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股權基金的股權回購合同能保證本金和最低預期收益嗎
一、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區別
國際上根據投資方式或操作風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風險投資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資於創立初期的企業或者高科技企業;二是增長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資處於擴充階段企業的未上市股權,一般不以控股為目標;三是收購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資於成熟企業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權,意在獲得成熟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以整合企業資源,提升價值空間。
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首先是在境內設立、募集的人民幣基金。從近年以來的立法立規進程看,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明顯地呈現出兩條道路:一條路徑,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夥企業法》放行有限合夥制而打開,有限合夥企業正是國際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慣用的組織方式,這為期待市場化運作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帶來了曙光。另一條路徑,由政府主導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層層管制框架所界定,明顯的特徵是政府主導、政策與稅收優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撫摸,正是所謂的「產業投資基金」。
二、組織管理模式
從國際來看,傳統理論上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採取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約型,新型的組織形式主要為有限合夥制。在美國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較長時間的國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多按照有限合夥制進行組織模式的建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上幾種組織模式並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於各國的眾多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和組織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樣,在眾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時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對於股權投資基金組織空間而言主要是有限責任制。投資者作為股東直接參與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人,實踐中通常是股東大會選出董事、監事,再由董事、監事投票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這種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託專門的銷售公司來進行。由於法律創造的限制,一般股東數目不多,但出資額都比較大。
2、契約制
契約制的私募股權基金,也稱信託模式,是按照各國有關信託關系的法規設立的。信託制PE是一種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制度,投資者、受託人和管理人三方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騰飛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迅速投資部所擁有並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亞洲、高盛亞洲、花旗資本等多屬於此種類型。
3、有限合夥制
基金的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PE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時也僱傭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實務中,通常管理人與普通合夥人兩者合一。有限合夥通常有固定的存續期間(通常為十年),到期後,除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延長期限外,合夥企業必須清算,並將獲利分配給投資人。有限合夥人在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除了在合同上所訂立的條件外,完全無法干涉普通合夥人的行為,普通合夥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權。
『貳』 杭州摩根士丹利的人民幣私募基金的地址設在哪裡
謹防上當
『叄』 私募,封閉式基金,有沒有封閉的條件什麼情況下可以成立封閉式基金...
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 ,私募股權融資已成為高科技中小企業、陷入財務困境以及尋求並購資金支持的企業的重要資金來源渠道。本文對私募股權基金及其風險控制的相關問題作簡要分析。
一、私募股權基金概述
(一)概念:
私募股權基金是以非上市企業股權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各類創業投資基金或產業投資基金。在美歐等發達國家,各種形式的私募股權基金以其方便靈活、投資領域獨特的優勢,將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有機地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起來,相互配合,相互促進,不僅極大地提高了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能力和風險分散能力,而且為其產業創新和轉型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二)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應用形式及參與主體
1.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應用形式。
(1)風險投資。風險投資主要面向新興的、有巨大成長潛力的中小高科技企業。這些企業的特點是:高風險、規模較小、現金流量不穩定或短期內沒有盈利的可能。私募股權基金根據企業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張期、成熟期等不同發展階段具體情況進行投資。由於經營具有較高的風險,這些企業想要融資 ,除了以自身的資產作為抵押向銀行取得貸款 ,主要的融資渠道就是私募股權融資。
(2)融資收購。對於尋求並購資金支持的企業而言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首要選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重要資金投向是通過收購目標公司股權 ,獲得對目標公司的控制權 ,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 ,項目增值後再出售或將其運作上市。收購對象通常為未上市的成熟的大型企業 ,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也逐漸關註上市公司。
