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哪兩種形式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發行方式和網下發行方式。
上網發行方式。是指將所發行的基金單位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聯網的全國各地的證券營業部,向廣大的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的發行方式。網下發行方式,是指將所要發行的基金通過分布在一定地區的證券或銀行營業網點,向社會公眾發售基金單位的發行方式。
上網發行時,投資者申購基金的程序主要可以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投資者在證券營業部汗設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和資金賬戶,這就獲得了一個可以買基金的資格。基金發行當天,投資者如果在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存有可申購基金的資金,就可以到基金發售網點填寫基金申購表申購基金。
第二步,投資者在申購日後的幾天內,到營業部布告欄確認自己申購基金的配號,查閱有關報刊公布的搖號中簽號,看自己是否中簽。若中簽,則會有相應的基金單位劃入賬戶。
如果是網下發行,投資者在規定的時間里到當地的證券登記公司開設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並將申購資金直接存入指定的銀行或證券營業網點;之後,負責發售的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比例配售。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基金將自動轉入賬戶,未獲配售的餘款將在規定的時間內退還給投資者。
㈡ 我國現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范圍包括
基金財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
債券基金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專象,債券比屬例須在80%以上。股票基金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股票比例須在60%以上。
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1、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認為是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投資。其投資對象一般期限在一年內,包括銀行短期存款、國庫券、公司債券、銀行承兌票據及商業票據等。通常,貨幣基金的收益會隨著市場利率的下跌而降低,與債券基金正好相反。
2、混合基金主要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股票、債券和貨幣的投資比例沒有固定的范圍。
(2)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分配擴展閱讀:
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投資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墊江縣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㈢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基本情況如何
基金市場整體發展情況及發展空間 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初創於20 世紀90 年代初期,規范於90 年代末 期,在短短的十餘年裡,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從無到有,經歷了初創到規范、規 范與發展並重的歷程。 在經歷了從無序到法治化建設,走過從封閉先行到開放式為主的歷程 之後, 我國基金業的發行在規范化的路程上逐步進入規模與資產規模快 速增長的通道,基金的發行規模與資產規模不斷擴大。1998 年3 月,「基 金開元」和「基金金泰」兩只封閉式基金的成功發行拉開了中國證券投資基 金試點的序幕。而從2001 年8 月年到現在,我國總共發行了786 只開放 式基金,發行總規模達23708.9814 億份;封閉基金則發行了59 只,首 次發行和擴募配售的總規模則達到 964 億份。隨著規模的增加,證券投 資基金在我國國民經濟、證券市場以及人民的資產配置中的地位逐步提 高,證券投資基金為廣大中小投資者拓展了投資渠道,增加的資產收入的 渠道。
同時,我國基金業在規范化發展過程中逐步展現處如下幾個特點:
(一)開放式基金後來居上,逐漸成為基金設立的主流形式。l998 年底,我國有6 只封閉式基金,總發行規模為120 億元,中國當時還沒有 開放式基金;但是隨著時代的變化,封閉式基金的時代逐漸變為開放式基 金的時代,不僅到期的封閉基金轉換為開放基金,隨著中國投資者對基金 了解程度的加深和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中國的開放式基金開始有 了一個迅猛增長,截止到2010 年9 月30 日,我國共有基金證券投資基 金652 只,凈值總額合計約為 24135 億元。在652 只基金中,有 38 只 封閉式基金,基金凈值總額約 1206 億元;有 614 只開放式基金,凈值 總額合計約22929 億元,佔全部基金凈值總額的95.00%,佔有絕對的優 勢。
(二)中國基金業對外開放的步伐越來越快。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無到有、數量逐漸增加。截至2010 年 12 月,我國已有基金管理公司62 家,其中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36 家, 佔全部公司的58%。另一方面,2006 年中國基金業也開始了國際化航程, 目前獲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QDII)的國內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過 募集外幣基金投資國際市場,各家基金公司基金通過在全球范圍內科學配 置資產,來獲得風險盡可能的分散高額的回報。
(三)中國基金業的制度正在逐步規范化的路程上趨於穩定;在激烈 競爭中,基金公司的的公司化治理也逐步趨於穩定。今年既是基金擴容的 一年,又是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之年,國家立法機關和中國證監會正在積 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本次《基金法》的修改意義重大,它 將擴展基金行業發展的法律空間,為行業的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制度環 境。多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多種基金組織形式等促進行業創新 發展的制度安排,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得以體現。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基金 公司的快速發展逐步趨於穩健的常態。2010 年是基金業的創新之年。既 是制度創新之年,也是產品創新之年。國家立法機關和中國證監會正在積 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本次《基金法》的修改意義重大,它 將擴展基金行業發展的法律空間,為行業的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制度環 境。多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多種基金組織形式等促進行業創新 發展的制度安排,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得以體現。
