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有哪些
選擇投復資渠道的原則應是:降低制風險、增加贏利、保證流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負債資金,在若干年後需要返還給投保人,這就決定了基金運營要以穩妥安全為原則;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儲蓄積累模式,保險金的給付主要依靠基金的增值收益,因此各基金運營單位必須要保證基金的保值與增值,實現基金的贏利;基金不管投資什麼渠道,在向農民支付時,都需要變現,為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應保證在需要時能夠及時變現,滿足支付的要求,這就需要有一定的流動性。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基金運營以地方為主,主要是購買國債或存入銀行,一部分社保基金投資於資本市場。
『貳』 國際共同投資基金的主要特點是
國際共同基金其實就是一類國際化投資公司 。作為公司,每一個共同基版金都有各自的經理、權員工、運作方式和目標等等。基金的投資目標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簡而言之,共同基金集合了一部分委託人的資金,並代表他們的利益進行有預設目的投資。每個基金公司都會僱傭投資專業人士來管理基金的投資組合,通常稱他們為投資組合管理者。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資者和雇員的錢集中在一起,從而購買各個廠商的股票。以一組投資者的名義購買並由專業投資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的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的組合。
主要特點:
1、分散投資風險 ;
2、變現性相當靈活 ;
3、小額資金即可投資全球 ;
4、安全性高 。
『叄』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式
中國太平人壽 財富抄定投做為養老儲備很好的。
與國家大型基礎建設項目掛鉤,可選擇5/10/15/20年交,分15/20/25/30返還,每年固定返還投入的5%/10%/15%/20%
舉例說明,10年投入,每年投入10萬元,從第二年開始每年返還1萬元,返還20年,20年後連本金帶返還一次性返還120萬元,這是固定返還。
同時還享受公司給予的高額分紅,以及2.5的復利。
作為中長期投資,財富定投可以很好的轉化為養老金的儲備。
這款產品全國限量發行15億元,上市兩個月,已經銷售了6億多元了。
『肆』 國外養老基金投資有哪些特點
美國: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公共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部分構成。在養老金投資風格上,美國的公共養老金相對保守,主要投資國債等低風險品種,2000年以來始終保持4%左右的回報率;而對於企業養老金部分,美國政府則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其投資。政府發放的社會保障金帶有明顯的社會轉移支付功能。美國的社會保障金根據法律嚴禁投資,不能擁有任何可以在公開市場交易的有價證券。
英國:現已形成三個支柱的養老金體系:第一支柱為國家基本養老金,由政府通過國家保險體系強制徵收並以相同待遇發放,以滿足基本養老需求;第二支柱為職業養老金,由僱主負責征繳,2012年改革後變為強制實施,以減輕國家基本養老負擔;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計劃,即個人選購保險公司及金融中介的養老金投資方案。今年1月起開始發售的「養老金債券」是英國養老金制度改革措施之一,旨在豐富個人養老金投資方式,提高養老金投資收益。
德國:養老金體系由法定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和私人養老保險三大支柱構成。德國養老金投資奉行相對謹慎的策略,投資公司法對於養老基金投資股票或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上限均有明確規定。而基礎設施建設及房地產業等的實體資產往往作為德國養老金投資的首選目標。
日本:養老保障制度被稱為「年金制度」,養老金被稱為「年金」。日本的「年金」分為兩種,一種是國民年金,又稱基礎年金,凡處於規定年齡段的國民,都可加入並享受;另一種是與收入聯動的厚生年金和共濟年金,企業雇員和公務員等依據身份不同而分別加入。養老模式奉行「國家中心主義」原則,政府主導著養老資金的管理。厚生年金和國民年金均由厚生省社會保險廳管理,而共濟年金則由各互助協會自行管理。國民年金的2/3收入來自收取的保險費,1/3來自政府的財政補貼。
新加坡:養老金投資運營是典型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被稱為中央公積金,該體系帶有強制儲蓄的特性,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以及他們的僱主,都必須參與公積金計劃。養老體系規定也相當嚴苛,公積金賬戶中的錢主要由政府用於投資國債、國內住宅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每年回饋給會員一定的利息。該制度為持有人設立4個賬戶,同時覆蓋養老、住房和醫療等多領域,由政府、企業代表、雇員代表和社會保障專家共同組成的董事會對中央公積金管理局進行監督管理。政府對中央公積金進行償還擔保,但是該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投資均獨立於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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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看國外養老金是怎樣運作的
美國 401K退休計劃是國際上公認的較為成功的企業年金運作模式。員工每月從其工資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以稅前的形式存入養老金賬戶,而企業也可以根據員工的繳費按一定比例為員工對等繳費。目前401K資產分布大體如下:股票基金佔40%、債券基金佔10%、平衡基金佔10%、貨幣基金佔5%、公司股票佔15%,債券及其他佔20%左右。
