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是如何融資的麻煩告訴我
投資家作為基金的GP,是利用其使資金增殖的能力使得社會上的閑置資金集中到他的管理之下。PE並非大型機構投資者的重點關注領域,但PE行業的整體融資規模在大幅增長。
機構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流動性比較差的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是長期性的,沒有很大的償付需求,可以保證長期的承諾,對流動性要求不高;PE的整體回報高於市場平均回報,在承受了流動性差的同時,投資者顯然要獲得更高的回報;PE的資產價值與公開上市的股票之間關聯性很小,PE資產價值的獨立性使得PE資產成為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融資的成功要素,機構投資者在選擇PE機構的時候,主要考慮團隊、PE機構的歷史業績、經營運營策略和優惠條件 。
在機構投資者的判斷過程中,管理隊伍是首要和核心的決定因素。投資者特別關注兩個因素,道德風險和信息不對稱;PE的歷史業績則成為說明整個PE機構投資水平的最客觀信息;PE機構的投資策略是否與機構投資者本身的投資策略相吻合,PE是否具備真正將投資策略執行出來的運營能力,是機構投資者考察的另一個因素。能提供一些優惠條件,也是PE能夠被投資機構選中的原因之一。
資金來源,對於開展融資的私募股權基金的一個好消息,是計劃投入PE的機構和資金都在快速增加。養老基金是歐美主要國家的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是資本市場中其他金融中介重要的資金來源。對於大學捐贈基金來說,私募股權基金使是其重要的投資對象。資產管理公司也是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組合基金也已成為私募股權基金領域內的重要LP。其他的一些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私人(家族)投資者、政府機構的資金等,這些資金來源都在不同的時期在PE行業當中占據了一定的地位。
融資進程,當PE機構組織好了核心管理隊伍,並且感覺已經對發起一隻基金有了周密的計劃之後,便可開始融資進程。融資的整個過程可以劃分四個階段:售前期、營銷期、完成交易期、事後管理期。售前期的工作主要進行的是分析、策劃、計劃性的工作,通過准備大量的材料,分析各方面的信息,為融資工作的順利進展奠定基礎。售前期之後就是充滿旅程、會議和勞累的正式營銷過程。在此期間PE的核心人物要與潛在的機構投資者會談,介紹融資基金的目標規模、團隊、策略、條款等情況。有意向的機構會開展盡職調查,既考查和核實PE機構的一些情況。如果一切順利,會有機構投資者留下明確對基金的投資意向,這時便進入到考驗談判技巧的完成期,這個期間的核心工作是與未來的LP談判具體的投資條款,並落實最終的法律文本合同。協議簽訂,所有法律程序結束後,基金便正式宣告成立。
融資代理的作用,融資代理是資本從LP配置到GP的重要協調者,他們幫助GP從LP那裡融資。融資代理從不同的基金融資過程中積累了深厚的市場經驗和知識,可以協助GP有效地進行基金設計和規劃,幫助GP管理整個融資過程,節省GP的大量時間,並利用其豐富的融資經驗支持基金融資的順利完成。
最重要的融資文件,PPM(私募融資備忘錄)是基金融資向投資機構提交的正式文件,有些類似於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在公開募集資金時的重要地位。LP們主要依靠PPM來獲得基金的信息,並且PPM是LP進行投資決策的關鍵信息來源。PPM應包含如下必要內容:描述資金的規模和存續期、預計關閉時間和GP之前管理基金的情況的摘要;機構和基金的投資理念,包括投資策略和管理公司在特定市場上的競爭優勢;投資專家隊伍和委員會的介紹;基金公司過往業績的描述;GP/LP條款,包括分配機制、管理費、GP的投入以及基金的協同投資策略;法律問題和稅收問題;會計和報告。
對於大多數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機構來說,融資可能永遠是最為痛苦的工作,但只要有LP願意投資,這份痛苦就是值得的。
『貳』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對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時,對其持股數量是否有限制具體限制百分比是多少
這個沒有限制。沒有哪個法律規定它的投資上限,但實際投資中,PE基金的股權大部分是小股權,只有很少的案例投資比例會達到40%以上。並購基金除外。
『叄』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何銜接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
簡單講,首先私募股權基金公司會有自己的團隊,通過私募的形式將資金匯版聚到一起,同時又有自己權的專業投資團隊會對中小企業進行篩選,選出那些高成長性的企業,然後用募集到的資本對其進行投資,並協助企業進行價值增值,最終使其實現上市,然後再出售持股,套現退出。
企業得以成長,股東也得到可觀的收益,所以現在很多地方鼓勵私募股權的發展。
『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後如何管理被投資企業
不同PE基金對於企業投資後管理一般會有區分,多數PE不希望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只是在企業決策時作一些出謀劃策。投資後的管理一般會有基金公司指派專門的股權管理負責人入駐企業的董事會,並要求企業董事會不能過於龐大,導致基金公司無法對企業發展決策起作用。企業有定期的財報,基金會跟企業有對賭協議(又稱估值調整協議)。除了對賭協議,企業與基金公司還需要簽訂反稀釋條款(後進投資人不能稀釋之前投資人的股權,需要在新投資進行時作適當調整)、優先清償條款(企業管理人不得先於基金公司退出企業,即使有這樣的意願,也是基金公司先退)等。
『伍』 私募股權基金,如何進行投後管理
投後管理是項目投資周期中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私募股權基金「募、投、管、退」四要專點之屬一。在完成項目盡調並實施投資後直到項目退出之前都屬於投後管理的期間。
投後管理關繫到投資項目的發展與退出方案的實現,良好的投後管理將會從主動層面減少或消除潛在的投資風險,實現投資的保值增值。
投後管理既可以由參與投資項目遴選、具體承擔投資事宜的有關人員或其指定人員負責,也可以由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的專門投後管理部門負責,統稱為投後管理人員。
投後管理的內容包括:投資協議執行、項目跟蹤、項目治理、增值服務四部分。投後管理工作一般分為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項管理: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與標的企業保持聯系,了解企業經營管理情況,定期編寫投後管理報告等管理文件;
重大事項管理包括對標的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議案進行審議、表決等有關事項。
投後管理的六大原則
持續性原則
全方位原則
謹慎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
真實性原則
雙人檢查原則
投後管理的開展
投資協議執行
項目跟蹤
項目治理
投後管理人員應與標的企業保持溝通,對需要由投資方指派董事表決的事項出現時,及時提請董事審議。投後管理人員還應積極督促公司參加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會。
投後管理要點——財務管控
『陸』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否做債權投資
