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五)對表決後的理事會決議承擔責任;
(六)支持和幫助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 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基金會設監事2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提議秘書長人選,由理事會選舉;
(五)批准重要項目計劃。第二十八條 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副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理事長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二)受理事長委託,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三)經理事長授權,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擬訂資金的籌集、投資管理和使用計劃;
(三)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由理事會決定;
(五)提議內部機構設置,報理事會決定;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批准;
(七)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 基金會可聘請關心和支持基金會工作的知名人士擔任顧問。
第三十條 基金會設立學術委員會,負責基金會有關活動的學術指導、論證與鑒定。學術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學術委員會委員為兼職人員。
第三十一條 基金會設立資產管理和薪酬委員會,負責資產管理決策和基金會工作人員的薪酬制度。第
三十二條 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其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機構和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得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五條 基金會組織募捐時,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六條 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條 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八條 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資助有關的研究課題、人員培訓、學術研討與交流活動;
(二)獎勵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三)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十九條 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面向社會公眾的募捐;
(二)委託資產管理;
(三)其他符合理事會決議的投資活動;
第四十條 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一條 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四十二條 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時,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三條 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四條 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五條 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六條 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八條 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九條 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條 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二)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五十二條 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十五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三條 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捐贈國家政策研究機構;
(二)捐贈國家重點政策研究項目。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6年1月 21日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5.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項目開展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China Development Forum,簡稱CDF)於2000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設立,並由其主辦,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承辦,迄今為止已連續舉辦了15屆,它已成為中國政府高層與國際商界、學術界相互交流溝通的重要平台,每年3月兩會閉幕後的一周,論壇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召開年會。
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5年會將於3月21-23日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主題為「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
中美金融研討會
從2004年開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每年與哈佛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主題為「構建21世紀金融體系」中美金融研討會。
發展熱點午餐會
為及時跟蹤國內外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問題,了解當前經濟全球化的最新趨勢、介紹發展研究領域的前沿學術動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攜手,自2007年11月起定期舉辦「發展熱點午餐會」。 中國發展報告
《中國發展報告》(China Development Report)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組織研究和定期發布的大型研究報告,選擇的主題都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中國發展報告2007:在發展中消除貧困》《中國發展報告2008:構建全民共享的發展型社會福利體系》《中國發展報告2010:促進人的發展的中國新型城市化戰略》《中國發展報告2011/12:人口形勢的變化和人口政策的調整》《中國發展報告2013/14:中國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路》貧困地區兒童
