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不讓員工交住房公基金怎麼辦
這樣的企業很多,你往往拿它沒辦法的,告它往往也無濟於事。
若有可能跳槽換家正規的單位吧!
㈡ 單位不給上住房基金怎麼辦
目前住房公積金不是強制性的,因為這個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都是7%,而且提取時,單位和個人繳納部分個人都能取出來,很多單位都沒給職工買公積金。
㈢ 請問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幫員工買住房基金
現在既然說7月份幫你們買回來,說明之前做的肯定不合法。可以要求把之前的一起買回來,而且也是應該的。
㈣ 企業不給職工交住房基金
不用署名舉報,直接給公積金管理中心打電話舉報單位。公積金會有專人下來調查的。
㈤ 單位沒有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單位如果沒有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讓公內積金管理容中心責任限期繳納,仍不繳納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企業不給員工買住房供基金擴展閱讀:
如果單位繳納公積金有困難的,需要先報備,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㈥ 企業在什麼情況可以不給職工交住房公基金民營企業,是否必須為職工交納住房公基金
作為企業,國抄家要襲求必須繳納相應的費用,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㈦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合理嗎
問題:我們公司不給員工購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我應該怎麼辦呢?(律師呼叫中心邀請杭州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王律師:可通知單位要補交,一個月仍不補交,可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孫律師: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公積金,你也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勞動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1)用人單位使其不繳納或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按照什麼標准加收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1/22)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1994/12/26)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除責令其補交所欠款額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收入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2)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應當如何處理?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1/22)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3)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虛瞞報工資總額、職工人數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應當承擔什麼承擔?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11/1)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