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愛心基金會的名字急急急
天翼 曙光 夢圓 善德 宏博 本人喜歡 夢圓 請採納
B. 愛德基金會待遇如何
愛德基金會是個慈善機構,事業單位,所以不會有商業單位那麼高的內薪水。不過在裡面能學容到很多的東西。地址就是鼓樓南大的那條街頭,常有南大東大等的學生去裡面做義工。
想知道具體的數字,你可以直接去問問看。
裡面人都很和善的。
C. 愛德基金會的發展歷史
二零零五年
2005.1
愛德重新申請注冊登記為江蘇省公募基金會。
2005.6
愛德代表團訪問美國、加拿大,在美國芝加哥舉行愛德第二屆圓桌會議。
2005.8
嘗試開展海外青年志願者國際交流項目。
2005.12
在南京舉行20周年慶典和第四屆社會發展國際研討會等系列活動。
二零零六年
2006.10
榮獲第二屆消除貧困獎——機構獎。
2006.10
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雷大主教一行訪問愛德。
2006.11
世界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總幹事一行訪問愛德。
2006.12
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在寧舉辦首屆愛德發展論壇,主題為「溝通、合作、創新」。
二零零七年
2007.1
首個以社區為基礎的艾滋病綜合防治項目在雲南隴川啟動。
2007.11
愛德慈佑院的職業培訓基地——愛德麵包坊成立。
2007.12
舉辦印刷聖經5000萬冊慶典,並與聯合聖經公會簽訂協議延長合作期限10年。
二零零八年
2008.1
在湖南、廣西、貴州等南方雪災災區開展緊急援助和災後重建工作,首次獲得香港特區政府緊急援助資金。
2008.5
第三屆愛德圓桌會議首次在南京召開。
2008.5
愛德印刷有限公司舉行公司搬遷新址慶典。
2008.5
參與汶川地震緊急援助和災後重建工作,在四川綿竹市卧雲村設立愛德基金會汶川地震重建辦公室,援助總額逾5000萬元。
2008.11
愛德兒童發展中心(自閉症康復中心)正式成立。
2008.12
丘仲輝秘書長應邀出席柯林頓全球行動亞洲會議。
2008.12
丘仲輝秘書長榮獲中華慈善獎—全國優秀慈善工作者稱號。
2008.12
在雲南昆明成功舉辦首屆防災減災研討會。
二零零九年
2009.4
與江蘇省基督教兩會成立江蘇基督教愛心公益基金。
2009.5
愛德「四川地震重建慈善籌款晚宴」首次在香港成功舉辦。
2009.8
愛德麵包坊企業注冊,轉型為以智障人士職業訓練和庇護性就業為目標的社會企業,並開展「眾心捧月·心存余香」公益宣傳和推廣活動。
2009.8
主辦首屆南京民間組織創新與合作論壇。
2009.10
榮獲國務院頒發的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2009.10
第四屆愛德圓桌會議在南京召開。
2009.10
愛德社會組織培育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二零一零年
2010.3
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增補丘仲輝秘書長為愛德基金會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
2010.4
啟動青海玉樹地震緊急救援和災後重建工作。
2010.6
愛德香港辦公室在港舉辦愛德基金會成立25周年慶典晚會。
2010.6
榮獲中國社會工作協會頒發的民族社會工作組織獎。
2010.6
以搭建南京市公益力量互動交流平台為目標的愛德第一期公益沙龍在寧舉行。
2010.8
啟動甘肅舟曲特大泥石流災害救援工作。
2010.8
舉辦農村社區健康促進研討會。
2010.8
在雲南省滄源縣舉辦首屆農民合作組織與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保護研討會。
D. 愛心基金會是什麼
中華愛心基金會(CKF)屬非牟利性社團組織,由中國共青團中央等若干中央單位倡導版發起,經中國國家領權導人同意,鑒於面向世界華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設立,並根據香港《社團條例》(第151章)規定,在香港警署注冊。中華愛心基金會(CKF)在全球諸多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分支機構或聯絡部門。中華愛心基金會(CKF)還根據中國《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內地設立中華愛心基金會北京代表處(CKFBJ),其登記管理機關是中國民政部,其業務主管機關是中國國家民委。
業務范圍
本會業務范圍是:
(1) 幫助港人及海外華人投資中國內地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開展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救助等公益項目;
(2) 在北京長城中華愛心園內為慈善家樹碑立傳,籌集與管理建設基金;
(3) 兩岸文化交流基金的募集與管理;
(4) 中華愛心網的建設維護、《中華愛心》雜志的編輯出版、中華愛心卡的推廣發行等相關業務;
(5) 從事公益成果的評估、愛心文化研究、愛心業績的展示以及其他業務。
E. 上海增愛基金會的上海增愛基金會簡介
上海增愛基金會是一家致力於推進社會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竭力構架和傳版播慈善價值觀並以新穎務實的權社會公益活動為載體,通過現代有效多樣的金融工具和科學高效的基金管理手段,創新性地構築社會和諧和公平的基金社團組織。
F. 愛德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愛德基金會,英文名稱:The Amity Foundation,英文縮寫為A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江蘇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區、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是由中國基督教界人士發起,社會其他各界人士參與組成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略)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2500萬元,來源於本會基金和專項捐贈。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第七條本基金會的住所為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面向海內外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和使命的募捐活動。
(二)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扶貧濟困和促進社會發展的各項活動,參與和資助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包括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社會服務、農村發展、環境保護、災害管理等。
(三)組織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人才交流和文化交流活動,介紹、吸收先進的學術思想、管理方法,引進技術和人才。支持各項有利於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教育、培訓和研究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九條本基金會由5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條 本理事的資格:
(一)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本基金會章程;
(二)熱愛祖國和人民,擁護改革開放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
(三)熱心公益事業,認同愛德的歷史使命並志願服務於理事會;
(四)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或專業知識。
