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基金的風險
投資基金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多樣性,投資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資組合的總體風險敞口。對沖基金經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為的就是降低市場風險,獲取風險調整收益,這與投資者期望的風險水平是一致的。理想的對沖基金獲得的收益與市場指數相對無關。雖然「對沖」是降低投資風險的一種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資一樣,對沖基金無法完全避免風險。根據Hennessee Group發布的報告,在1993年至2000年之間,對沖基金的波動程度只有同期標准普爾500指數的2/3左右。
風險管理
大多數國家規定,對沖基金的投資者必須是老練的合格投資者,應當對投資的風險有所了解,並願意承擔這些風險,因為可能的回報與風險相關。為了保護資金和投資者,基金經理可採取各種風險管理策略。《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稱,「大型對沖基金擁有資產管理行業最成熟、最精確的風險管理措施。」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可能持有大量短期頭寸,也可能擁有一套特別全面的風險管理系統。基金可能會設置「風險官」來負責風險評估和管理,但不插手交易,也可能採取諸如正式投資組合風險模型之類的策略。可以採用各種度量技巧和模型來計算對沖基金活動的風險;根據基金規模和投資策略的不同,基金經理會使用不同的模型。傳統的風險度量方法不一定考慮回報的常態性等因素。為了全面考慮各種風險,通過加入減值和「虧損時間」等模型,可以彌補採用風險價值(VaR)來衡量風險的缺陷,
除了評估投資的市場相關風險,投資者還可根據審慎經營原則來評估對沖基金的失誤或欺詐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應當考慮的事項包括,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對業務的組織和管理,投資策略的可持續性和基金發展成公司的能力。
透明度及監管事項
由於對沖基金是私募基金,幾乎沒有公開披露的要求,有人認為其不夠透明。還有很多人認為,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投資管理公司相比,受到的監管少,注冊要求也低,而且對沖基金更容易受到由經理人導致的特殊風險,比如偏離投資目標、操作失誤和欺詐。2010年,美國和歐盟新提出的監管規定要求對沖基金管理公司披露更多信息,提高透明度。另外,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也通過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促使對沖基金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隨著機構投資者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對沖基金也日益透明,公布的信息越來越多,包括估值方法、頭寸和杠桿等。
和其他投資相同的風險
對沖基金的風險和其他的投資有很多相同之處,包括流動性風險和管理風險。流動性指的是一種資產買賣或變現的容易程度;與私募股權基金相似,對沖基金也有封閉期,在此期間投資者不可贖回。管理風險指的是基金管理引起的風險。管理風險包括:偏離投資目標這樣的對沖基金特有風險、估值風險、容量風險、集中風險和杠桿風險。估值風險指投資的資產凈值可能計算錯誤。在某一策略中投入過多,這就會產生容量風險。如果基金對某一投資產品、板塊、策略或者其他相關基金敞口過多,就會引起集中風險。這些風險可以通過對控制利益沖突、限制資金分配和設定策略敞口范圍來管理。
許多投資基金都使用杠桿,即在投資者出資之外借錢交易或者利用保證金交易的做法。盡管杠桿操作可增加潛在回報,同樣也能擴大損失。採用杠桿的對沖基金可能會使用各種風險管理手段。和投資銀行相比,對沖基金的杠桿率較低;根據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的工作論文,投資銀行的平均杠桿率為14.2倍,而對沖基金的杠桿率為1.5至2.5倍。
有人認為,某些基金,比如對沖基金,為了在投資者和經理能夠容忍的風險范圍內最大化回報,會更偏好風險。如果經理自己也投資基金,就更有激勵提高風險監管程度。
㈡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辦法》制定的背景
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首次將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納入調整范圍,根據法律授權,我會應當就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即私募證券基金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布通知,明確將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職責賦予我會,我會負責組織擬訂監管政策、標准和規范等。據此,我會在反復調研論證基礎上,草擬形成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並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後於今年年初上報國務院。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在積極辦理過程中。
2014年5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以下簡稱「新國九條」)中明確提出發展私募投資基金,並要求按照功能監管、適度監管的原則,完善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私募集合理財產品、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各類私募投資基金產品的監管標准。考慮到《條例》出台還有個過程,為適應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監管需要,促進各類私募基金健康規范發展,落實新國九條的要求,我們研究起草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擬以證監會部門規章形式發布實施。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四十一條,分為總則、登記備案、合格投資者、資金募集、投資運作、行業自律、監督管理、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法律責任及附則十章。
(一)關於調整范圍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新國九條和中央編辦通知的規定,結合我會監管職能,《辦法》將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以及市場上以期貨、期權、藝術品、紅酒等為投資對象的其他種類私募基金均納入調整范圍,將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明確為「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鑒於除契約型私募基金外,很多以公司、合夥企業形式運作的機構從事類似私募基金的業務,《辦法》還明確「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投資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二條)。
