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開展ppp和政府投資基金業務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首字母縮寫)模式,PPP模式起源於英國的「公共私營合作」的融資機制,是指政府和私人組織共同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雙方通過簽署合同來使得權利和義務明確,從而形成一種合作夥伴關系,彼此能起到監督,最終達到互利共贏的效果。
PPP模式有哪些優勢?
1、避免費用超支
私人組織參與到政府基礎設施中來,意味著兩者共同參與項目的建設,能彼此起到監督作用。並且PPP模式要當此項目完成並獲得政府批准使用了,私人組織才能獲得收益。PPP模式有利於幫助提高工程建設效率和降低工程造價費,還能避免項目資金風險。
2、減輕財政負擔
PPP模式能使得政府避免了繁重的事務,有更多的時間對基礎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管,不僅保障了項目的質量,還能減輕政府財政預算。
3、互利共贏
PPP模式能使得政府與私人組織彼此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互相彌補不足。雙方能形成一個互利共贏的局面。
4、風險分配合理
PPP在項目初期實現風險合理分配,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從而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的風險,也降低了項目的融資難度。意味著PPP項目投資風險有政府幫助分擔一點。
對於PPP模式,理財師表示,PPP模式的興起是近幾年的事,但此模式目前還尚未成熟,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尤其是對PPP項目風險的研究還不夠,PPP風險究竟有多大,此模式還有哪些劣勢等都有待進一步研究。因此,投資者對PPP項目的投資一定要慎重,不能武斷購買!
②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是什麼
為優化政府抄投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政府支持領域和產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6年12月30日頒布《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2800號文」),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基金」或「產業基金」)的基本情況、管理人、託管人、登記審查、投資運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條件與要求。
③ 政府引導基金在中國發展的概況是怎樣的
中國政府引導基金產生源於2005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十部委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規定,「國家與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2007年7月,財政部、科技部又頒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專項用於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這兩部法規的頒發實施為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
中國地方政府最早採用FOF模式設立的投資基金是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其由財政出資6億元於1998年8月成立,其發展迄今,已經與多家國內外投資機構簽約建立了13家風險資基金。2006年3月,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各出資50%共計10億元人民幣成立了中國首個創投引導基金,主要投資於蘇州工業園區的10家創投基金,至今已成立5家人民幣基金。另外比較活躍的還有深圳創新投資集團也已經和全國各個地方政府部門合作發起了15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2007年底,天津濱海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成立,初期注冊資本20億元,號稱中國最大的政府引導基金。並且現在各地方政府,如北京、山西、山東、廣東、遼寧等也分別設立了政府引導基金。
從現今政府引導基金發展特點可以看出,政府引導基金主要發揮了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和扶持作用,充分扶持各類創業投資的發展,並且積極引導投資於地方政府重點發展領域,發揮政府在其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推進整個區域的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的順利調整。
④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值的20%怎麼理解
北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快速注冊手冊
本手冊所指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的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投資基金。投資基金可以實行公司制、合夥制(以下簡稱基金型企業)。本手冊所指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是指接受投資基金委託,規范管理運營投資基金的公司(企業)(以下簡稱管理型企業)。
管理型基金企業設立條件
1.公司制管理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合夥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必須放在商號和行業用語前面。
2.管理型企業名稱核定為: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3.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管理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有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後,所持有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
基金型企業設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基金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後,所持有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⑤ 政府引導基金怎樣運作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模式:
1、引導基金支持創業投資的方式
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特點和創業投資發展的實際情況,引導基金採用4 種不同方式支持企業創業投資:
第一種:階段參股,即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並按事先約定條件,在一定期限內退出。主要支持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以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第二種:跟進投資。即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此種方式主要支持已經設立創投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第三種:風險補助。即對已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投公司予以一定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
第四種:投資保障。即創投機構挑選出有潛在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此時由引導基金對這些企業先期予以資助,同時,由創投機構向這些企業提供無償創業輔導;輔導結束後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這種方式主要解決創投機因風險而不敢投的困惑,適合科技企業孵化器等。