3.其他。對於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而言 ,通過公開發行股票融資和對外借債融資擺脫困境都不大具有可能性。此時,這些企業會選擇到私募股權市場尋找融資機會。
(三)、私募股權融資的參與主體
1.融資者。傳統私募股權的融資者主要是那些處於創業期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 20世紀 90年代以來 ,私募股權的融資者逐漸擴展到中等規模、處於經營穩定期的企業以及一些上市公司,它們通過私募股權融資來為管理層收購進行融資或擺脫財務困境。
2.投資者。私募股權市場的投資者分為三類,即機構投資者、富裕階層和大公司。以美國為例,養老基金的投資約占私募股權投資額的 40%,排在其後的是捐贈基金和基金會、銀行控股公司、富裕的家庭和個人 ,他們的投資額分別約佔10%,其他的投資者包括保險公司、投資銀行和非金融企業等。
3.私募股權基金。主要形式是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美國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採取有限合夥制的組織形式。有限合夥制企業的合夥人分為有限合夥人和一般合夥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人作為一般合夥人 ,投入少量的資金(通常是 1%)參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和虧損承擔無限責任。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 ,以自己的投資額對公司的債務和虧損承擔責任 ,但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有限責任合夥制這一中介組織形式的創新 ,有效地解決了投資者和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之間以及其與融資者之間的雙重委託關系所產生的高度信息不對稱問題。
(四)、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現狀
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最初是以政府為導向的,國家科委和財政部於1986年發起成立的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成為我國大陸第一家專營風險投資的股份制公司,其創立之初的目的是扶持各地高科技企業的發展 ,這是我國風險投資的第一次探索。
1995年我國通過了《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明確鼓勵國外風險投資公司對我國進行風險投資 ,促進了國外風險投資公司進入我國市場。到 1999年 6月,全國共成立了92家風險投資機構,注冊資金達74億元人民幣。
雖然我國的風險投資基金發展較為迅速,但它們僅涉及風險融資的需求 ,更廣泛意義上的私募股權融資機構的發展總體上比較滯後。目前國內活躍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絕大部分是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其大致可以歸為以下幾類 :(1)獨立的投資基金 ,如美國的凱雷集團、華平集團等;(2)大型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如摩根士丹利(亞洲)公司、高盛(亞洲)公司等;(3)大型企業的投資基金,服務於其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如GE資本等。相對於海外的私募股權基金而言,中資和中外合資的私募股權基金數量較少、規模較小,除上文專門提到的風險投資公司外,目前大致還有以下幾種組織形式 :
(1)投資管理公司。由於A股市場2001年至2005年的持續低迷 ,一部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金融機構的優秀管理人員轉行做實業,成立了各式各樣的投資管理公司或顧問公司,投資於我國日漸興起的中小企業並購市場,通過將所並購企業進行重組、再包裝後出售獲利。
(2)中外合資基金。這種基金需要得到國務院的特批,大多具有政府背景。
(3)產業投資基金。2005年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會同科技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家與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其目的是通過這部分引導基金來吸引民間資本,以定向募集的方式籌措資金用於特定項目的建設和投資活動,以投資收益回報投資者。
(4)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公司。
(五)、發展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意義
私募股權融資的特質決定了其具有廣闊的潛在需求空間,當前著力發展我國的私募股權融資是恰逢其時。
1.私募股權市場可以促進我國高科技企業的創立與高新技術的產業化。高科技企業在創立之初,一方面技術成果轉化為收益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技術擁有者與投資者之間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 ,這使得高新技術很難通過正式的、傳統的融資渠道獲得資金。風險資本追逐高利潤、承擔高風險的特性在客觀上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金支持。
2.私募股權融資是拓寬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必然選擇。我國傳統融資體制的制約和中小企業自身的運行特點決定了「融資難」一直是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大問題,大量中小企業因為資金瓶頸而喪失做強、做大的機會。私募股權融資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通過吸引資深機構投資者投入資本金,不僅能滿足企業資金需求,而且能為其提供管理、技術、市場等資源,幫助企業成長。
3.私募股權融資為企業開展並購活動提供了重要的融資渠道。並購作為產業整合的一種重要方式,可通過優勝劣汰或強強聯合,發揮出規模經濟效應和企業經營、財務、戰略等方面的協同效應,促進有限資源在國民經濟范圍內優化配置,是推動經濟增長、提高經濟效益的強勁動力。並購活動一般都有大規模的融資需要,通過私募股權基金對並購企業投資已成為大型並購活動的主要融資方式。
4.私募股權融資可幫助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渡過危機。一些具有較好市場前景但暫時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往往缺乏融資途徑,私募股權市場通過權益融資和資源整合,可幫助這些企業渡過難關,走上正常發展的軌道。從某種程度上說 ,這也大量節約了整個社會的破產成本。
5.私募股權融資是我國建立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必要步驟。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存在一個眾所周知的缺陷,即缺乏層次性,公開發行證券、公開上市幾乎成為眾多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的惟一選擇,而私募股權市場才剛剛起步,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國際經驗表明,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可滿足不同企業的資金需求,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組織結構的選擇、管理模式。