日本 由「養老金公積金管理運用獨立行政法人」(GPIF)負責運營,2001年開始進入市場運作時一度出現投資虧損,其中2001年度和2002年度虧損分別達1.31萬億日元和3.06萬億日元,並因此被迫解散,將公共年金轉交給新成立的GPIF運作。日本政府對GPIF進行了嚴格的投資限制,其中投資國內債券、國內股市、海外債券、海外股市及短期資產的資產比例分別為67%、11%、8%、9%、5%,變動幅度最高為上下8%。
英國 養老保險基金主要投資於本國股票(54%)、外國股票(23%)、本國債券(9%)、外國債券(3%)、房地產(5%)、儲蓄(4%)和抵押證券(2%)。在英國,由僱主設立的養老保險基金是通過簽訂信託契約的方式來進行管理的,監管當局每三年對基金的全部資產和負債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對總資產和總負債至少每年評估一次,如果發現資產大於負債將降低繳費率;否則,將限期予以糾正。
德國 養老保險基金受投資公司法管轄,由聯邦銀行進行監管,主要投資於債券(75%)、房地產(13%)、股票(9%)和儲蓄(3%)。根據投資公司法規定,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於股票比例為21%至75%,具體比例由各養老金計劃靈活掌握;投資於房地產、流動資金和套期保值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上限分別為30%、49%和30%。
法國 養老保險基金受投資公司法管轄,由法蘭西銀行進行監管。基金管理必須通過人壽保險公司進行,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委託注冊投資管理公司進行運營。其主要投資於債券(上限為65%)、房地產、股票和儲蓄,但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的上限為5%。養老保險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資運營相分離,不強制僱主參加養老保險計劃,並且規定僱主繳費不得超過雇員的4倍。
『陸』 請問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范圍有哪些
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等。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
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6)國際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特點擴展閱讀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養老基金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范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養老基金資產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並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其對沖標的的賬面價值。
『柒』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辦法解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政府通過利用養老基金結余的巨額資金進行投資和建設,可以控制消費支出,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抑制貨幣供給和通貨膨脹,有利於保持國民消費相對穩定,促進經濟恢復和發展。
上海住房公積金中心主任馬力:養老金投資無法完全避免短期波動,但從中長期來看,投資必然帶來豐厚回報。而不投資才是最大的風險。
量鼎資本管理公司執行董事李春平:養老基金實行市場化、多元化投資改革是一項面向未來的戰略性舉措,既有利於實現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緩解養老資金壓力、確保社保制度可持續,也對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實現我國經濟長期向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在投資限制上,《投資管理辦法》更多借鑒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限制的規定。相對來說,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限制比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限制更多。在投資需求方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更看重中長期收益,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年金基金則更看重當期收益。因此,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限制政策上出現較多重合。不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可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投資上限為基金資產凈值的20%,而企業年金基金目前不能投。出現這種區別,我的理解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主導,且資金規模龐大,可對其統一施行優惠和扶持政策,使其能便利地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投資,讓廣大人民群眾能充分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而企業年金基金尚不具備這些條件。不過,企業年金基金可通過投資信託產品或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的形式,間接投資國家重大項目。
『捌』 什麼叫養老保險基金和救濟基金它們和投資基金有何異同它們也用於投資嗎,而且是怎樣運行的
對!都是投資型的,但是保險的風險低,回報高,時間中等。而其他的不用我說了