2、引導基金的管理模式
政府引導基金普遍採取委託管理模式,引導基金通過以下方式與優選的創業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1)與專業創業投資基金建立契約合作關系,以此作為引導基金運行的主要方式。
(2)作為專業創業投資基金的出資人。依據海內外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引導基金以一定的比例關系,與海內外其他出資人共同出資,設立優先投向的專業創業投資子基金,並共同委託優良業績的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
3、引導基金的層次定位
政府引導基金分中央、省、市、縣四級,中央一級的政府引導基金,如工信部在籌建的信息產業基金、團中央籌劃成立的中華青年創業投資基金,各地為區域型基金。
4、引導基金的分紅機制
5、政府引導基金產生的法律依據
中國本土的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時間比較短,因而FOF在中國的發展也剛剛開始,在現階段以政府引導基金作為FOF的主要表現形式。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的主要對象是本地的VC,通過介入VC對地方的高科技企業進行間接扶持和孵化,類似於「孵化器」的功用,通過放大投資、引導合作基金的方式最終達到推動當地經濟轉型、促進創投企業發展的目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地域性和導向性。
⑥ 政府投資基金成立的子基金還是政府投資基金嗎
股權投資基金抄、私募股權襲投資基金是private equity的英文翻譯過來的,只是翻譯的不一樣,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主要投資於企業生命周期中的中後期成熟階段的企業;創業投資基金是venture capital翻譯過來的,又翻譯為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早期階段的企業;產業投資基金是側重投資於某一個產業的投資基金,既可以投資於相應產業中的早期企業,也可以投資於相應產業中的中後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一般跟各地方刺激產業的招商引資政策相關,主要用於地方規劃產業的企業的股權投資。
⑦ 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對企業解決哪些困難
作為創業投資領域的重要主體之一,政府對於一國的經濟發展和產業推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應充分發揮宏觀指導與調控職能,保障創業投資良好的外部環境,為創業投資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克服「市場失靈」問題,防止「擠出效應」的發生。同時,作為資本的提供主體之一,政府也會參與到資本市場的運作,通過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方式,引導並規范資本市場的投資行為。
具體來說,政府參與創業風險投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近年來,政府參與創業風險投資的角色正在逐漸轉變——由直接投資者轉變為間接投資者,不再設立創投公司,而是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充分發揮政府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作用,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扶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具體來說,政府設立引導基金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引導社會資金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
引導基金的設立能夠有效地改善創業資本的供給,解決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問題。創業投資的投資期長,風險大,流動性差;不像股票等證券投資可以迅速變現、流動性好,民間資本偏好於證券市場,而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整體資金供給不足,完全依靠市場機制無法有效解決資本供給不足問題。因此,政府設立引導基金,通過政府信用,吸引保險資金、社保資金等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以及民間資本、國外資本等社會資金聚集,形成資本供給進入創業投資領域,這為創業投資提供一個很好的資金來源渠道。
優化資金配置方向,落實國家產業政策
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對象是以創新型企業為主體,從而起到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對高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目前,我國創業投資者偏好於投資期短見效快的IT類、教育、餐飲等領域項目,而對於成長期較長的生物醫葯、節能環保等領域項目投資偏少,這與國家科技發展規劃所鼓勵的方向不協調,創業投資不能有效地發揮其對產業調整和發展的促進作用。
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以政府信用吸引社會資金,可以改善和調整社會資金配置,引導資金流向生物醫葯、節能環保、新能源與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培育出一批以市場為導向、以自主研發為動力的創新型企業,有利於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
引導資金投資方向,扶持創新中小企業
政府引導基金有一個較強的政策導向——扶植極具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目前,國內很多創業投資機構及海外基金均出現投資企業階段不均衡的特點,多傾向於投資中後期的項目,特別是已經能看到上市前景(Pre-IPO)的企業。而處於種子期與初創期的企業具有很高的風險,正處於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但卻很難吸引到資金的投入。創業早期企業存在融資困難,而中後期企業資金供給相對過剩。
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處於初創期的企業,從而可以培養一批極具創新能力、市場前景好的初創期企業快速成長,為商業化創業投資機構進一步投資規避一定的風險,引導其後續投資,用「接力棒」方式將企業做強做大,最終實現政府目標的創業投資機構和商業化的創業投資機構共同發展,建立起政府資金和商業資金相互促進、相互依賴的創業投資體系。
引導資金區域流向,協調區域經濟發展
市場機制的作用會擴大地區間的創業投資資源不平衡現象,經濟條件優越,發展條件越好的東部地區,越容易獲得創投資本;而經濟條件惡劣,發展越落後的中西部地區,越難獲得創投資本。創業投資資本分布的不平衡進一步擴大了區域經濟之間的差距。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於中西部地區,爭取更多的中西部投資項目,有利於緩解區域間經濟發展不平衡,對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有好處。
⑧ 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由財政部門報什麼部門批准
應當由財政部門抄或財政襲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本級政府批准。
財政部通知印發的《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明確:政府出資設立投資基金,應當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本級政府批准。
辦法指出,各級財政部門一般應在以下領域設立投資基金:支持創新創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
辦法表示,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可採用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等不同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