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行業這么亂 為什麼富人還要做投資
私募基金
的收益相對其他
理財產品
是比較高的,而且投資的起點比較高,所以富人做投資的比較多,一般人投不起呀,鑫風口回答
② 私募基金違規行為要受到什麼處罰
這得依據私募基金具體的違規行為來確定哦,比如近期私募新規規定所有私內募機構必須完成產品備容案,如果沒能在期限內完成備案的將面臨無法發現新產品的處罰等,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違規行為。另外如果想了解更多私募知識可以登錄私募排排網去學習哦,裡面私募知識資訊還是很豐富的,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③ 私募基金行業存在哪些亂象
現在一般所講的私募基金,實際上是從事一種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的基金。這種基金實際的運作方式還是一種股權運營的方式,但是它最後怎麼能夠實現盈利呢?就通過這種股權的上市,並購或者公司的回購,然後把這個股權進行一種價值的兌現。但是現在在私募基金也好,我們平時都叫PE,實際在這個領域里,法律的規范性目前還是在一個發展過程中,更多的是一些政策的導向。實際上現在在私募基金行業中所從事的這些活動,被分為幾個檔級,有的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第二等可能是比較嚴重的違規行為,第三種可能就是一般的違規行為,第四可能就是在一般的操作中,比如有小的瑕疵,沒有盡最大義務的高知。但是現在在法律層面上對這一塊還沒有形成一個健全的法律體系。所以說對投資人來講,一是他本身投資的方式會導致投資期限比較長,所以需要有一個長期的准備。二是他在這里會有一個投資成本,一般都會針對比較大額的投資。第三是公眾性,參與度比較高,所以對於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人而言要謹慎再謹慎。
私募基金本身風險很大,而且回報的周期非常長,這就要求投資人一定要具有很全面的專業金融知識。像在海外,它有幾個硬性的規定條件,首先,投資人,當然可以是機構了,如果從個人來看,他要求你的年收入要達到20萬美元以上,或者是你的可支配的流動性金融財產要超過100萬美元。第二,你要證明你有專業的金融知識。第三是你的風險承受能力。怎麼來看風險承受力,他會給你做一個非常復雜的問卷調查,這個調查非常非常煩瑣,二三十頁,所以不是什麼人都適合來做投資的。
由於私募基金目前在國內屬於一個發展的初步階段,法律和制度都不夠完善。另外由於資本市場在運作過程中,本身就存在一些高風險,或者比較邊緣化的問題,導致在私募基金行業里問題比較突出。現在無論對於大規模的公司,還是對於小規模的公司,這是一個共性問題。
現在市場上確實出現了魚龍混雜的情形。基金公司的設立有非常嚴格的准入門檻的,從成立到之後進行的每一步資本市場的運作和發展,都需要有相應的審批和備案程序。我們通過網站,首先要查到這個主體的問題,這個很容易。第二,要有一個非常理性的判斷,如果他跟你承諾很高的收益很低的風險,這個時候你先要停住腳步打一個問號。因為天上沒有白掉的餡餅。這次消法在修訂的時候,把金融消費者的概念引入到裡面。第三,在具體簽訂合同的時候,具體的細節,還要找專門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或者證券業務的律師,給你進行一個風險的把控。
現在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最大的問題在於廣大的投資人對所投資的產品,或者將來可能面臨的風險完全不知道。比如原來老百姓在銀行里存錢,最後拿到了一張保單,實際上現在在投資領域也是這樣,往往你只關注到了它的收益,這個紅利,但實際上最終你買的這個產品是怎麼運作的,在運作過程中你需要了解哪些信息?很多情況下是信息不對稱的,再加上你對最後風險的承受能力沒有一個很完整判斷,導致最終的損失。因此我想強調,每一個投資人,在作出一項判斷的時候,首先要考察自己有沒有這樣的資金實力和承受能力。第二,有沒有專業知識對這個行為進行判斷。第三,如果發現了問題,能不能夠有一個合理的救濟途徑。在這三點沒有做好的情況下,提醒投資人在這塊要謹慎作為。
對於一個新興的資本市場的運作方式,首先從國家宏觀的角度,我們還是提倡的,並且它對於這種經濟市場,對於投資人如果能做出一個非常有效,非常權威的判斷,實際上都是有好處的。2014年,2015年包括今年,證監會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執法檢查,各地也都在進執法檢查,對於在執法檢查中所出現的一些問題,實際上也進行了相應的處罰和規定。我認為國家監管的力度確實比較審慎。另外,由於它在資金募集包括到最後運營的一系列過程中,存在很多環節,在每個環節實際上就需要對於基金,比如基金業相關的從業人員有一個更加全面的培訓,從業人員的行為的規范非常必要。
④ 漲姿勢 今天來講講私募基金違規亂象究竟是個啥
工資不高,
⑤ 金融管理混亂全國究競有多少銀行恐怕不止上萬家!私募基金成立那麼多想跑就跑!
