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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財業務中客戶和商業銀行

發布時間:2021-01-21 01:55:03

A. 理財是什麼意思呢

投資,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內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容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B. 2010年銀行代理新規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0]90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
銀監發〔2010〕號

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儲銀行:
為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代理保險業務規范健康有序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健全並嚴格執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丙部操作流程。
二、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
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
三、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上述產品簡單類比,不得誇大保險產品收益。
(二)向客戶說明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如實提示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
(三)如實向客戶告知保險產品的猶像期、保險責任、電話回戶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重要事項。
(四)不得以中獎、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等方式進行誤導銷售。
(五)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商業銀行應當充分了解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對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等復雜保險產品的客戶,應當建立客戶風險測評和適合度評估制度,防止錯誤銷售。
商業銀行應當在營業網點理財服務區、理財室或理財專櫃等專屬區域對客戶進行評估,根據產品風險等級提高銷售門檻,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客戶,並妥善保管客戶評估的相關資料。
五、對於通過風險測評表明適合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等復雜保險產品的客戶,商業銀行應當向其提供完整的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並提示客戶認真閱讀,閱讀後應當由客戶親自抄錄下列語句並簽字確認:「本人已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了解本產品的特點和保險利益的不確定性」。
對於未經過風險測評或風險測評結果表明不適合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等復雜保險產品的客戶,商業銀行應當建議客戶不購買,不得主動對其進行後續的產品推介和營銷。
六、商業銀行銷售人員在向客戶推介和營銷投資連結保險等復雜保險產品時,應當向其出具投保提示書,要求客戶仔細閱讀並理解。投保提示書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客戶購買的是保險產品。
(二)提示客戶詳細閱讀保險條款和產品說明書,尤其是保險責任、猶豫期和退保事項、利益演示、費用扣除等內容。
(三)提示客戶應當由投保人親自抄錄、簽名。
(四)客戶向商業銀行及保險公司咨詢及投訴渠道。
(五)監管機構的其他相關規定。
七、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應當遵守監管機構關於投保提示、禁止代客戶抄錄、禁止代客戶簽宇確認等方面的規定,指導客戶如實、正確地填寫投保單,不得代替客戶抄錄語句、簽名。
商業銀行應當要求保險公司提供客戶滿期給付和期繳續費等客戶信息,做好對客戶的後續服務。
八、商業銀行應當審慎選擇代銷保險產品,代銷保險產品應當符合監管機構的相關要求。
對於客戶投訴多、設計上存在缺陷的問題保險產品,商業銀行應當主動停止銷售,與保險公司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九、商業銀行應當明確告知客戶代理保險業務中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法律責任的界定,尤其是告知客戶保險業務出現問題時應當與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做好風險提示與投資者教育。
十、商業銀行網點擺放的宣傳資料應當由保險公司總公司或其授權的分公司統一印製,嚴禁各營業網點擅自印製單證材料或變更宣傳材料的內容。
各類保險單證和宣傳資料上不得使用帶有銀行名稱的中英文字樣或銀行的形象標識,不得出現「存款」、「儲蓄」、「與銀行共同推出」等字樣,不得違反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十一、商業銀行應當對擬建立或已建立代理合作關系的保險公司進行審慎盡職調查,審慎選擇合作夥伴。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公司公司治理狀況、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充足狀況、內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近兩年受監管機構處罰情況以及客戶投訴處理情況。對調查結果不合格或存在違規行為的保險公司,不得與其合作開展代理保險業務。
商業銀行應當持續關注和評估保險公司合作狀況,對保險公司合規經營、售後服務、產品宣傳、培訓以及投訴處理等方面進行定期評價,對存在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停止代理保險業務合作。
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制定統一的准入、退出和持續性合作的相關規定,對合作主體、方式和內容進行統一管理和授權。
十二、通過商業銀行網點直接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應當是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銀行銷售人員;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十三、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原則上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銷售合作公司的保險產品。如超過3家,應堅持審慎經營,並向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十四、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考慮代理保險產品復雜程度確定不同層級營業網點代銷產品的種類;投資連結保險等復雜保險產品應當嚴格限制在理財服務區、理財室或者理財專櫃等專屬區域內梢售。
十五、商業銀行應當盡量實現系統出單和系統管控,減少操作風險;不能通過信息系統實現銷售管理的,商業銀行應當加快信息系統開發,盡快滿足相關監管要求。
十六、商業銀行通過電話銷售保險產品的,銷售人員應為具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的銀行人員,銷售行為應當按照統一的規范用語進行,妥善保管客戶信息,履行相應的保密義務。
商業銀行通過電話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應當先徵得客戶同意,明確告知客戶銷售的是保險產品,不得誤導銷售,銷售過程應當全程錄音並妥善保存。
十七、商業銀行應當嚴格按照與保險公司協議規定收取手續費,全額入賬,不得收取協議規定之外的其他費用。
十八、商業銀行應當督促保險公司按照監管規定在保險合同猶豫期內,對代理銷售的保險期限在1年以上的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客戶電話回訪,並要求保險公司妥善保存電話回訪錄音;視實際情況需要,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對客戶進行面訪,並詳細做好回訪記錄。
十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與保險公司分工協作,制定統一規范的投訴處理程序,向客戶明示投訴電話,在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時,應當主動協商保險公司建立風險處理應急預案,確保能妥善處理投訴糾紛事件。
二十、當出現突發事件、重大投訴或其他重大風險事件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應當密切配合,立即妥善處理,有效化解相關風險並及時向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報告。
二十一、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和完善代理保險業務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持續要求保險公司提供每年公司治理狀況、財務狀況、償付能力充足狀況、內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近兩年受監管機構處罰情況以及客戶投訴處理等相關情況。
二十二、商業銀行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內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代理保險業務的報告。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代理保險業務開展情況。
(二)發生投訴及處理的相關情況。
(三)與保險公司合作情況。
(四)內控及風險管理的變化情況。
(五)其他需要報送的情況。
二十三、中國銀監會依法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制定相關的規章和審慎經營規則,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
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可以進行聯合現場檢查,依法對違規行為採取監管措施,追究相應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罰。
監管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重復處罰。
二十四、本通知印發之前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應按本通知要求予以整改和規范,並將相關情況報送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
二十五、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保險業務的,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C.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監督管理目標

