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為私募基金經理的需要哪些要求呢
第一,你必須從券商搞股票研究出生,而搞股票研究的門檻基本都是碩士博士.
第二,搞研究的時候必須要有出色的業績來證明你的能力,這樣才會被基金公司看中 .
第三,進了基金公司也不是說你就是基金經理了,你還得從產品經理,助理做起,能力得到肯定了才有希望升為基金經理。
現在的基金經理在基金或投資行業的工作經驗也是一項非常寶貴的財富,一般,基金經理都有6-10年的證券或投資從業經驗。
一般的基金經理成長的軌跡是證券研究所的研究員--->基金公司的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投資總監 。
基金經理重要工作就是分析企業財務報表,在紛繁的資產、權益、利潤和現金流量數據中發現公司的投資價值。圍繞這個工作,企業會計、金融數字、商務統計學、公司財務管理是基礎課程。 從事金融業,金融業的主幹課程也是基礎,貨幣銀行學、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國際金融、證券投資分析、金融法、公司金融學、金融衍生產品概論等也必須掌握。
可以說,相關的課程多涉獵些。而且,其他課程甚至也要涉獵一些,比如,你投資通信板塊,如大唐電信和中國聯通股票,就需要基本的通信知識,比如3G、TD-SCDMA、以CDMA2000技術等等。投資生物制約板塊的公司,就要了解一些生物方面的知識。
當然,重點應放在金融類課程知識上。 現在國內的基金經理隊伍中,海歸背景的日益增多。比如海富通和招商等基金公司里,裡面的研究員大多是海龜或CFA。相信這也是趨勢吧!國內教育背景的,除了北大,清華,道口,FD,交大,上財,南開,武大等幾個名校畢業的,一般人如果也有志於這一行的,不妨考一考CFA,現在很多基金公司在逐漸看重這個。
比如,最近在招聘基金經理中,明確要求有CFA資格,相信這也是趨勢如過有志於這一行的! CFA Institute的計分方式與其他考試不同。CFA考試不設及格分數線,只對考生試卷的整體水平進行評估。CFA Institute不會通知您具體的考試成績和總成績,而只是通知您每一部分答案的正確率是超過70%,在50%至70%之間,還是低於50%。
一般來講,如果您各個部分的正確率均達到70%以上,就會通過該級別考試。 所以,上下午考試按考的科目分類統計每一科總的正確率,ethics一般要求超過70%,如果低於50%肯定沒戲. 如果是私募基金經理,一般原已是基金經理,大部分都是開放式基金經理跳過去的.
B. 北京有哪些做私募的公司
據我的了解,就總體來說,北京的陽光私募比較少。但陽光私募界非常回有名的星石投資就是北答京的,星石系的創始人是原工銀瑞信基金公司的投資總監、優秀基金經理江暉,他也是公募基金界比較早跳出來做私募的。星石系的業績比較穩定,許多其他私募都將它作為對手。還有原嘉實基金公司基金豐和的優秀基金經理趙軍也建立了自己的私募,淡水泉。
另一方面,現在是信息社會,雖然你在北京,但你想投資私募基金業不一定非得要選北京的公司。相對而言,上海、深圳的私募發展要比北京快得多。如上海有尚雅投資(原華夏著名基金經理石波創立)、從容投資(大名鼎鼎的原上投摩根呂俊)、匯麗資產(原廣發何震)、朱雀投資(跨越熊牛,業績均很出色)、好望角投資(去年剛轉私募的交銀施羅德鄭拓)等等。深證有同樣名氣很響的武當資產(少有的與朱雀一樣業績穩定的)。
但我個人覺得私募收費太厲害,不僅有管理費(一般也是1.5%),業績提成高達20%。你考慮清楚。
C. 中投長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聘信息,中投長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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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簡介:
中投長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09-21,注冊資本5000.000000萬人民幣元,法定代表人是安志斌,公司地址是北京市豐台區太平橋西里甲1號塔樓東1-1幢35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稅號是911101063583354116,行業是金融業,登記機關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台分局,經營業務范圍是投資管理;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中投長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是110106019930480
• 分支機構:
• 對外投資:
開元盛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趙欣,出資日期是2013-12-04,企業狀態是在營(開業),注冊資本是5000.000000,出資比例是40.00%
• 股東:
張明華,出資比例70.00%,認繳出資額是3500.000000
安志斌,出資比例30.00%,認繳出資額是1500.000000
• 高管人員:
張愷在公司任職監事
安志斌在公司任職執行董事
孟潔在公司任職經理
D. 私募基金投資經理的職責是什麼
運作基金,讓基金凈值不斷創新高,為投資人帶來收益的同時,實現私募公司的盈利。
E. 私募基金經理怎麼安排每天的工作
目前在我國對私募基金還沒有法律上的明確規定,處於半地下半公開狀態,私募基金從業人員都渴望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經理的工作狀態也是保密的,通過其招聘條件我們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經理是管理和經營私募基金的人。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資金量比較大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經理
崗位職責:
1、 具有領導及團隊管理的才能,帶領團隊開拓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並購等方面的業務; 2、 在投資的各個階段起著領導者的作用,具體工作包括項目挖掘、談判;交易結構設計、財務分析、盡職調查、估值及回報分 析等;
3、 負責項目的執行,包括引進項目源、項目的進程式控制制、人力成本控制;
4、 投資銀行業務(私募融資、收購兼並和上市的財務顧問等)的客戶開發和客戶關系維持; 5、 項目團隊的管理和培養。
任職資格:
1、 金融投資、經濟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從事私募基金、投資銀行、財務分析相關行業工作經驗;3年以上高級職位工作經驗;
3、 熟悉國內外金融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產業政策;在政府、相關行業和投資機構、投資及中介機構有廣泛的人脈資源;
4、 具有良好的渠道、協調能力,具有縝密的思維,喜歡挑戰性工作。
5、 英文熟練。
F. 私募基金經理的最佳私募基金經理
2012年中國最佳私募基金經理
No.1 夏寧 上海精熙投資總經理
No.2 余定恆 翼虎投資控股股東、專執行董屬事、公司總經理兼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No.3 林園 深圳市林園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No.4 魏上雲 北京雲程泰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No.5 裘國根 重陽投資公司董事長
No.6 夏曉輝 六禾投資董事長,總經理
No.7 劉睿 中睿合銀董事長、投資總監
No.8 王慶華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資產管理總部總經理
No.9 黃偉聲 麥爾斯通投資總監
No.10 趙軍 淡水泉投資總經理兼投資總監
G. 北京順隆私募債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順隆私募債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11月29日,主要經營范專圍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屬、咨詢等。
法定代表人:王嘉川
成立時間:2013-11-29
注冊資本:4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6520734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58號5樓505室
H. 剛畢業,想往私募基金產品經理的方向發展怎麼樣還是往投資經理的方向發展
1、項目盡職調查層面:律師出具的盡調報告一般是厚厚一本,重點看下盡內調問題概要就容行,主要與律師溝通這些法律問題的影響和後果,包括:
