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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基金案例

發布時間:2021-02-26 12:44:37

『壹』 公共基金—案例分析

你給我15分,我就簡略的回答一點吧

第一個女人,根據她的實際情況,未來現金流會越來內越大.
這樣我會給他選擇 積極成長容型的基金(股票類或偏股類的) 投資期限長而且

第2個男人 ,他只能算一般性,假設他的風險偏向也中等
那麼選擇平衡型基金比較好(偏股或股債平衡類)

老太么 當然是不能有風險咯 選擇儲蓄和貨幣型基金都是很穩妥的做法 風險高的 可以選擇債券型基金 股票類的都不是很適合她的狀況了

『貳』 投資基金包括什麼現實生活中的例子分析一下

一、投資基金主要包括以下八種: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證回券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答、天使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信託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戰略投資基金。
二、投資基金舉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啟明創投、中國風投等;
天使投資基金:聯想天使基金、泰山天使創業基金等;
政府引導基金: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北京海淀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上海浦東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等;
信託投資基金:中信信託有限公司等;
產業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航天產業投資基金、船舶產業投資基金、浙商產業投資基金等;
戰略投資基金:中俄戰略投資基金等。

『叄』 世界上有哪些投資成功的案例

中國風險投資業萌發於80年代,被稱為創業投資。1985年1月11日,中國第一家專營新技術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企業--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該公司跟後來成立的北京太平洋優聯技術創業有限公司、清華永新高科技投資控股公司等數家風險投資公司為中國的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和應用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但由於多方面原因,風險投資在中國並沒有得到穩定的發展。直到1998年,民建中央在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上提出著名的「一號提案」,受到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風險投資才在中國轟轟烈烈開展起來。

國內這方面的案例雖然不像美國那樣典型,但我們更有意義,所以我們將分期作比較詳細的介紹。

(一)

深圳金蝶軟體公司引入風險投資案例

1998年5月6日,我國最大的財務及企業管理軟體廠商之一――深圳金蝶軟體公司宣布,金蝶公司與世界著名的信息產業跨國集團――國際數據集團 IDG已經正式簽定協議,將接受IDG設在中國的風險投資基金公司――廣東太平洋技術創業有限公司2000萬元人民幣的風險投資,用於金蝶軟體公司的科研開發和國際性市場開拓業務。這是繼四通利方之後國內IT業接受的最大一筆風險投資,也是中國財務軟體行業接受的第一筆國際風險投資。

一石激起千層浪,金蝶軟體公司這一敢「吃螃蟹」的舉措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面對風險投資這一新生事物,人們不禁紛紛要問:金蝶公司在自身業務飛速發展時,為什麼要引進風險投資呢?為什麼IDG公司要選擇金蝶公司這樣一個規模並不大的企業進行投資呢?風險投資的引進對我國企業的發展,尤其是對民營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有何意義呢?帶著這些疑問,我們對這一引進風險投資的案例進行分析。

一、引入風險投資的必要性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近20年來,國家對國有企業的投融資體制進行了多次改革,從直接由國家財政撥款,到撥改貸,企業從銀行申請貸款,再到發展證券市場融資,改革的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國家對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的發展一直支持力度不大,這導致了一種矛盾的現象:一方面,國有企業普遍存在著借錢、要錢、多投資的極大沖動,在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同時,凈資產收益率卻一降再降;而那些產權關系清楚,極具發展潛力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卻告貸無門,始終未能建立較好的融資渠道。這是因為,國有商業銀行在對非國有企業的貸款上存在著許多成文與不成文的限制,不願對非國企貸款;另外,非國有企業目前幾乎沒有上市的機會,很難從證券市場上得到資金。這些最有發展前途的企業卻因資金的短缺不能快速發展。由於資金不足,企業只能依靠自身積累發展,所以導致企業規模普遍較小,市場競爭力不強。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直接面對的是國際跨國集團的競爭,往往因企業規模太小而不能形成規模優勢,難以與之相抗衡。 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永遠都是需要的,企業沒有內部積累,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抗禦風險的能力。但是,僅僅停留在以自身的積累進行再投入是難以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從現在市場趨勢看,往往是高起點、大投入的企業才能佔領市場。完全依靠自身的積累進行大投入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是做不到的,沒有融資的積累是低效率的積累,如果企業的資本積累僅僅局限在由生產經營而產生盈利之後進行分割,企業的資本積累就非常地有限,企業也不能得到快速和超常規發展。要實現企業的快速和超常規的發展,就必須把積累的視野拓展得更寬一些。當今世界上一些最著名的大公司際竊謐時駒擻