為落實《證券投資基金法》確立的統一功能監管原則,以及新國九條關於按照功能監管原則完善各類私募投資基金監管標準的要求,《辦法》還明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
(二)關於登記備案
在基金管理人登記環節,《辦法》要求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並根據基金業協會相關規定報送基本信息,基金業協會在申請材料齊備後以網站公告形式辦結登記手續(第七條)。
在基金備案環節,考慮到私募證券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等在投資對象、運作方式等方面的差異,《辦法》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採取委託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託管理協議。委託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資產的,還應當報送委託託管協議(第八條)。
為防止機構利用登記備案信息進行增信,《辦法》規定基金業協會公告的登記備案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第九條)。
為便於社會公眾及時獲悉喪失主體資格的基金管理人的信息,《辦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限期向基金業協會報告,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並予以公告(第十條)。
(三)合格投資者
《辦法》明確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且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第十一條)。
《辦法》參考境外合格投資者標准,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2)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第十二條)。此標准比目前市場上的資金信託計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者標准要高,但在最低投資金額方面比2011年發布的《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中規定的投資者對單只股權投資基金1000萬元的最低認購金額明顯要低。
擬定上述標準的主要考慮是:合格投資者標准過低容易將不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公眾投資者捲入其中,進而引發非法集資。由於採取了資產規模或收入水平和對單只基金最低認購額的雙重標准,相比僅從對單只基金最低認購額來把握合格投資者標准更加全面,因此,對單只基金最低認購額的標准沒有簡單參照以前發展改革委的過高標准。對於個人投資者,《辦法》分別從金融資產規模和收入水平兩個維度進行規定,也為今後具有穩定高收入的群體參與私募基金留有空間。
此外,考慮到一些機構投資者和管理人的內部關系人等具備專業能力,並能夠識別和承擔風險,《辦法》參考國內資產管理行業的現有規定和境外經驗,將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一是社保基金、企業年金、慈善基金;二是依法設立並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三是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四是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第十三條)。
(四)關於資金募集
《辦法》就資金募集作了以下規定:一是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報告會、簡訊、微信、散發傳單和張貼布告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二是不得向投資人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三是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通過問卷調查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並對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合格投資者說明;四是對投資者提出要求,要求如實填寫風險調查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要承擔相應責任;五是投資者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第十四至十九條)。
(五)關於投資運作
《辦法》要求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募集資金,應當簽訂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基金合同應當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必備內容;對於其他種類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也應當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相關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第二十條)。
在基金託管方面,《辦法》根據私募基金的特點和《證券投資基金法》,未強制要求私募基金進行託管安排。但為保障基金財產安全,要求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財產應當由基金託管人進行託管;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第二十一條)。
在投資環節,為有效防範利益沖突,《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同基金之間建立相互獨立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防火牆制度(第二十二條)。
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辦法》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提出了相應的規范性要求,列舉了禁止從事的行為(第二十三條)。
在信息披露方面,《辦法》要求如實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並規定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條)。
在信息報送方面,《辦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業協會規定,及時填報和定期更新相關信息。考慮到對沖基金和並購基金往往會運用杠桿,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要求私募基金還應當報告杠桿運用情況。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並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基金業協會報送年度財務報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資運作基本情況(第二十五條)。