(1)是否存在可能導致deal break的情形,比如目標公司惡意欺詐、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等
(2)是否存在影響估值/交易成本/目標公司未來利潤預測的情形
(3)是否存在影響投資目標公司未來發展目標(如IPO、新三板、並購等)的情形
然後最重要的是要求律師(會計師也一樣)提供解決/整改方案並要求目標公司落實,一般除了deal break的情形外,盡調主要還是幫助投資經理與目標公司談更好的條件和價格。
2、交易文件層面:向律師提供一份表述清晰的term sheet,羅列最主要的商業條款,後續的投資方式/陳述與保證/先決條件/投資權利等在向律師充分傳達的情形下,交給律師就行了。最主要的是如何將商業條款准確傳達給律師,當然一名優秀的PE律師可能還可以進一步提供一些商業意見。
總的來說,投資經理如果覺得這個項目賺錢,牢記最主要的目標是全力推動項目達成,並兼顧考慮促成交易的成本和未來收益的預測,而律師看到的更多是交易風險和怎樣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兩者在思路上是有差異的。
I. 如何才能進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個風險投資經理需要那些知識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風險,指私募股權投融資操作過程中相關主體不懂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所造成的經濟糾紛和涉訴給企業帶來的潛在或己發生的重大經濟損失。法律風險的原因通常包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合同違約、侵權、怠於行使公司的法律權利等。具體風險內容如債務拖欠,合同詐騙,盲目擔保,公司治理結構軟化,監督乏力,投資不做法律可行性論證等。潛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不計其數。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
(一)法律地位風險
私募包括兩類,一是私募股權投資,一是私募證券投資。前者是指以非公開募集的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它與股票的「公開發行」相對;後者是指將非公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二級市場,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向廣大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基金)相對。在我國新的《合夥企業法》於2007年6月1日實施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由於它並不存在一個合法的實體,其法律地位是不明確的,但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樣一種以非公開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的投資方式則是完全合法的。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也曾明確表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於未上市的企業股權,用現有的民事、公司和證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約束其法律關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確無疑的。客觀上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字,的確給人一種非法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感覺,但事實上,私募股權投融資只是表明其是在公開市場之外進行的募集資金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確,它是完全合法並受到監管部門認可和支持的。前些年關於私募基金坐莊炒作的新聞報道,使人們對私募基金有了一個最初的認識,但卻並不明白這里的「私募基金」僅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關於這二者的區別我們一定要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之初就應十分明確。對於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言,《證券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為其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目前的法規規范仍然不足,為了吸引客戶,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金安全、保證年收益率等,這種既非合夥又非投資的合同在本質上類似非法集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書面合同,也很難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保證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此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能、締約不當與商業秘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目標企業談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資協議的訂立,這是確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方向與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此過程中可能涉及三個方面的風險:一是締約不能的法律風險;二是談判過程中所涉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保密的法律風險;三是締約不當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嚴格而言不屬於合同法律風險,而是附隨義務引起的法律風險。
(三)操作風險
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託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於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雖然我國私募基金的運作與現有法律並不沖突,但在實施過程中又缺乏具體的法規和規章,導致監管層與投資者缺乏統一的觀點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都將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
(四)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選擇的項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標企業的核心技術,則應該注意該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標公司和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著作權、專利和其它知識產權;
2.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雇員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僱傭開發協議文件;
3.為了保證專有性秘密而不申請專利的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
4.公司知識產權的注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注冊證明、省的注冊證明和國外注冊證明;
5.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注冊機關申請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的文件;
