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PP產業投資基金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1、由省級政府層面出資抄成立引導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機構資金,合作成立產業基金母基金。
2、由金融機構聯合地方國企發起成立有限合夥基金,一般由金融機構做LP優先順序,地方國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級,金融機構指定的股權投資管理人做GP。
3、有建設運營能力的實業資本發起成立產業投資基金,該實業資本一般都具有建設運營的資質和能力,在與政府達成框架協議後,通過聯合銀行等金融機構成立有限合夥基金,對接項目。
參考中國融投網
Ⅱ 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形式
文化產業投資
產業投資即以一定數量的現金,投入到某種文化產品的生產或某個文化企業的新建或改擴建之中。在文化資本循環中,這些貨幣資本會依次轉化為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然後,包含著已增值的資本量,回到原來的貨幣資本形態。實物形式的文化投資,是以一定價值量的文化產品生產資料如建築、土地、機械、原材料等,投入到某種文化產品的生產或某個文化企業的新建或改擴建之中。這些實物資本以生產資料的形式進入資本循環,形成商品資本。當文化商品在流通領域實現其價值後,原先實物形式的投資變成了貨幣形態產品,其中包含了資本循環所產生的價值增量。隨著生產的進行,實物形態的文化投資不斷被磨損,價值也不斷地轉移到所生產的文化產品中,直到這些實物形態資本被磨損完畢,其價值被全部轉移到文化產品中,然後轉化為貨幣資本。 文化產業投資
產業投資即以一定價值的無形資產投入到文化產品的生產或某個文化企業的新建或改擴建。將無形資產作為文化投資的現象在文化產業領域里比較常見,相比其他產業,這是文化產業的一種較特殊的投資方式。無形資產通常指文化產業領域中的歷史文化名人、文化品牌、版權、著作權等。這些無形資產若不用於使用價值的創造,即不與具體的文化企業、文化項目或文化產品結合,就僅僅是存在於人們心中的名聲,並不是文化資本,充其量只能當作潛在資本。但是,其一旦與具體文化企業、文化項目或文化產品結合,就變成了一種無形資本,並伴隨著該企業的有形資本進入資本循環的各個環節。受讓無形資產的文化企業的文化產品,或是因該項無形資產而埋設了產品的價格,或是因之提升了知名度進而促進了市場銷售,其提升了有形資本的增值能力。當前市場狀況
真正的產業投資對於企業的興趣遠遠大於項目,即產業投資更多的是投資企業。產業投資機構根據以往公司的經營記錄,對市場前景廣闊、管理規范、財務透明的公司進行長期的戰略性投資。通常產業投資投入市場導向(marketdriven)的項目要遠遠多於技術導向(technologydriven)的項目,因為產業投資更關注的是在競爭狀態下企業能否迅速採用新的商業模式,以保證公司持續快速增長。對企業的苛求使得產業投資在眾人眼中更是別有滋味在心頭。
產業投資企業的發展方向決定於企業的領導人,因此產業投資機構在與企業合作的過程中,格外關注企業領導層是否具備廣闊的視野;堅強的意志;寬廣的胸懷。產業投資傾向於專注有利於發揮其特長的行業,從而能夠更好的向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而基於誠信基礎上企業領導層的素質則決定了雙方是否能夠為了共同的目標精誠合作,執行戰略規劃,以此保護產業投資機構者的正當權益,來規避企業的道德風險。
中國的民營企業傢具有頑強的生命力,靈活的頭腦,在市場的運作中更追求企業的高效率和高回報,產業投資越來越有意識地把眼光瞄向了這一部分人,期望找到最佳合作者。
如前所說,產業投資機構有自己所專注的行業領域,投資方向也更傾向於有利於發揮自己特長的行業。對於未涉入新的行業領域,產業投資機構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有自己的判斷與准繩。
如對於創業投資來講,產業投資關注成長速度高於GDP增長速度的行業,能夠快速發展且有著超額利潤,同時該行業內的企業國內外IPO和並購重組業務頻繁,在公開股票市場上的平均市盈率處於較高的位置。高科技帶動飛速發展的電子、通信和網路行業無疑是這一個時代產業投資方向的代表。
再看傳統投資,產業投資則選擇規模性增長潛力巨大的行業,如能源、生物和公共設施建設等進行傳統投資,有足夠大的潛在市場,這是行業發展具有廣泛空間的基礎,能夠將市場競爭因素有利結合的行業將成為首選。
無論是哪一類產業投資,包括不良資產處置,在行業的選擇上,產業投資機構堅信自己的選擇是一種超前的理性的完美選擇。
產業投資不同於銀行貸款,產業投資是為企業提供股權投資,能夠量化投資項目,幫助企業實現股權和資產結構優化。因此產業投資機構要求參與管理,協助企業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及營銷戰略規劃,評估投資和經營計劃的時間進度,銷售和財務預測的合理性等一系列方案。這一切作為,促使產業投資者在投資領域不得不做到長袖善舞,而這一點,對於處置不良資產尤為重要。
產業投資的不同類別決定了投資收益本質的不同:創業投資取得的收益更多的是短期套現利益,傳統投資追求的則是細水長流的長期收益,而不良資產處置收獲得更多的是一種責任感。三種投資收益的獲得,都源於產業投資對於被投資企業的貢獻,產業投資在獲得社會效益的同時取得經濟效益,使得產業投資的寂寞籠罩了一層神聖、眩目的光圈。 產業投資基金雖然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行業(全球規模超過萬億美元),但是在法律上還沒有明確的定義。根據美國聯邦銀行業監管條例,產業投資基金的定義為:業務方向限於投資於金融/非金融公司的股權,資產或者其他所有者權益,並且將在未來將之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不直接經營任何商業/工業業務;任何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經理,雇員或者其它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過25%;最長持續期限不超過15年;
並非出於規避金融控股監管條例或者其它商人銀行投資條例目的而設立。
產業投資基金行業起源於創業投資(亦稱「風險投資」),在發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擴張融資為主,因此創業投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成為私募股權投資的同義詞。也因為如此,產業投資基金行業協會通常的名稱都冠以「創業投資協會」(VCA)。從1980年代開始,大型並購基金(如KKR)的風行使得產業投資基金有了新的含義。由於歷史原因,各國對於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的定義也稍有差別。美國(NVCA)一般認為創業投資基金投資范圍限於中小公司的初創期和擴張期融資,產業投資基金則涵蓋所有為企業提供長期股權資本的私募基金(包括創業投資基金)。歐洲(EVCA)、香港(HKVCA)和台灣(TVCA)則將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全等同,都是提供長期股權資本的集合投資形式。本文如未特別說明,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的含義均參照美國說法。