(一)組織結構
國外私募股權基金主要組織形式通常以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形式成立,而有限合夥制以其靈活的組織形式、有效地激勵機制和有利的避稅形式而成為主要的組織形式。
國內目前還是以公司制形式居多,如海泰戈壁基金、海泰深創投基金;2006年12月成立的渤海產業基金是契約性封閉式基金,亦未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
(二)管理模式
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有自我管理模式和委託管理模式。一般情況下,公司型基金基本採用自我管理模式,契約性基金必須採用委託管理模式。我國私募股權基金較少採用委託管理模式的,多採用自我管理模式。
三、投資方向的選擇
私募股權基金是資本市場中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的籌資渠道之一,因此願意接受其投資的企業通常是那些難以從其他渠道實現籌資的企業。凡是符合國家鼓勵發展並具有較高回報的產業,都可以運用私募股權這種形式進行投融資運作。私募股權基金既可以投資於高新技術產業 ,促進科技創新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也可以對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給予有效的投融資支持與服務,並促進其改組、改制、改造與加強管理。
(一)投資階段
將企業生命周期分為鍾子期、創建期、擴張期、成熟期、衰退期五個周期,企業在種子期風險較大主要是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投資企業需要大量資金擴張的擴張期及風險較大但容易進入的創建期,兩個時期的投資比例可初步定位8:2。
(二)投資行業
1.應主要面向本地區具備主導優勢的行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如天津的主導優勢行業:石油化工、電子信息、汽車和裝備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包括生物醫葯、新能源和新材料。貴陽的主導優勢行業:航空航天、民族醫葯、能源、電力、機械設備等。
2.有跨國公司合資背景的中方股權跟進投資。目前,大多數跨國公司在華投資項目陸續進入收獲期,為了鞏固戰略布局、提高運營效率,跨國公司紛紛要求增資擴股。然而,中方夥伴往往由於無法實現同比例增資,只能坐視中方股權不斷降低。通過向中方夥伴提供增資所需的資金,渤海基金可以分享跨國公司在華投資項目的巨大收益,為基金持有人帶來良好的投資回報。
四、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機制
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方式主要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出售和破產清算。
1.首次公開發行時最佳推出渠道,投資可得到很好的回報。過去我國企業上市難度很大,隨著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包括即將推出的創業板,為私募股權資金的有效推出提供了最有的渠道。
2.出售是通過產權交易中心將產權整體或部分出售,交易價格由雙方協商。這種方式交易成本低,手續方便,時間短,但是尋找合適的買家不太容易,且缺乏統一的價格標准。出售包含售出和股票回購兩種方式。
3.破產清算是指當確定投資的企業失去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選擇退出將所能收回的資金投入下一個投資循環。
五、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控制
(一)在投資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主要包括:
1.市場風險。
通常情況下,任何創新產品與新的服務模式的市場競爭都是非常激烈的,而且競爭形式、手段都在瞬息變化。市場風險是導致新技術、新產品商業化失敗的核心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新產品的市場容量。理想的狀態是,新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與市場容量協調一致。對市場容量的調查方法雖然很多,但要想准確地摸清市場對新產品的容納程度還是不易辦到的,如果產品的設計能力超過了市場的實際需求,都必然會增加投資風險。第二,市場接受的時間。社會的進步,生活的改善,知識水平的提高,使新產品被市場接受的周期愈來愈短。然而,從產品的推出到誘導消費有一個時滯,有的產品時滯還比較長,過長的時滯將會影響企業資金的正常周轉,降低資金的使用效率,甚至導致企業的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第三,市場的接受程度。即便風險投資家所選擇的產品或技術是新穎的,而且有市場。但在其新產品推出後,也要面對消費水平、消費者認知和接受程度等諸多問題。 2. 技術風險。
第一,開發風險。高新技術的成功開發,會給投資者滿意的回報,然而在風險投資家選擇產品時,一般來說,僅僅是一個技術開發成果或產品樣品,而此時創業者的技術一般還不是成熟的技術,而是新技術。故其有沒有市場前景,光創業者和風險投資人看好不行,最終要拿到市場上去檢驗,誰也保證不了它就一定能夠成功。
第二,轉化應用風險。風險企業的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諸如產品設計、生產加工、市場營銷等環節都存在著不確定性。而且,風險企業能否成功,還取決於開發出的新產品或服務能否保持連續性,以及前期產品的性能改善與服務性能價格比的提高。
第三,技術壽命風險。高新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從而風險投資家必須考慮投入風險資本的規模與技術成果轉化需要的時間。
3.經濟風險。
在風險企業的技術成果商品化的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遇到配套風險,即一項科研成果的轉化,需要一定的配套條件作為風險企業的運作環境。而此時,如果國家經濟體制、法律、政策的不完善或變動將可能給風險投資主體造成損失,這時就產生了經濟風險。在我國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政策與法規風險。高新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過程是一項復雜的社會過程,它除了涉及投資資金的支持外,還涉及到科技成果自身是否配套以及國家政策、市場體制、環境保護等方方面面的問題。如果國家對風險投資有關的經濟政策導向不明確,缺乏必要的法規或者法規不健全或者法規缺乏可操作性,將可能給風險投資主體造成損失。第二,退出風險。風險資本需要具備一定的流動性、周轉率,這樣才能不斷地獲取項目在高成長階段的高利潤,用以彌補失敗項目上的損失,但如果退出機制不完善,退出渠道不順暢,
風險資本被「鎖定 」在投資客體中,風險投資就會失去其本色與功能。
4. 管理風險。
風險投資公司能否成功運作與管理是否到位密切相關,如果創業者素質差,獨斷專行,員工無凝聚力,管理鬆散,必然使管理風險增大。風險投資的管理風險主要包括:第一,意識風險。風險投資者應該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如果以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只要播種,必有收獲」,盲目投資,風險必將由此而生。風險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若過於追求短期效益,目光僅僅局限於技術創新,忽視管理創新、制度創新,也會大大增加其投資風險。第二,組織人事風險。風險企業的成功運作需要優秀的管理人才,人才是風險投資企業最寶貴的資源之一,其數量、質量、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興衰成敗。如果由於企業組織的調整、創新滯後,造成高素質人才流失,則企業的技術開發、市場營銷等都將受到很大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方法