此外,還對重要資料的保存作了規定(第二十六條)。
(六)關於行業自律
為加快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辦法》就行業自律作出了一系列規定:一是規定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鑒於私募基金信息相對敏感,《辦法》要求基金業協會對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信息予以嚴格保密(第二十七條)。二是建立與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第二十八條)。三是規定了基金業協會在制定規則、執業檢查和紀律處分方面的職權(第二十九條)。四是建立投訴處理機制,進行糾紛調解(第三十條)。
(七)關於監督管理
在監督檢查方面,《辦法》規定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對相關機構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和檢查,並有權依法採取措施(第三十一條)。
在誠信管理方面,《辦法》規定證監會將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信信息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狀況,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第三十二條)。
在行政監管措施方面,《辦法》規定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可以對違法違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公開譴責等行政監管措施(第三十三條)。
(八)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
創業投資基金是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特別種類,由於其主要投資小微企業,屬於市場失靈的領域,世界各國均通過特別立法,一方面明確財稅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其投資領域進行監管引導,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例如,2010年美國在將私募基金納入統一立法監管後,2011年又發布規則,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差異化監管。2011年歐盟發布《另類投資基金管理人指令》,2013年4月又專門發布《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規則》。
借鑒國際經驗,《辦法》為創業投資基金專章作了特別規定:一是參照國際通行定義和2005年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創業投資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規定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並從銜接已經建立的創業投資政策扶持機制考慮,規定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三是明確基金業協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四是明確證監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而且規定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第三十四至三十七條)。
對除創業投資基金外的其他股權基金,因其已屬於市場充分有效的領域,故國際通行做法是完全交由市場進行調節,政府對其實施必要法律監管的目的主要是防範非法集資、利益輸送和因過度運用杠桿而導致系統性金融風險。雖然除創業投資基金外的其他私募股權基金與私募證券基金相比,在投資運作和風險控制機制上有差異,但這些差異都是市場自發形成的結果,政府不宜人為干預。所以,世界各國在為私募基金立法時,均不區分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
考慮到《辦法》作為部門規章,無法規定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政策措施以及創業投資基金稅收優惠政策等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相關內容,因此,證監會擬另行與相關部門溝通,推動促進私募基金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早日出台。
(九)關於法律責任
考慮到《辦法》的調整范圍涵蓋各類私募基金,《辦法》根據各類私募基金的一般特點,在部門規章許可權內,明確了相應處罰。對違反《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我會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第三十八條至三十九條)。對於私募證券基金,鑒於《證券投資基金法》已規定了相關罰則,《辦法》特別明確: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的,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條)。
三、關於《辦法》的實施
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辦法》實施前的私募基金,其投資運作依照原有基金合同執行;《辦法》實施後的私募基金,其投資運作應當依照《辦法》規定執行。
㈢ 英語作文對歐盟的認識帶翻譯
Some fund managers in Europe could be caught by unexpectedly strict pay curbs when the first EU attempt to regulate the hedge fund and private equity instry becomes a reality next year.
歐洲一些基金經理可能受到意外嚴格的薪資限制。歐盟監管對沖基金和私人股本行業的首次嘗試將在明年成為現實。
There is increasing instry alarm that draft guidance on how to implement the law could see restrictions such as bonus deferrals and clawbacks – which are already enforced in the banking sector – imposed on a wider range of big funds than first thought.
該行業越來越多的人警告稱,有關如何實施這一法律的指南草案,可能會對數量超過最初想像的大型基金實行各種限制措施,如獎金延期和收回——銀行業已經實行了這些限制措施。
These measures, which if strictly enforced would overhaul the sector's prevailing pay practices, are included in the 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 (AIFMD), a highly contentious EU law that must be enforced by July 2013.
