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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障礙

發布時間:2020-12-14 23:23:23

㈠ 能否提供幾個專設資助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和護理之類項目基金的基金會

2007年4月10日,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公布了「玉米愛心基金」已超過13000人在捐款,捐款已版突破百萬,達權到了1,102,856.92元。中國紅基會已資助與捐贈資金27貧困的白血病兒童有6個孩子完全治癒治療。 「玉米愛心基金」作為一個獨立的專項基金,並聘請基金李終身代言人。我們1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㈡ 大學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有投資業務范圍)出資到股權投資基金或擬上市企業,有什麼障礙有哪些例子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企字[1999]第版173號)規定,權社會團體自身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但社會團體具備法人資格的,可以作為公司股東或投資開辦企業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規定不得經商辦企業的除外。
從規定上看,如果沒有特別限制,投資企業法人是沒有障礙的,尤其是業務范圍里有投資一項。
從實踐中看,也有投資擬上市公司的案例。比如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投資農行,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投資通鼎光電等等。
還不太掌握出資到股權投資基金的案例,有的地方工商局不允許作為基金會作為股權投資基金的合夥人注冊,從規定上說也有道理,因為規定只允許投資法人,所以合夥制的投資基金按道理是不能投的。如果股權投資企業是按公司注冊的,那理論上是可以出資的。

㈢ 契約型基金投資新三板掛牌公司是否有障礙

沒有障礙,需要投資哪家企業呢,投資新三板的話首先要開一個新三板賬戶,開戶條件是五百萬資金和兩年操作證券經驗,你滿足了嗎

私募基金投資海外會碰到哪些障礙

:目前來而言,私募基金可以自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上的股票、債券、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國證券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投資品種。實際運作中,私募的投資集中在股票、交易所和銀行間債券等。

㈤ 信託為主體做股權投資 IPO有障礙嗎

作者:周永信
鏈接:http://www.hu.com/question/26499891/answer/33562532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

但以信託製做股權投資,真正發展起來起始於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銀監會印發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使得以信託計劃的方式進軍股權投資領域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之後出現了很多信託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惜好景不長。
很快,證監會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信託計劃持股的,必須進行清理,否則不予放行。
有人認為這是部門博弈的結果,但應該也存在以下原因:
一是信託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違反證券法對公開發行證券的有關規定;
二是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要為受益人的相關情況保密,這與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原則有沖突;
三是信託登記制度的缺失,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代持關系。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過信託制的確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幾家現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為他們當時以信託方式募集來資金後,投了一批很不錯的項目。後來不能IPO了,就將股權轉到了關聯公司,基本沒有影響退出。
2012年4月,銀監會和證監會眾多創造高層通過洽商,對重啟信託計劃開設證券投資賬戶達成了共識。同時,兩部委也對放行IPO前信託計劃持股空間的可行性進行了溝通。可惜,最後沒有結論。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仍有障礙。
再說下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
2009年建銀國際就曾做過迅速類似騰飛的嘗試,即其設立的建銀醫療保健股權投資基金(不過不是嵌套有限合夥,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後來未見該基金有項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謂的「信託計劃嵌套有限合夥」的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託牽手上海華岳投資設立的。分別是博道信元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華辰佳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御道元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國際信託和江西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穩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這四家企業的運作模式是,信託公司先成立信託計劃,然後將募集信託資金以有限合夥人方式設立有限合夥制企業,並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參與到投資當中。
從理論上來講,這種信託嵌套有限合夥的方式,可以規避信託計劃參與IPO的政策限制,因為在PRE-IPO的公司股東中,信託計劃將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出現。

㈥ 證券投資信託的發展障礙

信託公司要發展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相比經營同類業務的其他金融機構存在不少障礙內:首先,由於單個容計劃有份額限制(不超過200份信託合同),即使產品標准化,規模也無法做大,運營成本高;其次,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經營主體多元化,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等都可以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而且在我國監管模式是機構監管而不是功能監管,以上機構分屬不同監管機構監管,對同—類業務監管標准不一,造成競爭起點的不公平和政策信息的不對等;最後,私募基金的生存土壤是衍生工具發達,投資市場深度、廣度足夠,靠金融工程技術和杠桿取勝。在投資工具缺乏,投資市場發育不全的當前市場環境中,無法發揮私募的投資管理優勢,難以形成有別於其他投資管理人的核心競爭力。信託計劃由於迄今仍被限制在私募,對波動率大的權益類信託計劃在營銷上存在很大瓶頸。