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往往是處於發展早期階段的企業,因此,如何分析並控制這些風險就成了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人的重要任務之一,而風險投資基金經理的主要業績也取決於對這些風險的分析和控制,如果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這些風險,就會增加投資項目的成功率。風險投資家在進行投資分析和決策時,具有多種風險控制方法,具體如下:
1.考察團隊。投資者在投資時考慮的首要因素是人,沒有好的創業團隊,再好的項目也會失敗,而有了好的創業團隊,即使項目和創意並非一流,也可能會發掘出其中的亮點,並最終使投資獲得成功。
2. 項目甄別。項目的成功率直接決定了風險投資的收益,因此風險投資家對項目的甄別十分重視,往往要經過仔細的技術分析必要時會請專家進行論證市場分析、競爭分析、商業模式設計等,以提高項目的成功率。另外,為了保證風險投資的順利收回,風險投資家也十分重視投資的退出渠道,保證資金在盡可能短的時間里獲得期望的回報後退出。因為,時間越長,不可測因素就越多。因此,風險投資的期限一般限制在3—7年,超過10年的項目是很少能夠得到風險投資家青睞的。風險投資基金對他們的投資項目往往也有很多具體的要求,如要求有一定的技術壁壘、市場獨占性、市場潛力等等。
3. 組合投資。由於風險投資中任何一個項目都存在著風險,因此風險投資家不會在任何一個項目上投資過大,每個項目投入的資金一般不超過風險投資基金總額的10%,這個比例會根據資金總額的變化而變化。一般說來,資金總額越大,這個比例越低。所以,同時投資多個項目,只要能夠保證一定的成功率,投資的平均收益就相當可觀。
4. 分類管理。風險投資對於風險投資家的要求比較高,如果對投資的項目按照行業等方式分類,分成不同的小組,採取不同的措施,就能夠利用不同組別對不同項目的運作經驗,實施最優的投資策略。
5. 分段投入。風險投資的項目往往風險很大,而對於其不同的發展階段,風險也不相同,對一個項目往往不能一次性地注入過多資金,否則風險過於集中。風險投資基金對項目應分
階段投入,第一階段投入成功後,再進行第二階段投入;如果不成功的話,則及時退出,以避免損失過大。
6. 特殊約定。在風險投資家對項目進行投資時,由於他們跟創業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因此,他們往往會要求在協議中附加一定的條款,保證不會因為風險企業主要人員的主觀原因而致使風險增大,而一些客觀風險也會通過一定的附加條款加以約定。如附有買回權利、符合一定的條件時投資可以提前收回等等,這些條款往往帶有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屬於創新的金融工具。而這就需要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人對於金融工具的創新和應用比較熟練。
7. 聯合投資。對需要資金量比較大的風險投資項目,為了避免一家基金承受過大的風險,往往由幾家風險投資基金合作,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資;也可根據不同基金自身的特點,不同的階段或者不同的業務由不同的基金進行,這樣也能發揮合作基金各自的優勢,減少或者分散風險。
8. 直接參與。由於許多創業企業的創業團隊沒有經營企業的經驗,而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人則往往具有比較豐富的管理、財務等方面的資源。很多情況下,風險投資經理人都通過參加創業企業董事會等方式直接參與經營,這樣既能迅速輔助創業企業渡過起步階段,也能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長。一般說來,風險投資經理人多是參與自己擅長的管理、財務、市場等方面的工作,而技術等方面的工作仍由創業團隊自己負責,這樣風險投資經理人可以避免過多干涉創業企業的運作,以保持創業企業的獨立性和靈活性。隨著創業企業的發展、創業團隊的成熟,風險投資經理人應該逐漸淡出創業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
小結: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完全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其籌資、投資、管理以及推出按照市場規律進行。對於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不僅能夠提供資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為中小企業的管理、成長提供增值服務,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綜合服務。
『肆』 世界著名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1、CVC為全球十大私募基金之一,管理資金逾億美元。該公司是全球一級方程式賽車(Formula1)的主要股東,過往較為注目的投資包括英國汽車協會(AA)及義大利黃頁(Italian YellowPages)。至於亞洲地區,CVC過去曾投資26個項目,企業價值逾162億美元,與其他著名私募基金如KKR及凱雷齊名。
2、黑石基金:華爾街是世界的金融中心,黑石集團更堪稱華爾街上最知名的私募基金。黑石的成功,離不開史蒂夫·施瓦茨曼的功勞,他靠著一系列眼花繚亂的交易以及破紀錄的並購,被稱作黑石集團的「精神教父」,他被《財富》雜志譽為「華爾街新一代的領軍人物」。
3、凱雷投資集團(Carlyle Group):
成立於1987年,創辦人:大衛魯賓斯坦因。現擁有39隻基金,管理資金總額390億美元,位列世界私募基金公司前茅。業務遍及世界各地。
凱雷號稱「總統俱樂部」。其經營思想是:「如果你把有錢人和有權人聚到一起,有權人能得到錢,有錢人能得到權」,也就是中國人熟知的「權錢交易」。
成員包括:美國前國防部長弗蘭克.卡路西(助凱雷成為美國第11大軍火商);前總統老布希(助凱雷、摩根大通以4.3億美元收購韓國韓美銀行,再以27億美元賣給花旗集團);英國前首相約翰.梅傑(助凱雷在歐洲設立11億美元的凱雷基金),以及菲律賓前總統、美國前國務卿、泰國前總理、德意志銀行前行長以及IBM、雀巢、波音、BMW、東芝等世界最大企業的高官。
2000年凱雷進入中國。到2006年6月,在中國投資21個項目。在中國的投資項目一般不超過5000萬美元,凱雷偏愛和別的投資機構聯合行動以降低風險,偏愛投資行業領先或者技術領先的公司,且有很強的控制欲。
2005年8月,凱雷和軟銀聯手注資順馳置業。2005年,凱雷和保德信以4.1億美元購入太平洋人壽的24.975%(非一次性投入),被質疑為賤賣;入股中國最大的實木地板生產企業安信地板;2006年用2.75億美元絕對控股中國工程機械龍頭徐工機械,遇到全社會抵制。從中獲得的基本經驗是:「項目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關系的搭建」。
4、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
成立於1976年,是全球私募基金業的開創者。業務主要加拿大、歐洲等地。擅長管理層收購。其投資者包括企業及公共養老金、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以及大學基金。30年累計完成146項私募投資,交易總額2630億美元。至2006年9月投資270億美元,獲得700億美元回報。
2006年初,KKR在香港和東京設立了分支機構,投資重點日、中、韓。公司網站宣稱,投資原則是「控股行業中的龍頭企業」。
2006年,在山東濟南鍋爐集團改制並購案中失敗。濟南鍋爐集團為國家大一型企業,在循環流化床鍋爐(CFB)領域國內領先。2005年醞釀改制,在初選戰略合作夥伴名單中列入KKR。後外資公司全部出局,後一家國有企業參股。
在中國聘請的高管:
董事總經理劉海峰:曾任摩根士丹利亞洲部聯席主管,領導蒙牛、平保、南孚、海螺水泥、恆安國際、山水水泥等投案資。
董事總經理路明:曾任摩根大通亞洲投資部合夥人,常駐香港。
JohnBond:曾任匯豐控股主席,現沃達豐集團主席、上海市長國際商界領袖顧問委員會主席、中國發展論壇委員、香港行政長官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
中國區資深顧問:柳傳志(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田溯寧(中國網通前副董事長兼CEO)。