『肆』 求一個有關基金的案例分析

一、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及應遵循的原則

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是根據《企業破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活動,處理破產企業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破產財產管理、破產債務管理、破產清算費用管理、破產財產的分配管理等。企業在破產階段各方面的財務關系有: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清算關系,企業與國家之間的應交稅款和應交利潤之間的清算關系,企業與職工之間工資及勞保費用的清算關系,企業與其他企業單位之間的財產買賣關系,企業與清算組的費用結算關系。

組織破產企業的財務管理活動,處理破產企業同有關各方的財產關系,應遵循以下基本准則:

1.公平原則。在破產清算中,要對所有的債權人一視同仁,按法律、政策、合同規定的先後順序,對各債權人的求償權予以清償,使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公平分配破產者的財產。

2,合法原則。無論是在和解整頓過程中,還是在破產清算過程中,都必須做到依法辦事。企業破產的財務管理不僅需要財務方面的技術方法,而且需要了解很多法律知識,如對破產財產的界定與確認、破產費用的支付和管理,債權的清償等,都要按《破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依法處理。

3.節約原則。在進行企業破產財務管理時,必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減少損失。因和解與整頓比破產清算損失要小,相對較為節約,在可行的前提下,應盡量採用和解與整頓的方式解決問題;只有當和解不可行時,才採用破產清算方式;在整頓期間或破產清算時,應盡量節約費用開支。

二、對企業破產接管的管理

企業破產接管管理是企業破產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破產企業的法定管理者(接管者)是清算組。人民法院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經濟師、工程師等)中指定,清算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員。清算組的主要職能是:全面接管企業,負責保管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賬冊、文書、資料和印章;負責破產財產的清理、估價、變賣和分配;在破產程序范圍內,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接受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破產程序終結後、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清算組還應根據清算結果製作資產負債表、破產財產明細表、債權債務明細表等相關報表資料,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提交清算報告。

實施企業破產財產接管的目的:一是保證企業財產價值的真實性和安全性,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二是防止以隱匿、私分或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企業財產的違法行為;三是為財產拍賣提供可靠的、具體的依據。企業破產財產接管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清倉查庫、全面登記和財產估價。

1.清倉查庫、全面登記。主要應做好實物財產的清理與登記、核實債權和進行資產的清查登記。實物資產的清查內容包括:庫存現金的清查與登記;銀行存款的清查和核對,固定資產的清查與登記;庫存商品、材料、產成品和在產品的清查與登記四個方面。

2.財產估價。是指以貨幣計量,採用適當的方法確定破產企業財產物資的實際價值。對實物性財產應根據新舊程度和市場因素,對每一項破產財產重新估計變賣價值,並登記在財產清查賬簿中。財產評估作價的方法很多,但實際應用較多的主要有重置價值法、變現價值法和凈值法三種。應根據財產的性質和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和標准,以使財產評估價值盡量接近變現價值。

破產企業的總會計師或財會機構負責人應積極配合與協助破產清算組工作,在破產程序終結前不能離任。破產清算組在接管破產企業財務報表、會計賬冊和其他會計資料時,首先要監督和協助破產企業原財會人員結清截至破產宣告日(基準日)的各個銀行賬戶余額,辦理企業會計決算,編制各種財務會計報表,以做好交接,劃清有關責任界限。

三、對破產財產的界定和處置方面的管理

破產財產是依破產程序分配給債權人的破產人的財產總和。破產財產的內容包括: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破產財產由以下幾項構成: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扣除擔保財產以外的部分。按形成渠道,包括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企業自籌資金形成的財產以及借入資金形成的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包括破產企業收回的債權、因破產從聯營企業收回的投資、以及由於破產企業的無效行為而經人民法院追回的財產等。

3.應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在破產結束時尚未到期的財產,應由破產企業行使財產請求權。如應從聯營單位分享的利潤,認購國庫券和股票應得的利息和股利,應從合約方銷售收入中提取的技術轉讓費等。

四、對破產費用的列支和債務清償的管理

破產企業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抵押財產應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超過抵押債權的部分計入破產財產范圍之內。破產企業中屬於他人的財產,如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資產、包裝物、受託加工的原材料、代管商品及物資、代銷商品等不屬於破產財產,應由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破產企業的職工住房、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食堂、醫院等附屬福利設施,原則上不計入破產財產的范圍;但沒有必要繼續保留並能整體出讓的,可以列入破產財產之內。