6.正處於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7.需要向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8.申請撤消、反對、重新審查己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9.國內或國外拒絕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10.其他影響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有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n.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僱傭發明轉讓或者其他目標企業及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此外,創業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問題、原單位的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問題以及遵守同業競爭禁止的約定等,都有可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五)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旦確定目標企業之後,就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對目標企業進行法律調查。因為在投資過程中,雙方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所以法律調查的作用在於,使投資方在投資開始前盡可能多地了解目標企業各方面的真實情況,發現有關目標企業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確認他們己經掌握的重要資料是否准確的反映了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以避免對投資造成損害。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目標企業為非上市企業,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資者想要掌握目標企業的詳細資料就必須進行法律調查,來平衡雙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確該並購行為存在那些風險和法律問題。這樣,雙方就可以對相關風險和法律問題進行談判。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中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引起的法律風險是作為中介的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與投資機構及創業企業共同面對的法律風險。盡職調查不實,中介機構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機構可能蒙受相應損失;而創業企業則可能因其提供資料的不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企業後的企業法律風險
1.日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合同風險、不規范經營風險、債權過於集中帶來的風險。
2.管理引起的法律風險:治理結構缺陷帶來的決策風險、員工意外傷害風險、規章制度不健全導致的員工道德風險、公司印章管理不嚴帶來的債務風險。
3.資金運用引起法律風險:投資合作風險、分支機構風險、借貸風險、擔保風險。
(七)退出機制中的法律風險
目標企業股票發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權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標。股票上市後,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在經過一段禁止期之後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業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從而獲取巨額增值,實現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上市,另一種是買殼上市。直接上市的標准對企業而言還相對過高,因此我國企業上市熱衷於買殼上市。表面上看,買殼上市可以不必經過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上市目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財務公開和補交欠稅等監管,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殼資源大多數「不幹凈」,債務或擔保陷阱多,職工安置包袱重,如果買殼方沒有對「殼」公司歷史做出充分了解,沒有對債權人的索債請求、償還日期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而產生的一些負債等債務問題做出充分調查,就會存在債權人通過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資產或分割買殼方己經取得的股權,企業從而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回購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東回購管理層回購)實際上是股權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即受讓方是目標企業的原股東。有的時候是企業管理層受讓投資方的股權,這時則稱為「管理層回購」。以原股東和管理層的回購方式的退出,對投資方來說是一種投資保障,也是使得風險投資在股權投資的同時也融合了債權投資的特點,即投資方投資後對企業享有股權,同時又在管理層或原股東方面獲得債權的保障。回購不能也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風險。表現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時的投資協議中回購條款設計不合法或者回購操作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對於失敗的投資項目來說,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徑,及早進行清算有助於投資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資本金。但是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還存在許多法律風險,包括資產申報、審查不實、優先權、別除權、連帶債權債務等。
J. 做基金經理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希望你是一個正直的人,如果當四下無人時你自己評價自己,還很難做到,那建議你慎重考慮你的這個職業方向。
其次,希望你是一個有責任心的人,該你負責的不推諉,同時能鼓勵團隊,激勵團隊,成為受人尊重的人,基金經理應該是一個受人尊重的職業,因為你在幫助別人讓他們有更多可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再次,希望你是一個堅定的人,就是認定這個目標,一往無前的去努力實現達到。
接下來說的,都是技術層面的,大前提是到達羅馬的道路並不只有一條。
但有幾點在圈內是大概率性的公認條件:
1、學位總歸是門檻,也是展示。如果你是本科,那還很遠很遠,就要提高自己的學歷(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提高學力),現在搞股票研究的門檻基本都是名校碩士博士。
2、經驗,經驗,經驗!你不能偏離航道,一般,基金經理都有6-10年的證券或投資從業經驗。所以,耐心點,真的,耐心點。
3、始終要業績支撐。就是你不能有重大失誤,污點在你的職業生涯中是務必需要被杜絕的,就像銀行信貸如果有壞賬那就把這個人的聲譽破壞了。要有持續的業績來證明你的能力,這樣才會被基金公司看中。
4、知識要豐富,要豐富,要豐富。換句話說,最好啥都懂,哈哈哈,還有分析能力要強,人脈資源也不能差(哈哈哈,其實符合這些條件做什麼都行了吧)
其他:證書方面:證券從業——基金從業——期貨資格——CFA、FRM(CPA和律師可作為補充)
你基礎不錯啊,在正道上啊,可行路徑:行研——轉換為產品經理——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
未來在中國成為基金經理的機會當然多於在其他國家,認准就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