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
區域性政府引導基金:分為中央、省級、地市、縣市等四級
中外合作/ 合資基金專: 兩頭在外(如中以基金)屬
一頭在外,一頭在內(如中新基金)
兩頭在內(如紅杉創新基金)
商 業 化 基 金: 管理費+業績分成(如中山基金)
業績分成(如南京基金)
加盟管理公司(如康沃基金)
信託計劃創投基金(如深國投創新資本一號)
有限合夥基金(如融智創新基金)
戰 略 合 作 基 金 : 聯合投資基金(如優勢資本)
⑵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的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作為基金管理公司不
可以。現復在創業投資行業中,有制限合夥制企業的組織形式大行其道,您可以考慮一下。
根據您的情況,可以考慮的創業投資架構安排是:(1)創業投資引導基金,(2)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全資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3)以該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GP)、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及其他私募合夥人作為有限合夥人(LP)的有限合夥制創投企業。由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來管理這支有限合夥制的創投基金。
或者如果不採用有限合夥制的組織形式,公司制的基金公司也是可以的。
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創業投資公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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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明顯是有很大區別的,基金管理公司內籌集的資金主要是投在諸容如股票、債券、貨幣之類的證券上面的,而創業投資公司,從某種角度上來講便是風險投資,是專門投錢進一些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公司上,通過資金支持它們發展,等到它們發展壯大的時候再賺取回收益。
從我國目前的法制上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是不能夠進行風險投資的,即不能投一些沒有上市的公司。而所謂的創業投資公司而沒有太大的約束,想怎麼投便怎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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