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市場的秩序,促進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D. 農行金鑰匙理財客戶是什麼意思

金鑰匙是農行品牌系列之一。品牌釋義:這是一把開創中國農業銀內行個人金融品牌輝煌時容代的「金鑰匙」。金鑰匙忠實傳承「大行德廣 伴您成長」的企業靈魂,鏤空部分雙側的心型通過農行行徽緊密相連,寓意金鑰匙品牌與客戶心心相通,金鑰匙齒部由特色古錢幣「刀幣」排列演化而成,寓示金鑰匙品牌將以渠道便利、品種齊全、功能強大的個人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客戶多元化,個性化的金融需求。這是一把中國農業銀行為億萬尊貴客戶打造的開啟財富新天地和美好新未來的「金鑰匙」。農行行徽,權杖,皇冠等元素巧妙融嵌於金鑰匙整體造型之中,金色徽芒蘊聚高貴與富有,彰顯華美與熱烈,標志著金鑰匙品牌將成為幫助客戶開啟成功之殿、通向美好生活的關鍵。標志圖形與中英文字藝術化融為一體,融匯傳統與現代,貫通今朝與未來,昭示信譽和成就,象徵榮耀和合作,品牌識別性和趨勢感極強,給客戶以安全、高效、信賴、勃發的強烈感受。

E. 經甲方(客戶)與乙方(中國工商銀行)協商一致, 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理財產品, 達成協 議如下: 一、風險

意思是,理財產品不等同於儲蓄存款,其風險根據投資方向均高於儲蓄存款,請詳細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上面說明了該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

F. 金融學問題1.商業銀行業務是怎麼分類的,理財產品應歸屬於哪類2.銀監會為什麼要對理財產品加強監管

來看看銀行都幹了些什麼,也就是他們的業務細分。
最通用的分類是:負債業務(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資產業務(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中間業務(銀行不需運用自己的資金,代客戶承辦支付和其他委託事項而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一、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
1、貸款(放款)業務--商業銀行最主要的資產業務
1) 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指單憑借款人的信譽,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貸款,是一種資本貸款。
(1) 普通借款限額:
企業與銀行訂立一種非正式協議,以確定一個貸款,在限額內,企業可隨時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限額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90天。普通貸款限額內的貸款,利率是浮動的,與銀行的優惠利率掛鉤。
(2) 透支貸款:
銀行通過允許客戶在其帳戶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戶提供貸款。提供這種便利被視為銀行對客戶所承擔的合同之外的「附加義務」。
(3) 備用貸款承諾:
備用貸款承諾,是一種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約束的協議。銀行與企業簽訂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內向企業提供相應貸款,企業要為銀行的承諾提供費用。
(4) 消費者貸款:
消費者貸款是對消費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貸款,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這種貸款時,要進行多方面的審查。
(5) 票據貼現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顧客將未到期的票據提交銀行,由銀行扣除自貼現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現款。