在企業宣告破產後和破產財產進行處置前,應有具有法定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財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價作為破產財產處置變賣的底價,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依法轉讓。嚴禁採取「先分後破」的方式低價交易,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安置破產企業職工後,剩餘部分與其他財產一並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清算組根據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分配方案或人民法院裁定的清償比例償還債務。下列破產費用應優先撥付:清算期間職工生活費;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的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清算組開展工作必須支付的費用(含辦公費),聘請清算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生活補貼;清算期間企業設施和設備維護費用;審計評估費用;為債權人的共同利潤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包括債權人會議會務費、破產企業催收債務的差旅費及其他不可預計的費用等。但破產企業的債務受償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如趕赴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差旅費、出席債權人會議的經費等,不能列為破產費用。當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時,人民法院應當宣告破產程序終結,未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①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離退休金、醫療費和勞動保險費用以及安置破產企業職工所需的各種費用;②破產企業所欠稅款;③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進行分配。在上述第一清償順序中,考慮了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規定對職工安置採取轉業培訓、介紹就業、生產自救和勞務輸出等多種方式措施,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其在重新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時,鼓勵破產企業職工自謀職業,對自謀職業者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費可按當地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三倍發放;破產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管理發放。離退休費、醫療費由社會保險機構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原上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不足的部分,首先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中撥付,但是對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職工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性結算的辦法。

『伍』 各位達人,舉個基金收益的真實例子

那我來舉個例子吧,華夏紅利基金,1月14日按照凈值買入1萬份,手續費百分之1。5,到昨天為止1個月時間,收支如下:

截止日期 單位凈值(元) 累計凈值(元)
2008-02-14 3.0740 3.9070

2008-01-14 3.3410 4.1740

買入成本凈值3。3410元,
數量1萬份,
總成本是:3。41 X 1.015 X 10000= 34611.50元(包含了手續費)

一個月下來,2月14日的凈值是3。074元,盈虧情況是:

3。074-3。3410=0。336----每份虧損3毛3分6

市值:3。074 X 1萬=30740元

共計虧損1萬 X 0.336=3360元(賬面)

所以投入34611。50,運作一個月,虧損了3360元,這個是賬面的虧損。如果你要實際的贖回,

那麼市值30740還要扣除手續費0。5%=

30740 X (1-0.5%)=30586.30元

實際拿回來30586。30元,跟你投入的34611。50相比,實際虧損了4025。20元

我特意舉這個實際的例子,就是為了告訴你,基金不是穩賺不賠的東西,1月14日開始股市連續深幅下跌,那麼基金必定是要跟著跌的,所以挑選基金的時候要注意自己的承受能力,不要只想著賺錢一定賺錢,賺多少錢的問題。

『陸』 有沒有一個投資基金的案例

南方高增2006年11月1.05元,2007年4月30日1.72元

『柒』 舉一個在基金運作中違規的案例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09年06月19日介紹說,對融通基金案調查發現,2007年起至版2009年2月,張野在擔任融通基權金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資與研究信息,並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薔」賬戶,採取先於融通基金旗下的有關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為他人牟取利益,其個人從中獲取好處。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張野還通過網路下單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賬戶交易了廣宇發展(000537,股吧)等多隻股票,獲取不當利益。

『捌』 請結合國內外具體基金案例分析我國基金行業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具體改革措施。

盡管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很短的時間內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仍存在較多問題,回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資本答市場環境、內部治理結構及監管等方面。 首先,我國證券市場環境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發展產生存在很大制約。 1.基金持有人大會虛置 2.基金管理人存在嚴重的道 3.獨立董事制度存在局限德風險 4.缺乏有效的基金激勵機制 5.基金託管人地位缺乏獨立性 為促進我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需要解決很多問題,主要來看有以下幾點: 1.解決我國現行基金的委託代理問題 2.切實加強基金託管人的監督職責 3.建立基金管理人市場 4.發展公司型基金 5.強化基金監管

『玖』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成功投資、退出的案例(中國本土,公開上市退出,收益較高的案例)

的確比較多,介紹幾個典型案例:
1、PE投資無錫尚德,投資人獲利50倍
2、機構投資者投資金鳳科技,獲利30倍
3、軟銀、高盛投資阿里巴巴獲利34倍
4、凱雷投資攜程收益14倍

『拾』 請問誰能給我一個私募並購基金的案例

隨便都是,給你找幾個看看吧,呵呵
1、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掛牌,國內首支以人民幣募集的私募股權基金成立
2006年12月30日,經過一年的籌備期,中國首支在大陸境內注冊以人民幣募集資金的產業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正式在天津掛牌成立。基金以契約型形式設立,採用私募發行方式,該基金總規模為200億元,存續期15年。首期60.8億元資金已募集完畢。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於同日掛牌成立負責該基金的投資與管理。

