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渠道不同。抄信託襲相對於基金來說,它的投資范圍會更廣。因為信託不僅可以投資於各種金融產品,而且還能夠投資於實體經濟。而基金的投資范圍無非局限於股票和債券居多。
2、門檻不同。對於這兩種產品,它們存在的門檻並不一樣。通常的情況下,信託的投資門檻在100萬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對較少了,甚至可以說沒有門檻限制。所以,信託一般針對的是高凈值人群,基金針對的是普通人群。
3、流動性不同。無論是開放式基金,還是封閉式基金。都沒有太多的限制,轉讓和贖回也是較為方便。但是,信託則會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後,投資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贖回操作,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基金的流動性要比信託強。
4、監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但是,信託的監管機構並非是證監會,而是銀監會的相關部門。所以說,這兩者的監管機構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㈡ 信託和基金有什麼異同(解釋的要條理清晰,內容詳細)
你好,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文件里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4、資金募集方面
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5、投資流動性方面
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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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3)信託和基金會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㈣ 基金和信託有什麼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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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涉及到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者之間的關系。
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通過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基金份額,籌集資金,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在約定的領域進行約定性質的投資,是一種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機制。它涉及到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受益人)。
基金本質上是在信託業務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作為基金份額的持有人通過購買基金份額將財產交與基金發起人或基金管理人來管理,通過適當的運作保值增值。
基金因為加入了託管人而使資金運作更具安全性,信託在這方面並不強調。
㈤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2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回金設立答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從上述法條講,證券投資基金和信託產品均屬於廣義信託的特殊形式。證券投資基金在國外也被稱為單位信託基金。
區別:
投資領域:證券投資基金集中於證券投資,信託產品投資領域更為廣泛,如地產投資、證券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等;
監管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由證監會監管,信託由銀監會監管;
管理主體: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商業銀行)託管;信託直接由信託公司管理。
㈥ 基金和信託的區別
一、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說白了,就是大家一起出錢,讓一個專業的人來經營,那這個人會用這些集資的錢去進行投資,掙的錢多大家分的就多,如果賠錢的話,也是大家分攤風險。這考驗的是投資者對基金經理的認識程度,與對基金產品的把握程度。
二、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像展恆主要推薦的有些固定收益信託,可以做約定,就是您如果規定要獲得多少的收益可以做個設定,這樣,基金不管賺還是賠,都約定給您這個收益,當然這個標準是設定好的,這種方法適合行情不好的時候。
㈦ 信託與基金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信託和基金的聯系: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涉及到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者之間的關系。
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通過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基金份額,籌集資金,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在約定的領域進行約定性質的投資,是一種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機制。它涉及到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受益人)。
基金本質上是在信託業務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作為基金份額的持有人通過購買基金份額將財產交與基金發起人或基金管理人來管理,通過適當的運作保值增值。
基金因為加入了託管人而使資金運作更具安全性,信託在這方面並不強調。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在投資渠道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只限於股票和債券。
3、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法律方面。證券投資基金適用的法律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規定,如《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適用的法律為《信託法》及其配套規定,如《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銀監發關於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問題通知》等;
4、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監管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資金募集方面。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此外,據報道,為抑制投資過熱,上海銀監局規定信託公司在其推介的信託計劃中投入占信託發行規模5%的自有資金。而基金沒有改等要求;
5、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投資流動性方面的不同。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㈧ 信託公司跟基金公司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信託和基金一樣都是委託理財的關系。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更多是在國內監管政策下的經內營方式的不容同。基金分為公募和私募,公募就是公開發行的。信託有特定的規則,在發行、認購和贖回方式上都有別於基金。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信託是由銀監會(同時監管國內銀行)監管。基金是由證監會監管。
(8)信託和基金會擴展閱讀:
當前能夠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公司除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以外還有第三方理財公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第三方理財公司在資產管理市場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類似於現如今的私募基金,將專家理財和靈活的合作條款捆綁嫁接作為打開資產管理市場的突破口。
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地管理和有利地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參考資料:網路—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