2)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1)存貨貸款。存貨貸款也稱商品貸款,是一種以企業的存貸或商品作為抵押品的短期貸款。
(2)客帳貸款。銀行發放的以應收帳款作為抵押的短期貸款,稱為「客帳貸款」。這種貸款一般都為一種持續性的信貸協定。
(3)證券貸款。銀行發放的企業借款,除以應收款和存貨作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種證券特別是公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作押的。這類貸款稱為「證券貸款」。
(4)不動產抵押貸款。通常是指以房地產或企業設備抵押品的貸款。

3)保證書擔保貸款:
保證書擔保貸款,是指由經第三者出具保證書擔保的貸款。保證書是保證為借款人作貸款擔保,與銀行的契約性文件,其中規定了銀行和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銀行只要取得經保證人簽字的銀行擬定的標准格式保證書,即可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所以,保證書是銀行可以接受的最簡單的擔保形式。

4)貸款證券化:
貸款證券化是指商業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為證券發行的總理資過程。具體做法是:商業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組合成若干個資產庫(Assets Pool), 出售給專業性的融資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再由融資公司以這些資產庫為擔保,發行資產抵押證券。這種資產抵押證券同樣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發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銷給投資者。出售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做為商業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於發放其它貸款。

2、投資業務: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是指銀行購買有價證券的活動。投資是商業銀行一項重要的資產業務,是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按照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國內證券投資和國際證券投資。國內證券投資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政府證券投資、地方政府證券投資和公司證券投資。
國家政府發行的證券,按照銷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作公開銷售的證券,一種叫作不公開銷售的證券。
商業銀行購買的政府證券,包括國庫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三種。
1)國庫券。國庫券是政府短期債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長期債券。中長期債券是國家為了基建投資的資金需要而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利率一般較高,期限也較長,是商業銀行較好的投資對象。

二、負債業務:
負債是銀行由於授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對於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預先通知可隨時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構成了商業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是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重要條件。但成本較高。商業銀行只向客戶免費或低費提供服務,一般不支付或較少支付利息。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對於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種由存戶預先約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銀行存款比重較高。因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較長,從而為商業銀行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對商業銀行長期貸款與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3、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是個人為積蓄貨幣和取得利息收入而開立的存款帳戶,儲蓄存款又可分為活期和定期。
儲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稱為活期儲蓄存款,存取無一定期期限,只憑存摺便可提現。存摺一般不能轉讓流通,存戶不能透支款項。
4. 可轉讓定期存單(CDs):
可轉讓定期存單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種主要形式,但與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區別。可轉讓存單存款的明顯特點是:存單面額固定,不記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動,存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不等。存單能夠流通轉讓,以能夠滿足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雙重要求。
5、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
它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帳戶。它以支付命令書取代了支票。通過此帳戶,商業銀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從而吸引儲戶,擴大存款。
開立這種存款帳戶,存戶可以隨時開出支付命令書,或直接提現,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額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滿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時也滿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自動轉帳服務存款帳戶:
這一帳戶與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類似,是在電話轉帳服務基礎上發展而來。發展到自動轉帳服務時,存戶可以同時在銀行開立兩個帳戶:儲蓄帳戶和活期存款帳戶。銀行收到存戶所開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時,可隨即將支付款項從儲蓄帳戶上轉到活期存款帳戶上,自動轉帳,即時支付支票上的款項。
7、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顧客在存款時把手上的由名義上兌換成其所選擇的外幣,作為外幣定期存款存入銀行。到期滿時顧客先將外幣存款連本帶息兌回本幣後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個月至一年不等。