5、華平投資集團 (Warburg Pincus):
號稱美國歷史最久的私募資本之一。1995年至今,華平在20餘家中國公司投資超過5億美元,包括亞信科技、卡森實業、港灣網路、富力地產。2004年12月聯手中信等收購哈葯集團55%股權,創第一宗國際基金收購大型國企案例。2006年投資國美電器和銀泰百貨。2007年以3000萬美元,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部分買下中凱開發,獲得了一個具備中國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殼。進一步展開在華地產投資業務。
目前,華平集團在中國及全球范圍內的投資集中在醫葯及生命科學、通訊及高科技、金融服務、製造業、媒體及商業服務、能源和房地產等行業,用於投資的基金包括目前管理的100餘億美元及新近募集的80億美元。
6、德州太平洋集團:
在全球所管理的資金超過300億美元。
旗下的亞洲投資機構--新橋投資,命名為德州太平洋-新橋(TPG-Newbridge)。新橋集團成立於1994年。1999年出資5000億韓元收購南韓第一銀行51%的股權。中國網通收購亞洲環球電訊,新橋投資出過力。收購深發展銀行為中國上市銀行外資並購第一案。參與過聯想收購IBM個人電腦。
7、漢鼎亞太:
總部在美國,1985年由徐大麟和Hambrecht &Quist合資成立,總規模約21億美元,管理過19隻基金,投資回報率超過30%,投資星巴克、希爾頓中國區酒店等。2007年初募集到5億美元,成立了亞太增長基金V,用於在大中華區、日本和韓國等北亞地區的私有股權和並購方面的投資活動。
8、貝恩資本:
成立於1984年,資產超過250億美元。已完成200多個股權投資,總值超過170億美元。2006年初以30億美元先進收購著名半導體公司—-德州儀器旗下的感測器與控制器業務部門。
2006年12月,據傳正在募集10億美金的首隻亞洲基金,專注於投資中國與日本。參與海爾收購美泰克。
『伍』 中國有名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匯利、尚雅、上善御富、朱雀、明達、六禾、鼎鋒、淡水泉、重陽、混沌、星石、智德、景林、天馬 、鴻道、武當
『陸』 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私募基金還是公募基金
這家基金公司是公募基金公司,成立於2003年,現有基金24隻,截止到三季度末管理規模166億元人民幣。
如有不懂之處,真誠歡迎追問;如果有幸幫助到你,請及時採納!謝謝啦!
『柒』 您好,請問私募基金未發行中都有哪些費用給發行公司
一、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區別
國際上根據投資方式或操作風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風險投資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資於創立初期的企業或者高科技企業;二是增長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資處於擴充階段企業的未上市股權,一般不以控股為目標;三是收購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資於成熟企業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權,意在獲得成熟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以整合企業資源,提升價值。
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首先是在境內設立、募集的人民幣基金。從近年以來的立法立規進程看,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明顯地呈現出兩條道路:一條路徑,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夥企業法》放行有限合夥制而打開,有限合夥企業正是國際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慣用的組織方式,這為期待市場化運作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帶來了曙光。另一條路徑,由政府主導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層層管制框架所界定,明顯的特徵是政府主導、政策與稅收優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撫摸,正是所謂的「產業投資基金」。
二、組織管理模式
從國際來看,傳統理論上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採取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約型,新型的組織形式主要為有限合夥制。在美國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較長時間的國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多按照有限合夥制進行組織模式的建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上幾種組織模式並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和組織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樣,在眾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時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對於股權投資基金組織而言主要是有限責任制。投資者作為股東直接參與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人,實踐中通常是股東大會選出董事、監事,再由董事、監事投票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這種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託專門的銷售公司來進行。由於法律的限制,一般股東數目不多,但出資額都比較大。
2、契約制
契約制的私募股權基金,也稱信託模式,是按照各國有關信託關系的法規設立的。信託制PE是一種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制度,投資者、受託人和管理人三方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所擁有並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亞洲、高盛亞洲、花旗資本等多屬於此種類型。
3、有限合夥制
基金的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PE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時也僱傭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實務中,通常管理人與普通合夥人兩者合一。有限合夥通常有固定的存續期間(通常為十年),到期後,除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延長期限外,合夥企業必須清算,並將獲利分配給投資人。有限合夥人在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除了在合同上所訂立的條件外,完全無法干涉普通合夥人的行為,普通合夥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權。