『玖』 為什麼要擴大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范圍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資金,是國家重要的戰略儲備回,主要用於彌補今後人答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
根據2001年12月13日公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包括: 中央財政預算撥款; 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 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投資收益; 股權資產。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是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獨立法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管理中央財政撥入的資金、減持國有股所獲資金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2.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並組織實施。
3.選擇並委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託管人,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託管,對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檢查;
4.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
5.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
6.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情況。
7.根據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拾』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現狀分析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比重上來看,目前養老保險基金占社會保險基金的90%以上,如1996年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達610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為578億元。據統計,1995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950.06億元,支出836.47億元,當年結餘113.59億元,歷年滾動結餘429.8億元。從基金的運用來看,銀行存款251.6億元,佔58.54%;購買國家債券90。5億元,佔16.58%,動用59.4億元,佔13.83%。1996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171.76多億元,支出1031.87多億元,歷年滾動結餘578.56億元。1997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收入1337.9億元,支出1251.3億元,當年結餘86.6億元,歷年滾動結餘675.25億元。從對社會保障實行部分積累的基金模式改革以來,資金積累逐年增多,養老保險基金如今已成為一筆巨大的資金,它的投資運用狀況不僅決定社會養老保險能否進行下去,而且可以影響我國的基本建設及資本市場。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職工養者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鋪張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於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由以上可以看出,根據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以保值增值。然而,這兩種方式都無力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首先從銀行存款來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銀行存款一年期定期整存整取加權利率低於當年通貨膨脹率的就有7年(1985,1987,1988,1989,1993,1994,1995,詳見表1),保值都談不上,更無法增值。然後再看國債,由於國家債券品種較少,收益率雖一般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約一個百分點,但因缺乏完善的二級市場反而不如銀行存款有吸引力。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現狀也說明了這一點。如1994年養老與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為376.99億元,其中購買國債僅81.98億元,占結余額的21.74%;1995年我國國債年末余額3300.3億元,而當年購買國債僅90.5億元,僅占當年基金結余額的16.58%。國債品種偏少,收益偏低是其主要原因。而且相對通貨膨脹,國債的保值能力令人懷疑。以國庫券為例,在1985—1995年的11年間,國庫券收益率超過當年零售商品價格指數的只有5年,其他6年(1985,1988,1989,1993,1994,1995)國庫券的收益率均低於物價上漲率(詳見表1),可見養老保險基金用於購買國債也難以保值增值。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有關數據整理得出;銀行存款利率數據來自(1)周忠明,戴文桂.實用利率知識.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2)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利率實用手冊。中國金融出版社,1997.P41—42。
註:①為消除復利與單利對計算結果的影響,本文取一年期數據,而不是看上去更高的較長期限的以單利計的數據(一年期利率復利計算後實際收益率不低於相同期限的較大數據的單利的實際收益率)。