㈦ 為什麼信託持股企業在申請a股時存在障礙

按照私募基金持股的邏輯。這樣的集合產品或者基金產品持股需要做一個資產穿透。但是資產穿透不是那麼容易的。

㈧ 請問保險障礙基金是什麼

沒有你所說的:
保險障礙基金
這個專專業名詞屬http://wenku..com/search?word=%E4%BF%9D%E9%99%A9%E9%9A%9C%E7%A2%8D%E5%9F%BA%E9%87%91&ie=utf-8&lm=0&od=0

㈨ 私募基金公司受證監會監管么

近年,私募股權基金(PE)迅速發展,已成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監管空白嚴重阻礙了行業的規范發展。尤其是監管部門仍舊懸而未決,很多部門都在爭奪監管權,其中,發改委與證監會的「斗爭」最為激烈。
預監管部門主要有:發改委、證監會、商務部和銀監會。
一、發改委
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於2006年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方式、投資方向、備案條件、經營范圍、投資限制、企業監管等方面作了原則性規定。《暫行辦法》對創投企業的監管體現在發改委的備案上,通過發改部門備案的創投企業應當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為進一步加強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國家發改委2009年又發布了《關於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范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對備案創投企業的經營范圍、最低實收資本和承諾資本、投資者人數、單個投資者最低出資、高管資質作了要求;規范了創投企業的「代理」投資業務,並在創投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強化。
2011年1月,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地區設立的、募集規模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股權投資企業接受強制備案管理、運作規范管理並按要求進行信息披露。緊接著3月份,發改委又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股權投資企業備案文件指引/標准文本/表格下載》,進一步細化了股權投資企業(即「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即「管理機構」)的備案工作。2011年11月,發改委辦公廳又下發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PE強制備案制度由試點地區推廣至全國。這份《通知》也成為國內第一個全國性的股權投資企業規范條例。
不過,全國范圍內無法滿足備案條件的存量PE可能還為數不少,他們下一步該如何調整,還待進一步觀察。
二、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我國應該借鑒成熟市場的監管實踐,效仿美英做法,由證監會為主要負責機關進行日常監管,其他部門就相關領域提出建議,如美國明確規定,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監管,美國財政部和聯邦儲備銀行對私募基金進行國內金融風險評估和質詢;英國從2001年開始就由金融服務局統一負責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到了9月份,有幾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正在提交報告,建議國務院取締VIE結構,這份報告也流傳至坊間,在行業 內引發了熱議甚至恐慌情緒。但截至目前,關於VIE監管仍無進一步的政策出來。
而正在修訂中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稱《基金法》)也擬將PE納入法律監管之下。據悉,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將於2012年推出。但是否應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納入監管范圍,這是《基金法》修訂過程中的一大障礙。
三、商務部
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等五部門於2003年發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對外資創投的設立審批、對外投資審批、投資限制、投資備案、資金使用情況、投資管理人監督等方面作了規定。與純內資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相比,監管者對外資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施行審批制,實行最嚴格的監管。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之後,商務部外資司曾到上海組織調研會,VIE是被提及話題之一。
四、銀監會
在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監管方面,銀監會制定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對信託型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管是通過規范信託公司的投資決策、風險控制來實現的,如要求信託公司親自處理信託事務,獨立自主進行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即使信託公司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投資顧問也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由於銀監會是信託公司的監管機關,《指引》的監管措施有明確的指向對象,內容也較全面。
總之,我國對私募股權基金並無統一的監管者和監管標准,而由相關部門分頭監管。

㈩ 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發展面臨著哪些障礙

隨著私募股權(PE)基金在世界的蓬勃發展,私募股權基金中基金(PEFOF)已成為世界內PE基金產業容鏈條上的重要一環,並取得巨大的成功。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吸引了世界頂尖PE基金的注意,並通過設立PEFOF來規避中國人民幣基金的政策限制,推動了中國PE基金的發展。與此同時,中國特色的PEFOF——政府引導基金也開始發展,但中國真正市場化的PEFOF還未起步,而且在發展PEFOF過程中尚存在一些問題,騰訊眾創空間為此,中國需採取適當措施以推進在PE基金產業鏈上具有重要作用的PEFOF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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