這些舉措如果得到嚴格實施,將徹底改革該行業通行的薪資慣例,這些舉措已被納入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 AIFMD),這一極具爭議的歐盟法律必須在2013年7月之前實施。
Some investment firms were technically covered by similar remuneration rules when they were introced for banks last year. However, UK guidelines spared almost all investment firms from the most prescriptive curbs.
從技術上來說,在去年實施銀行薪酬規定時,一些投資公司也在限制范圍之內。然而,英國的指南讓幾乎所有投資公司免受多數規定的限制。
Hedge funds expected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the City watchdog, to apply the same principles to AIFMD – sparing them from deferring at least 40 per cent of variable pay for three to five years or inserting clawback provisions for "subed" performance.
對沖基金原本期望倫敦金融城監督機構——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對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實行同樣的原則,不讓它們將浮動工資的至少40%推遲3年至5年領取,或為"糟糕"績效納入獎金收回規定。
But draft guidance from the 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last month includes no explicit means for national authorities to effectively exempt categories of funds from the toughest curbs. While the requirements are tailored to firms according to size and risk, the lack of a broad exemption would mean more managers are hit.
但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上月出台的指南草案,沒有就國內監管機構如何在實際上讓某些基金免受最嚴格限制提出明確方法。盡管這些要求將根據公司的規模和風險進行調整,但缺乏廣泛豁免將意味著更多基金經理將受到沖擊。
Jon Terry, a partner at PwC, said there was now "considerable uncertainty" over rules that could have "a major impact" on affected funds. The curbs are also potentially problematic for the "carried interest" model used in private equity.
普華永道(PwC)合夥人瓊•特里表示(Jon Terry)表示,可能對受影響基金產生重大影響的規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些限制措施對私募股權基金所用的利潤分成模式同樣構成潛在問題。
Regulation of pay is an extremely sensitive topic for the hedge fund instry, which has long awarded its members sums far in excess of those found elsewhere in finance.
在對沖基金行業,對從業人員收入水平的監管是極為敏感的話題。長期以來,對沖基金向其成員支付的薪酬水平一直高於金融行業的其他領域。
Many managers insist that the sometimes eye-watering payouts are necessary to attract and retain the best talent. Hedge funds are typically partnerships that derive most of their earnings by taking a 20 per cent cut of all profits from their trading.
很多對沖基金經理堅持認為,有些時候這種令人眼紅的薪酬水平是吸引並留住最佳人才的必要手段。對沖基金通常採取合夥人制度,他們的絕大部分盈利來自對其交易利潤的20%提成。
"Pay is one of the things this instry has got right. We only make money if our clients are making even more money," said the head of one London-based hedge fund.
一家位於倫敦的對沖基金主管表示:"薪酬制度是對沖基金行業做對了的幾件事情之一。我們賺錢的前提是我們的客戶賺到更多的錢。"
Joe Seet of Sigma Partnership, a specialist advisory firm to fund managers, said imposing deferral and clawback rules was "wholly unreasonable".
為基金經理服務的專業咨詢公司Sigma Partnership的喬•希特(Joe Seet)表示,獎金延期發放以及收回條款"完全不合理"。
Esma is holding a consultation on the guidelines but the agency is limited by the text of AIFMD. When the draft guidance was unveiled, Steven Maijoor, the Esma chair, said it aimed to "ensure consistency of the rules for remuneration across financial sectors".