以下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資金來源分布: 投資者 歐洲* 投資者 台灣** 銀行 24% 銀行 7.25% 保險公司 12% 投資銀行 1.76% 養老基金 22% 保險公司 9.52% 基金之基金 9% 金融控股公司 5.51% 政府機構 6% 投資機構 18.44% 個人投資者 6% 工商企業 39.25% 基金自身盈利 5% 政府機構 4.35% 資本市場 1% 個人投資者 13.90% 其它來源 15% 私募股權基金的籌集方式不同於普通基金,通常採用資金承諾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設立時並不一定要求所有合夥人投入預定的資本額,而是要求投資者給予承諾。當管理者發現合適的投資機會時,他們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時間通知投資者。這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投入資金,他們按照協議將會被處以一定的罰金。因此,基金宣稱的籌集資本額只是承諾資本額,並非實際投資額或者持有的資金數額。
《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已失效)(1995年8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95年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
第一條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境外投資基金) ,是指中國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以及中資控股的境外機構(以下統稱中資機構)作為發起人,單獨或者與境外機構共同發起設立,在中國境外注冊、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中國境內產業項目的投資基金。
本辦法所稱發起人,是指設立境外投資基金並對招募說明書內容的起初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的中資機構。
第三條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正當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第四條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基金在中國境內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資機構作為境外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其中至少有一個發起人應當是具備下列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一)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資本金總額不少於10億元人民幣;
(二)資信良好,經營作風穩健,並在提出申請前3年內末受到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
(三)具有熟悉國際金融業務、基金管理業務的專業人員。
第六條境外投資基金發起人中的中資非金融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資本金總額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
(二)經營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的項目;
(三)資信良好,經營作風穩健,並在提出申請前3年內未受到有關主管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
第七條中資機構設立境外資基金,應當選擇資信良好,經營作風穩健,具有投資基金設立、承銷或者管理等方面的經驗,且其所在地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境外機構進行合作。
第八條申請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發起人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的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四)發起人合作協議;
(五)這3年的年報;
(六)境外投資基金設立、託管、上市及交易等活動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
(七)有關主管部門對基金擬投資項目的審批文件副本;
(八)基金擬投資項目的評估報告;
(九)基金擬投資項目的各方合資或者合作意向書;
(十)基金招募說明書草案;
(十一)與境外投資基金的承銷人、託管人、管理人等合作各方簽訂的合作意向書;
(十二)與境外投資基金的設立、承銷、託管有關的合作各方的資信情況。
第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自收到申請人的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對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的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頒發批准文件。
第十條擬設立的境外投資基金發行總額不很少於5000萬美元。
第十一條擬設立的境外投資基金應當為封閉式基金,基金憑證不可贖回,其存續期不得少於10年。
第十二條中資機構應當選擇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國家或者地區作為擬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的上市所在地。
第十三條中資機構應當選擇中方持股25%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擬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的管理人。
第十四條中資機構作為發起人認購基金份額的總額不得超過基金擬發行總額的10%。
第十五條中資機構認購基金份額,只能使用其自有資金,不得使用信貸資金。