㈣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是一種什麼關系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由選定的託管人保管,並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股票、債券等分散化組合投資,但是基金的所有權仍屬於投資者,因此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信託關系的特徵。
㈤ 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原則是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資產投資證券市場,
基金持有人則通過基金收益的分配享有投資收益。一般來說,基金管理人的收入和利
益是和基金的凈資產掛鉤的,所以,在某種意義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
收益分配問題上是有沖突的。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對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都
有相關的規定。
一、 基金收益的構成
基金的收益一般是由利息、股息和資本利得三部分收入構成。
1、 利息收入
證券投資基金的一部分資產會投資在國債和企業債券上,這些債券一般都會定期
發放利息。同時,基金出於資產流動性的需要會保留一定比例的現金,這些現金存放
在銀行,也會獲得利息收入。
2、 股息收入
上市公司視其經營狀況的好壞會定期進行利潤分配,分配的形式可以是分派現金
紅利,也可以是發放股票紅利。基金投資在股票市場時,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便會獲
得股息收入。
3、 資本利得
資本利得是指基金通過買賣證券價格的變化所產生的收入或損失。資本利得可以
分為已實現資本利得和未實現資本利得,已實現資本利得是指基金因賣出證券而獲得
的買賣差價,而未實現資本利得是指基金因所持有的證券價格的變化而獲得的資產升
值。
基金的收入減去應扣除的費用後構成基金的凈收益,也就是可供基金持有人分配
的收益。
二、 基金收益分配的內容和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應當對以下方面進行規定:
1、 收益分配的項目。在基金已經實現的收益中,哪些部分是應分配收益,哪些
部分不應分配,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2、 收益分配的時間。基金的收益多長時間分配一次,具體的派發時間期限如何?
3、 收益分配的方式。是採取現金的形式分配,還是以送基金單位的形式,或者
採取再投資的形式?
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是和各國對基金收益稅收政策密切相關的。由於個人的利息
收入、股息收入和資本利得在稅負的處理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多數國家在基金收益分
配進行規定時,會按照收益來源規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時,基金的收益分配與基金
的類別也有一定關系,收入型基金注重獲得即期的收入,分配的比例較高,並以現金
形式為主,而成長型基金側重於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因而分配比例相對較低。
三、 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 美國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美國的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給投資者,一
般是每季度發放一次;基金的資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給投資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內繼
續投資。收益分配以現金形式分派,但投資者可以選擇自動再投資。
2、 日本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在日本,基金的收益要進行必要的扣除才能分配,這些扣除部分包括:
(1) 期末結算時應對股票重新估價,如果有帳面虧損,應在收益中進行扣除;
(2) 扣除股價變動准備金。
剩餘收益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要求全部分配,對於資本利得
部分,在彌補上期虧損後,剩餘部分的10%分配給投資者,對累計未分配的資本利得
在基金運作期滿後,再一並分配。
3、 我國台灣地區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在我國台灣地區基金的分配一般每年一次,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的3個月之內進行。
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經實現的資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者
可以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
四、 我國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須
採用現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少於基金凈收益的90%。同
時,在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實施細則中規定: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年虧損後,才可
進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
㈥ 。【問題】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分別評述相關要點有無不當之處。
【問題】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分別評述相關要點有無樓道以及樓道空間是公共面積,屬於所有的業主,不能個人單獨佔有,
㈦ 我國現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范圍包括有哪些
證券投資基金指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版基金管理權人管理和運作資金,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其主要投資標的為:
債券基金:債券基金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債券比例須在80%以上。
股票基金:股票基金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股票比例須在60%以上。
貨幣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
混合型基金:主要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股票、債券和貨幣的投資比例沒有固定的范圍。
㈧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是怎麼構成的
《基金法》頒布後,中國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監管規則,形成了以《基金法》為核心,《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等為配套規則的基金法律體系,對基金業市場主體的准入標准、行為規則以及基金運作的關鍵業務環節進行了系統的規范。
(1)法律。
