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股權基金投後管理有什麼內容
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投資就有風險,有些風險要靠預測規避、有些風險要靠控制規避,私募股權投資是長期投資,需要嚴謹的風險控制體系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風險控制是指風險管理者採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者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也有很多,從創建開始,風險便伴隨著私募股權基金一路前行。
項目選擇的風險及其控制:
項目選擇是項目投資的基礎和前提,只有獲得了優質項目,後續的投資管理過程才有意義。項目選擇對於項目投資至關重要,這就要求項目選擇時必須嚴格把關,按照投資的行業標准、區域標准、項目標准進行項目篩選,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堅決否決。
1、行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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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的投資人期望的年投資回報率一般在20%-30%之間,pe業務應選擇高回報的行業。一般認為,高回報行業當屬壟斷型、資源型和能源型的項目,產品具有稀缺性和壟斷性,這些行業中的優質項目的年回報率一般都在40%以上。從目前pe的實踐看,行業的分布呈多元化趨勢,傳統行業仍然是較受青睞的行業,但也不乏規律可循,新消費品、新能源和媒體正成為潛力型行業,應該高度關注。
2、區域選擇
項目投資總是發生在特定的空間地域,因此區域投資環境的優劣對投資效果必然會產生影響。優越的投資環境可以減少項目運作成本,從而增加企業的效益,而低劣的投資環境會影響項目的正常運作,降低投資收益甚至導致投資失敗。選擇因素包括項目所在區域的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環境、政策環境、制度環境、法律環境等。
3、合規選擇
首先,項目合法性問題,即被投資企業經營手續和證件是否齊全。其次,項目的可行性問題,即能否達到pe業務的預期收益率。再次,項目的規模性問題,即所選項目的投資額度要合適。如果項目太大,不僅會超出pe的投資額度和承受能力,也會蘊藏較大的投資風險。如果項目的投資額度太小,不但形不成規模經濟,還會分散項目管理人員的時間和精力。最後,管理團隊整體素質問題,包括團隊成員是否勝任本職工作、誠信經營、團結協作等問題。
2.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怎麼分工的
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首先要具備獨到的、發現好企業的眼光,如果管理人沒有過硬的過往投資業績,很難取得投資人的信任。2000年起,一大批中國互聯網、SP與新媒體、新能源公司登陸納斯達克或者紐交所,為外資基金帶來了不菲的回報。2004年起,大批民企在深圳中小板登陸,為內資基金帶來的回報同樣驚人。因此,基金管理人的履歷上如果有投資網路、盛大網路、分眾傳媒、阿里巴巴、無錫尚德、金風科技等明星標桿企業的經歷,更容易取信於投資人。
除投資眼光外,基金管理人還需要擁有一定的個人財富。出於控制道德風險的考慮,基金管理人如果決策投資一個1000萬美元的中型交易,PD拿出980萬美元(98%),個人作為LD要拿出20萬美元(2%)來配比跟進投資。因此,基金管理人的經濟實力門檻同樣非常高。
總體說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是一門高超的藝術,既要找到高速增長的項目,又要說服企業接受基金的投資,最後還要在資本市場退出股權。好的項目基金之間的競爭激烈;無人競爭的項目不知道有無投資陷阱。
在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內部,每一個參與工作的人員,分工都是極其明確的。大家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通常因為經過了十分專業的培訓,所發揮出來的潛能和實力,都是無可估量的。因此,證券公司以及銀行系統,還有一些金融機構,在進行人才培優選拔的時候,就十分的重視,其能力和可造性。一般情況下,這一些機構在進行招聘的時候,都會舉辦入行考試,以選拔出最優秀的人才。所以,可以見得這一個行業還是一個人才濟濟的行業。這也為大家的投資增加了很多的安全保障!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此外還應當嚴格版遵守相關法規權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6、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4. 私募基金的發行涉及哪些機構部門以及各自的職責
私募基金的發行主來要涉及到源: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這三個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除此之外,有的時候還會涉及到第三方銷售機構,他們就是賣產品的。
5.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的職責
荒涼的沙灘。艾爾谷犬堅硬的頭上
長出了鰭,被淹沒的沖浪運動員
浮出水哈哈面,而那些
再也不能被平安召回的小女孩,被發現了。
雨淋濕了天井中的石頭。
6.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議事規則有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人員組成
第三章職責許可權
第四章會議的召開與通知
第五章議事與表決程序
第六章會議決議和會議記錄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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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契約型私募基金可以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嗎
如果你的投資額足夠大的話,應該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