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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基金法律

發布時間:2021-02-09 00:57:59

1. 創業投資基金怎麼認定

創業投資基來金是股權投資基自金的一個特別種類,主要投資未上市創業企業普通股或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權益的股權投資基金。由於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中小微企業的創業階段,因此世界各國均通過特別立法,一方面明確財稅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其投資領域進行引導,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我國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扶持政策包括:在財稅方面,稅務總局於2009 年印發了《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對創業投資基金的財政扶持政策進行了規定;在監管方面,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在自律管理方面,中國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 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並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

2.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

1、風險偏好不同

私人股權投資(天使、基金)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 用來指稱任何一種股權資產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是投資還在成長期的企業,通常是新興的朝陽產業,因為這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比較好,未來這些企業可能會得到很大的發展,也有可能成為行業龍頭。

2、投資時間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常投資成熟的企業、Pro-IPO的企業,它們大多已經是細分行業的龍頭,和上市可能只有一步之遙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進入幫助這些企業達到上市的標准,然後通過在股市上出售自己所持股份退出,所以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價格也比較高。

3、退出時機不同

因為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進入的比較早,所以價格也相對較低,但同時風險也較大,周期也較長。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通過被大公司並購、二次募資時出售給其他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者IPO的方式退出。主動的天使投資人會主動投資私人股權企業。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

4、投資規模不同

創業投資基金相對難度比較高,因為要找到沒被發現的真正有潛力的公司比較難,比較考驗投資者的判斷力。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2)創業投資基金法律擴展閱讀:

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創業投資屬於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私募股權基金是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或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兩種。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而是通過上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路徑出售股權而獲利。

參考資料: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網路

創業投資基金-網路

3. 私募基金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的法律責任有以下五方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有下列7種違規情形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1.違反《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不履行登記備案義務;
2.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向非合格投資者募資或者變相公募;
3.違反《辦法》第十五條,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4.違反《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未對投資者採取評估、確認等措施,未對基金進行評級,或者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5.違反《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未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信息或者未按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送信息;
6.違反《辦法》第二十六條,未按要求保存相關資料;
7.違反《辦法》第二十三條,有第一項至第七項和第九項所列禁止行為之一。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八項規定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等行為的,按照《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二百零三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處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的,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處罰。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辦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私募基金風險
對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而言,最應該警惕的私募基金風險可以分為六大類: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風險,由於私募基金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風險,凡是涉及投資運作及管理的過程,例如投資方案、資金轉移及項目跟蹤管理等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低。很多投資者之所以參與私募基金投資,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後也對應著高風險,很多投資者並沒有相應的抗風險能力,所以投資需重點關注此類私募基金風險。
第三基金管理人導致的私募基金風險。由於缺乏嚴格的行業准入標准,基金經理門內的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及市場認同度等都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同樣的市場環境,一部分基金經理能夠憑借精準的投資為投資者帶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經理則可能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第四較高的道德風險。基金項目一般是以合夥形式成立的,但受到專業、地理及時間等因素的限制,投資者並不能有效的對項目進行監督與管理,所以道德風險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私募基金風險。
第五項目融資缺乏專業度。項目融資一般需要很高的實務經驗及專業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經理或管理團隊能力不足,無法有效的監控、管理項目融資。
第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部分私募基金會通過故意誇大收益、隱瞞項目等來吸引投資者參與投資,而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眾存款。
雖然投資者往往被私募基金的高風險所吸引,但私募基金認購門檻高達百萬,對許多投資者來講並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一切可能導致私募基金風險出現的因素投資者都必須知道。
私募基金高管人員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國公民,包括私募基金高管人員,其任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都受我國各類法律的約束。一旦投資私募基金遭遇虧損,經過查實,是由私募基金公司內部管理造成的,那麼其內部管理人員必然要承擔相應責任,如只是受其運營管理水平限制而導致虧損的,則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相關風險由投資人承擔。

4.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八章 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四條來本辦法所稱創源業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創業企業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權益的股權投資基金。第三十五條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並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

5.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是什麼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一項政策。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6. 國內關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規范依據是什麼

我國當前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一、修訂後的《公司法》和《證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建立和運營的主要法律依據,《證券法》則規范著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同步修訂,修訂後的《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為發起人並大幅度降低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標准;減低了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比例要求;對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規定、取消公司對外投資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訂後的《證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資本規模要求,對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進行了修訂,並於2007年6月生效,為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提供了法律框架。與私募股權基金有關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增加了有限合夥人和有限責任合夥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一般不得超過50人;二是允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合夥人;三是明確了合夥企業所得稅的徵收原則,合夥企業的所得稅由合夥人分別繳納。

三、《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2005年年底,凱雷提出收購徐工機械85%股權,而徐工機械一直被認為是國內機械裝備企業的龍頭企業。2006年8月8日,商務部聯合六部委發布了《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加強了對涉及外資並購行業龍頭企業或重點行業的監管和審查力度,並嚴格限制境內企業以紅籌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業必須在設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審核批准後一年之內完成資金接收和迴流的全過程。紅籌上市的審批許可權由先前的市區級政府集中到了當前的商務部。

四、《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11月,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科技部等十部委聯合頒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旨在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規范其投資運作,鼓勵其投資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