①《基金法》是基金行業的基本法。《基金法》在充分總結我國基金業實踐經驗,並借鑒境外成熟規則的基礎上,系統規定基金運作的基本原則。同時,《基金法》還授權中國證監會根據《基金法》的原則制定一些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既有原則性,又有較強的操作性。
②《證券法》作為證券業的基本法,也是基金行業遵循的重要法律。《證券法》將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納入《證券法》的規范范圍。除上述規定外,基金作為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之一,要遵守《證券法》中的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原則。
此外,基金活動涉及眾多的民事法律關系,還需遵守其他一些法律的相關規定,如訂立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代銷協議,需要遵守《合同法》。與基金活動有關的其他重要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信託法》、《會計法》等。
(2)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准及審批程序、公司重大變更事項審批程序、公司治理及經營原則、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
②《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託管人資格條件、審批程序及監管要求。
③《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募集申請條件、審批程序、設立條件、基金申購與贖回原則、基金投資與收益分配原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程序、監管要求等內容。
④《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主要規范基金代銷機構資格審批、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基本要求、基金銷售費用、基金銷售行為規范及監督管理等內容。
⑤《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及基本要求。
⑥《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核程序、行為規范等內容。
此外,中國證監會根據行業發展的情況及監管需要,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如《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等。
(3)自律性規范。自律性規范包括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行業公約》等。
健全有效的基金監管體系是基金業健康快速發展的保證。經過幾年的探索,目前已構建了分工明確、協調配合、高效有序的基金監管體系。中國證監會作為基金監管體系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擔負著行政許可、政策研究、規則制定、組織指導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工作等重大職責,在基金監管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轄區內的從業機構進行日常監管;證券交易所對基金在交易所內的投資活動進行監管,負責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基金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
你這個問題過大,不好說的很准確的。
㈨ 證券投資基金在我國的發展前景
證券投資基金已抄經成為中國機構投資者發展中最活躍的力量。從1998年開始,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在試點的6年時間內所取得的成就是相當顯著的。目前市場上的72隻基金在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上已出現不同的特色,除股票基金外,還出現了債券基金、指數基金、傘形基金的新產品,保本基金、ETF、LOF等新品種也在積極研究開發之中,基金產品體系日益豐富。
基金所倡導的價值投資理念越來越被市場認同與接受,基金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也日益擴大。因此,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業在試點期間,已經成為中國的機構投資者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目前已經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基金行業運作與監督體系。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運作歷程和發展趨勢來看,證券投資基金應當說已經較好地完成了試點階段,並且正處於一個規范制度基礎上的迅速發展和大力推廣階段的起點上。
㈩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文的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應當採用現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對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並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只規定:「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應當根據基金契約及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因此,《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對開放式基金也將有指導意義。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而基金凈收益則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等項目後的余額。
因此,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開放式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以下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每會計年度分配一次,目前應採用現金形式分配;
3、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此外,基金收益分配方案應載明基金收益范圍、基金凈收益、基金收益的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經基金託管人核實後,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盡管《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基金應以現金分紅,但在國外,基金通常還有另一種分配方式,這就是再投資方式。再投資方式是將投資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資於基金,並折算成相應數量的基金單位。這實際上是將應分配的收益折為等額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人。許多基金為了鼓勵投資人進行再投資,往往對紅利再投資低收或免收申購費率。隨著基金業的日益發展和成熟,再投資方式的分配形式也必將被我國的開放式基金採用。
當然,不同基金都將在各自的招募說明書中明確規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則及方式,為投資人提供投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