三、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又稱表外業務,其收入不列入銀行資產負債表。
1、結算業務
結算業務是由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衍生出來的一種業務。
1)結算工具:
結算工具就是商業銀行用於結算的各種票據。目前可選擇使用的票據結算工具主要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等。
主要的票據結算工具:
(1)、銀行匯票:由企業單位或個人將款項交存開戶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持往異地采購商品時辦理結算或支配現金的票據。
(2)、商業匯票:由企業簽發的一種票據,適用於企業單位先發貨後收款或雙方約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3)、銀行本票: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憑以辦理轉帳或支取現金的票據。可分為不定額本票和定額本票。
(4)、支票:由企業單位或個人簽發的,委託其開戶銀行付款的票據,是我國傳統的票據結算工具,可用於支取現金和轉帳。

2)結算方式:
(1)同城結算方式:
a. 支票結算 商業銀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結算方式是支票結算。支票結算就是銀行顧客根據其在銀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額開出支票,命令銀行從其帳戶中支付一定款項給收款人,從而實現資金調撥,了結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過程。
b. 帳單支票與劃撥制度。這是不用開支票,通過直接記帳而實現資金結算的方式。
c. 直接貸記轉帳和直接借記轉帳。 這兩種結算方式是在自動交換所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自動交換所交換的是磁帶而不是支票。它通過電子計算機對各行送交的磁帶進行處理,實現不同銀行資金結算。
d. 票據交換所自動轉帳系統。 這是一種進行同城同業資金調撥的系統。參加這種系統的銀行之間,所有同業拆借、外匯買賣、匯劃款項等將有關數據輸入到自動轉帳系統的終端機,這樣收款銀行立即可以收到有關信息,交換所同時借記付款銀行帳戶,貸記收款銀行帳戶。
(2)異地結算方式:
a. 匯款結算 匯款結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託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匯款結算又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形式。
b. 托收結算 托收結算(Collection),是指債權人或售貨人為向外地債務人或購貨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出匯票,並委託銀行代為收取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業務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
c. 信用證結算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一種有條件的銀行付款承諾,即開證銀行根據進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開立的,授權其簽發以進口商或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保證在條款規定條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兌的文件。
d. 電子資金劃撥系統
隨著電子計算機等新技術投入銀行運用,電子計算機的大型化和網路化改變了商業銀行異地資金結算的傳統處理方式。通過電子資金結算系統進行異地結算,使資金周轉大大加快,業務費用大大降低。

2、信用證業務: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作為商業貿易的手段之一,銀行信用證是進口商的代理銀行為進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證在一定的條件下承付出口商開給進口商的票據,即將所開票據當作是開給本行的票據。所謂信用證即是保證承付這些票據的證書。
信用證的種類:
1) 銀行信用證
匯票的接受人是銀行,開證行或受其委託的保兌銀行承兌開給自己的匯票,這種信用證是銀行信用證(Bank Credit)。
2) 不可撤銷信用證與可撤銷信用證
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Credit),是指開證行一旦開立了信用證並將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間,如若沒有開證委託人、受益人或已依據此信用證貼現匯票的銀行的同意,不可單方面地撤銷此信用證,也不可變更其條件。
3) 保兌信用證與不保兌信用證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對賣方開出的匯票保證兌付,這種信用證稱為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Credit),而無此保證者則稱為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ed Credit)。
4) 一般信用證和特定信用證
信用證的開證行特別指定某一銀行貼現根據此信用證開出的匯票,這種信用證稱為特定信用證(Special or 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貼現銀行者稱為普通信用證(General or
Open Credit)。

3、信託業務
信託(Trust),可以從兩方面考察,從委託人來說,信託是為自己或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財產委託別人管理或處理的一種行為;從受託人來說,信託是受委託人的委託,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為管理、營運或處理信託人託管財產的一種過程。廣義的信託還包括代理業務,如受託代辦有價證券的簽證、發行、收回、掉換、轉讓、還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託與代理的主要區別在於財產權是否轉移,如果財產權從委託人轉移到受託人,則是信託關系,而代理則不涉及財產權轉移。
信託關系(Fi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種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在內的多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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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行為、財產轉移 本金
委託人---------- > 受託人-----> 受益人
有關管理指示 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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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託方式劃分:投資信託、融資信託、公益信託、職工福利信託。
(1)證券投資信託
證券投資信託是以投資有價證券,獲取投資收益為目的信託。它是由信託部門將個人或企業、團體的投資資金集中起來,代替投資者進行投資,最後將投資收益和本金償還給受益人。
(2)動產或不動產信託
動產或不動產信託是由大型設備或財產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資金為目的信託。
(3)公益信託業務
公益信託是一種由個人或團體捐贈或募集的基金,以用於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信託。