目前在中國大陸直接以基金名稱注冊的產業投資基金都是基於特別批准而設立,中外合資外幣產業基金共有兩只,它們是中瑞合作基金、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而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是在中國注冊的第一隻契約型產業基金,也是中國第一支以人民幣募集資金的產業投資基金。

渤海產業基金的成立,打破了目前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由外資基金主導的局面,必將推動中國本土私募投資的迅速發展。

2、一系列相關法規政策出台,對中國私募股權市場影響重大

2006年,中國政府先後發布實施了一系列法規政策,對中國私募股權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2006年9月8日公布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將可以有限制地對A股進行戰略性投資,並在限售期後在二級市場賣出。

中國大量優秀的A股上市公司對於外資私募股權基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這一規定為海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A股上市公司掃清了道路,擴大了基金可投資的項目范圍。新規發布後,已有一大批海外基金開始頻頻活躍於各地上市公司,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12月底,共有19家在大陸和香港上市的中國大陸企業獲得了私募股權基金投資(PIPE),融資27.05億美元,占年度私募股權投資額的20.8%。

此外,《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主要對外資並購境內企業進行規范,並加強了對涉及外資並購行業龍頭企業或重點行業的監管和審查力度,嚴格限制了境內企業以紅籌方式在海外上市的模式,對海外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的並購投資和今後海外上市退出活動都將造成了一定障礙。

《合夥企業法》的修訂,增加了有限合夥制度,雖然不是這對私募股權及船業投資行業需求直接點明,但仍間接對我國私募股權基金按照有限合夥企業形式設立與運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能夠採用有限合夥這一國際通行的私募基金形式,避免了在公司制下的雙重征稅,不僅大大提高了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效率,而且也拓寬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募資渠道,將極大促進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

3、多家海外私募股權基金直接進駐中國大陸,「中國戰略」日益被重視

由於中國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屬於新興市場,在這一產業,外資一直扮演著主導者的角色。過去大部分海外私募股權基金僅在香港或環中國周邊地區設立總部或辦公室,作為其投資中國大陸的橋頭堡。然而,在近幾年特別是2006年,多家海外私募基金直接在中國大陸設立常駐辦公室。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止2006年底,有29家私募股權基金將辦公室設立在北京;23家私募股權基金在上海設立辦公室,深圳有2家。

中國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經濟體,加上巨大而又穩定的市場消費潛力和日益改善的投資環境,使得私募股權基金對「中國戰略」日益重視,紛紛在中國大陸設立常駐辦公室,方便投資中國企業。

4、亞洲(包括中國大陸)私募股權基金募資活躍,可投資中國資金比例增加

2006年,海外私募股權機構紛紛加快了投資中國的戰略准備,有多支針對亞洲(包括中國大陸)的海外私募股權基金成功募集,其中對於投資中國的資金比例相比以前也大幅攀升。如凱雷成立第二支亞洲區(日本除外)的凱雷亞洲基金II,募集資金18.00億美元;安博凱(MBK PARTNERS)為旗下的北亞收購基金 (North Asia Buyout Fund) 成功籌得了15.60億美元以及中國渤海產業投資基金首期募集60.8億元人民幣等。

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12月,有40支可投資於中國大陸地區的亞洲私募股權基金成功募集,募集資金高達141.96億美元,下半年資金募集金額增長尤為迅猛,募集資金高達95.65億美元,比同年上半年募資金額增長106.5%。這充分表明中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亞洲和中國市場的信心,充裕的資金也為中國私募股權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資本基礎。

5、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先行,本土機構爭相涉足私募股權基金行業

2006年中國出台的「十一五」規劃中,提出要加快產業基金試點。今年首個中資產業基金試點-天津渤海產業基金獲得國家批准成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一時間全國各地興起了一股申報產業基金試點的熱潮。據估計,中國目前有十餘家產業投資基金正在申報成立。

另一方面,今年多支由中國本土機構發起的私募股權基金也成功募集,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2006年有6支由中國本土機構發起設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包括渤海產業基金)成功募集,募集金額達到15.17億美元,占整體募資金額的10.7%,平均每支本土基金的募資額達到2.53億美元。這與中國當前對產業投資基金的積極試點和本土機構設立私募股權基金的熱情息息相關。隨著中國私募股權投資政策法律環境的不斷完善,2007年,中國大陸將會涌現出越來越多由本土機構發起設立的私募股權基金。

