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商投資企業從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根據新准則如何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
以前的余額還放在帳上,可以繼續使用,直至用完。
2. 「應付福利費-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的用途
稅後利潤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是外企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七條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當用於企業職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者各項集體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設施等資產,不得作為企業的財產。
根據財會[2002]5號,企業當期發生的福利費,先沖減「應付福利費」科目余額,「應付福利費」不足沖減的,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所以,職工獎福基金可以適用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但是根據財會[2003]10號,企業應當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兩個明細科目。且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按法律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似乎該文又取代了財會[2002]5號的規定,不能用於福利費范圍的開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以外的職工集體福利類費用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9]709號)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除為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和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外,不得在稅前預提其他職工福利類費用。
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後,也不再按工資總額的14%從費用中計提福利費。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如果實際發生的福利費超過按稅法規定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在納稅時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應付福利費-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科目的余額及以後年度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按法律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
3. 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稅即將與內資企業合並,與此有關的費用計提方法也將內會有變化,所容以還是等新法頒布後,按新的執行吧。
2、稅後提取的企業福利方面的基金,應當列在「盈餘公積—公益金」中。
3、新會計制度中還有「應付福利費」科目。按舊的企業所得稅細則規定,內資企業其中余額可以留轉下年度繼續使用。而外資企業的規定是,在計提比例內據實列支,也即余額要沖轉回費用。這個估計在兩法合並後也將有所改變。
4. 外商投資企業的儲備基金可以用作增資嗎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可以嗎
《外商投抄資企業執行新企業財務制度的補充規定》第十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儲備基金,主要用於墊補企業的虧損。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擴大生產經營,經原審批機構批准,也可轉作投資者增資。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職工非經常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5. 關於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這里的問題我是沒有看懂你的,
如果你是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如何開支.列支與稅務專沒有關系,98號文屬是對在以前按比例提取的福利費等,沒有實際開支而形成的余額的處理規定。
所以你現在完全不用管那個余額,直接在費用中列支相關福利費
6. 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職工獎勵基金的分錄
執行舊准則的企業
借:利潤分配-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貸:盈餘公積
執行新會計准則的企業
借:利潤分配-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7. 外商投資企業已計提的職工獎勵福利基金可否沖回請將文件號一並寫出。 謝謝
職工獎勵福利基金屬於中方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依照相關文件不能沖回。
8.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使用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可以!
9. 關於外資企業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的用途
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用於職工非經常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外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何計提職工福利費
[問題]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是否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
[解答]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二)》(財會[2003]10號)中規定,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會[2001]62號)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核算從原「應付工資」科目轉入的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目的基金、保險福利費和國家的各項補貼、原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余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並應當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兩個明細科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以外的職工集體福利類費用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9]709號)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除為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和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外,不得在稅前預提其他職工福利類費用。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後,也不再按工資總額的14%從費用中計提福利費。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如果實際發生的福利費超過按稅法規定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在納稅時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應付福利費-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科目的余額及以後年度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應按法律規定的用途進行使用。
僅供參考
10.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不能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中核算,是否正確,為
這個應該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中核算。
小企業(外商投資)按照規定提版取的儲備基金、企業權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這個是2013年新小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