經過實地調研和專家論證,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2009年9月在青海省樂都縣啟動「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試點。項目包括營養干預和學前教育兩部分,旨在實現新生兒出生健康,嬰幼兒營養正常,學前教育基本覆蓋。
「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包括-9~24個月營養干預和3~5歲學前教育兩部分。
營養干預部分包括:
(1)對孕婦免費提供孕期多種微量營養素補充(「營養片」),直至分娩;
(2)對滿6月齡以上的嬰兒免費提供嬰幼兒輔食營養補充(「營養包」),直至嬰兒滿24個月;
(3)設立「媽媽學校」,為孕婦和6個月以下嬰兒家長定期提供營養保健知識培訓。
學前教育部分包括:
(1)利用村小的富餘校舍,設立村級「早教點」;
(2)從當地招募受過專門訓練或有相關經驗的幼教志願者;
(3)採取「走教」方式,由志願者在各「早教點」開展學前教育活動。
幼兒園計劃
2012年1月,「貧困地區兒童早期發展」項目的學前教育部分獨立為「山村幼兒園」計劃。 山村幼兒園計劃(Village Early Ecation Center)的目標是在中西部省區選擇貧困或偏遠的縣,招募幼教志願者,採用「走教」的方式,把早期教育送到山區孩子身邊。 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
為確保經濟與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和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合作舉辦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具體承辦。
企業管理高級研修班
中國企業管理高級研修班由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劍橋大學中國發展信託基金具體組織承辦。學員由中組部委派,均來自國有大型企業的高級管理者。
6. 中國國防戰略發展基金會是什麼樣的基金會
中國戰略發展基金會,縮寫為CFSD(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是根據香港《社團條例》 第151章第專5A(1)條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登記注冊的非牟利性社團組織。本屬會宗旨:香港地區、中國大陸乃至世界,同樣都面臨著未來發展與挑戰的戰略選擇。中國戰略發展基金會主要對國家安全與國家發展領域等人類關注的重大問題進行系統的跨學科研究,未來香港一國兩制的發展、繁榮的研究及相關工作,著力於新領域的研究,鼓勵發展新思想。與國際組織合作,從事全球化艱難競爭研究,通過研究與分析優化政策與決策並自主研究和發布報告。整合國際、國內資源,建立完善的情報資料庫、政策實證摸擬分析系統,為國家重大決策建言獻策,為香港、中國大陸以及全人類的發展貢獻力量。
7. 請問有哪些基金會
中國十大慈善機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中華慈善總會
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總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准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於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
目前,中華慈善總會共有團體會員108個,並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一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幣,其中,善款5.4億人民幣,捐贈物資摺合人民幣共計4.4億元。
2、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簡稱中國青基會)是以促進中國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事業和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它所實施的項目包括人們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護母親河行動、中華古詩文經典誦讀工程、公益信託基金、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
在這些項目中,最主要、最有影響力的是希望工程。這是一項被社會廣泛關注的公益事業,旨在通過籌款,資助中國農村貧困地區的少年兒童獲得受教育的機會。據統計,目前全國希望工程累計資助建設希望小學9000餘所,累計資助失學兒童250多萬名,援建希望網校130所。
3、中國扶貧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時,中國扶貧基金是一個沒有基金的基金會。那時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沒有從事民間扶貧工作的經驗。通過多方聯絡,基金會努力爭取海內外各界人士對扶貧事業的理解和支持,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加入扶貧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展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基金會主要採用扶貧到戶和開發式扶貧的工作模式實施了「貧困農戶自立工程」、「科技扶貧」、「教育及醫療設施援建」等項目。
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扶貧基金會進入了第三個發展階段。這一年也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第二個十年的開始,這一階段的工作方式是:通過項目援助、受援人參與等方式,幫助貧困社區的弱勢群體改善生產、生活和健康條件並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致富。
4、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是經過中央人民銀行批准、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向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質,旨在全面提高婦女素質,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為婦女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該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正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及理事組成。理事會實行屆任制,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召開。
婦女基金會基金來源主要是第一,接納海內外熱心婦女事業的企業、社會組織、人士的捐贈;第二,國家政策允許的基金增值和服務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須用於基金的任務范圍,基金的使用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目的、對象方式合法使用。
