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最新政策是什麼,為什麼總通不過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第三條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提供私募基金登記和備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證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第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條 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第八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第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
第十條 經登記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三章 基金備案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三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第十六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第十八條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
第五章 信息報送
第十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
第二十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的相關信息,包括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
第二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受託管理享受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報送所受託管理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中小微企業情況及社會經濟貢獻情況等報告。
第二十二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發生變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並;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六)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條 基金業協會每季度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及私募基金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條 基金業協會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類型設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實施差別化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配合檢查。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跟蹤記錄其誠信信息。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接受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從業人員的投訴,可以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根據當事人平等、自願的原則對私募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業協會視情節輕重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上海契石財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開譴責、暫停受理基金備案、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對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採取警告、行業內通
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從業資格等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
(一)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及本辦法規定;
(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及時填報業務數據或者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責令改正;一年累計兩次以上未按時填報業務數據、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可以對主要責任人員採取警告措施,情節嚴重的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貳』 私募基金保殼最新政策百度知道
私募基金保殼最新政策網路知道
(1)2016年2月5日後新登記成為私募管理人的,內需在登記之日容起6個月內備案私募產品;
(2)截至2月5日,登記滿12個月的,需在5月1日前備案產品;
(3)截至2月5日,登記不滿12個月的,需在8月1日前備案產品。
根據基金業協會解釋,通過第三方渠道發行的顧問管理型基金暫不能作為私募機構的首隻私募產品備案,空殼私募機構須要自主發行產品。
未做到以上情形者,協會將注銷其私募管理人登記。
『叄』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辦法中有何新規定
1、募集機抄構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向不特定對象宣傳的內容,但僅限於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資策略、管理 團隊等信息。值得關注的是,非特定對象轉變為特定對象,必須經過調查問卷測試和評估匹配。這意味著,如果微信有好友沒有經過測試和評估匹配,那麼在微信朋 友圈的產品宣傳也不合規。
2、在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完成特定對象確定程序後,募集機構可以向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具體私募基金產品。募集機構有義務充分揭示私募基金產品的風險,既保證私募性,又提示風險性。
3、募集機構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才可簽署基金合同。《辦法》規定,對於合格投資者的甄別和認定責任,由募集機構承擔。募集機構須實質審查合格投資者相關資質,要求投資者出具合格投資者的相關證明後方可簽署合同,明確禁止非法拆分轉讓。
『肆』 新規實施後還能買私募嗎 指引新規購買私募基金規定
私募基金抄通常不會經常開放襲贖回。絕大多數私募基金會有一年的鎖定期,即在成立一年內,不開放贖回。在產品成立一年後,大多數私募基金可能會選擇每半年開放一次,或每季度開放一次,只有在開放日才可以申購或贖回。具體你買的基金如何贖回,要看合同上的規定。但是市面上的大多數私募基金,是不能隨意贖回的。
『伍』 國家對私募基金有什麼政策
私募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給私募基金已合法身份,對於 私募基金的發行 突出事後監管
『陸』 私募股權基金優惠政策有哪些
國外私募股權基金已抄經有了襲30多年的發展歷史,是僅次於銀行貸款和IPO的主流融資方式。相比而言,我國私募股權基金起步較晚,趁著最近幾年創業創新時代來臨迅速發展。這也引起了國家的關注,鑒於其對促進中小企業和創業公司發展的重要作用,國家和地方層面也出台了很多優惠政策,以促進其更好的發展。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例如騰訊眾創空間
在國家層面,國稅總局和財政部分別在2009年和2010年出台了《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和《關於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10〕278號)。兩個通知分別規定了符合特定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未上市中小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形成的國有股,可申請豁免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的義務。
『柒』 私募基金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對私募基金沒有專門的稅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稅收種類不同。
2- (1)對於法人形式的基金,《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條規定,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根據上述規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屬於居民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對於合夥形式的基金,合夥人形式的基金屬於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資源稅暫行條例》、《印花稅暫行條例》、《車船稅法》、《房產稅暫行條例》等規定,法人公司制基金與合夥人制基金,符合規定的,均為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稅費的納稅人(繳費人)。符合規定的,均為扣繳義務人,應履行扣繳義務。
3-私募基金還有相關的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號)規定:
一、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
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可按如下規定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的規定: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一條關於營業稅問題的規定,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條關於所得稅問題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捌』 國家對私募基金的政策
成為「正規軍」備案私募超3800家 如果說,「新國九條」為私募大發展指引了方向,在中投在線上的私募機構都是正規的私募機構~~~~~~~~
『玖』 國家對私募基金政策如何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專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
近期正在上海試點的QDLP政策,更是歷史性的將海外私募基金加進了國內資本市場。例如國際對沖基金(如量子基金),海外私募基金(如成吉思汗基金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