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外直接投資統計為什麼要分金融類和非金融類
金融類投資指的是境內投資者直接向境外金融企業的投資,非金融類專投資指的是境內投資者屬向境外非金融類企業的投資。金融類投資包括貨幣金融服務業(原銀行業)、保險業、資本市場服務(證券業)和其他金融類四個項目。
商務部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是國家提出走出去戰略後,從2003年開始統計。根據商務部修訂出台《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對外投資將實行「備案為主、核准為輔」的管理模式,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除金融企業之外的企業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
而金融企業的監管主體並不是商務部,而是金融監管部門(人民銀行、銀監局、外匯局)。
所以分開統計。
❷ 私募基金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嗎
私募基金的自有資金就是用來對外投資的啊,只要不投向《私募投資備案須知》列舉的那些范圍,比如借貸活動等即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資金和受託基金應該隔離,管理人也可以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❸ 國際直接投資和國際間接投資的區別
國際直接投資和國際間接投資兩者之間有3點不同,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1、流動性大,風險性小不同:
國際間接投資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無關(因為它沒有控制權)。隨著二級市場的日益發達和完善,證券可以自由交易,具有高流動性和低風險。
國際直接投資通常涉及一國企業的生產。生產周期長,通常10年以上,投資直接由企業利潤償還。資金一旦投入到某一特定項目中,由於流動性小、風險高,很難收回投資。
2、投資渠道不同:
國際間接投資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
國際直接投資只要雙方談判成功就可以簽署投資協議。
3、投資內涵不同:
國際間接投資,又稱「國際金融投資」,一般只涉及金融領域的資金,即貨幣資本的流動。虛擬資本的使用。
國際直接投資是生產要素的投資,它不僅涉及貨幣資本的流動,還涉及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流動及其對資本使用過程的控制。它使用的是實際資本。
(3)對外直接投資基金擴展閱讀
其他說明:
受國與國之間利率差異的影響,國際間接投資表現出一定的自發性,往往自發地從低利率國家流向高利率國家。
國際間接投資也受到世界經濟和政治局勢變化的影響,經常在國家之間頻繁移動,追隨投機利益或尋求安全地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國際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國際間接投資的規模逐漸擴大。隨著它變得越來越大,水流也變得越來越快。
它是高度投機性的,在這個領域投資和投機之間的界限有時很難劃清。國際直接投資是利用實物資本從事的經營活動,盈虧變化比較緩慢,一旦投資,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❹ 私募基金對外投資比如股權等,為什麼要通過有限合夥或者某個信託投資呢直接投不行嗎
私募股權基金是可以直接投資企業股權的。
加上信託計劃,有可能是為了募資專方便或是和信託有屬項目上的合作。
在私募基金備案制明確之前,有很多基金是採用有限合夥方式來募資並投資項目的,現在私募基金管理法規和措施都很明確了,應該不用這種方式了。
❺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管理體系建立是什麼時間
中國的投資政策體現在各個時期中國共產黨的綱領、決議和政府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長期規劃和五年計劃之中。在2000年以前,中國的國際投資政策是以鼓勵吸引外資、限制對外投資為主要特徵的。2000年以後,中國開始實施「走出去」戰略,從限制對外投資逐漸向放鬆對外投資管制和鼓勵對外投資轉變。登尼特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政策的演變。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政策-「走出去」戰略的演變
在「走出去」戰略中,既包括對外投資的內容,又包括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內容,而以對外投資的內容為主。當時提出的「走出去」戰略,鼓勵三類對外投資。 「帶動出口」、「獲得資源」和「技術進步」是當時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主要理由。在「走出去」戰略的內容中還提出了兩大實施手段,即「健全服務體系」和「規范對外投資的監管」。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戰略目的方面, 2006年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將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帶動出口」改為了開展境外加工貿易「促進產品原產地多元化」。在「十二五」規劃建議中,一是不再提對外投資的支持體系或者促進體系,二是不再提「走出去」的戰略目的,而是強調「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到境外投資合作」。這些變化意味著,未來的「走出去」戰略,其實施手段除了前面提到的加強服務之外,開始朝著放鬆投資管制或者投資自由化的方向發展。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政策-審批與管理制度的演變
現行的對境外投資的審批與管理制度是根據2004年7月16日通過的《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2008年8月1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來確定的。前者確立了對境外投資管理由審批制向核准制的轉變,並明確規定發改委負責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商務部負責對境外開辦企業的核准。後者確立了外匯管理由強制結售匯向自願結售匯的轉變。這里主要討論發改委、商務部和外管局的審批與管理制度。