4、租賃業務
1) 融資性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租賃。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從供貨處選好所需設備,並談妥交易條件,然後找出租人(金融機構或其附屬的專業子公司),要求後者按談妥的條件向供貨商購買設備,並簽訂租賃合同,取得設備使用權,並按期交納租金。這時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資金,等於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貸,因此又叫融資性租賃或資本性租賃。
2)操作性租賃(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務性租賃,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種特殊服務的租賃。這種特殊服務主要是指設備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務,如出租人買下庫房、車船、電子計算機等,然後出租給承租人。操作性租賃通常適用於一些需要專門技術進行保養、技術更新、使用頻度不高的設備。
3)出售與返租式租賃(Sale and Lease back)是財產所有人將其財產出售以後又租回使用的一種租賃方式。這種租賃的後半段與一般租賃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過程,財產所有者又變成了財產使用者。
4)轉租賃(Sublease ),是將設備或財產進行兩次重復租賃的方式。國際租賃中通常採用這種租賃方式。

5、代理業務
代理融通(Factoring )又叫代收帳款或收買應收帳款,是由商業銀行或專業代理融通公司代顧客收取應收款項,並向顧客提供資金融通的一種業務方式。
代理融通業務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一是商業銀行或經營代理融通業務的公司,二是出售應收帳款、取得資金融通的工商企業,三是取得商業信用及賒欠工商企業貸款的顧客。三者的關系是,工商企業對顧客賒銷貨物或勞務,然後把應收的賒銷帳款轉讓給銀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後者向企業提供資金並到期向顧客收帳。

6、銀行卡業務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費」、方便消費者的特點。
信用卡的種類很多,除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外,還有商業和其他服務業發行的零信用卡、旅遊娛樂卡等。
2) 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證卡,供客戶開發支票時證明其身份的發卡。卡片載明客戶的帳戶、簽名和有效期限。
3)自動出納機卡和記帳卡
自動出納機卡是一種印有磁帶、專供在自動出納機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標明發行銀行、卡片號碼外,磁帶上還記錄有客戶的存款戶帳號、密碼和余額。
4)靈光卡和激光卡
靈光卡又叫記帳卡、方便卡,是一種帶微型集成電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動、數據處理和儲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記錄客戶每筆收支和存款余額。

7、咨詢業務:
在現代社會,信息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業銀行通過資金運動的記錄,以及與資金運動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可以為企業提供豐富實用的經濟信息。其主要內容有:企業財務資料資信評價;商品市場供需結構變化趨勢介紹;金融市場動態分析。

四、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這項比較特殊,單獨列出)

1、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間進行貿易和非貿易往來而發生的債權債務,要用貨幣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條件下結清,這樣就產生了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結算方式是從簡單的現金結算方式,發展到比較完善的銀行信用證方式,貨幣的收付形成資金流動,而資金的流動又須通過各種結算工具的傳送來實現。
1)匯款結算業務
匯款是付款人把應付款項交給自己的往來銀行,請求銀行代替自己通過郵寄的方法,把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銀行接到付款人的請求後,收下款項,然後以某種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請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額的款項。最後,兩個銀行通過事先的辦法,結清兩者之間的債權債務。
匯款結算方式一般涉及四個當事人,即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和匯入行。
國際匯款結算業務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電匯、信匯和票匯。
2)托收結算業務
托收是債權人為向國外債務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發匯票,委託銀行代收的一種結算方式。
一筆托收結算業務通常有四個當事人,即委託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業銀行辦理的國際托收結算業務為兩大類,一類為光票托收,另一類為跟單托收。
3)信用證結算業務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進口商主動請示進口地銀行向出口商開立信用證,對自己的付款責任作出保證。當出口商按照信用證的條款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後,進口商將貨款通過銀行交付給出口商。
一筆信用證結算業務所涉及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即開證申請人、受益人和開證銀行。
4)擔保業務
在國際結算過程中,銀行還經常以本身的信譽為進出口商提供擔保,以促進結算過程的順利進行。目前為進出口結算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即銀行保證書和備用信用證。
(1)銀行保證書(Letter of Guarantee)
銀行保證書又稱保函,是銀行應委託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出的擔保被保證人履行職責的一種文件。
⒉備用信用證(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保證書性質的憑證。它是開證行對受益人開出的擔保文件。保證開證申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銀行負責清償所欠受益的款項。

