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並購基金的投資決策機制是什麼
並購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上市公司委派2人、PE機構委派2人組成。並購項目的開發、盡調、評審報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3票以上(含3票)通過方可實施投資。上市公司對欲投項目擁有一票否決權。
控股類項目優先投資權。鑒於上市公司通常僅與單一PE機構合作設立並購基金,該PE機構獲取的並購基金投資方向的控股項目經過盡調並通過評審後,優先由並購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並購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否決或在約定時間內未給予答復的項目,PE機構方可推薦給管理的其他基金。私募基金可以直接去私募直營店與私募溝通
㈡ 私募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產品設置階段
⑴選擇基金管理人。選擇有成熟交易模式並有穩定交易記錄的操盤團隊作為基金管理人。具體評估過程由公司相關部門制定嚴格的制度嚴格執行(擬採用與合夥制企業合作模式)
⑵ 產品設計方案制定,包括具體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風險控制,募集規模,封閉期,承銷方式,資金投向,退出機制等。同時,進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動。
2.基金分銷渠道以及募集期規定
⑴基金開始發行期間,通過證券營業所網點和第三方機構等代銷渠道,向投資人發售基金單位。私募基金多採取自行發行的方式,即指基金發起人不通過承銷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資者銷售基金。
⑵ 發行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不得動用已募集的資金進行投資,應將發行期間募集的資金劃入驗資帳戶,由有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進行驗資。封閉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內募集的資金超過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閉式基金募集期滿時,其所募集的資金少於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不得成立。基金發起人必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須在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3.基金運作實施
基金成立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入封閉運行期。期貨公司盡風險監控義務,實施跟蹤該基金運作情況。
4.基金退出機制
封閉期滿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行分紅,退出。期貨公司協助辦理退出工作。
㈢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議事規則有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人員組成
第三章職責許可權
第四章會議的召開與通知
第五章議事與表決程序
第六章會議決議和會議記錄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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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會與董事會哪個權利更大
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和董事會的功能不一樣,所以沒有辦法相提並論,投資決策委員會更多的是指基金投資管理方面的工作,而董事會更多的是基金公司的日常運營管理,從管理人員的職位來說董事會成員的職位級別更高。
㈤ 我國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決策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投資原則,投資方向。特別是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方向,選擇投資項目非常重要。
㈥ 什麼是投資決策委員會
一、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含義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決策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非常設的議事機構,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前提下,擁有對所管理基金的各項投資事務的最高決策權。負責決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資計劃、投資策略、投資原則、投資目標、資產分配及投資組合的總體計劃。目前在我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建立。
二、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審批投資管理相關制度,包括投資管理、投資決策、交易、研究、投資表現評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確定基金投資的原則、策略、選股原則等。
3、確定資金資產配臵比例或比例范圍,包括資產類別比 例和行業或板塊投資比例。
4、確定各基金經理可以自主決定投資的許可權以及投資 總監和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投資的許可權。
5、根據許可權,審批各基金經理提出的投資額超過自主投 資額度的投資項目。
三、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制度
1、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由股東會或董事會任命
2、 投資決策委員由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行使權利
3、 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公司股東負責
4、投資決策委員會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6)基金投資決策流程擴展閱讀:
投資決策是指投資主體在調查、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對投資活動所做出的最後決斷。按層次不同,可分為:
(1) 宏觀投資決策。從國民經濟綜合平衡角度出發,對影響經濟發展全局的投資規模、投資使用方向、基本建設布局以及重點建設項目、投資體制、投資調控手段和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改善等內容做出抉擇的過程。宏觀投資決策直接影響到經濟持續、穩定、協調、高效地發展,在整個宏觀經濟決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的失誤往往是國民經濟大起伏、大調整的最直接的原因。
(2) 微觀投資決策。亦稱「項目投資決策」,指在調查、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對擬建工程項目進行最後決斷。項目投資決策涉及到建設時間、地點、規模,技術上是否可行、經濟上是否合理等問題的分析論證和抉擇,是投資成敗的首要環節和關鍵因素。微觀投資決策是宏觀投資決策的基礎,宏觀投資決策對微觀投資決策具有指導作用。
㈦ 基金公司如何進行股票投資決策
好的投資業績必然取決於科學的投資決策程序,在幾年的發展中,我國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科學的股票投資決策流程。
首先是投資決策委員會、研究部和投資部共同根據基金合同和有關規定,根據定量、定性相結合的綜合指標從所有上市股票中篩選出一批股票作為基金投資的股票池組合。研究部針對這批股票,在宏觀經濟、行業和公司研究基礎上提出總體投資策略建議、行業選擇建議和上市公司個股分析報告以及投資時機建議報告,供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確定基金投資策略,向投資部下達投資計劃。投資部組織各基金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由基金經理尋求最佳的投資時機和選擇投資對象,將投資指令下達至集中交易室,由獨立的交易員在交易室獨立執行投資指令。
在投資決策過程中,還有專門的風險控制委員會通過監控投資決策、實施和執行的具體進度,根據公司的風險控制政策,評估投資結果,向投資決策委員會反饋投資調整意見。
基金的投資目標是對基金投資所具有的風險與收益狀況的描述,簡單說來就是當購買基金之後,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率是多少?而為了獲得這個收益,又承擔了多少風險?基金的投資目標一般都在基金募集時就明確加以規定,並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列明。
一般來說,基金投資目標是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產品所針對的投資者對於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偏好來加以確定的。針對風險承受能力較強、希望獲取較高收益的投資者而設計的基金產品,往往將追求資本的長期增值作為投資目標,稱為「成長型基金」;針對偏好低風險、希望獲得穩定收益的投資者設計的基金產品,將追求當期紅利、股息作為投資目標,稱為「收入型」基金;針對風險和收益偏好都比較適中的投資者設計的基金產品,稱為「平衡型」基金,投資目標確定為兼顧資本增值和當期收入,追求在分配股息紅利的同時也能夠實現一定的資本利得。《基金知識百事問》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