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私募內證券投資基金的容特徵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相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以下顯著特徵:⒈募集對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限定投資者的范圍,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的范圍限定為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資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富有的個人。⒉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用於公墓證券投資基金的公開募集,它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募集資金的。對非公開的方式的界定是通過對投資者的人數和發行方式兩個方面進行的。⒊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較低,而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要對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進行披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⒋法律監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直處於灰色地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引導其健康發展。現在對私募證券投資金進行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專家指出有關的法律法規有望今年出台,不過相關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則已經制定完畢。
Ⅱ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成形式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成形式有三點:
一、信託制 信託制特點:類似有限合夥,版同樣權有免稅地位;但資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託中間機構,增加基金的運作成本。
二、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特點: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股份可以上市;投資收益可以留存繼續投資;企業所得稅之外投資者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涉及雙重征稅。
三、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特點:普通合夥人(GP)與有限合夥人(LP)共同組成有限合夥企業,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公司作為GP,發起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並認繳少部分出資,而LP則認繳基金出資的絕大部分。GP承擔無限責任,負責基金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並每年提取基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基金管理費;LP承擔有限責任,不參與公司管理,分享合夥收益,同時享有知情權、咨詢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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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私募基金是以什麼形式存在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半開放式私回募基答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
5、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2007年6月1日,中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企業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企業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6、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Ⅳ 私募股權基金三種組織形式
公司制私募基金既有利於聚集社會廣大的閑散資金,進行規模化投資運作,又有利於抵抗資本市場的投資風險,從而提高資本收益的回報率。例如美國巴菲特的伯克夏·哈撒韋公司就是典型的公司制私募基金。
但公司制私募基金的主要不足是雙重納稅,即公司需要繳納各種企業所得稅,而投資者須就分紅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既抑制了股東的投資積極性,同時又限制了股份投資公司的規模效應。
對大型私募基金來說,如果採用一個專用賬戶來運作,由於風險較高,難以獲得投資人的認同。這樣,它們往往不得不採用公司制形式,所以運營成本相對較高。目前,這類公司型私募基金實際上面臨著雙重納稅的問題:既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同時在分紅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還得面臨著作為公司要應付的年檢等一大堆麻煩事情。顯然,這部分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要比公募基金高出許多。
1.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信託財產是投資人認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而形成的資金。信託財產是僅服從和服務於信託目的的財產,具有與各信託當事人相互獨立的地位。投資人認購信託計劃後的信託財產不再屬於投資人自有財產,並與投資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有所區別;而信託財產雖然可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或運用,但也獨立於信託公司所有的財產,即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財產不受信託公司財務狀況的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能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現行法律規定在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用賬戶,由信託公司選擇的商業銀行擔任保管人,實行保管制度。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信託財產最具有特色的法律設計。
2.信託型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低。從運營成本的角度來看,與公司型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不同的是,信託型私募基金無需注冊專門的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只需達成一個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即可,從而大大降低了實際操作的運營成本。
3.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現在我國已經頒布了「一法兩規」,即《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再加上2008年6月出台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為我國信託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平台。
4.業務操作的監管日趨規范。法律法規明確了在信託型私募基金操作中信託財產的監管機構和監督措施,規定了信託財產的保管職能由銀行負責,信託公司的受託管理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信託合同的規定,並且在銀監會的監督管理之下進行。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優點是設立門檻低,浪費少,投資廣,稅收少。根據200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企業只要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就可以成立,而沒有信託私募基金那樣3000萬元的規模下限限制。同時,由於合夥制私募基金不需要通過信託公司成立私募基金,減少了管理環節,避免了資源浪費。至於對管理人的約束,由於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利於對有限合夥人利益的進行保護。更為重要的是,合夥企業不作為經濟實體納稅,其凈收益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由投資者作為收入自行納稅,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避稅。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缺點這種模式的優點一樣明顯,那就是,由於沒有資金託管方,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財產很難保證不被挪用,資產管理人的道德風險較難防範。但這個確定也並非不可避免,因為合夥企業可以通過和銀行的合作,買斷銀行託管業務。[2]
Ⅳ 什麼是私募投資基金 有哪些組織形式
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內資金設立的投資基容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私募基金根據組織形式可以分為:
1、契約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實體,而是通過契約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者和其他基金參與主體按照契約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資者依據《公司法》 ,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機構進行管理,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3、合夥型基金。指投資者依據《合夥企業法》 ,成立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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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包括哪些有哪些基金類型
私募基金三種組織形式 - 私募基金有公司型、合夥型、契約型三種組織形式。
私募基金可以分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體可以去私募排排網看看
Ⅶ 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契約型基金本身並不具備公司企業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組織結構上,基金的持有人不具備股東的地位,但可以通過持有人大會來行使相應的權利。契約型基金,也稱信託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負責基金的經營和管理運作;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執行管理人則負責基金資產,執行管理人的有關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資金的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份額,享有基金投資收益;基金投資者:就是的持有者。
在我國,證券法規定我國的封閉式和開放式的基金,均屬於契約型基金。也就是說,我們購買的公募基金都屬於這個類型。英國、日本的大部分基金,都屬於這類基金。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而組成的公司形態的基金,認購基金股份的投資者即為公司股東,憑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資收益。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家股份公司,也是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成立。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基金公司設有董事會,代表投資者的利益行使職權。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比較流行。
公司型VS契約型
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託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的資本。
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後成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之一,投資者是基金的委託人,即基於對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託給基金管理人管理和營運,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