2、國際信貸與投資
國際信貸與投資是商業銀行國際業務中的資產業務。國際信貸與投資與國內資產業務有所不同。這種業務的對象絕大部分是國外借款者。
1)進出口融資
商業銀行國際信貸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融通。這種資金融通的對象,包括本國和外國的進出口商人。
商業銀行為進出口貿易提供資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進口押匯,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進口方請求進口地的某個銀行(一般為自己的往來銀行),向出口方開立保證付款文件,大多為信用證。然後,開證行將此文件寄送給出口商,出口商見證後,將貨物發運給進口商。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保證文件的這一過程。
出口押匯,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後,取得了各種單據,同時,根據有關條款,向進口商開發匯票。
另外,提供資金融通的方式還有打包貸款,票據承兌,出口貸款等。

2)國際貸款
國際貸款由於超越了國界,在貸款的對象、貸款的風險、貸款的方式等方面,都與國內貸款具有不同之處。
商業銀行國際貸款的類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劃分。
⑴根據貸款對象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個人貸款、企業貸款、銀行間貸款以及對外國政府和中央銀行的貸款。
⑵根據貸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這種期限的劃分與國內貸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據貸款銀行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單一銀行貸款和多銀行貸款。單一銀行貸款是指貸款資金僅由一個銀行提供。一般來說,單一銀行貸款一般數額較小,期限較短。多銀行貸款是指一筆貸款由幾家銀行共同提供,這種貸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參與制貸款。第二,辛迪加貸款。

3)國際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對象的不同。商業銀行國際投資可以分為外國債券投資和歐洲債券投資兩種。
⑴外國債券投資。外國債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國債務人在投資人所在國發行的,以投資國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外國債券的發行人包括外國公司、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外國債券的購買人為債權國的工商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個人等,其中,商業銀行是重要的投資者。
⑵歐洲債券投資。歐洲債券(Europe-Bond )是指債務人在歐洲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銷售國以外的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
歐洲債券是目前國際債券的最主要形式。
歐洲債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債券(Straight Band)。這是歐洲債券的基本形式,其特點是:債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確的到期日,由於所支付的利息不隨金融市場上利率的變化而升降,因此,當市場利率波動劇烈時,就會影響其發行量。
②復合貨幣債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債務人發行債券時,以幾種貨幣表示債券的面值。投資人購買債券時,以其中的一種貨幣付款。
③浮動利率債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動利率債券是指債券的票面利率隨金融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化而調整的債券。
④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Convertible Euro-Bond)。這種債券的特點是:債務人在發行債券時事行授權,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願望,將此種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中,外匯交易業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匯頭寸、即期外匯買賣、遠期外匯買賣、期權交易、套匯與套利、以及投機等。

五、商業銀行聯行往來業務(銀行之間的交易)

1、聯行往來的基本概念
社會資金往來運動最終要體現在銀行間的劃撥上,當資金結算業務發生時,必然要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銀行機構往來才能完成,如果往來雙方同屬一個銀行系統,即同屬一個總行的各個分支機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則稱其為聯行往來:
1)全國聯行往來。全國聯行往來適用於總行與所屬各級分支之間以及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各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全國聯行往業帳務由總行負責監督管理。
2)分行轄內往來。分行轄內往來適用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與所轄各分支機構之間以及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內各銀行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分行轄內聯行在往來帳務由分行負責監督管理。
3)支行轄內往來。支行轄內往來適用於縣(市)支行與所屬各機構之間以及同一縣(市)支行內各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其所涉及的帳務由縣(市)支行管理監督。

2、聯行往來賬務核算
1)發報行核算
發報行是聯行往來帳務的發生行,是保證聯行帳務正確進行的基礎,對整個聯行工作質量,起著重要作用。包括:報單的編制;報單的審查與寄發;聯行往帳報告表的編制。

2)收報行核算
收報行是聯行往帳的受理者,它對發報行寄來的聯行報單及所附憑證,必須進行認真審核和再復核,並應准確、迅速辦理轉帳和對帳,以保證全國聯行往來核算工作的正確進行。