5、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有數據顯示,中國有6000萬殘疾人,這些人就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服務的對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為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各類殘疾人的全國性統一組織,她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其最高領導機構。其下設主席團、執行理事會、評議委員會、專門協會和各類地方組織。
殘聯的章程規定,其資金來源有五部分:社會各界(國內外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政府資助、國際合作項目、創收和其它收入。據殘聯內部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資金主要來源還是殘聯先申報,然後國家有關部委撥款專項專用。
6、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當時正值清朝末年,為救助日俄戰爭中受害的我國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為國際紅十字會的成員,1993年全國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明確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它的職責較以前有所擴大。
目前,中國紅十字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開展救災的准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人進行救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等。
中國紅十字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下五年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總會機關的常務理事組成執行委員會,對常務理事會負責。
7、中華環保基金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為獎勵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教授為環境保護作出的貢獻,特別頒發十萬美金作為獎金。這筆錢後來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民間基金會——中華環保基金成立的基礎資金。並於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專門資商地位」。
1993年4月,環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過資助和獎勵對中國環保事業作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推動中國環境保護的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培訓及國際合作等各項環保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基金來源主要有三種途徑:國內外熱心於環保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團體的捐贈;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國內外有關組織和友好人士的捐贈。
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設常務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常務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會聘請若干國內外著名人士擔任名譽理事長。
8、宋慶齡基金會
十大全國性慈善機構中,宋慶齡基金會是唯一以國家領導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機構。
1981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逝世,一年後,在宋慶齡逝世一周年的紀念日里,宋慶齡基金會成立。基金會成立後,宗旨集中體現為「和平、統一、未來」六個字,即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祖國統一,關注民族未來。
在機構上,基金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在領導人員上,基金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會民主推選產生;秘書長為基金會法人代表。
募捐方法有三種:現金和現金支票,可以直接寄到基金會;股票、有價證券、產權契約,在住所住地的中國銀行辦理;各類物資,向基金會去信去電商處。
9、見義勇為基金會作為指向性最強的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委、民政部、團中央等部委聯合發起成立。成立九年以來,該會同有關省市組織了大量表彰活動,募集見義勇為基金7000多萬元,發放獎勵撫恤、補助慰問和助學金2000餘萬元。
目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跡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看夠不夠標准、夠哪一級標准,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再對外發錢。
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千個市、縣設有見義勇為事業組織管理機構,從事見義勇為工作的人員近萬人。近十年來,各級見義勇為管理組織已募集基金十幾億元。
10、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促進會是1994年4月為配合「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而發起的。以劉永好為代表的10位民營企業家在全國工商聯七屆二次常委會議上聯名倡議「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進而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間商會)發起下成立促進會。她是光彩事業的組織機構,是經由國家民政部注冊的非營利社團法人組織,享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她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 促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會。促進會的經費來源一是會費,二是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人士與商業界的支持和贊助。
8. 中國的國家級科學基金項目有哪些
國家級科研項目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負責人 項目批准號 備 注
1 鼓泡塔內兩相湍流的實驗與理論研究 王樹立 國家自然基金(第二申請單位)
2 RPHPLC的灰色數模建立及其應用研究 孫兆林 29505036 國家自然基金
3 地震勘探中彈性波方程正反演的有限元多重網格方法的研究 楊 光 國家自然基金(第二申請單位)
4 用TDPAC技術表徵鉬基鎢基催化劑的表面活性相 孫桂大 29673011 國家自然基金
5 在介觀孔道分子篩內合成納米結構功能高分子的研究 張 東 29676004 國家自然基金
6 沸石基質中稀土離子熒光光譜特徵 孫家躍 29671006 國家自然基金