ESMA目前正在就指導條例進行意見征詢,但該機構受到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明文規定的限制。ESMA主席史蒂芬•邁耶爾(Steven Maijoor)在指導條例草案公布時指出,其目的是"保證金融行業各領域的薪酬規則一致"。
㈣ 基金的開放買入開放賣出是什麼意思。謝謝告知。
開放買入開放賣出的意思是可以在任何交易時間進行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沒有任何限制,也叫作開放式基金。
市場上多數基金都是開放買入開放賣出的,這部分基金也被稱為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可以隨時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發行新份額或被投資人贖回的投資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相對於開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和規定的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從我國封閉式基金的運行情況看,無論基本面狀況如何變化,我國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走勢也始終未能脫離先溢價、後折價的價格波動規律。
(4)歐盟私募基金監管擴展閱讀:
基金存在的風險
由於對沖基金是私募基金,幾乎沒有公開披露的要求,有人認為其不夠透明。還有很多人認為,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投資管理公司相比,受到的監管少,注冊要求也低,而且對沖基金更容易受到由經理人導致的特殊風險,比如偏離投資目標、操作失誤和欺詐。
2010年,美國和歐盟新提出的監管規定要求對沖基金管理公司披露更多信息,提高透明度。另外,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也通過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促使對沖基金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
隨著機構投資者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對沖基金也日益透明,公布的信息越來越多,包括估值方法、頭寸和杠桿等。對沖基金的風險和其他的投資有很多相同之處,包括流動性風險和管理風險。
流動性指的是一種資產買賣或變現的容易程度;與私募股權基金相似,對沖基金也有封閉期,在此期間投資者不可贖回。管理風險指的是基金管理引起的風險。管理風險包括:偏離投資目標這樣的對沖基金特有風險、估值風險、容量風險、集中風險和杠桿風險。
估值風險指投資的資產凈值可能計算錯誤。在某一策略中投入過多,這就會產生容量風險。如果基金對某一投資產品、板塊、策略或者其他相關基金敞口過多,就會引起集中風險。這些風險可以通過對控制利益沖突、限制資金分配和設定策略敞口范圍來管理。
㈤ 區塊鏈項目注冊馬爾他基金會還可以申請金融數字牌照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馬爾他政府允許在馬爾他服局 (MFSA) 的監管下進 ICO、開設加密貨幣交易所、開放加密貨幣投資基等活動;馬爾他政府也歡迎來自全球各地的區塊鏈業從業者及具有專業知識儲備的人才與馬爾他共同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全球范圍的發展。
按照《虛擬金融資產法案》,根據不同的經營活動種類,將馬爾他的牌照可分為4類:
這里我們直接介紹第4類,也是一般交易所會申請的一類:VFA交易所(即受馬爾他監管的交易所或機構)授權經營VFA交易所並持有或控制客戶資金,虛擬金融資產和/或私人加密密鑰,以及託管人或代理人服務,但僅限於交易所的運營和相關活動。——適用范圍:各類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幣安和OKEX等就要申請此類牌照。
那麼,為什麼要申請馬爾他牌照?
一、合規的重要性:加密貨幣行業的不規范發展嚴重妨礙的整個產業,特別是在熊市,沒有合規,就沒有信任度,也就沒有大資金的進入。任何新興事物都會從野蠻生長階段到合規階段,現在早已經過了野蠻生長階段,同時加密貨幣是不可能消失的,因此只有在合規領域扎扎實實,才可能贏得市場,度過寒冷的熊市,在下一輪牛市爆發。
二、馬爾他特殊性:作為歐盟發達國家,馬爾他是全球「高評級」國家第一個頒布全面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這得益於其對iGaming的扶持及監管經驗,因此相信馬爾他會快速成為加密經濟的熱土,成為新的加密經濟中心。
三、牌照本身的價值:無論在任何國家,往往牌照在最開始推出時是相對容易獲取,並且費用較低(例如我國的私募基金管理牌照),但是越往後越困難。因此First Move Advantage是非常重要的。
申請流程:
按照法案規定,牌照申請必須通過虛擬金融資產代理人進行提交,在這里,大致把申請過程分為3個階段:
第1階段:准備階段
第2階段:預許可階段
第3階段:獲得牌照/業務開始階段
申請周期:需6-12個月
申請材料准備及費用