3)總行電子計算中心
總行電子計算中心是對全國聯行往來帳務進行逐筆集中監督的部門,它根據聯行往帳報告表監督聯行往帳;按收報行行號編制對帳表,寄收報行對帳,監督聯行來帳,以保證全國聯行往帳與來帳雙方一致。
至於銀監會為什麼對 理財產品進行加強監管,因為如果不加強監管,理財產品濫發,但是收益從哪裡來,理財產品集來的錢一般都進入了 樓市 貸款去了。貸款泛濫一旦樓市崩潰,貸款收不回來,客戶到期無法拿到錢,這就會發生大面積違約了。會帶來很嚴重的社會問題。

G. 定期存款與理財的比較

1、安全方面:

存戶在存款時,將人民幣、外幣全部存入銀行,並由銀行開立存摺、借記卡、存單等,作為存戶的存單。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金融產品是銀行向合格投資者出售的金融產品。本金和收入的安全取決於金融產品的種類:保證收入型金融管理產品由銀行擔保,以獲得銀行與投資者在金融管理產品期滿後約定的本金和收入。然而,這類產品嵌入銀行的一種選擇,即投資者不能提前贖回,銀行可以提前終止合同。無保險的浮動收入型金融管理產品,銀行不保證金融管理產品到期後的本金損失,也不保證收入不會損失。

2、流動性方面:

根據法律法規,存款可以提前提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在到期日前或開業前取回。

3、盈利能力:

儲蓄賬戶的利率是預先確定的。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無法提前確定,存在不確定性。財富管理產品的銷售回報只能標為「預期回報」,這可能與最終實現的回報率有所不同。

4、期限而言:

除活期存款外,儲蓄存款有嚴格的期限。銀行理財產品非常豐富靈活,銀行甚至可以為大客戶量身定製理財產品。

(7)個人理財業務中客戶和商業銀行擴展閱讀: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定期存款亦稱"定期存單"。銀行與存款人雙方在存款時事先約定期限、利率,到期後支取本息的存款。有些定期存單在到期前存款人需要資金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有些定期存單不能轉讓,如果存款人選擇在到期前向銀行提取資金,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的費用。

H. 理財與金融專業是什麼

這個專業是專科專業!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投資與理財基本知識內和實務操作技能,從容事投資管理和投資理財實務操作的高級管理人才。專業核心能力:投資與理財管理及實務操作技能。專業核心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投資學、國際投資理論與實務、期貨投資原理與實務、證券投資原理與實務、投資會計核算、技術經濟學、國際貿易及實務、保險實務、公司理財、個人理財規劃、企業戰略管理、項目決策與管理、電子商務、保險營銷、證券技術分析實訓、期貨投資實習、調查研究、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就業面向:一般企業的投資管理崗位,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企業的咨詢、代理或營銷崗位,財務公司、租賃公司、建設工程咨詢機構的投資經濟管理崗位。

I. 銀行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應該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9)個人理財業務中客戶和商業銀行擴展閱讀

根據幣種不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兩大類。

1.人民幣理財產品

銀行人民幣理財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的投資收益為保障,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收益率高、安全性強是人民幣理財的主要特點。銀行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兩類。

(1)傳統型產品主要有基金、債券、金融證券等,此類產品風險低,收益確定,一般收益在3%左右。

(2)人民幣結構性存款該類產品與匯率掛鉤,與外幣同類產品從本質上來說沒有多少差異,風險略高於傳統型產品。

2.外幣理財產品

2008年,股票市場大幅波動,「保本增值」已逐漸成為理財新風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外幣理財產品迴避短期股票市場風險。

從銀行外幣理財產品來看,「多國貨幣」、「高息」、「短期」成為最熱門的宣傳詞彙。

(1)光大銀行2008年3月17El推出高收益外幣理財A計劃產品,其中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為7.2%;港幣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為6.5%;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相比於銀行存款收益很誘人。

(2)荷蘭銀行曾推出「多元貨幣指數」掛鉤結構性存款和「一籃子強勢貨幣」掛鉤結構性存款兩款理財新品。「多元貨幣指數」掛鉤結構性存款,通過跟蹤全球包括澳大利亞、巴西等八個國家的貨幣表現,分享超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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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個人理財業務中客戶和商業銀行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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