②1990年1月1日至4月15日,年利率為11.34%,4月16日至8月21日,年利率為10.08%,8月22日至12月31日,年利率為8.64%,9.99%為其加權(以天數為其權效)平均年利率,本表括弧內數據均為加權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復利計算得出,其中1979年取3.96%,1981年為5.04%,1982年為5.58%,1983,1984年均為5.76%。
總體分析,目前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用的途徑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這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漸貶值的趨勢,另一方面使得目標替代率(我國目標替代率的確定以養老基金收益率等於工資增長率為假設前提)無法實現,從而動搖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表1可以看出,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遠低於工資增長率,個人賬戶實際積累額達不到目標積累額,如不及時調整養者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提高收益率,我國的養老保險在不久後將陷入「被迫提高繳費率——企業不堪重負,個人無力投保——養老保險制度崩潰」的危機之中。
二、調整機構:提高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率的前提
1.調整機構的總體構想
從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現狀可知,其運用途徑僅限於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收益率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在生產關系高度發達、生產分工日益精細的今天已經力不從心。故基金所有者委託基金運營者代理基金投資運營業務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為此我們有必要引入委託一代理關系來分忻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的切實途徑。
以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僅限於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根本不需要專門的投資機構。而將委託一代理關系引入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首先應從調整機構入手。
鑒於我國尚不具備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機構,而且資本市場合適的投資工具的數量有限,養老保險基金營運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調整機構不應是局部的修補,而應是全局性的變革(參見圖1)」
首先我們對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一簡要歷史回顧。我國是從1984年國有企業推行退休費社會統籌開始的。近年來這千變革取得了三次重大進展。一是1991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費用由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方負擔,基金實行部分積累。二是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通知》,明確基年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儲蓄性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三是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有效地解決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問題,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適應了社會保險走向法制化相加強宏觀調控的需要。
1997年的這次統一改變了養老保險群龍治水的混亂局面,有效地解決了政了多門、管理費用高等問題。新成立的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勞社部)作為全國性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行使著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的職能,亦即擔負著基金法人主體的角色。勞社部作為社會保障的最高權力機關,肩負著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和事業管理的雙重責任。前已述及,勞社部缺少投資專家和系統的投資學知識,直接投資必然要成立自己的投資機構,加大基金的管理成本。而直接利用資本市場中的專門投資機構,既能有效地轉移風險,也有別於節省成本。委託專門機構投資可以增加服務的競爭性,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這樣,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之一是如何選擇適當的投資人。可供養老保險基金法人選擇的投資機構主要是資本市場的金融中介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經紀公司等。而在我國,由於金融市場尚不發達,為有效降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宜運用大的銀行,保險公司等合資入股的方式組建股份制非銀行金融機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局(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Social Security Funds/ABSSF)(以下簡稱為社基局)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專門投資者,該局可作為國務院直屬的與光大、中信集團並列的單位,屬於有限責任公司,完全實行企業化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社基局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並可以根據各地的養老保險基金的規模,在全國經濟活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設立分支機構,直接協調該省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經濟欠活躍、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較小的西部地區,可以考慮在西安、成都等經濟中心城市設立分文機構,負責幾個省的基金運作,以節省不必要的設立新機構的開支。