第十六條境內發起人認購基金份額的資金應當存入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中國境內銀行,不得匯出境外。
第十七條境外投資基金不得在中國境內募集。
第十八條中資機構為管理擬設立的境外投資基金,可以申請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申請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當依照《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與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的申請一並報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
申請設立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當選擇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國家或者地區作為該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
第十九條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的,應當依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境外投資基金資金應當主要投資於中國境內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的產業項目,其數額不得低於基金總額的70%。
境外投資基金資金不得以借貸形式在中國境內運用。
境外投資基金資金不得用於購買公開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票和人民幣計值的政府債券。
第二十一條境外投資基金憑證不得在中國境內用於借貸或者債券發行的抵押或者擔保。
第二十二條境外投資基金資金調入中國境內、匯出中國境外、在中國境內銀行開立賬戶及進行貨幣兌換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境外投資基金和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內發起人、境內出資人,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境外投資基金和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年度報告。
第二十四條境外投資基金所投資項目在境外發行債券、股票,應當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批准。
第二十五條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境外投資基金或者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其境內發起人、境內出資人處以人民幣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退出所設機構,並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不報送有關報表,或者報送報表時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並對境內發起人、境內出資人處以人民幣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施行前未經批准,已設立境外投資基金和境外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期限內,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備註:產業基金以有限合夥形式出現時處於對投資人利益的一定保護,可以參照合夥企業法裡面的有限合夥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立合夥企業。 根據基金的組織方式劃分,美國產業投資基金分為信託制與公司制兩種組織形式,也有人稱為契約型與公司型。前者依據信託法律制度,而後者依據公司法律制度。信託制能滿足當事人之間的靈活性要求,而公司制能很好地保護投資者(股東)利益。在美國,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採用公司制,因為紙面公司作為特設實體被允許存在。也有部分採用信託制,其中一些以受益憑證這一證券形態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流動性很好。
信託制基金的典型代表是證券投資基金,它在美國被稱之為共同基金,最為普及。因為美國的證券市場發達,企業股權已經高度證券化,法制相對健全、規范,上市公司質量相對較高,能夠進行價值投資,所以美國的大環境促進了證券投資基金的大發展。
相形之下,產業投資基金一般並不顯眼。有的可以公募,有的可以私募。產業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是中小企業、高科技成長企業,主要經營業務是企業創業、重組並購、MBO、房地產等,這些對象及其業務風險相對大。產業投資基金一般可以對目標企業進行多次持續投資。因為美國證券市場IPO便捷,可以使得產業投資基金順利退出,所以產業投資基金的資金運用方式主要為股權投資。通常,基金管理人員會在目標公司擔任董事,參加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對企業有較大影響力。
在產業投資基金的運作過程中,由於基金經理(自然人、基金管理人的雇員)、基金管理人(法人)與投資者之間,易出現信息不對稱的情形,產生利益沖突,為了避免這一問題,產業投資基金多採用有限與一般合夥人制度安排:基金管理人出資充當有限合夥人,基金經理出資充當一般合夥人,各自的出資比例與分享項目收益比例卻不同,以此激勵基金經理,也保護投資者利益。
觀察美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避免融資過度集中銀行,使得社會融資結構比較合理;為企業提供了長期、穩定資金,形成多元化融資渠道;促進了新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豐富了投資者理財選擇。
Ⅲ 私募產業投資基金怎樣運作
其一、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人將風險資本投資於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長的新興公司,在承擔很大風險的基礎上,為融資人提供長期股權投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後再通過上市、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風險投資基金通常投資處於種子期、起步期或早期階段,有業務發展或產品開發計劃的公司,這類公司由於業務尚未成型,與一般意義上私募股權投資中財務合夥人角色有所區別,所以很多時候將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區別分類。
