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基金備案管理是不是很難做,自己不想做的話能不能找代理公司代辦
這個問題真的抄看到過很多遍了,私募基金備案難做的地方就是他比較麻煩,需要准備的東西也多,所以如果是第一次做這個的話可能對所需要的資料和流程都不是很熟悉,導致花費很長的時間,浪費了精力,事情也不一定能做好;
至於是否可以找代理公司,那肯定是可以的呀,要不然代理公司的設置還有什麼意義是吧?還有你詢問的信漢會計怎麼樣,如果個人比較方便的話,建議自己去實地考察一下,當面做對接的話,可能會得出更好的答案,更直觀的判斷這家公司是否適合您。
㈡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代理一般多少錢
價格有高也有低:1、高管資格從事證券類的私募基金必須至少有3名高管具有基內金從業資格2、經營范圍容滿足要求即可。3、注冊資本實繳資本超過注冊資本的25%及100萬。4、辦公條件需要有實際的辦公地址,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5、高管人員最好有5-10的員工,6、制度性文件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個制度性文件。7、牌照類型目 前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其他私募投資基金、8、法律意見書需要請專業的律所進場盡職調查,根據協會要求完成《法律意見書》,在私募基金管理 人系統中申請牌照時要遞交。9、《法律意見書》。
㈢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難在哪裡,自己做不了可以找代理公司嗎
難就難在資質審批方面呀,可能也比較麻煩吧
自己做的話可能不是很專熟悉資料和流程,做起來沒屬有那麼的順暢,像信漢會計這種做過備案的會好很多
自己是在做不了還是找代理公司的好,畢竟術業有專攻,專業的事情找專業的人來做,也省的大家自己費心了。
㈣ 私募基金投資和代理記賬哪個好做
不管那種投資,高利率(回報)代表著高風險,誰要告訴你投資穩賺內不賠,那肯定是忽容悠你,小恩小惠能讓你上套,開始的暴利能讓你入門,後面的都能讓你賠掉褲子。正規的投資機構入市前都會對你做風險評估。所以,謹慎選擇,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㈤ 信託公司能否從事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的業務,請提供相關法律法規依據。謝謝
信託公司確實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通道發行基金項目,但是這里並不是作為代銷,而是把這個基金項目加了個信託的通道,信託公司銷售的肯定是本公司的信託項目。
如果是其他信託公司或者金融機構的項目的話,很有可能是銷售人員私自行為。
投顧和基金管理人必須分開。投顧類的產品一般的管理人都是基金子公司、信託公司、期貨資管等;私募自己做管理人的是自主發行的契約型基金。
(5)私募基金代理擴展閱讀: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㈥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代理 一般多少錢
現在市面上的多少的都有 但是還是建議選擇大一點的代理機構 要不然 不專業也是白花錢 而且出了問題也不好解決
㈦ 我朋友說自己是一外地私募基金的本地代理人,吸收親朋好友的錢買基金,承諾保本,本金隨要隨取
我朋友說自己是一個外地,嗯,私募基金的本。第代言人吸收朋友全部好友的錢買基金承諾以後他是會給的這個承諾它是不算數的。
㈧ 私募基金代理銷售渠道.
注冊基金公司找誠企創聯
1、 北京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投資基金」企業的籌備預案實行會商。 2、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基金」字樣。
3、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4、 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
5、 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出)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6、 投資型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圍外,還可以核定:非證券業務的投資;代理其他投資型企業或個人的投資。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型企業
1. 名稱可以登記注冊為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2. 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3.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4. 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設立投資型企業與管理。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5. 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有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後,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所持有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會商階段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市金融辦提交會商申請材料。申請人應向會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會商申請書》
2、股東出資人身份證明
3、章程(合夥協議書)
4、法人身份證明;(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2、市金融辦應在收到申請後的2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會商申請的,簽署同意意見,並將會商申請材料簽發市工商局。不同意申請的,應告知申請人不予同意的理由,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會商程序終止。 3、市工商局應在收到市金融辦簽發的會商申請材料後的2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會商申請的,簽署同意意見後應將會商材料分別簽發給市金融辦,同時,通知申請人辦理名稱預先核准,並依《公司法》或《合夥企業法》進入「投資基金」企業登記注冊程序。不同意申請的,應告知申請人不予同意的理由,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同時將結果告知市金融辦,會商程序終止。
投資基金審批經理人:159湯1027經4353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