同時,在社基局內設立監事會。作為社基局的監督機構,監督資金使用狀況和資金經營狀況,但不幹涉社基局的具體業務。當然因社基局的股東系大的銀行及保險公司等,經濟實力雄厚,投資經驗豐富,一般不會有因營運不善而破產之虞。
此外,為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及養老保險各項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可以考慮成立社會保障行政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行監會)和社會保障社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社監會)。行監會由政府審計、監察部門牽頭,有財政、銀行、勞社部等機構的人員參加,掛靠於審計部門。社監會由人大、工會牽頭,吸收企業代表、職工代表、民主人士和專家參加,掛靠於各級人大常委會。兩大監督機構的職責都是負責監督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政策制定、執行和基金的運營。兩個監督委員會與社基局的監事會從內外監督社基局,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和社會保障事業順利進行。
養老保險基金事關全國企業職工衣食住行,國家政策理當扶植,可以考慮效仿農業發展銀行的操作,成為社會保險銀行(Bank of Social Security/BOSS)(以下簡稱社保行),作為支撐全國社會保障事業的專門性政策銀行,並按照人民銀行的機構設置在上海、廣州、西安、南京、天津、成都、武漢、濟南、沈陽等地設立分行。養老保險基金用於存款的部分可存入該銀行,並給予養老保險基金較優惠的利率,並按復利計息,對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給予保值貼補,社保行在無力支付貼補額時可由財政彌補虧損。養者保險基金收益率較高時,可從其超過當年通貨膨脹率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養老保險投資風險准備金,該准備金存入社保行並享有優惠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對社保行運用養老保險基金存款發放貸款的利息收入,應該減免營業稅,為社保行給予養老保險基金優惠利率提供實際支持。用養老保險基金購買國債,雖然其回報率一般高於銀行存款,但在通貨膨脹盛行的今天,至少應對這一部分國債給予保值貼補。可以考慮由社保行發行特種國債,專門由社基局用養老保險基金認購,並給予較高收益率。出現意料之外的高通貨膨脹時,給予保值貼補,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社保行的利潤可用於支持與養老保險密切相關的事業,如社基局的辦公設備的添置等。
2.委託一代理的博弈分析
基金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保證這些投資機構能夠按照基金所有人的投資意願或策略行事,這里牽涉到委託一代理關系中的幾個基本問題。一般認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要達成對雙方有約束力且有效的合同,需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1)代理人以行動效用最大化原則選擇具體的操作行動,即所謂激勵相容條件;(2)在具有「自然」干涉的情況下,代理人履行合同責任後所獲收益不能低於某個預定收益額,是為參與條件;(3)在代理人執行這個合同後,委託人所獲收益最大化,採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託人的收益超過或等於執行該合同所取得的效用,是為收益最大化條件。
但是,在委託一代理合同不完善時,有四個難以克服的困難,使勞社部與社基局的委託一代理存在潛在的風險。一是利益不相同。社基局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時會採取短期行為或過於冒險的行為。二是責任不對等。代理人掌握著養老保險基金的經營權,但只承擔有限盈虧責任,作為委託人的勞社部失去了基金的經營權,卻最終承擔盈虧責任。這種責任的不對等,使得代理人可能不負責任地決策。第三是信息不對稱。由於代理人的信息優勢,以及獲取信息的邊際成本是遞增的,掌握基金經營權的社基局既有動機又有可能欺騙委託人(勞社部),而且委託人還很難監督和約束代理人。第四是契約不完全。在不完全的合同下,代理人總有空子可鑽。強化委託人對代理人的激勵機制,將使代理人經過收益成本比較後,自覺地按照委託人的意願行事。假設委託人的目標函數為Y=Y(x);代理人的目標函數為:X=X(a,W),a為代理人的決策變數,可代表他的努力程度。W為不受委託人、代理人控制的外生隨機變數。這意味著代理人的經營好壞由其努力程度和外界不確定因素共同決定。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里斯(Mirrless)指出:如果W具有一定的邊界,即W對x的影響是在一個可觀測的區間里,即便信息不對稱,委託人可以通過事前的警告或鼓勵,使代理人不會選擇較低的努力水平,並且使委託人、代理人均獲得滿意的收益水平。
資本市場不發達時,市場上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少,而且風險不易分散和轉移,此時政府多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規定途徑及比例。如果資本市場是發達的,代理人主要將養老保險基金採取三種投資方式:一是通過某些形式的延期年金政策向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即將養老保險基金用於購買壽險保單。二是把基金會成員的繳費轉移進某種資產的組合,這叫做「分離基金」。三是與其他的基金結合投資於一個單獨的資產組合,這叫作「共同基金」。事實上,成功的代理人會尋求以上三種投資形式的一定比例的組合。