6、中國市場成為亞洲最活躍的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投資總額創新高

2006年,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大規模的投資案例頻頻見諸報端。高盛集團以私募股權形式投資25.8億美元購買中國工商銀行5.75%的股份成為本年度中國最大的私募股權投資事件。其他如蘇格蘭皇家銀行投資湖南瀏陽生物醫葯園,高盛聯合鼎輝競購雙匯發展,漢鼎亞太聯合德意志銀行旗下機構PREEF投資希爾頓中國區酒店,渣打、華平等投資綠城等大規模私募股權投資案件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12月底,中外私募股權基金共對129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參與投資的私募股權機構數量達到75家,投資總額達到129.73億美元。

7、傳統行業領跑投資,房地產業最受青睞

2006年,傳統行業成為私募股權投資的重點領域,無論從投資案例數量還是投資金額方面來說,傳統行業的投資都排名第一。2006年1-12月傳統行業共發生73起私募股權投資案例,占年度投資案例總數的56.6%;該行業投資金額為65.13億美元,占年度總投資額的50.2%。

私募股權基金對傳統行業的投資中,中國的房地產業最受基金青睞。2006年,世貿房地產、上海復地、綠城中國、首創置業、陽光100等國內多家房地產企業紛紛獲得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12月,房地產行業共有31個私募股權投資案例,占傳統行業投資案例總數的42.4%,投資金額達30.37億美元,占傳統行業總投資金額的46.6%。

8、成長資本領舞中國私募股權市場,收購案例逐漸增多

在歐美發達的私募股權市場,並購投資往往占據了非常顯著的份額;而在中國的私募股權市場上,則是成長資本扮演著重要的角色。2006年1-12月,屬於成長資本的投資共有66起,投資金額達28.57億美元,占年度投資案例總數的51.2%。

2004年5月,新橋資本收購深發展銀行是人們記憶中第一起外資收購基金成功收購中國企業案。到了2006年,這樣的案例更多的涌現出來,如CCMP收購武漢凱迪電力環保公司70.0%股權,PAG取得好孩子集團67.5%的控股股權,華平聯合中方合作夥伴收購山東中軒98%的股份,CVC 收購吉象木業85%股權等。據清客研究中心統計,截止12月底,私募股權基金收購未上市企業控制權案例達到12起,投入收購資金高達23.68億美元。

9、私募股權退出持續活躍態勢,回報良好

根據清科研究中心年度調查,共觀察到33起私募股權基金退出事件,如漢鼎亞太退出北京美大,華平退出亞信,3i退出分眾傳媒等案例均給私募股權基金帶來了良好的投資回報。

2006年,共有23家私募股權機構支持的企業實現IPO,退出活動十分活躍。

2006年,中國銀行相繼在香港主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行上市前,引入了4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RBS China、亞洲金融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銀行以及亞洲開發銀行,分別投入30.48億美元、15.24億美元、4.92億美元和7,374萬美元。中行上市後,按A股發行價計算,這4家投資機構大約獲得2.6倍的投資回報。

2006年9月,邁瑞公司作為中國第一家在紐約交易所IPO的生物/醫葯企業,總計發行2,000萬股美國存托股份,上市前,邁瑞獲得高盛集團約2,780.47萬美元的注資。上市後,按照發行價計算,高盛獲得約4.4倍的投資回報。

良好的投資回報和中國退出環境的逐漸改善將加強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信心。預計在2007年,私募股權基金支持的企業IPO退出案例數將超過今年。

10、外資並購引發關注,經濟安全成關鍵詞

隨著近幾年國內法規、政策等方面發生變化,外資私募股權基金的並購成為新的潮流。凱雷並購徐工,這起商業性質的案例在成為今年中國並購的關鍵詞,該案例會同幾起同樣倍受關注的外資並購事件在2006年引發了一場關於外資對產業的滲透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大討論。今年8月,商務部聯合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和外管局正式發布《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對外資並購問題引發經濟安全問題作出回應,規定明確要求「今後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並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的,當事人應向商務部進行申報」。

目前外資並購占外商直接投資的比例並不大,據商務部統計,不超過7.0%。商務部稱,制定外資並購國內企業的規章並非限制引資,而是要繼續擴展利用外資的渠道。預計在2007年,由於全球資本流動性過剩,以及中國企業的良好投資價值,外資私募股權基金的並購中國企業案例將繼續增加。

資料來源:清科創業投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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