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產品要素變更,何時向協會報備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回二十三條 私募基金答運行期間,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回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具體事項請參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但目前產品重大事項變更除填報錯誤修正外,其他內容尚未上線,可先發郵件至中國基金業協會官方郵箱[email protected]出具具體說明。
❷ 私募基金管理人產品募集完成後向監管單位報備哪些資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向中國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❸ 現在發行私募基金需要在證監局報備哪些材料
你問的應該是私募基金備案的問題,你可以看看專http://jingyan..com/article/d71306350d873913fdf4751f.html
網路講的很仔細了。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