因項目而異。
總體來說,第4類牌照屬於VFA牌照中承擔責任最大也是最復雜的一類,申請文件、流程較為繁瑣。因此在申請前選擇有實力的VFA代理人非常重要,將直接影響到申請的效率以及整個過程的質量。此外,公司架構及業務架構的合規性設計、資質審查的合理性安排在前期是監管局簽發預許可的重要考量。
㈥ 對沖基金如何做空歐元
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利基金,是指由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和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等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s)與金融組織結合後以高風險投機為手段並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資基金的一種形式,屬於免責市場(exempt market)產品。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對沖基金名為基金,實際與互惠基金安全、收益、增值的投資理念有本質區別。
大型對沖基金歐元對賭浮虧 「做空歐元潮」漸退
對沖基金做空歐元的熱情,依然高漲。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IMM)外匯投機客截至到3月9日的歐元空頭倉位為10.7萬口,凈空頭創紀錄的達到74551口(125,000歐元為1口)。
然而,包括歐洲最大對沖基金公司布萊文·霍華德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一批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在這輪做空歐元的浪潮里,竟然出現投資「虧損」。
做空歐元,正成為對沖基金越來越昂貴的一場冒險。
虧損探因
對沖基金大舉做空歐元,是否賺得盆滿缽滿,答案尚未揭曉。但一批資產規模雄厚的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交出的答案,不會讓其投資者滿意。
據芝加哥的HedgeFund
Research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月底,盡管歐元與英鎊兌美元匯價分別下跌4.8%與5.8%,但參與做空歐元的部分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公司卻出現虧損,其中包括歐洲最大對沖基金公司——管理著約270億美元資產的布萊文·霍華德資產管理公司(BrevanHoward
AssetManagementLLC),管理約150億美元資產的美國摩爾資本管理公司(MooreCapitalManagement
LLC),甚至美國都鐸投資公司(TudorInvestmentCorp)旗艦對沖基金Macrofunds竟跌幅達到1%。
「由於大型對沖基金參與做空歐元的投資組合相當復雜,做空歐元帶來的收益,也可能被其他投資的虧損所抵消。」中國對沖基金研究中心研究部主管銳衍透露,和中小型對沖基金直接做空歐元有所不同,大型對沖基金看跌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的投資組合相當豐富,利用復雜的投資數學模型,通過買進看跌歐元兌美元期權、看漲黃金等組合式投資方式,賺取投資回報。
不過,其中一些投資組合卻是「自相矛盾的」。盡管歐元下跌意味著美元上漲,反而限制美元計價的黃金漲勢,一旦黃金價格出現下跌,對沖基金做空歐元的獲利,未必能彌補其在黃金頭寸的損失。
「同時,大型全球宏觀型對沖基金公司買進看跌歐元的衍生品,其預期投資回報能否兌現,也受到時間點與交易價位的限制。」凱睿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王進透露。若對沖基金大量買入看跌歐元兌美元的期權頭寸,一旦歐元兌美元匯價達不到「行權價」,即使對沖基金投資「歐元貶值」方向正確,同樣會產生虧損。
一位外匯交易員告訴記者,1月12日有大量行權價在1.4480的歐元/美元期權到期,當日投資銀行與對沖基金為了確保該期權「執行」,強行做空歐元,將歐元兌美元匯價一度打壓至1.4453,才能鎖定投資收益。
「但類似的成功案例並不多。」他指出,2月12日前後,很多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積極買進2個月期、執行價為1.33美元的歐元看跌期權,但目前歐元兌美元最低匯價僅僅到達1.3436,這意味著他們仍處於浮虧階段。
盡管面臨高投資風險,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做空歐元的熱情依然不減,據美國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創始人趙眾透露,有些激進的同行將約10%-20%基金資產用於做空歐元,按2倍杠桿融資計算,等於做空歐元的資金額度占整隻對沖基金規模的60%,一旦歐元匯率出現反彈,其虧損風險相當高。
「但全球宏觀型對沖基金做空歐元,按照各自投資模型,可能需要幾個月才能兌現其預期投資回報,現在一個月的虧損,或許在他們意料之中,能夠接受的。」趙眾表示,對沖基金界同樣流行一句話:笑到最後的,才笑得最開心。
「做空歐元潮」漸退?
