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成立一個小型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有3種形式:1有限合夥制;2公司制;3信託制。
公司制的缺點是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5%——35%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上沒有哪個傻冒使用這種模式。
信託制的缺點是購買一個信託賬戶需要300萬,並且規模要達到1億以上。門檻太高,窮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夥制沒有注冊資金限制,稅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組織形式。
下面主要給大家說說有限合夥制的證券投資私募基金。這是由投資者(有限合夥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夥人)合夥組成一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者出資並對合夥企業負有限責任。管理人在董事會的監督下負責風險資本的具體運作,並對合夥企業負無限責任。
有限合夥制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設立應當遵循《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說明: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再只限於自然人了,企業也可以成為合夥人;
2、合夥協議對合夥企業來說很重要,必須要有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合夥協議。
3、合夥企業沒有注冊資本的規定,只是規定了認繳或者實際交付的出資。
《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中對於合夥企業的設立也有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合夥企業登記管理工作。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合夥企業登記。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管轄可以作出特別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夥企業登記管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包括:
(一)名稱;
(二)主要經營場所;
(三)執行事務合夥人;
(四)經營范圍;
(五)合夥企業類型;
(六)合夥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承擔責任方式、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和評估方式。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合夥期限。
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以下簡稱委派代表)。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三)全體合夥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四)合夥協議;
(五)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六)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貳』 怎樣成立私募基金
當然可以成立,前提有2:第一,你有這樣的能力;第二,你有這樣的客戶。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叄』 成立私募基金條件
一、公司名稱需要來是「投資管理自、基金管理、資產管理」等字樣的公司。
二、基金公司注冊資金門檻是5億,實繳資金1億。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金3000萬的門檻。需實繳。其它無要求,當然,隨著競爭加劇,注冊資金高些比較好。
三、有實地的正規的經營場所,擁有一定數量的合規的從業人員等。
四、公司成立後,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去登記備案,按照協會要求提交公司相關資料文件。
五、通過協會的備案登記後,頒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就可以正式開展業務了。
本文由北京正規工商代辦機構國亞財富林濤提供。
『肆』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設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4)私募基金的成立擴展閱讀: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條
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管理信息系統。 基金業協會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私募基金情況,及時提供私募基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自律管理措施,並通過網站公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會員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
『伍』 如何成立一個私募基金
要先注冊個投資公司,然後找信託公司合作發行
補充:
問題關鍵就在於你注冊的回公司必須是符合規定答的,而不是隨便一個什麼公司,就算這樣了,也要看你的綜合能力,信託公司是不會隨便跟投資公司合作發行私募基金
所以,走信託是很難的
『陸』 怎麼成立私募基金
1、在某個投資領域(如股票、期貨、外匯、黃金等)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最好長時間穩定地盈利過。
2、制定包含有資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風險控制等內容的說明書。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們給你提供你想要的規模的資金。
4、有一個研究團隊,密切跟蹤市場的變化,制定計劃。
5、有一套精密嚴格的系統,使你的計劃能夠真正執行下去。
6、由於私募處於灰色地帶,應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
『柒』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有3種形式:1有限合夥制;2公司制;3信託制。
公司制的缺點是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35%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上沒有哪個傻冒使用這種模式。
信託制的缺點是購買一個信託賬戶需要300萬,並且規模要達到1億以上。門檻太高,窮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夥制沒有注冊資金限制,稅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組織形式。
下面主要給大家說說有限合夥制的證券投資私募基金。這是由投資者(有限合夥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夥人)合夥組成一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者出資並對合夥企業負有限責任。管理人在董事會的監督下負責風險資本的具體運作,並對合夥企業負無限責任。
有限合夥制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設立應當遵循《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說明: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再只限於自然人了,企業也可以成為合夥人;
2、合夥協議對合夥企業來說很重要,必須要有證券投資私募基金的合夥協議。
3、合夥企業沒有注冊資本的規定,只是規定了認繳或者實際交付的出資。
《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中對於合夥企業的設立也有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合夥企業登記管理工作。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合夥企業登記。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管轄可以作出特別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夥企業登記管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包括:
(一)名稱;
(二)主要經營場所;
(三)執行事務合夥人;
(四)經營范圍;
(五)合夥企業類型;
(六)合夥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承擔責任方式、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和評估方式。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合夥期限。
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以下簡稱委派代表)。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三)全體合夥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四)合夥協議;
(五)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六)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捌』 私募基金成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