目前,國內實行有限合夥制的比較多。有限合夥制比較適合「以人為本」的企業,它們做事比較低調,管理人對企業的負債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而會注重防範風險,不願意激進。公司制雖然很普遍,但它是有缺陷的。比如我國公司的注冊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中國」字頭,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投資」字頭。但是,對注冊資本的過高要求,可能產生虛假注資和抽逃注資等問題。這在大企業已經成為一個問題:這么大的注冊資本,股東難免會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冊上就是兩難的,而合夥制是承諾出資制,相對有優勢。
三、基金募集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資問題
2009年紅鼎創投劉曉人因無力償還民間集資被迫向警方自首,後被判死刑。同樣是2009年,上海匯樂創投黃浩因涉嫌非法集資最終被判無期。這兩起案件的先後發生,給創投界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內都產生很大的震懾力,許多人開始思索基金如何進行有效的資金募集而又不觸碰法律上關於非法集資的紅線,這也是筆者在實踐中遇到的最多的問題。
之前業內對防止非法集資主要基於兩點:一是募集人數不能超過200人,否則會構成公開發行;二是不能承諾固定收益,否則很有可能觸線。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非法集資的構成要件做了明確規定: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同時司法解釋要求上述四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實踐中,上述四個要件同時具備,並不是很難的事情,所以許多人在第二個構成要件上做文章,認為只要不採用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即可避免觸碰非法集資紅線,也有的人認為媒體、傳單和手機簡訊肯定不能再用,但推介會仍可以適當進行,不過推介會只能進行知識普及和熟稔潛在LP, 會後再私下聯系商討出資事宜。
嚴格說來,筆者更贊成上述前一種觀點,後一種觀點是玩弄文字游戲,有打擦邊球的嫌疑。最高院司法解釋已明確禁止採用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推介會上盡管不涉及具體的出資行為,但其仍構成該司法解釋規定的宣傳方式,因此採用推介會這種方式時,應當慎而又慎,能不用則盡量不用;再者,要適當提高LP的合格度,嚴格控制人數,即不超過法律規定的五十人上限,對單個的LP,其出資按規定最低不能低於100萬元。做到上述兩點,基金募集過程中基本可以遠離非法集資風險。
四、GP與LP
1、普通合夥(簡稱GP)
即狹義的合夥,英文名稱為General Partnerships(簡稱GP),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組成,各合夥人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
(1)依協議自願成立;
(2)共同出資、共享利潤;
(3)合夥經營,即全體合夥人共同經營,並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夥組織的業主;
(4)合夥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夥組織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英文名稱為Limited Partnerships(簡稱LP),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和一名負有限責任的合夥人組成,有限合夥人對合夥組織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
(1)自願組成,但除協議外,還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限合夥章程,而且,該章程須經登記;
(2)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並分享利潤;
(3)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經營;
(4)有限合夥人對合夥組織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組織的債務以其個人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LP和GP是私募基金組織形式里的有限合夥裡面的兩種當事人形態,由發起人擔任一般合夥人(GP),投資人擔任有限合夥人(LP)。在法律上,一般合夥人須承擔無限法律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以投資額為限的法律責任。一般合夥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費外,依據有限合夥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潤。我國的《合夥企業法》修改後,已允許出現有限合夥的形式。私募通過信託實現陽光化的「上海模式」,私募機構在信託產品中擔當一般受益人的角色,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資金,作為保底的資金,同時在獲取的收益超出預期的時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獲取超出預期部分的絕大部分收益,有限合夥接近這種形態。
從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規則來說,LP一般不參與具體的投資和管理,而是交給GP打理。但每年LP都會了解該基金的投資情況。
五、管理費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費計提比例問題,是有限合夥協議中的必備條款。實踐中,很多LP對PE行業並不是太了解,就GP提到的管理費計提,往往糾結很長時間。因為實踐中GP通常是以基金管理公司的身份(也有是基金管理有限合夥企業,但其背後實際都受GP控制)在這里僅對行業常規及慣例做以介紹。
管理費用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GP向LP收取的費用,一般用來支付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開銷,諸如公司注冊費用、辦公場所租賃費用、人員工資、差旅費用等,對基金的正常運作至關重要。對於管理費的計提比例,行業常規一般是LP總出資金額的2%,另外也有一些隨時間遞增或遞減的安排,如在開始的1—2年內管理費為2%,隨後幾年按實際投資金額2%計提管理費或者逐漸降至1.5%等。另外,也存在管理費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規模的下降而遞減的安排。通常,決定管理費計提比例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基金的規模及類型、聘用的人員、租用辦公室的地點及規模、基金存續期的長短等。最主要的還是取決於雙方在有限合夥協議中的約定。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基金的運營中,除了一些日常開銷通過管理費用支付外,GP還會產生一些費用,通常這些費用由LP來承擔,主要包括:聘請法律顧問的費用、聘請審計師的費用、向LP定期匯報基金錶現而產生的開支、向中介機構支付投資項目的中介費用等。不過,現在絕大多數GP和LP 都會商定,將產生的這些費用全部計入投資成本,待最終收益分配時再進行相應扣除。
六、投資回報分配
投資回報如何進行分配,這恐怕是LP們最為關心的問題了,實踐中面對GP設計的紛繁復雜的投資回報分配條款,LP往往是頭痛不已。這里重點從兩個方面對此問題作以闡述:
首先談投資回報的分配時間,這也是有限合夥協議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條款,但實踐中許多人對此條款往往忽略不談,甚至是想當然。不同的分配時間對GP 和LP的切身利益都有很重要的影響。目前,PE業內流行的投資回報分配時間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在每個投資項目產生回報後立即進行分配(又稱By Deal),即在每個投資的項目退出後,就該項目投資回報所得在GP和LP之間按有限合夥協議約定直接進行分配。這種分配方式對GP較為有利,在這種分配時間點下,GP的總回報可能大於LPA中通常約定的總投資回報的20%。