繼上月底美國司法部相關部門開始調查對沖基金是否合謀做空歐元後,3月3日英國市場監管機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主席特納勛爵表示,支持調查從主權債和企業債價格下跌中獲益的那些金融工具中的投機性頭寸。
盡管政府部門的調查令對沖基金非常郁悶,但他們不得不撇清自己與「對沖基金共謀做空歐元」的曖昧關系。
3月初,布萊文·霍華德資產管理公司在致股東的一份公開信稱:「針對歐元區政府債券的做空交易已蔓延開來,參與者眾多,價格已充分反映基本面」,明確表示自己已結清所有針對歐洲主權債務的做空頭寸;同期美國摩爾資本管理公司在致股東的公開信中,也表明他們近期沒有持有任何針對希臘政府債券的做空頭寸。市場傳聞,管理320億美元的美國保爾森基金公司也已結清其對希臘的做空頭寸。
他們無緣繼續「做空」歐元,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原先提供他們高額杠桿融資的大型投資銀行們,正變得吝嗇起來。尤其是尚未還清政府注資債務的大型投行,迫於政府監管部門的嚴查態度,紛紛降低杠桿融資倍數。
銳衍表示,在對沖基金沽空歐元的最高峰時期,大型投資銀行能給予業績優秀的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8-10倍的杠桿融資用於外匯交易,大型對沖基金也能拿到5倍杠桿融資,但現在行業普遍水準已降至3-4倍。
「杠桿融資倍數的縮小,意味著大型對沖基金崇尚的一些對沖投資組合不再適用,只能撤出沽空歐元的行列。」一位對沖基金經理表示。
這意味著,他們將持續錯過對沖基金做空歐元的「盛宴」。盡管很多對沖基金經理依然認為歐元仍然面臨很高的貶值風險,最新的理由來自於深受高額財政赤字困擾的西班牙。
截至今年2月,西班牙政府財政赤字規模已達到國內GDP的11.4%,失業率高達20%,但西班牙的經濟總量在歐元區排名第四,是希臘的5倍,又是希臘、葡萄牙和愛爾蘭三國經濟總和的2倍,一旦西班牙主權債務危機發生,歐元將面臨更大的貶值壓力。
「目前做空歐元比較積極的,主要是高頻率程序化交易型對沖基金、事件驅動型對沖基金或某些規模偏小的全球宏觀類對沖基金。他們受到政府部門調查的概率比較小,而且投資策略相對更加激進。」上述對沖基金經理指出。
歐盟財長同意加強對沖基金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 01:41 經濟參考報
歐盟27國財長會議於18日舉行,各國財長就加強對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監管達成了廣泛共識。
據美聯社報道,新法案將首次對對沖基金實施嚴格監管,措施包括對沖基金須在歐洲有關部門進行注冊,基金經理須向相關部門遞交投資計劃,同時其使用杠桿的比例也將受到限制等。此外,根據新法案,非歐盟基金若要進入歐盟市場,可能需要從相關部門取得「歐盟護照」。
對於加強對沖基金監管,英國持反對意見,認為這些舉措將可能損害英國作為世界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此外,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也表示強烈反對,認為這一法案將帶來「保護主義」,阻止歐盟以外地區的基金和基金經理進入歐盟27國進行融資。不過,法德等國家堅決要求加強對對沖基金的監管。
㈦ 基金是什麼意思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公司擁有一批既有較高學歷、又有豐富投資經驗的專家。他們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分析判斷能力,能及時掌握大量的信息資料, 能對金融市場上各種品種的價格變動趨勢作出比較正確的預測,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資決策的失誤,提高投資成功率。
(7)歐盟私募基金監管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