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理財產品虧損我們究竟該如何處置
銀行理財產品抄一般不會虧損襲的,現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大多數不超過風險評級二級。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評級如下圖: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⑵ 銀行網銀被關導致自己理財虧損怎麼辦
這事要是去找銀行打官司
估計贏不了
可以推說當初的合同中肯定有網路原因引起的虧損,人家不負責
⑶ 哪些銀行理財出現虧損
目前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出現虧損的情況還是很少的,除非是高風險的不保本理財產品。
⑷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虧損,能要求銀行賠償損失嗎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虧損,是不能要求銀行賠償損失的,理財產品本身屬於風險投資,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會明確規定自負盈虧。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管理人、託管機構因自有資產所產生的債務相抵銷;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不同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理財業務實行穿透式監管,向上識別理財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並對理財產品運作管理實行全面動態監管。
(4)理財虧損找銀行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如實、客觀地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財產品類型、投資組合、估值方法、託管安排、風險和收費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語言表述必須真實、准確和清晰。
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不得宣傳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在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只能登載該理財產品或者本行同類理財產品的過往平均業績和最好、最差業績,並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資者「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⑸ 理財產品的虧損,銀行是否擔責
銀行當然是不承擔責任的,首先購買理財產品是要簽協議的,協議裡面已經說明了是有虧損風險的,簽了就視為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