另一種是還本後分配(又稱By Fund),即LP收回投資成本(或者說投資成本加優先回報)之後才開始分配投資回報給GP。這樣的分配時間點對LP相對較為有利,在這種分配方式下,LP往往會要求會對優先回報提出一定的要求。
實踐中如採用By Deal 進行分配時,LP有時還會就特別項目產生的損失,或者GP獲得的高於預先約定的總投資回報分成比例的部分要求進行回撥,又稱「利潤回撥」機制。通常是在第一個投資項目推出後,GP應將其分配的投資回報的20%回撥,即和LP設一個共管賬戶,等第二個投資項目退出時,如第二個項目是盈利的,則GP原留存的20%直接劃轉GP名下,再按第二個投資項目分配投資回報所得20%進行留存;如第二個項目是虧損的,則用GP原留存的20%直接彌補第二個項目上的損失,但仍以該留存的20%為限。
其次談投資回報的具體分配方式。投資回報(又稱Carry)必須是在GP和LP之間進行的分配,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做法是將基金投資的凈資本利得的20%分配給GP,餘下的80%分配給LP。但PE實踐中,作為出資人的LP往往會要求一定的優先回報,即投資回報分配時,LP先要取回投資成本和一定的優先回報,這類優先回報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優先回報要求後,GP通常也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在LP取得優先回報後,剩餘投資回報分配時,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種是在LP先取得6——8%的優先回報後,GP可直接取得LP所領取的優先回報的1/4,此後雙方再就剩餘投資回報按有限合夥協議約定執行。
七、利益沖突機制
有限合夥協議中的利益沖突機制主要源於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通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具體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當中,有的GP 往往管理的不只是一支基金,他既可能同時或者先後發起幾支不同的基金,也可能受不同基金委託而管理幾支不同的基金,這樣一來,其在選擇投資項目時,如何能最大程度上保證切實從LP的利益出發,優先保證這些LP的利益?這也是實踐中LP們很關注的一個話題。
PE在我國來說,是個較新生事物,因此,熟知其內部運行規則並具有良好判斷能力和 投資眼光的GP,尚屬極度缺乏,故不可能去要求GP 只能管理這一支基金。但是,出於對LP的利益的保護,雙方可約定GP在另行發起設立或者受託管理別的基金時,一方面可對其管理的基金的總的數量作出限制,比如說最多隻能管理3家,另一方面對其可能發起設立或者受託管理的基金,與本基金必須在規模上、投資地域、產業、投資階段上等進行區別開來。另外,LP還可以要求GP定期如實披露不同基金的投資情況。
八、安全港原則
安全港原則則主要源於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有限合夥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夥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由於作為出資人的LP還不很成熟,他們實際出資了往往要求在投資過程中有一定的話語權,沒有話語權他們不放心,盡管有GP的定期匯報,但仍然是放心不下,非要參與不可。GP為了照顧LP情緒,往往會在其內部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簡稱投決會)中給LP設置一定的席位,並賦予其一定的表決權。由於LP缺乏一定的專業性,其投票表決往往會導致投決會議而不絕,直接降低效率,又或者其強令GP投資他自己看好的項目。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往往以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安全港原則」來作為不承擔責任的理由。但事實上,LP在投決會上的種種行徑,能否致使GP們直接免責?答案是不好說。合夥企業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是必須與第三方達成交易,也必須造成實際損失,這是安全港原則適用的前提條件,如要等到實際損失再依此來分擔責任,勢必是雙輸局面。因此,在有LP參加投決會前提下,如何保證投決會決議效率而同時又不受LP意志干擾呢?實踐中不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做法值得借鑒:首先他們給參加投決會的LP設置一定的門檻,可通過實際出資額的大小來劃分,控制進入投決會的LP的數量;其次,投決會表決時,允許LP享有表決權,但決不能賦予LP一票否決權,這樣基本可以保證投決會的正常運行。
九、對賭協議
對賭協議(估值調整協議)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協議時,雙方對於未來不確定情況的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估值調整協議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國內,對賭協議經典案例就是摩根士丹利等機構投資蒙牛,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資機構與蒙牛乳液簽署了類似於國內證券市場可轉債的「可換股文據」,未來換股價格僅為0.74港元/股。通過「可換股文據」向蒙牛乳業注資3523萬美元,摺合人民幣2.9億元。「可換股文據」實際上是股票的看漲期權。不過,這種期權價值的高低最終取決於蒙牛乳業未來的業績。為了使預期增值的目標能夠兌現,摩根士丹利等投資者與蒙牛管理層簽署了基於業績增長的對賭協議。雙方約定,從2003年~2006年,蒙牛乳業的復合年增長率不低於50%。若達不到,公司管理層將輸給摩根士丹利約6000萬~7000萬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業績增長達到目標,摩根士丹利等機構就要拿出自己的相應股份獎勵給蒙牛管理層。
通過條款的設計,對賭協議可以有效保護投資人利益,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對賭協議在我國資本市場還沒有成為一種制度設置,也沒有被經常採用。但在國際企業對國內企業的投資中,對賭協議已經被廣泛採納。在創業型企業投資、成熟型企業投資中,都有對賭協議成功應用的案例,最終企業也取得了不錯的業績。
十、「私奔」條款
「私奔」條款之稱謂,來源於2011年5月鼎暉投資著名合夥人及創始人王功權先生為愛走天涯,攜手紅顏知己私奔而得名。許多人以為該條款是因為王功權私奔後而出現的,其實不然,這類條款在之前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都有涉及,不過不叫私奔條款,而是稱之為關鍵人條款,只是以前這個條款基本沒怎麼發揮作用,直至王功權私奔的出現,人們才開始重視這類條款的效力。
關鍵人條款,通常是指基金的主要管理人或主要合夥人離開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後的應對措施。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實質是GP的智慧加上LP的資金,大家一起投資然後共享收益。但如果基金存續期間,關鍵GP的離開對LP而言,一方面基金的正常存續可能會受影響,另一方面對後續的項目投資也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特別是靈魂人物的離開,更是一場災難。鼎暉投資出現王功權私奔事件後,即積極與LP們進行了溝通,並立即提拔了新的合夥人擔任GP,總體上還算比較平穩,可以值得借鑒。因此,LP為解決這方面的擔憂,可在LPA中約定關鍵人的范圍、關鍵人離職的處理包括緩沖期、基金的存續等事項。
十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過程
