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徐老師,如何做私募基金公司的網路推廣
不考慮成本與收益?喊喊口號也能採納。。。好吧!祝你們成功!
② 私募基金預留推廣費用是什麼意思
就是事先算出來的、用於推廣產品的費用,雖然私募基金規定只能面向特定投資者,且不能進行媒體宣傳,但是舉辦一些線下交流推廣活動也需要經費的,所以需要預留推廣費用,希望能幫到你
③ 在做私募基金的公司做銷售工作好做嗎
世上事有難易乎? 關鍵看你自己了
不過從經驗角度來看 畢竟是私募基金,市場推廣和知版名度范圍較小,而且一般權門檻也比較高,除非身邊有較好的人脈資源 比如銀行里的高凈值客戶群體 還有那些小老闆關系網的 相對容易做,一般考陌生的拜訪推薦 成功率很低的
④ 高分求如何推廣私募基金
我倒是想買,但買不到。
私募基金最低投資需要多少錢啊,是否像聽說的最少需要百w以上
⑤ 排排網:私募路演是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私募基金路演
私募基金路演,是指在公共場所(線上以及線下)進行演說、演示私募產品、推介私募基金理念,及向他人推廣自己的私募公司、私募投研、私募產品、想法的一種方式。
路演(Roadshow)最初是國際上廣泛採用的證券發行推廣方式,指證券發行商通過投資銀行家或者支付承諾商的幫助,在初級市場上發行證券前針對機構投資者進行的推介活動。是在投資、融資雙方充分交流的條件下促進股票成功發行的重要推介、宣傳手段,促進投資者與股票發行人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以保證股票的順利發行,並有助於提高股票潛在的價值。路演可以促進投資者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以保證私募基金的順利募集。
二、私募基金路演方式
路演的主要形式:舉行推介會。
在推介會上,私募基金公司向投資者就公司的業績、產品、實力等作詳細介紹,充分闡述私募產品的投資價值,讓准投資者們深入了解具體情況,並回答機構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這種傳統的路演同時搬到了互聯網上,出現了網上路演,即藉助互聯網的力量來推廣。網上路演現已成為私募公司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推廣私募基金的重要方式。
三、私募基金路演注意事項
1、需要確定路演的平台,即在哪裡開展路演。
是利用自有平台進行路演,還是藉助第三方平台進行路演?例如私募排排網在2015年上線了私募路演中心,致力於將其打造成私募與高凈值客戶溝通的橋梁,作為路演的第三方平台幫助優秀私募機構進行路演,凡是有路演需求的私募機構,可免費在其路演中心進行。
2、需要確定私募路演的目的,即為什麼進行路演。
路演之前你需要明確你是需要樹立品牌形象、積累高凈值客戶、深挖合作渠道還是兼而有之?這也是路演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它直接關繫到路演的最終效果。例如私募排排網會根據私募機構的路演需求,進行官網首頁宣傳、10W+微信推送、微博、H5以及各大付費搜索引擎及網盟圖片全麵包裝推送的360度全方位宣傳,幫助機構強化路演效果。
3、需要明確私募路演的客戶群體是誰,即路演是講給誰聽。
這也是影響路演效果的重要因素,在進行路演時需要明確客戶群體,人群定位、他們關注的熱點話題、他人是否有投資需求、如何結合路演達到巧妙宣傳自身的目的等都是需要匹配客戶群體來開展的。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一旦明確了路演的受眾,才能磨好「私募路演」這把利器,使其發揮最佳的效果等。
4、需要注意私募路演過程中的諸多細節
如路演主講人的個人形象問題、主講人的演講風格技巧、路演PPT的製作以及路演過程中與客戶的有效互動等,這都是私募路演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點,細節決定成敗,這些看起來不起眼的因素往往會決定一場私募路演活動的最終效果,即你是否吸引住了你的潛在客戶。
⑥ 私募基金該如何線上推廣
視頻推廣是個很好的方式,比如上面的案例
⑦ 怎麼通過QQ推廣私募基金
證監會攜手央行強化監管,私募基金範圍進一步拓展。
由中國證監會私募基金工作小組負責起草並提交國務院法制辦,該小組組長劉健鈞此前擔任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金融處處長。
看點:
界定了證監會、發改委及央行在私募基金監管中的角色,並再次明確了中國證監會的主導地位;
首次將投資於一二級市場的非公開募集的基金統稱為私募基金,並在監管、稅收、處罰等各方面進行了完善;
新增一章專門界定了創業投資基金。
中國基金報記者 吳昊 劉明
近日,中國基金報記者獨家獲悉,國務院法制辦正就《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送審稿)(下文稱「國務院版」《條例》)征詢各界意見。
消息人士透露,「國務院版」《條例》主要由中國證監會私募基金工作小組負責起草並提交國務院法制辦,該小組組長正是從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金融處處長一職調任的劉健鈞。劉被視為證監會與發改委協調私募基金立法問題的「潤滑劑」,幾個月前曾公開表示,私募基金管理草案已上報13個部委徵求意見。
業界認為,徵求意見的時間或會很長,私募基金立法之路仍在漫漫求索。中國基金報記者獨家獲得的這份「國務院版」《條例》,界定了證監會、發改委及央行在私募基金監管中的角色,並再次明確了中國證監會的主導地位。此外,與去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證監會《徵求意見稿》)相比,「國務院版」《條例》還明確了私募基金的定義,並在監管、稅收、處罰等各方面進行了完善。
私募行業的正規化發展也在日前獲得了重大突破。隨著中國基金業協會頒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機構注冊備案工作已經開始,目前有超過2000家私募機構通過中基協登記系統提交資料,中基協已經向其中的100家頒發了登記證書。
綜合監管
與央行信息共享
「國務院版」《條例》第六章「監督管理」要求,證監會「定期將股權投資基金的備案和統計監測等情況」通報給發改部門;發改部門「發現股權投資基金存在不符合有關發展規劃和產業投資政策的,及時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查處」。此外,證監會和央行將「建立私募基金風險提示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實現信息共享」。
「國務院版」《條例》再次強調了證監會的監管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自行或者授權派出機構,依法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等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情況,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事實上,去年六七月間中央編制辦印發的《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就已明確證監會負責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督管理,並成為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的依據。
一直以來,國內金融領域實行分業監管,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證監會有權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那麼,證監會有關部門是否可以到與私募基金業務相關的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調查取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分業監管、混業經營的格局容易導致監管責任模糊,特別是近些年各種跨業創新金融產品涌現,綜合監管是大勢所趨。
