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錢寶網、善林金融等如果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投資人的錢是不是就是贓款要被充公
這個問題早在張小雷被傳出自首時就有人跑來問我了~~
「傑哥傑哥,如果錢寶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我們的錢是不是就是贓款要充公國庫?」
其實,國家不會兜底,也不會沒收。
每當有非法集資案件爆出時,在投資者的各種群里,都會有一種謠言傳出來:
這個謠言一般就是號召投資人不要去做公安做投資登記,如果登記了,就會被定性參與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所有的投資款就會變成贓款,是被國家沒收、充公。
比如昨晚一位投資人咨詢傑哥,表示:「聽說一旦善林被定性非法集資或者詐騙,投資本金肯定要被充公!」
還有人在群里分享上面題主類似的謠言
侮辱智商!胡說八道!
不論善林是否會被定性為非法集資,不是合法還是非法,投資人的本金,始終屬於投資者本人,國家不會沒收、充公。
首先,投資人去登記報案,不會導致被告人被定罪
投資人去警方登記債權和說明情況,是提供自己身的情況說明,並不會必然導致善林金融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平台。比如說善林金融在從事P2P業務模式到底如何?其是否在宣傳過程中作出警方宣稱的保本付息承諾?是以何種方式和形式作的此種承諾?是以保本理財產品形式還是以定期回購形式等等,這些都會對案件的釋明有一定的影響,罪與非罪,要在法庭最後認定,而不是只要有投資人報案,就一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是重要的誤區。
其次,即便是認定參與非法集資,國家也不會將投資人的錢沒收、充公,而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清退工作。
很多人會擔心,投資人已經投進去的資金是否可能追償?根據相關規定,是必須追償的。
但很難全額退,會在資產清算後按比例退。一般是在一審判決後,法院會出一個清單。現階段,就是如上海警方所說,投資人先登記自己的投資情況,以方便之後的資金清退工作,包括借款人的債務,也要組織追償,一般也會有統一的登記渠道,要求及時還款,比如惠州e速貸案就是。
法規依據
比如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文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而根據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第四十五條 債權債務申報、登記、確認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公告債權債務申報事宜。(二)接受債權債務的申報。申報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證件、集資合同、收款收據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辦理債權債務申報手續。(三)專案組對債權人身份、集資數額等資料進行甄別確認,並逐筆登記集資數額。
在國內的司法實踐中,比如善林金融和錢寶網的用戶,應該擔心的,不是自己投資能否拿回的問題,而是能拿回多少的問題。
在國內大量非法集資案件中,公安機關追回相關集資款項後,按比例退還給廣大投資者已經是這類案件的「必備節目」。
比如當年的優易網非法集資案,已退還投資者本金40%,歷時31個月;樂網貸非法吸存案,投資人本金還剩70%,庭審歷時22個月。而全國矚目的E租寶集資詐騙案的退賠工作還在進行中。東方創投非法集資案,投資人本金還剩48.7%,庭審歷時9個月;銅都貸非法吸存案,投資款按12.3%的比例退賠,庭審歷時14個月。
㈡ 翌銀基金合法嗎
信託就是你把錢委託給別人來管理,基金不過是信託的一種。私募是相內對於公募而言的容,是發行只針對特定人群的一種信託產品。一般信託是合法受銀監會監管的,私募基金也將相對受到銀監會的監管;私募基金信息不公開,雖有個別「卷錢跑了的私募基金」,但終歸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㈢ 聽說善林金融有公益基金是真的還是假的
是真
㈣ 聽說善林有公益基金,是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可以通過各大網站查到的哦
㈤ 私募基金合法嗎
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我個人覺得是募基金也是合法的吧。因為私募資金要求的門檻比較高,普通老百姓接觸不到。
㈥ 我在善林金融投資合同已經拿到,現在有點後悔請問能不能反錢
即使刷卡了也可以退錢的找客戶顧問辦理贖回就可以呀。如果確實不放心可以做短期的看看,
㈦ 這里的基金是合法的嗎受法律保護嗎
只要是正規的基金,他都是合法的,因為基金他是受證監會和銀監會的監管,而且這個公司在成立的時候,必須要交有一億的資金去給相關部門。
㈧ 支付寶內買賣基金是否犯法
這么大一個平台,怎麼可能呢?既然國家允許支付寶存在,它裡面的基金買賣,那肯定就是合法的呀。不管什麼買賣都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