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做私募基金,融資這種形式的銷售,有沒有前途呢有風險嗎
有前途的,也是有風險的。
1、私募基金在國外投資市場是有很大的版市場佔比的,可以說是一個權有潛力的行業。
2、私募基金公司選取較為合規的私募基金公司作為平台較好。一般陽光私募的銷售,對客戶對銷售人員比較有保障的。
3、融資類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非證券投資類私募,標的資產以地產、政信、企業貸為主,一般以有限合夥基金為主要形式。這類公司大多涉及自融,這個要特別注意。
補充:
陽光私募為信託發行,有限合夥基金一般只是通過證券基金業協會的備案,如果連備案都沒有的,那就需要謹慎了。
B. 私募基金必須要辦理備案嗎私募基金知乎
私募基金必須要辦理備案嗎私募基金是需要備案的。
根據《私募投資基版金管理人登記和權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C. 私募投資公司發展前景怎樣
整體來說,我國復私募基金行業發制展迅猛,目前仍處於快速擴張階段,但商業模式、業務規則等還需進一步完善,確保行業發展健康有序。
據《中國私募基金行業市場前瞻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為24554家,已備案正在運行的私募基金36614隻。但絕大多數私募基金規模有限,0-20億元的管理規模達到91.54%。
隨著監管趨嚴,私募基金機構必須依法合規運作,聚焦投資主業,堅持契約精神,樹立品牌意識,塑造理性成熟的投資文化。同時,要服務於國內實體經濟,發揮出基金業的價值。可以預見,未來有核心競爭力、較強資產管理能力的私募基金機構才能脫穎而出。
D. 知乎 想換工作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哪個好
詞條解析: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
經典案例:
如果將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作個對比的話,公募基金的優點,私募基金基本上都具備,而公募基金的缺陷,私募基金也有,但是私募基金能將這些缺點克服。
眾所周知,四權分立、信息透明、風險分擔是公募基金最大的特點,但實際上,這些優點在實際操作運行的時候,是要打折扣的。
基金持有人參加基金大會成本很高,基金發起人實際上控制了基金大會和基金經理等相關人員的任命,這使公募基金的四權分立實際上只有三權分立。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是半個月公布一次投資組合,所以在信息速度上,顯然是慢了一拍。私募基金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出資人可以隨時隨地了解到基金運作情況。
對於風險,公募基金發起人實際上分擔得很少,而私募基金呢,保底合約下的風險完全由管理人承擔,分成合約及保底加分成合約下的風險,管理人也是與出資人一起分擔的。
在從規模上來比較兩種基金,私募基金在規模上比公募基金要小。而且公募基金是透明的,業績每周每個月都會公布。而對於私募基金,一般人很難知道它公開審計和披露的時間。
所以說,私募基金的缺點正是公募基金的優點,而私募基金的優點恰恰是公募基金的缺點。私募基金是在市場機制下的產物,因此它的運作機制就很靈活,一切就是要為出資者賺錢,否則它就不可能生存下去,而公募基金既穩定,又容易做大。
E. 資產管理,私募基金有前途嗎
就目前來講還是比較有前途的,雖然投資類公司停止注冊、私募基金備案管理嚴格版,但是很多企業還權是擠破頭皮進入私募行業。
整體來說,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目前仍處於快速擴張階段,但商業模式、業務規則等還需進一步完善,確保行業發展健康有序。
據《中國私募基金行業市場前瞻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為24554家,已備案正在運行的私募基金36614隻。但絕大多數私募基金規模有限,0-20億元的管理規模達到91.54%。
隨著監管趨嚴,私募基金機構必須依法合規運作,聚焦投資主業,堅持契約精神,樹立品牌意識,塑造理性成熟的投資文化。同時,要服務於國內實體經濟,發揮出基金業的價值。可以預見,未來有核心競爭力、較強資產管理能力的私募基金機構才能脫穎而出。
F. 我是在私募基金做業務員,為什麼我們明明可以幫散戶賺錢而有的散戶確那麼討厭我們
以身作則,把自己的錢投到基金中,然後賺到萬貫家財,到時候只怕大家都爭著要投錢給你們!