首先,銀保監抄會官網披露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顯示,截止2018年末全國共有458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其中包含了銀行、信託、,財務公司等,所以銀行數量還遠遠沒有破萬;
其次,基金公司(包括您所說的私募基金)屬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三,金融監管缺失仍存在很多亂象,不過金融監管在任何國家都是難題,更別提中國了。中國自2014年開始加強治理金融亂象,2018年出台了資管新規,可以說是極其重量級的強監管措施了;
最後,金融亂象問題確實不容輕視,我們共同期待國內金融業能盡快擺脫亂象,越來越規范。
⑥ 重拳打擊私募基金散亂假現象講什麼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實施2年來,行業發展迅猛,截至2016年5月底,已備案私募基金3萬余只,認繳規模6.45萬億元。7月15日,《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和相關的配套文件正式生效,新規除對部分私募機構強化自律規范之外,也將打擊行業「李鬼」,更好保護投資者權益
7月1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私募基金募集新規《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相關的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等正式施行。自2016年4月份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辦法》以來,經歷了3個月過渡期,2萬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正緊鑼密鼓進行相關募集行為整改和內部制度建設。新規到底嚴在哪裡?對行業有何影響?
九大內容強化自律管理
我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實施兩年來,行業發展迅速,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規模上已十分接近公募基金。中國基金業協會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5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3萬余家,已備案私募基金3萬余只,認繳規模6.45萬億元,而同期公募基金的規模約為7萬多億元。
不過,私募基金行業散、亂、假等的現象缺失一直存在。截至5月底,管理規模在20億元至50億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48家,管理規模在50億元至100億元的127家,管理規模100億元以上的有112家。換句話說,絕大多數都是中小私募管理人,真正在100億元規模以上的管理人數量不足20%。這些數據尚不包括大批未登記備案的「非法私募」。總體看,整個私募行業「小而散」的現象十分明顯。
公開宣傳、虛假宣傳、誤導誘導推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承諾保本保收益、售賣「飛單」、挪用募集資金等種種募集資金環節的行業亂象層出不窮,部分私募基金募集主體與管理主體權責不清,缺乏有效的投資者風險揭示、確認機制和救濟機制。從保護投資者意識角度看,《辦法》的出台非常及時和必要。
《辦法》主要「嚴」在9個方面。格上理財研究員徐麗介紹,第一,辦法明確私募基金的募集或銷售活動僅分為2種:私募基金管理人直銷、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代銷,這意味著其他渠道都屬違法銷售。第二,嚴格私募基金募集流程,把整個募集流程分為特定對象確認、投資者適當性匹配、基金推介、基金風險揭示、合格投資確認、合同簽署及打款、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認購確認成功等9個環節。第三,明確私募基金募集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基金從業資格,銷售團隊必須相對獨立。第四,私募基金推介前,須進行合格投資者確認,需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第五,嚴格推介行為,「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15類推介詞彙被禁用。第六,合格投資者確認需提供財產證明文件,並接受審查確認。第七,投資冷靜期後需回訪多項內容,確認後合同方可生效。第八,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第九,私募基金募集相關資料需至少保存10年。
私募管理人積極完善管理
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認為,基金業協會先後發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內控指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多個規則,對強化私募自律管理非常必要。
對私募基金而言,新規最大的影響是對原有募集業務流程的沖擊。新規之下,無法滿足要求的私募基金公司可能被淘汰,但多數私募管理人表示已基本完成過渡期,新規執行對今後的基金募集影響不大。
「監管層推行募集新規旨在規范私募行業,保護投資者利益。盡管對私募尤其是中小型私募來講,要面臨一次洗牌或者增加短期行業成本,但最終將促進行業優勝劣汰,長期來看是好事。」私募排排網創始人李春瑜介紹。他表示,公司已針對投資者風險能力評估的問卷調查環節進行完善,確保在新規執行後投資者可以通過多個渠道進行風險測評。同時,針對冷靜期和回訪制度,銷售部門也已提前完成對投資者的教育,幫助投資者學習和適應新規。
「我們針對新規變動做了幾項重要調整。」福建旭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贇說,首先是通過對不特定投資對象進行問卷調查,篩選出特定對象作為潛在客戶,並針對特定對象推介風險匹配的私募產品。其次,針對冷靜期及回訪制度環節,公司在冷靜期內不主動聯系投資者,並根據基金合同投資者在冷靜期內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回訪環節將由公司的非募集人員對投資者進行回訪,進一步加強投資者對自身風險、產品費率及產品信披的理解。
「偽銷售」將被清出市場
「新規除對部分私募強化自律規范之外,也將打擊行業『李鬼』。」格上理財研究員雷蕾說。
統計顯示,截至5月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獨立私募銷售機構有上海天天基金、眾祿基金、數米基金等110家,與數量龐大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上萬家所謂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相比,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數量相對較少。
新規實施之後,部分私募基金銷售公司的日子不好過。其中,有的銷售機構開始嘗試補齊資質、申請基金銷售牌照,而有的銷售機構無力拿到正規牌照,將可能另謀他路。
目前,「偽銷售」機構主要採取兩種出路:一是借道正規銷售機構,二是注冊成為正規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行子基金產品來募集資金進而投向私募基金。
但無論哪種方式,均隱含風險。雷蕾介紹說:「部分無牌私募銷售機構,在人、財、物等方面不夠完備,被借道的正規銷售機構作為募集機構、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法完全豁免責任,存在違規處分風險。此外,被借道銷售機構將面臨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與其解除銷售協議的風險。」
專家表示,對於部分無牌私募銷售機構有意向注冊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這種辦法雖然規避了有關規定,但在私募管理人登記備案及基金存續期間,私募管理人需要承擔更多運營成本,履行有關責任和義務,相關風險會有所提升。
