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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沖基金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發布時間:2021-03-15 00:29:34

㈠ 什麼是對沖基金對沖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具體聯系是什麼

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在一個最基本的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種股票的一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Put Option)。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中看好的幾只優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較差的幾只劣質股。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超過其他同行業的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股而產生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正因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對沖基金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1. 私募基金,在國外被稱為Private Placement,是與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對應的一個金融概念,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即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慣常採用的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國比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約型私募基金。 從法律性質來看,契約型私募基金實質上是一種信託法律關系,其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資人(基金份額購買人)、收益人(一般為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將信託基金通過契約(信託合同)信託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運用基金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或產業投資,投資收益由份額持有人分享,投資虧損也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分擔,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收取報酬。在我國調整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出台前,對此類私募基金的規范事宜可參考《信託法》的相關規定。 由於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於兩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綜上可見,私募基金的設立如符合我國信託法規定,其合法性應當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體運作過程中不得違反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 2. 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Hedge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投資風險。 在最基本的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種股票的一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Put Option)。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幾只優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幾只劣質股。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超過其他同行業的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股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正因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對沖基金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對沖基金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㈡ 私募就是對沖嗎

私募不是對沖。抄
私募一襲般指的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簡單來說就是在特定的人中募集資金,進行投資。
私募基金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等。
對沖基金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一個種類,它是以多空頭寸對沖消除掉系統性風險,從中獲取絕對收益的基金。
一般對沖基金都是私募的,全球幾乎只有香港有公募的對沖基金。大陸的對沖基金由於對沖工具的缺乏暫未有真正的對沖基金,但是隨著2010年滬深300股指期貨的誕生,對沖基金在大陸已經開始得到發展。

㈢ 什麼是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區別在哪

主要有以下幾個區別:

一. 法律結構:

1 對沖基金:對沖基金是由對沖基金公司作為一般合夥人和投資管理顧問發起設立的有限合夥人架構,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

2 陽光私募:陽光私募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資金由第三方銀行託管。

二. 投資范圍:

1 對沖基金:理論上可以投資任何資產類別,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衍生品,貨幣,不動產,土地等。

2 陽光私募: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證券,以股票投資為主。

三. 投資者:

1 對沖基金和陽光私募都是面向少數特定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售,一般設有最低認購金額限制。在美國,少數特定的合格投資者(accredited investors)定義為過去兩年年收入在20萬美金以上或者資產凈值在100萬美金以上的投資者。

2而在中國,購買陽光私募的投資者需要滿足「合規投資者」的條件,即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且個人金融類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四. 投資策略:

1 對沖基金:不同的對沖基金有各自擅長的策略,常見的投資策略有市場中性(market neutral),股票對沖(Hedged Equity),全球宏觀(global marco), 事件驅動(Event Driven),新興市場(Emerging Market)等。這些策略通常使用大量杠桿以提高收益,並可以靈活做多做空(long-short)投資標的。

2 陽光私募:陽光私募雖然不像國內公募基金有最低倉位的限制,投資比例可以在0—100%之間,但是不可以直接做空股票。雖然陽光私募可以通過結構化的方式使用杠桿,但是對於杠桿倍數和底層資產種類都有嚴格限制。

(3)對沖基金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擴展閱讀

採用對沖交易手段的基金稱為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與金融工具結合後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資基金的一種形式,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對沖基金採用各種交易手段進行對沖、換位、套頭、套期來賺取巨額利潤。這些概念已經超出了傳統的防止風險、保障收益操作范疇。加之發起和設立對沖基金的法律門檻遠低於互惠基金,使之風險進一步加大。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2014年12月31日,在保險業界,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緊接著一個的細化方案的「落地」。

元旦前夕,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網報道稱,多家商業銀行收到銀監會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

網路-對沖基金網路-私募基金

㈣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不是對沖基金

私募基金類似公募基金一樣包括多種類型,當然一般稱為多種策略,包括而不僅限於對沖基金

㈤ 排排網: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來對象的不同
對沖源基金也稱避險基金或者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工具與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等衍生工具相結合的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主要投資於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而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證券,以股票為主。
2、組織結構不同
對沖基金的組織結構一般是合夥人制。基金投資者以投資資金入伙,同時基金管理人也可以以資金或者管理技能入伙,而私募基金中的投資者是委託人、私募公司為受託人、資金由第三方銀行託管,專門的基金管理人運作。
3、監管不同
對沖基金的監管比較寬松,不需要公開披露其具體的投資,而私募基金根據《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每季度至少一次向投資者做信息披露,單只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資者披露一次。

㈥ 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 / 基金

期貨基金和對沖基金的區別:
1、期貨投資基金的投資領域比對沖基金小的多。
它的投資版對象主要在於交權易所交易的期貨和期權而不涉及股票債券和其他金融資產,因而其業績表現與股票和債券市場的相關度更低。
2、在組織形式上採取公募形式。
期貨投資基金往往採取公募形式,而對沖基金大都是私募形式,因而其運作比對沖基金規范,透明度更高。
3、期貨投資基金在投資運作上更加規范穩健。
不會瘋狂的使用信貸杠桿進行投機操作,因而其收益穩定,風險相對較小。