7 微波芳構化技術的應用基礎研究 孫兆林 29676008 國家自然基金
8 膠體顆粒的相互作用能及憎液膠體的穩定性 王好平 29673012 國家自然基金
9 環境友好石化催化與反應(7-1)磷鋁體系超微固體酸催化劑的研究 孫桂大 29792070 國家自然基金
10 油品加氫脫芳烴新型發泡金屬催化劑的制備及應用研究 李保山 59871014 國家自然基金
11 沸石催化反應頻率響應的研究 孫兆林 29911130785 國家自然基金
12 輕烴芳構化機理的研究 孫兆林 20076008 國家自然基金
13 介孔SnO2半導體材料的制備及儲氫性能 胡傳順 50042008 國家自然基金(第二申請單位)
14 輕烴微波芳構化的應用基礎研究 孫兆林 教技綜字[2000]06號 教育部
15 重油及渣油在超臨界溶劑中催化裂化工藝研究與開發 亓玉台 教技綜字[2000]06號 教育部
16 油田地理信息系統支撐平台研究與開發 溫 濤 教技綜字[2000]06號 教育部
17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改革與發展宏觀戰略研究 亓玉台 教高司函[2001]219號 教育部
18 畢業設計(論文)環節的教學改革與實踐 亓玉台 1282A03051 教育部
19 流程工業復雜裝置的控制 李 平 2001AA413110 科技部(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20 超薄納米孔碳膜的制備及性能研究 劉炳泗 教外司留[2002]247號 教育部
21 化工間歇聚合反應過程的辨識與控制 李 平 教外司留[2002]247號 教育部
22 擴展的朗格繆爾法及其應用 羅根祥 20273028 國家自然基金
23 金屬氧化物自組織膜層制備及其性能 胡傳順 50202014 國家自然基金(第二申請單位)
24 含硫油品儲罐中硫化亞鐵自然氧化傾向性的研究 趙杉林 2071024 國家自然基金
25 微孔材料中混合烴吸附和擴散的研究 孫兆林 20343006 國家自然基金
26 納米級硫酸鈣晶須的制備及其應用研究 張洪林 2003AA33X130 科技部(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聯合申請)
27 選擇性吸附脫硫技術在清潔燃料生產中的應用研究 孫兆林 20476042 國家自然基金
28 我國國有企業產權改革以及薪酬激勵研究 翟慶國 教外司留[2004]527號 教育部
29 中國本土化企業與高校管理案例庫組建工程研究 關明坤 國家軟科學2003DGQ2B171 (子課題)
30 納米級ITO粉體及高密度ITO靶材中試 張洪林 2004AA303542 科技部(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聯合申請)
31 納米級硫酸鈣晶須及膠粘劑系列產品開發 張洪林 2005AA001510 科技部(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引導項目
32 分子篩孔道中能壘對吸附分子擴散性能的影響 宋麗娟 20546003 國家自然基金
33 新型功能化離子液體的合成及其在清潔氧化中的應用 桂建舟 20706027 國家自然基金
34 水對硫鐵化物的生成及自燃性影響機理的研究 趙杉林 20771052 國家自然基金
35 清潔燃料選擇性吸附脫硫過程中硫化物吸附行為的研究 宋麗娟 20776064 國家自然基金
36 圓柱平端壓頭觸壓邊界開裂理論與不銹鋼TiN鍍層材料斷裂韌性測試新方法的研究 謝禹鈞 50771052 國家自然基金
37 X80鋼及其焊縫在我國典型土壤環境中的應力腐蝕開裂行為與機理研究 吳 明 50771053 國家自然基金
38 面向提高用能效率的延遲焦化過程優化控制系統 李 平 2007AA4Z0162 國家863計劃
39 清潔燃料選擇性吸附脫硫機理的研究 宋麗娟 2007CB216403 國家973計劃
40 MTO-Schiff 化合物合成及在烯烴環氧化中催化應用研究 臧樹良 20811130392 國際合作項目
41 定向生長納米孿晶對銅薄膜熱穩定性影響的研究 陳吉 50801036 國家自然基金
42 石化工業廢水污染控制與資源化技術研究 張洪林 2008ZX07208-003-001-02 國家重大科技專項
43 採用原位接枝法在碳納米管表面修飾聚二烯烴鏈段 雷良才 教外司留
[2008]890號 教育部
44 環狀脂肪族聚酯的合成 李海英 教外司留
[2008]890號 教育部
45 納米多晶相金屬氧化物表面晶相控制及其在催化反應中的應用研究 張靜 20903054 國家自然基金
46 生物相容性環狀聚乳酸及其功能化共聚物的合成 李海英 20974042 國家自然基金
47 吸附劑表面酸性對燃料油選擇性吸附脫硫性能的影響 宋麗娟 20976077 國家自然基金
48 三螺桿擠出機組合螺桿流體復雜混合特性研究 朱向哲 50903042 國家自然基金
49 梯度鍍層結構微/納平面壓痕開裂理論與應用研究 謝禹鈞 50971068 國家自然基金
50 稀散元素杯芳烴新型材料的合成及性能研究 臧樹良 209031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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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國有什麼科研基金會
中國部分科研基金種類
順序號 種類 申報時間(月、日) 資助重點 對象 工作基礎 年齡 資助強度(萬元/項)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 重大突破的研究 高層次 國內領先 …… ……
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3.15前 突破性進展的研究 高層次 國內領先 …… 3 國家科技攻關項目 五年規劃的第一年 攻克熱點難點問題 高層次 國內領先 …… …… 4 國家863項目 五年規劃的第一年 重要技術領域 高層次 國內領先 …… 60~200 5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 3.15前 基礎性研究 博士或副高 較好 ≤45歲 60~80 6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3.15前 基礎和應用 不限 具備基本 不限或 18 (包括青年基金) 基礎 研究條件 (≤35歲)
7 國家跨世紀人才基金 1~3月 …… 突出成果 ≤45歲 30
8 衛生部科學基金 每2年一次 應用研究 不限 具備基本 優先優 4或20 (課題或項目) (4-5月) 為主 研究條件 秀青年
9 教育部骨幹教師資助計劃 10片 基礎和應用基礎 高次層 較好 ≤45歲 8
10 衛生部優秀人才基金 1次/年 創新性研究 中級以上 …… ≤40歲 1~2
11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科學基金(包括青年基金) 每2年1次(3-4月) 應用基礎和開發研究 不限
良好研究基礎 ≤35歲 2~6 12 國家教委博士基金 1次/年 基礎和應用研究 高級人才 博士點 …… 4 13 國家教委留學回國人員基金 隨時受理 科研 博士等 啟動科研 3~5 14 中國博士後基金 6月或12月 科研 博士後 基本工作條件 4~8
15 衛生部回國人員啟動基金 4月和l0月 科研 回國未滿l年 …… …… 1
16 霍英東研究基金 每逢雙年12月 教學或研究 博士 獨立工作 ≤35歲 0.5~2
17
省科委科學基金(包括青年基金) 10月/年 基礎和應用研究 不限 較好 ≤35歲 2~8
18 省教委科研基金(包括青年基金) 3月 科研 中級以上 基本工作條件 不限或≤35歲 2~4
19 省衛生廳科研基金(包括青年基金) 2月 應用研究為主 不限 …… ≤35歲 1~3
20 省中醫葯管理局科研基金 6月 應用研究 不限 …… …… 1以內
21 省青年科學基金 7月 基礎與應用基礎 博士後 基本工作條件 ≤35歲 2~4
10. 安全戰略研公益基金會是一個什麼機構
安全戰略研究公益基金是中國社會福利基金綜合公益發展部成立的專項基金會,前身專為中國社會福利屬基金會城市環境公益基金,成立於2016年10月。2018年2月7日,城市環境公益基金正式更名為安全戰略研究公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