⑦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風險
對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而言,最應該警惕的私募基金風險可以分為六大類: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風險,由於私募基金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風險,凡是涉及投資運作及管理的過程,例如投資方案、資金轉移及項目跟蹤管理等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低。很多投資者之所以參與私募基金投資,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後也對應著高風險,很多投資者並沒有相應的抗風險能力,所以投資需重點關注此類私募基金風險。
第三基金管理人導致的私募基金風險。由於缺乏嚴格的行業准入標准,基金經理門內的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及市場認同度等都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同樣的市場環境,一部分基金經理能夠憑借精準的投資為投資者帶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經理則可能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第四較高的道德風險。基金項目一般是以合夥形式成立的,但受到專業、地理及時間等因素的限制,投資者並不能有效的對項目進行監督與管理,所以道德風險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私募基金風險。
第五項目融資缺乏專業度。項目融資一般需要很高的實務經驗及專業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經理或管理團隊能力不足,無法有效的監控、管理項目融資。
第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部分私募基金會通過故意誇大收益、隱瞞項目等來吸引投資者參與投資,而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眾存款。
⑧ 私募基金會靠譜么會不會有風險
靠譜,會有風險。
私募基金最大風險是道德風險。私募基金經理素質參差不回齊,說實話騙答子很多,失聯的私募基金公司很多。
就個人而言,建議那工資的20-30%存到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寶、微信)上,時情況自己定。用20%-40%做些長期風險較小的投資(實體商品交易項目、投理想理財P2P),剩下的30%左右做日常消費或者風險備用金。
不過,在2013年6月1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才開始將私募基金歸入法律監管中。可看出私募基金的合法性有待完善,從私有到公有還需要一段時間。市場對私募基金的地位在立法方而還需加強。
⑨ 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
一、官方檢查發現的違法問題
2015年證監會組織力量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以下違法問題乃至非法集資犯罪問題。
1、登記備案信息失真。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2、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虛假宣傳、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3、投資運作行為違規。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二、違法問題之刑事犯罪
私募基金本來屬於正常的金融投融資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其運作應符合法律程序,否則,即為非法私募。非法私募輕則違法賠償重則刑事犯罪,典型的犯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類非法集資犯罪。
私募與非法集資在現實中由於界限模糊,往往容易造成錯誤認識,進而使得原本進行私募的募集者變成非法集資的犯罪分子。盡管如此,但二者並非不可區分,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對二者進行識別。
1、是否公開募集。私募基金顧名思義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對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一樣向公眾推廣募集,因此,公募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嚴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宣傳,不能通過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實踐中,理財講座、投資研討會等宣傳形式無形當中把私募基金的募集行為推向了犯罪的邊緣,基金公司應謹慎對待。如果相關機構採取上述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和推介,有可能觸碰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這一界限。
2、是否注冊備案。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機構應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注冊,並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要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非法集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因此,私募基金設立某隻基金並進行注冊備案,是其合法的關鍵因素之一。
概括言之,私募基金領域非法集資有如下特徵:募集方式一般採用公開宣傳、推介方式引誘投資人;募集對象一般為社會公眾;一般不設最低投資門檻,或者門檻很低;投資人數沒有上限,多多益善;一般沒有投資風險提示,許諾保本高收益。
三、違法問題之預防
2015年5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北京市開展打擊以私募投資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該通告由證監會私募部、投保局、稽查局、打非局會簽,經證監會批准與北京局共同發布,雖然標題被冠為在北京市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活動,但由於是證監會批准、基金業協會下發,實則是意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專項活動。
上文簡單介紹了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可見私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稍有不慎就會企業處於違法犯罪的行列。針對這些可能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能等到出現了問題才進行管理治理而需要從根本上進行預防。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預防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領域的資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