一、《私募管理辦法》未禁止債權投資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以及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說明》的規定,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將私募投資基金區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基金四大類別。通常理解,債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方式對被投企業進行投資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直接向被投資企業發放貸款方式。
《私募管理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採取的是列舉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時原則規定了「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並未排除債權投資的范圍;其次,《私募管理辦法》秉承「負面清單式」原則,私募基金通過銀行發放委託貸款等方式實施債權投資,並未違反中國現有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因此,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開展債權投資並無不當。
二、債權投資已有先例與規定
雖然《私募管理辦法》沒有明確列舉債權投資范圍,但是也並非沒有出處。目前仍在實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九條規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二)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
依據該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債權投資業務。在實踐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也都是通過債權方式或者債權加股權等夾層方式進行對外投資。
三、委託貸款方式合法合規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之一。《貸款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收取手續費,不得代墊資金。
私募投資基金作為委託人,將其資金委託給商業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在遵守《貸款通則》規定的情況下,屬於合法業務模式,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
四、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含委託貸款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所規定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主要是指企業違反《貸款通則》等金融管理規定,直接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
《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所開展的債權投資,一般是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方式實施的,並非私募投資基金直接與被投資企業之間開展借貸業務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因此,現有規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括委託貸款等合法債權投資方式。
五、企業之間直接借貸與委託貸款有所區別
根據《人民法院報》2013年9月25日刊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於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1)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2)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此處討論的借款合同效力問題,是指企業之間直接借款的合同,並不包含企業通過委託貸款發放的貸款合同。私募投資基金通過委託貸款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並不在此處討論的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圍之內。委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有法律依據並且得到司法確認。
六、建議與理解
當前國務院與證監會均強調堅持「負面清單式」監管原則,對於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減少事前許可准入,強化事中與事後監管。在目前各方對於私募投資基金能否開展債權投資存有爭議或疑問的情況下,建議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意見,避免市場主體抱持觀望狀態,調動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積極性。
『柒』 外資,國資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運營問題:
(1)可否允許在華注冊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簡稱「境外LP」)募集設立有限合夥制的外資股權基金。
1、是否將境外LP的出資比例限定在基金認繳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
3、募集設立外資股權基金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否需要具備特殊的資質條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7)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何對外投資擴展閱讀:
主要法律法規: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和相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還頒布了大量的部門規章。
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關於舉辦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資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等。
『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如何把握風險
你好!我就是做私募股權的。你是私募股權基金的負責人?還是打算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啊回! 要說私募答股權投資基金就要審核項目方的商業報告了!盡職調查工作的細致程度決定了項目的可行性。
你要是投資人的話項目的風險不用考慮,只需要考慮你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情況!因為項目是他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