在「國務院版」《條例》的監管章節里,誠信檔案和分類監管也引人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將建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並公告重大失信信息;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狀況,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
完整定義
私募基金添投資標的
去年6月1日頒布實施的新《基金法》,首次將私募基金納入法律范疇,即非公開募集基金財產的證券投資,包括買賣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將投資於一級市場的私募擋在門外,因此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歸屬問題也被廣泛熱議。
「國務院版」《條例》則首次將投資於一二級市場的非公開募集的基金統稱為私募基金。此前,證監會《徵求意見稿》僅延續新《基金法》規定,並沒有對私募基金定義進行完整表述。「國務院版」《條例》明確指出,「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企業股權、債券、基金份額及其他投資合同約定的投資標的」,增加了「企業股權」一項。同時,「國務院版」《條例》還新增一章專門界定了創業投資基金,即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創業企業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權益的私募基金,拓展和明確了私募基金的范圍。
登記備案
適度監管之「度」惹爭議
未來私募機構或許需要獲得「許可」之後才能運行。在「國務院版」《條例》「登記備案」一章中,明確指出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應當根據基金行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行業協會申請登記,並報送相關基本信息。此外,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也應該根據基金行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而在證監會《徵求意見稿》中,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才需要向基金行業協會申請登記,這些條件包括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投資規模累積在1億以上、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記者了解到,業內人士對這一規定存在不同意見。一位參與「國務院版」《條例》意見徵求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歐美各國對私募機構的要求主要是自律,因為畢竟私募不涉及公眾利益,投資者也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因此不需要登記注冊和披露信息;之前國內對私募行業也一直採取區別於公募基金的適度監管原則,如果不論規模大小一律都需要登記或者備案,也會給基金業協會帶來巨大的工作量,很難順利推行。
證監會《徵求意見稿》和「國務院版」《條例》都規定,未向基金行業登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樣或者近似名稱進行投資活動。
募資規范
合格投資者門檻或提升
「國務院版」《條例》第三章「資金募集」就私募基金的募集、銷售、推廣等行為進行規范,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投資者應當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雖然合格投資者的具體規定尚未出台,但私募業內預計合格投資者要求將高於目前傳統信託通道的陽光私募。深圳一位信託人士表示,此前陽光私募都是以信託計劃的投資顧問身份管理信託產品,信託公司對合格投資者的要求並不高,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只要求「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而且並未嚴格執行,甚至有投資者集資購買信託產品的情形。
根據近期基金業協會的建議,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應滿足的要求包括: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而此前證監會《徵求意見稿》的要求更低,「個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合計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即可視為合格投資者。
投資規范 嚴禁老鼠倉
私募納入監管後有望告別灰色地帶,此前通過信託發行的陽光私募存在同門產品業績差異較大、「老鼠倉」、涉嫌內幕交易等多種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國務院版」《條例》第四章「投資運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在管理的不同私募基金之間進行利益輸送,不得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投資活動,不得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等。
雖然在《基金法》將私募納入監管前,一些大型私募基金公司已經有了嚴格的內控體系,但不少私募至今仍未規范從業人員投資的行為,甚至糾結於是否要備案、備案是否會影響從業人員炒股等。
近年來,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經常因為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糾紛。「國務院版」《條例》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面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如第二十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要如實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基金投資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等,私募基金投資決策等相關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10年。
未來無論是獨立發行的私募產品,還是券商資管、基金專戶、保險資管等發行的基金,都將作為私募機構而適用於相關處罰條例,這將極大促進行業的規范發展。在「國務院版」《條例》「法律責任」一章中,處罰措施由六條增加到八條,處罰力度也有所增加,例如此前未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的,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而在「國務院版」《條例》中則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就未充分揭示風險並誤導購買、投資者人數超過規定、侵佔挪用基金財產等情況作出相關處罰依據,情節嚴重還會對有關責任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