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私募股權基金能不能中途退出基金答應能中途退出是否合法,投資人能否享受法律保護。
這個法律不做硬規定,由基金章程決定,按章程執行。大多數私募基金都設立有限制期的,限制期內不能退出,投資人參與私募即表示認同規定。
㈡ 私募基金買了退出有損失嗎
封閉期不來能退出,必自須在開放期才能退出
1.認購費一次性繳納,在您買的時候就已經付了錢了,持有時間越長,費用就被攤薄了,
(所以如果存續期是10年,封閉期一年,如果封閉期一過就退出,相當於比人投資時間長的是有損失的)
2.管理費一般是按照實際管理時間收取,所以沒什麼損失
㈢ 合夥人中途退出,其本金該不該還
《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回退夥時的合夥企答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3)私募基金中途退出扣本金嗎擴展閱讀
退夥的時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種情形:
1、公司盈利:
如果公司盈利,我們可以按照投資加上每年的固定回報來退還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採取對公司的股價進行估值,退還相應的股份比例。
2、公司持平:這種情況處理相對簡單,可以按照原股退回。
3、公司虧損:可以讓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失。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公司股東退股要滿足以下之一的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㈣ 基金能收回本金嗎
要看基金類別的,保本型的沒有問題,貨幣型的問題也不大,一些債券類的也沒什麼問題
但是目前絕大部分的基金都是投資股票的,這種是不保本的
㈤ 退股時可以退回本金嗎
退股時是否可以退回本金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1、有限公司是可以退股,但條件苛刻,可以通過清算拿回本金。
2、股份制公司只能轉讓股份,不能退股,故而本金不可能拿回。
有限公司退股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
按《公司法》規定,自願解散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大會確定,如果是強制解散,清算組則應由主管機關從股東、有關機關及其專業人員中指定。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申報債權的時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不同,要求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並且要求在六十日內至少在報紙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書的,在第一次公告發布之日起九十日內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餘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六、終結清算工作。
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製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
(5)私募基金中途退出扣本金嗎擴展閱讀
申請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於公司存續期間很難出現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
㈥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沒有完成退還投資人本金嘛
如果虧損了的話,不可能退還本金的投資還是有風險的,自己要小心一點
㈦ 私募基金可以中途退出嗎
這個如果你的不是投顧產品 可以提前清盤 沒有關系 不過現在協會系統 上了新系統,清盤需要哪些材料 目前還想還沒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