五、《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促進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規范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與監管,保護基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對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發起與設立、基金公司、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與監督管理、終止與結算、罰則等做出了陳述和規定。《辦法》規定:設立產業基金必須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准,產業基金投資者數目不得多於200人,擬募集規模不低於1億元,存續期限不得短於10年,不得長於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規外,《信託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均不同程度的對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的運營產生影響。

7. 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主要有哪些法規規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5日在《私募基金問答》中重申了關於私募基金投資者的主要法規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8. 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

創業投資基金抄(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Private Equity(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如後面將要說到的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如Mezzanine投資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不過以上只佔很少部分,私募股權投資仍可按上述定義。

9. 創業投資基金受什麼監管

這個不是很清楚
具體事宜你可以去相關地方政府
或是網站查看
或是咨詢具體相關負責人
希望能幫到你

10. 一般的創業投資基金跟政府背景下的創業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政府背景下的創投在運作方式上有什麼突出特點/

從投資者的角度,一般把創業企業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劃分為五個階段:種子階段、創建階段、成長階段、擴張階段和成熟階段。1.種子階段(Seed) 這一階段基本上處於R&D的技術、產品開發階段,即試驗與發展(R&D)的中後期,產生的是實驗室成果、樣品和專利,而不是產品。企業可能剛剛組建或正在籌建,基本上沒有管理隊伍。 這一階段的投資成功率最低(平均不到10%),但單項資金要求最少,成功後的獲利最高。這一階段的主要投入形式為政府專項撥款、科研機構和大學的科研基金、社會捐贈和被稱作精靈投資者的個人創業投資家提供的股本金等。由於投資風險太高,規范的創業投資機構基本不涉足這一階段。2.創建階段(Start-up) 這一階段,企業已經有了一個處於初級階段的產品,而且擁有了一份很粗的經營計劃(Business Plan),一個不完整的管理隊伍。沒有任何收入,開銷也極低。據統計,創建階段一般在一年左右。至該階段末期,企業已有經營計劃,管理隊伍也已組建完畢。 這一階段大致相當於我國劃分的小試階段前期,技術風險與種子階段相比,有較大幅度下降,但投資成功率依然較低(平均不到20%)。雖然單項資金要求較種子階段要高出不少,但成功後的獲利依然很高。這一階段,那些非營利性的投資,由於法律的限制將不再適宜,所以創業投資將是其主要投入形式。一般來說,創業投資從這一階段才真正介入創業企業的發展。3.成長階段(Development/Beta) 這一階段大致相當於我國劃分的小試階段後期和中試前期,技術風險大幅度下降,產品或服務進入開發階段,並有數量有限的顧客試用,費用在增加,但仍沒有銷售收入。至該階段末期,企業完成產品定型,著手實施其市場開拓計劃。這一階段,資金需求量迅速上升,由於創業企業很難靠自我積累和債權融資等方式解決這一階段的資金需求,所以創業投資依然是其主要投入形式。4.擴張階段(Shipping) 這一階段大致相當於我國劃分的中試階段後期和工業化階段,企業開始出售產品和服務,但支出仍大於收入。在最初的試銷階段獲得成功後,企業需要投資以提高生產和銷售能力。在這一階段,企業的生產、銷售、服務已具備成功的把握,企業可能希望組建自己的銷售隊伍,擴大生產線、增強其研究發展的後勁,進一步開拓市場,或拓展其生產能力或服務能力。這一階段,企業逐步形成經濟規模,開始達到市場佔有率目標,此時成功率已接近70%,企業開始考慮上市計劃。 這一階段融資活動又稱作Mezzanine,在英文里的意思是"底樓與二樓之間的夾層樓面"。可以把它理解為"承上啟下"的資金。是拓展資金或是公開上市前的拓展資金。這一階段意味著企業介於創業投資和股票市場投資之間。投資於這一階段的創業投資通常有兩個目的: (1)基於以前的業績,風險性大大降低。企業的管理與運作基本到位。業已具有的成功業績,使風險顯著降低。 (2)一兩年以後便可迅速成長壯大走向成熟。這個階段之所以對創業投資家有一定的吸引力,是因為企業能夠很快成熟,並接近於達到公開上市的水平。如果企業有這種意向,在這一階段介入的創業投資,將會幫助其完成進入公開上市的飛躍。公開上市後創業投資家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從而撤出企業。因此,"承上啟下"階段的投資對創業投資家來講可以"快進、快出",流動性較強。 這一階段資金需求量更大。比較保守或規模較大的創業投資機構往往希望在這一階段提供創業資本。在股本金增加的同時,企業還可爭取各種形式的資金,包括私募資金、有擔保的負債,或無擔保的可轉換債,以及優先股等。5.獲利階段(Profitable) 在這一階段,企業的銷售收入高於支出,產生凈收入,創業投資家開始考慮撤出。對於企業來講,在這一階段籌集資金的最佳方法之一是通過發行股票上市。成功上市得到的資金一方面為企業發展增添了後勁,拓寬了運作的范圍和規模,另一方面也為創業資本家的撤出創造了條件。創業投資家通常通過公開上市而撤出, 但有時也通過並購方式撤出。 綜上所述,創業投資一般主要投資於創建階段、成長階段和擴張階段。規模較小、運作較為靈活的創業投資機構主要投資於前兩個階段,規模較大、相對保守的創業投資機構往往投資於後一個階段。中國品牌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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