第十一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本基金會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應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基金會工作擁有參與決策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有權推薦新的理事候選人;
(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五)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六)積極為本基金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支持本基金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第十三條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和決算;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10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六條 理事會對重大募捐、投資活動的審查和決策程序是:
1、受理秘書長辦公會議關於重大募捐、投資活動的書面報告。
2、組織人員對重大募捐、投資活動進行綜合評估。
3、召開理事會對重大募捐、投資活動進行決策。
第十七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八條本基金會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二十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二十一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三條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七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①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②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③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④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⑤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⑥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財務負責人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⑦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⑧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符合本基金會宗旨和業務范圍的公益活動;
(二)根據捐贈協議約定的具體用途;
(三)業務活動和管理費用。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一次性募捐超過500萬元的活動:
(二)單個資助額超過200萬元的項目;
(三)其他用於基金會保值、增值超過500萬元投資項目。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四十條 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一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二條 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三條 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同時,本基金會每年將年度工作報告、財務審計報告、主要項目活動情況和其他主要機構信息在本會網站和出版物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因其他情形需要終止的。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二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拍賣;
(二)變賣;
(三)直接捐贈。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0年3月16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G. 愛德李氏基金會是什麼組織
到現在老人們都被騙的不行了 昨天好像又要交什麼 296+2 咋就沒有人出來管管呢
H. 淘寶,愛德基金會捐款是真的嗎
是真的,但問題是你要識別向你發出這樣捐款要求的人是否是真的淘寶愛德基金會的,不能是冒用的
I. 韓文藻的建設愛德基金會
1985 年,在丁光訓主教的領導下,韓老與 匡亞明 先生等人建立了中國第一個由基督徒發起的非政府組織「愛德基金會」, 從海外教會吸收了不少資金,用於國內的社會服務,例如農村扶貧、水利建設等項目;在醫療衛生方面,愛德基金會重視培訓村一級的醫療人員,對艾滋病蔓延也做了許多防治及宣傳工作;在社會福利方面重視孤寡老人的濟救,以及對聾啞人、麻瘋病人等弱勢群體的關懷;在文化教育方面,引進外籍教師,幫助提高高等院校的外語教 學質量,同時還開展對失學兒童的救助。這 20 年來愛德基金會的工作項目已遍及全國 30 個省、市、自治區的 200 多個縣市,項目受益人數百萬。其中自 1996 年開始,它對雲南、廣西、河南等省區開展了約 200 萬人次的艾滋病預防培訓教育;同時對老、少、邊窮地區開展農村綜合發展項目,培訓各種技術人員 6000 餘人,受益人數也達到了 200 萬人。
高質量的印刷品,如字典等工具書類。愛德印刷廠的成立使成千上萬的中國基督徒能極方便地買到質量高而價格低的《聖經》,而且惠及到貧困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的信徒。從此,有些生活貧苦的人可以免費得到《聖經》,而且少數民族的基督徒可以讀到本民族文字的《聖經》,這不但有助於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客觀上也有力地抵制了海外敵對勢力以偷運《聖經》的方式進行滲透。
據一位在上世紀 80 年代與韓老共事的印刷廠經營部經理回憶:當年地方幹部對開放政策還不夠理解,韓老就對他們的某些保守思想進行耐心的說服。同時,韓老反對在工作中大吃大喝,接待客人也只是在工作餐的基礎上加兩個菜。他提倡愛德印刷廠要有企業文化。愛德印刷廠有一本內部刊物《愛德人》,名字是由韓老親自題寫的,其內容是報道廠內的好人好事,還報道員工生活困難,廠內職工如何發揚愛心,彼此資助;或者動員職工無償獻血,發揚關愛社會的公德心等等。每年廠里都組織一次全廠職工大會,講評過去一年的優缺點,安排下一年的奮斗目標,同時每年都要表彰 10 位十佳員工。十多年來韓老堅持參加職工大會,從不缺席,而且每年都要講話鼓勵員工。愛德印刷廠在經濟上每年都有財務審計,年出口聖經接近 300 萬冊,年創匯 500 萬美金。這些成績當然來自全廠職工的努力,但與韓老的辛勤努力不可分。因此我們一直在心中感激他。
為了愛德基金會和印刷廠的建設,韓老從上世紀 80 年代開始在國內國外四處奔波,使這兩項工程有利於中國教會及中國社會的貧困人民。 2006 年 2 月 7 日 ,世界基督教聯合會秘書長 Samuel Kobia 致信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曹聖潔牧師,對韓文藻的逝世表達了哀悼。 Kobia 牧師在信中高度評價了韓老的功績:「作為一名愛國宗教領袖,文藻在中國社會積極展開了教會的使命,鼓勵教會成員參與國家建設、同時亦不在信仰上做出妥協,並幫助他們將宗教價值觀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他在建立愛德基金會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在愛德基金會建設成一個專業的社會發展機構、保證基督徒在社會發展中的參與時進行了富有活力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