㈦ 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分別指什麼

對沖基金(Hedge Fund)又稱套利基金或避險基金。對沖(Hedge)一詞,原意指在賭博中為防止損失而採用兩方下注的投機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場既買又賣的投機基金稱為對沖基金。 美國的對沖基金是隨著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特別是期貨和期權等交易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目前,美國至少有4200家對沖基金,資本總額超過3000億美元。 1.對沖基金的特點 對沖基金的最大特點是進行貸款投機交易,亦即買空賣空。美國大約有85%的對沖基金進行貸款投機交易,在選准市場或項目後,即以數額並不多的資本作底,到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證券交易所進行巨額貸款,然後傾注大量資金進行殲滅戰,或大輸或大贏,其投資戰略絕對保密。20世紀90年代以後,美國對沖基金的冒險系數越來越大,但大多比較成功。 2.對沖基金的分類 以交易手段區分,主要可分為低風險對沖基金、高風險對沖基金和瘋狂對沖基金。 ①低風險對沖基金。主要是在美國和國外的股市投資,一般很少以高於本身資本兩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交易方式以長買短賣為主,也就是說購買可能會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會下跌的股票;待市場出現好轉後,再買回這些股票; ②高風險對沖基金。經常以高於資本25倍的借貸款進行投機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場上進行長買短賣,也在全球債券、貨幣和商品期貨等市場上進行大規模的投機交易,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羅斯經營的量子基金; ③瘋狂對沖基金。以高於本身資本十倍甚至幾十倍的借貸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炒作。這種對沖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該公司曾以40多億美元的資產向銀行貸款100多億美元,其買進賣出的各種證券和股票市面價值一度高達1.25萬億美元,結果導致了1998年9月美國對沖基金事件的爆發。 3.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 從廣義上來說,對沖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種,但與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對沖基金又有許多獨特之處: ①投資者資格。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有嚴格的資格限制,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內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無此限制。 ②操作。對沖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桿。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較多。 ③監管。目前對沖基金不受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個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制。因為投資者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相比之下,對共同基金的監管比較嚴格,這主要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④籌資方式。對沖基金一般通過私募發起,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根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的特別介紹。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過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待客戶。 ⑤能否離岸設立。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其好處是可以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制和避稅。通常設在稅收避難所如處女島(Virgin Island)、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鱷魚島(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這些地方的稅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統計的680億美元對沖基金中,有317億美元投資於離岸對沖基金。據統計,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計算在內,離岸基金管理的資產幾乎是在岸基金的兩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私募是相對公募來講的。當前我們國家的基金都是通過公開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過公開發行,而是在私下裡對特定對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 基金的募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股權進行的,每個基金持有人都是基金的股東,管理人也是股東之一。另一類是契約型,持有人與管理人是契約關系,不是股權關系。當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約型的,但當前中國法律只允許公募基金採取契約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採取股權方式,這樣才沒有法律障礙。

㈧ 證券投資基金與對沖基金有什麼區別

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Hedge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原意是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空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也就是以最新的投資理論為基礎,利用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並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應,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證券投資基金與對沖基金的區別如下:

1、籌資方式不同證券投資基金一般公開募集,中小投資者居多。由於其高風險和復雜的投資機理,對沖基金雖然進行私募,許多國家都禁止其向公眾公開招募資金,一般採取合夥人制,合夥人提供大部分資金但不參與投資活動;合夥人一般控制在100人以下,以保證其操作上的高度隱蔽性和靈活性。基金管理者以資金和技巧入伙,負責基金的投資決策。

2、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有嚴格要求,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由於對沖基金多為私募性質,從而規避了法律對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嚴格要求。

3、操作上的不同證券投資基金操作上相對透明、穩定,一般都有較明確的資產組合定義,即在投資工具已選擇和比例上有確定的方案,同時也不得利用信貸資金進行投資。而對沖基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可利用一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組合,最大限度地使用信貸基金,牟取超額回報。對沖基金操作上具有高度隱蔽性、靈活性、杠桿性。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更具投資性,而對沖基金更具投機性。

有關私募基金的信息可以在「中國大額投資者家園」的網站中的「私募信託」中查看。

㈨ 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對沖基金多為開放式基金,而私募基金多為封閉基金。
2、相對於私募回基金,對沖基金的流動性較答低,且常會要求投資者在一定期間內不得任意贖回。對沖基金的基金規模可達數十億美元,在杠桿作用度下的基金總資產則更高。而私募基金就規模大小差異很大,而且沒有杠桿作用。

㈩ 私募股權基金與私募對沖基金有什麼區別

股權基金投資標的主要是:股票。
對沖基金投資標的主要是:股票、期貨等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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