其二、產業投資基金:即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常投資處於擴張階段企業的未上市股權,一般不以控股為目標。其尋找的公司需相對成熟,具備一定規模,經營利潤高,業績增長迅速,佔有相當的市場份額,並在本行業內建立起相當的進入屏障。傳統行業的持續受寵,產業投資基金的資產規模和投資規模都在迅速擴大。而企業在獲得資本的同時也可以利用投資方豐富的行業經驗和廣泛的人脈關系,為企業的發展提供產業只持。
其三、並購投資基金:是投資於擴展期的企業和參與管理層收購,收購基金在國際私人股權投資基金行業中占據著統治地位,占據每年流入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超過一半,相當於風險投資基金所獲資金的一倍以上。 但其在中國卻長期扮演著配角角色。最主要的原因是,無論國企或民企,中國企業普遍不願意讓出控制權。企業控制權的出讓還有賴於突破制度、輿論瓶頸,以及國人的民族情節,這都需要時間。
Ⅳ 基金公司的運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會有商業計劃書、企業的說明,然後提交證監會,由證監會來核准設立一個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發行、管理基金。
一個基金公司內部的架構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部門,一是投資管理部門,二是投資部門,三是研究部門,有很多公司是投資部門和研究部門一起來做。還有會計、賬務這些部門。
對於基金公司而言有很多外部的機構給他提供研究服務,像我們公司也是機構之一,很多證券公司的研究所也是提供研究服務的,相當於賣方,比如基金公司推過一些傭金這樣的一些情況來支付他的費用。
另外一個部門就是銷售的部門,有銷售及客戶的服務、維護。
從投資角度來說有兩個委員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是投資決策委員會,一個是風險控制委員會。因為在以前,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放了一個投資決策,後來發現機構投資者變得越來越多,他的競爭變得越來越困難的時候,後來發現有很多投資者對風險是很重視的,這時候就引入了一個風險控制委員會,來對投資決策委員會員工的內部做內部控制。這樣基本上有兩個常設的機構,對基金公司整體的運作起到一定的作用。投資決策委員會是整個投資決策最高的權利機構,然後確定基金經理的投資許可權,制定整個研究的流程和整個投資的流程,風險控制委員會是整個公司監管的最高的機構,對整個基金運作過程風險點以及哪些不規范的地方提供監管。
一個基金公司的運作架構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架構,只要是下達指令,這個體系就保證了它本身的投資是比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時候,為什麼證券公司出了那麼多的問題,就是因為證券公司的資產不是託管的,都是它們自己在管的,它們隨時都可以把錢劃進來,也可以隨時把錢劃出去,這樣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規避了這一點,相對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應該說是目前市面上投資類的這些產品中是最透明的,業績也是相當不錯的一個品種,它比一般的證券公司的一些委託理財的產品還是有很大的優勢,因為在規范運作以及透明點上運作。當然基金公司里邊也有違規的存在,歷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
Ⅳ 基金的運作方式是什麼
1. 分級基金來分為母基金自、子基金,子基金會分為進取、穩健兩個,杠桿是因為穩健型子基金把錢「借」給進取型子基金,使得進取型子基金可使用資金大於本身自有資金,因此可以博取更大的收益,當然虧損也會同比放大;一般子穩健型子基金會設計為可在交易所買賣,類似傳統封閉式基金;
2. 由於可以在交易所買賣,所以會出現市價(交易所報價)與基金凈值有偏離(如果市價大於凈值,就是溢價,反之就是折價);
3. 大部分分級基金只能申購母基金,然後按約定比例拆分為進取、穩健兩個子基金給客戶,申購時按基金當時凈值價格交易;
4. 客戶也可以選擇在市場上,從其他客戶手上購買進取型子基金,此時交易價格為市價;
5. 假設某分級基金的份額杠桿是2.0,若用戶在市場上購買了1份1.2圓的穩健,且當時母基金凈值為2圓,穩健基金凈值為1圓,進取基金凈值為1圓,經過若干時間之後,觸發了強制折算條件,此時進取子基金的市價漲到2圓,母基金凈值為3圓,穩健基金凈值為還是1圓,進取基金凈值為2圓,按1:2折算之後,用戶得到了1.33份母基金
股票
Ⅵ 產業投資基金的方式比較
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與貸款等傳統的債權投資方式相比,一個重要差異為基金投資是權益性的,著眼點不在於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他們的發展前景和資產增值,以便能通過上市或出售獲得高額的資本利得回報。具體表現為:
第一,投資對象不同。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興的、有巨大增長潛力的企業,其中中小企業是其投資重點。而債權投資則以成熟、現金流穩定的企業為主。
第二,對目標企業的資格審查側重點不同,產業投資基金以發展潛力為審查重點,管理、技術創新與市場前景是關鍵性因素。而債權投資則以財務分析與物質保證為審查重點,其中企業有無償還能力是決定是否投資的關鍵。
第三,投資管理方式不同。產業基金在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後,要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重大決策事項。而債權投資人則僅對企業經營管理有參考咨詢作用,一般不介入決策。
第四,投資回報率不同。產業投資是一種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投資模式。如果所投資企業成功,則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否則亦可能面臨虧損,是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型投資。而債權投資則在到期日按照貸款合同收回本息,所承擔風險與投資回報率均要遠低於產業基金。
第五,市場重點不同。產業投資基金側重於未來潛在的市場,而其未來的發展難以預測。而債權投資則針對現有的易於預測的成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