假定社基局通過權衡比較,能夠選擇其中最為有利的一種投資方式,又假設養老保險基金僅存入銀行和購買國饋會貶值,凈收益為-10,設自然的狀態有好與不好兩種,由於我國宏觀經濟定勢良好,好的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8;設社基局在經營養老保險基金以外,無論如何努力工作所能獲得的最大收益為40、而努力工作需要支付20的成本,其凈收益為20。在委託一代理關系中,基金所有人與運營人有比例分成(為分析方便,本文暫以五五分成為例)和固定收益兩種利益分配方式。其支付矩陣如圖2:
比例(五五)分成
註:①運營人的收益分布是努力程度與自然的函數。為分析方便,本文忽賂了努力程度一般的情形,假設運營人只有努力和不努力兩種策略,努力指運營人殫思竭慮,並總能實現最優投資組合策賂;不努力指運營人仍將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兩種情況下,運營人付出的勞動分別為20和5。為簡化問題,設基金收益在「好,努力」的搭配下為100,「不好,不努力」時為-50,其他兩種情形(好,不努力;不好,努力)時均為0。並假設所有人將養老保險基金委託給代理人後,不從事盈利性的活動,基金收益來自於運營人投資所得。運營人不努力時因合同約束,無暇從事其他盈利活動。
②30=50-20,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③-15=(-10)+(-5),其中-10表示養老保險基金僅用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的實際收益,因本文主要研究委託代理的情形,故在基金不委託專門機構投資而僅用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時,省略了「自然」好與不好的差異。5表示運用養老保險基金於以上兩種方式時所進行管理等付出的勞動。
④40=60-20,經濟環境好時努力工作收益為100,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40以外的60扣除努力工作的成本20即得到40。
⑤-60=0-40-20,40為運營人支付給所有人的固定額,20為運營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可以看出,在圖2中的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的利益分配方式下,無論自然出現好或不好的情形,只要運營人接受了委託一代理合同,運營人努力總是好於不努力,即不努力戰略相對於努力而言是可剔除的嚴格劣戰略。在固定收益方式下,所有人的收益40大於-15,故「委託,努力」是精練貝葉斯納什均衡點。在比例分成方式下,由於運營人會選擇努力工作,所有人的預期收益=0.8*50+O.2*0=40。而且50,0也都大於-15,我們可以做以下結論:無論採取何沖利益分配方式,「委託,努力」是所有人和運營人的必然選擇。我們進一步研究可以發現,在以上兩鍾情形下,運營人的預期收益(指凈收益)均為20。然而運營人從事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以外的工作最多也能獲得20的凈收益,理性的運營人不一定會接受委託一代理合同。而且越是風險厭惡的運營人更可能拒絕這一合同。
明智的所有人可以將五五比例分成改為四六比例分成,以提高運營人的預期收益,而所有人仍將獲得遠遠高於自己經營(不委託)時的收益。可以考慮將所有人的固定收益下調為35,使運營人預期收益增加為25。理論上可以進行—九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下調為5或更低,也可以五五比例分成或將所有人固定收益定為40。
到底選擇何種利益分配方式,比例或固定收益的確定為多少取決於二者的博弈過程、供求狀況以及代理人的類型。在我國現階段,養老保險基金所有人是惟一確定的,如果引入競爭機制,產生較多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人,則最終的委託一代理合同的制定會有利於所有人,會形成接近五五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為40的合同。在代理人財務公開且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情況下,比例分成是委託人與代理人分享剩餘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如果社基局(代理人)是風險中性的,無論勞社部(委託人)對風險的態度如何,固定收益是有效的辦法。在商業銀行與企業間的博弈過程中,企業也是接受了固定收益的辦法,商業銀行的固定收益表現為事先約定的貸款利息。通過固定收益的委託一代理後,基金所有人成功地轉嫁了風險,代理人獲得了剩餘索取權,此時代理人極其努力地工作是最優的。對於委託人,盡管由於剩餘索取權的分割和部分轉讓從靜態上看使其利益受損,但這較之委託人自理基金的經營業務,仍是帕累托改進。因為,從動態上看,由於代理人獲得了部分剩餘索取權,其積極性提高了,運用其專業投資技術,可以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使委託人獲得高於自理時的收益。
當然,由於社基局在運用養者保險基金進行投資時,也需要對巨大風險進行控制和轉嫁,保險市場,尤其是長期壽險市場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社基局可以通過購買再保險或購買長期壽險保單的辦法向商業保險市場轉嫁風險。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基本管理結構如圖3。
值得注意的是,調整機構,賦予關鍵的機構如社基局以相應的權利,仍是基本前提。試想,如果作為代理人的社基局面臨著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干預力量,其目標函數中W對X的影響太大,以致於隨機變數無法被界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不能滿足英里斯(Mirrless)的基本前提,使得社基局的努力與收益x之間的關系模糊不滑,有效的約束機制難以建立起來。
按照圖1的要求設置養老保險管理機構並按圖3的要求運行,可以給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及組織和人員准備。然而要想確實提高基金的收益率,還應從立法、控制通貨膨脹和發展資本市場三個方面下功夫。限於篇幅,本文對此三方面不做論述。(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