私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的是贏利,而實現這一目的需要一個價值發現、價值創造的過程,總的來說就是所投的企業必須具有成長潛力或是企業價值被低估,進行投資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方向、投資策略、管理等進行改善,然後再以更高的價格轉售或者上市的方式售出股權,從而達到獲利的目的。
PE的運作過程分為融資、選擇目標企業、投資和管理、退出和分配五個環節。
1、融資
PE的資金來源廣泛而且復雜,包括機構投資者,企業,政府,富有的個人以及外國投資者。PE的投資期限比較長,所以資金來源大多是長期投資者。隨著政府政策的放寬,我國本土機構的融資渠道大大拓寬,在整體資金來源中,我國本土的投資額佔到了50%左右。
2、選擇目標企業
所投資的目標企業究竟是什麼樣的,每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答案不盡相同,唯一不變的原則是目標企業必須是能夠創造價值的企業。例如,較早進入中國的國際數據集團(IDG)在選擇項目時,關注三個基本要素:行業競爭力、技術競爭力、團隊競爭力;而KKR收購的原則主要有四個:目標公司必須有好的現金流特徵,即現金流必須穩定,至少是可以預測的;目標公司必須有在3~5年的時間里大幅度降低債務水平從而提高股權價值的顯而易見的潛力;目標公司有一位好的CEO或者至少有這樣一位人選;收購建議必須被目標公司的董事會接受,必須說服經理們入股。
在決定投資前,投資經理們都會做全面詳細的盡職調查,將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歷史和現在)了如指掌,這個過程都會有一個嚴格的調查程序,但是最終做決定的並不一定都靠調查的數據結果,「投資先投人」這句經典的口頭禪體現了企業領導者和企業團隊的重要性,要看行業,看商業模式,看基礎產品等,還要看企業的領導者與該企業從事的主要業務是否匹配。
3、投資和管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分為創業類投資和並購類投資兩大類。創業投資基金投資於企業的初創期和成長期,而企業成長期又分為種子期、導入期、成長期。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的投資特點均有不同,種子期的風險投資風險較大,主要為了研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大多數的風險投資者投資於導入期、成長期和擴張期的企業。通過創業企業由小到大的成長過程,風險投資者可以獲得數倍的收益。並購類的投資基金要求對目標企業擁有絕對的控股權。目標企業一般處於成熟期,遭遇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PE投資專家通過自身的知識、經驗、交際和管理人員的挑選,對企業的財務進行重組或是企業重組,優化治理結構,提升盈利能力,使企業改變不利的局面,重新獲得發展的動力。並購類基金的操作比創業類基金的操作程序復雜,難度較高,要求更高的投資藝術。由於私募股權投資具有高風險性,因此不管是創業類還是並購類都應該有意識的對風險進行評估、控制。如在投資期間對股份及時進行調整、簽訂對賭協議等。另外,大多數投資基金會採取管理層持股和員工持股計劃,使所有權和管理權統一,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也是很好的促進公司發展的策略。
4、退出
私募股權投資的方式有三種:第一、境內外資本市場公開上市。IPO通常被認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於我國對上市公司的審批比較嚴格,再加上我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因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市的退出渠道並不暢通。造成了在境外注冊,在境外上市的「紅綢模式」的產生。第二、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在美國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時。美國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方式中,股權轉讓比例達38%。而在我國上市交易渠道不暢通的情況下,股權轉讓更是佔有很大的比重,2008年,我國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項目有58個,占總體的75.32%,比2007年增長盡22個百分點。股權轉讓方式中佔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東回購,管理層收購和轉讓給第三方。如圖所示,這三種轉讓方式佔到了80%左右。原股東回購是指企業以一定的程序和價格,將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股份購回進而實現退出投資的方式。管理層收購是指將股權轉讓給企業的管理層實現退出投資的方式,在西方,通常是採用杠桿式收購的方法,即收購的資金來源於銀行貸款,收購後利用目標企業的盈利和產生的現金流來支付貸款。轉讓給第三方中的第三方通常是新的投資者或者大公司。一般是從事早期階段的投資者在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將所持有的股份出售給後續的投資者,或者是出售給大公司幫助大公司實現戰略擴張。第三,清算。當企業經營不善,問題無法解決時,就會進入清算程序,雖然清算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但當企業陷入困境無法改變時,如果進行清算後企業的資產比繼續經營價值更高,說明企業就沒有繼續經營的必要。
5、分配
在合夥制下,普通合夥人的收益最高,他們負責進行投資決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為管理費,如果達到最低預期收益率,他們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潤的20%~30%。這些報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資的動力。
『捌』 摩根士丹利與摩根大通和摩根財團是什麼關系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NYSE:MS)
財經界俗稱「大摩」,是一家成立於美國紐約的國際金融服務公司,提供包括證券、資產管理、企業合並重組和信用卡等多種金融服務,目前在全球27個國家的600多個城市設有代表處,雇員總數達5萬多人。2008年9月,更改公司注冊地位為「銀行控股公司」。
摩根士丹利總公司下設9個部門,包括:股票研究部、投資銀行部、私人財富管理部、外匯/債券部、商品交易部、固定收益研究部、投資管理部、直接投資部和機構股票部。涉足的金融領域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基金、期貨、投資銀行、證券包銷、企業金融咨詢、機構性企業營銷、房地產、私人財富管理、直接投資、機構投資管理等。
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是投資銀行業務、金融服務、金融事務處理、投資管理、私人銀行業務和私募股權投資方面的領導者。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Co)為全球歷史最長、規模最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由大通銀行、J.P.摩根公司及富林明集團在2000年完成合並。
摩根財團
Morgan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19世紀末20世紀初形成,為統治美國經濟的壟斷資本財團。摩根財團在金融業方面擁有雄厚的基礎。其主要支柱是J.P.摩根公司。美國最後的金融巨頭摩根 是「華爾街的拿破崙」,他曾兩度使美國經濟起死回生。2000年12月11日,美聯儲批准大通曼哈頓銀行與J.P.摩根投資銀行合並,目的在於「催生美國最大的一家銀行企業」。合並後的公司將命名為「JP摩根大通集團」,其總資產將達到6680億美元,直逼總資產有6790億美元的美洲銀行,成為美國第二大的以銀行為核心的集團公司。
『玖』 私募基金募集的美元基金怎麼投資中國企業是直接給美元,還是兌換成人民幣再投換匯問題怎麼解決
美圓,成為中外合資企業呀,走外匯管理局正式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