G. 私募基金知識:私募基金行業為什麼發展風頭被加碼監管
個人認為有兩個方面(如有不足,希望有資深網友進行補充,在此謝過!)回
1、私募基金在募集答、運作階段的合規性,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管很容易做成非法集資,侵害投資者利益。
2、私募基金大多做產業投資(大健康、旅遊地產、互聯網)風口朝陽行業,弊端資金是很容易扎堆,造成產業過剩局面(例如國內的共享單車)影響投資收益,監管有利於疏導資金分散投資。
H. 私募基金合規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了解產品募集流程
因各公司產品設計及運作有其特殊性,具體工作時應了解公司運作和決策流程。
二、注意合格投資者問題
《基金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均要求私募投資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並且單只私募基金的而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規定。
三、注意投向的合規問題
投向合規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符合法律的規定;二是符合合同的約定。首先需注意,未備案不得進行投資運作。
關於產品的投向,證監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新八條底線」)第六條規定: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計劃不得投資於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證券市場投資除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一)投資項目被列入國家發改委最新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
(二)投資項目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政策要求;
(三)通過穿透核查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投向上述項目。
基金業協會根據該規定製作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4號》,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包括(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合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天津、福州、武漢、鄭州、濟南、成都等16個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房地產劃分為普通住宅地產、保障性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工業地產和其他房地產)的,暫不予備案。
四、注意結構化產品的杠桿問題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新八條底線」)第四條:
股票類、混合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杠桿倍數超過1倍;
固定收益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3倍;
其他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2倍。
五、注意產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問題
推介材料中不得存在任何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的表述。比如:零風險、收益有保障、本金無憂,保本等。也不得私下簽訂回購協議或承諾函直接間接承諾保本保收益。
結構化產品不能直接或間接對優先順序份額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約定計提優先順序份額收益、提前終止罰息、劣後級或第三方機構差額補足優先順序收益、計提風險保證金補足優先順序收益等。
六、注意運作中形成「資金池」問題
1、資產管理計劃未進行實際投資或投資於非標資產,僅以後期投資者的投資向前期投資者兌付投資本金和收益;
2、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申購、贖回或滾動發行時未按規定進行合理估值,脫離對應標的資產的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
3、不同資產管理計劃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
4、資產管理計劃所投資產生不能按時收回投資本金和收益情形的,通過開放參與、退出或滾動發行的方式由後期投資者承擔此類風險。(但充分信息披露且機構投資者書面同意的除外)
七、注意關聯交易問題
總的風控是不得從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輸送、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以利益輸送為目的,與特定對象進行不正當交易,或者在不同的資產管理計劃賬戶之間轉移收益或虧損;
2、交易價格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格,損害投資者利益;
3、利用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為資產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或第三方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相關服務機構支付不合理費用;
4、利用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向特定一個或多個劣後級投資者輸送利益;
5、侵佔、挪用資產管理計劃資產。
八、注意運作中策略變動問題
運作中策略變動也是一個重要的風控要點。證券投資基金策略變動和股權投資基金投向項目後,公司經營范圍變動一樣。需要注意。
產品的策略和設立時的風控要求是風控標准。產品的策略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關繫到產品策略的有效性。股權投資中公司主營業務變動業關繫到基金是否會取得預期的回報和收益。
所以,產品風控人員應該講產品運作中的策略執行情況作為一個關注的風控要點。
九、注意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問題
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運作期間的信息披露。運作期間的信息披露就是我們說的月報、季報、年報。不按時披露,協會會處罰。披露的對象,投資人和協會。
十、注意退出問題(私募舉牌減持及股權基金退出)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定增或者對上市公司舉牌還需要主要信息披露和非法減持的風險。《證券法》第八十六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5%以後,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進行簡式權益變動報告。上述期間不得買賣該股票。第四十七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賣出,或者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的收益歸該公司所有。風控應注意這個規定,在產品進行二級市場交易時做相關風險提示。
對私募股權基金來講,基金退出主要有股東回購、ipo、掛牌上市等途徑。退出的時候如涉及金額較大,注意稅收問題。如退出不能,注意作出風控應對,及時採取保全措施,完善相關協議,做好證據准備
I. 私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的區別 知乎
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
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
參與方及職責: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託公司的投資顧問,實際管理和運作資金;
二、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
三、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
四、證券公司作為證券的託管人,保障證券的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會有6到12個月的封閉期。成立之後的6個月內,不能贖回,6個月之後贖回需繳納手續費,12個月之後贖回不用繳納手續費。封閉期滿,一般會在每個月公布一次凈值並開放申贖。
私募證券基金
是相對於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的,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