依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發改委於2004年10月9日發布了《境外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除了對核准程序和核准條件做了詳細規定以外,還對核准許可權做了進一步細分。
在此之前,凡是中方投資額100萬美元以上的對外投資項目,均必須由國務院或者相關部委審批。新辦法對審批許可權做了一定程度的下放。不過,相對於企業自主進行投資決策而言,審批許可權的下放是有限的。只有中央企業的小額投資才有真正的投資自主權,不需要核准。對於地方企業的小額投資,只不過將審批許可權從國家發改委下放到了省級發改部門而已。另外,考慮對外投資的財務損益應該由企業自己負責,發改委只對項目的投資方向及合規性負責,因而新辦法不再審查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只核准項目申請書(之前有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兩道審批)。可見,新辦法在核准內容上確實有更大的合理性。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政策-鼓勵政策的演變
中國對境外投資鼓勵政策的出台,經歷了兩個階段。其一是從1998年以來一系列資金方面的支持與鼓勵措施,二是2006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提出的框架性的鼓勵政策。
在資金方面的支持與鼓勵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國家開發銀行從1998年以來,與其他國內外機構合資設立了三個產業投資基金和一個發展基金。其次是中國政府自2000年以來先後推出的四項涉及促進境外投資的政府專項資金。第三,2004年10月,國家發改委、中國進出口銀行等頒布了《關於對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重點項目給予信貸支持的通知》,每年安排「境外投資專項貸款」,享受出口信貸優惠利率。2005年8月,為推動非公有制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商務部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做出了《關於實行出口信用保險專項優惠措施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通知》。政策性金融機構在促進對外投資方面確實發揮了一些實質性的作用。但是,從當前來看,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大項目的支持較充分,而對中小項目的支持還是不足的。
另外,發改委於2006年7月5日發布了《境外投資產業指導政策》和《境外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這一文件中明確規定了鼓勵類和禁止類境外投資項目。對鼓勵類境外投資項目,國家在宏觀調控、多雙邊經貿政策、外交、財政、稅收、外匯、海關、資源信息、信貸、保險,以及雙多邊合作和外事工作等方面,給予相應政策支持。而對禁止類境外投資項目,國家不予核准並將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具體的支持政策,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和實施。
❻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投資方式有些什麼
現在國際上主要的對外直接投資的方式有合資企業和獨立子公司兩種。這兩種方式各有其優缺點,適用條件也各不相同,企業應該依據自身特點選擇。
1. 合資企業。合資企業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本來相互獨立的企業共同擁有的企業。與當地公司建立合資企業長久以來一直是打入外國市場的流行方法。最典型的合資企業是一半對一半的企業,各自向合資企業派出管理隊伍,實現共同經營。當然也有些合資方取得多數股權,從而對合資企業有較強的控制權。
合資企業的優點主要有:
(1)企業可以得益於當地的合作夥伴對東道國的競爭態勢、文化、語言、政治體制和商業運行機制的了解。例如,很多的美國公司在對外投資時,主要是提供技術和產品而當地夥伴則提供在當地市場上競爭所需要的經驗和對當地情況的了解。
(2)當進入外國市場的成本和風險很高時,當地夥伴可以分攤這些風險和成本。
(3)在很多國家,由於政府部門的規定使得合資是唯一的選擇。
合資方式的缺點主要表現在:
(1)合資有可能使得對技術的控制權落到合作夥伴手中。解決的方法之一是爭取成為控股方,這樣就可以取得對技術的更大的控制權。
(2)合資企業可能無法獲得為實現經驗曲線和區位經濟所需要的對子公司的控制。同時,也不能夠使企業獲得為協調全球戰略所需要的對子公司的控制。比如說,公司出於全球競爭的需要,可能會要求某子公司在當地做一些戰略犧牲,損失一些利益。面對這種要求,當地的合作夥伴幾乎是不會接受的。
2. 獨資子公司。所謂獨資子公司,也即投資企業佔有100%的股權。在外國市場上建立獨資子公司有兩種方法。其一是在當地創建新的公司;其二是兼並當地的現有企業,並利用兼並企業來促進在當地的產品銷售。
獨資企業的優點主要有:
第一,有利於發揮企業以技術為基礎的競爭優勢。這是因為獨資公司可以將技術外漏的風險在制度上降至最低。因此,是高科技企業的首選;
第二,投資企業可以對獨資子公司進行嚴密控制,使之為企業的全球戰略服務;
第三,獨資的方式有利於企業實現經驗曲線經濟和區位經濟。
獨資企業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建立獨資子公司是成本最高的直接投資方法,投資企業所要承擔的風險也是最大的。
❼ 什麼是對外直接投資(FDI)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定義FDI是指一國的投資者將資本用於它國的回生產或經營,並掌握一定答經營控制權的投資行為。
放在國內可以這么說
對外直接投資是指我國國內投資者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設立、購買國(境)外企業,並以控制該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的經濟活動。
❽ 對外投資減少事業基金中的一般基金如如何理解
你的理解錯誤了
你在購入無形資產時
借:無形資產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借:事業支出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