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北京望京金隅國際E座1703的,香港億鑫國際香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是合法
首先要對上面的抄網友說,億鑫國際(香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絕不是你說的什麼所謂的「皮包公司」,第一點,北京與香港公司的公司名稱肯定是不同的,首先它的注冊地不同,其次它所經營的范圍要受當地的政策所限制,投資方向不同,投資范圍不同,要知道正規金融公司的名稱是不能亂起的。上面網友說在香港證監會查不到備案,那是當然,公司在2012年年初就已經將億鑫國際(香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億鑫國際(香港)管理有限公司合並重組升級為億鑫國際(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來公司已注銷,固然會查不到,也可以建議上面網友再去咨詢查詢下「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站,可查到該公司的注冊編碼,確實合法!而北京公司可到工商局網站輸入公司全稱,可查詢到公司編碼,包括詳細的企業信息及地址都有提供,註:大陸公司不必到證監會查詢。北京代表處的簡歷是為了能讓國內投資者擁有海外投資理財的平台,國家政策在2010年才允許成立代表處,所謂代表處,就是可以做海外投資產品的市場調研以及代購代銷,不能直接經營運營海外產品開展業務,這是國內政策不允許的。
『貳』 億鑫基金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屬於刑事犯罪,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建議及版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搜索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