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現金備付率考核辦法、現金突擊檢查方案
現金備付率水平居高不下,庫存現金超限額情況嚴重,會造成巨量無效資金佔用,直接影響到銀行整體經營效益。
造成庫存現金超限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國家經濟環境和相關政策等外部客觀因素制約,也有部分基層行處重視程度不夠、監控不嚴、措施不力等內部主觀因素影響。
從客觀因素上看,不妨用這樣一句話來形容,那就是「上游洪水來了(指前台網點人民幣大量回籠),下游泄洪口少了(指人民銀行相關政策的調整),水位能不高嗎(指現金備付率水平)?」具體從以下兩方面分析:
首先是人民銀行政策性因素。從2005年11月起,當地人民銀行調整了現金收付模式,取消縣一級發行庫機構設置,造成各縣級行處交取現金均要通過市區中心金庫辦理,使現金流動模式由原來的「多口入(指各網點回籠現金)、多口出(縣轄行處就近繳存人民銀行)」被迫調整為現行的「多口入、一口出」,因人員、車輛、路程、安全等因素共同制約,縣級行處異地調繳現金十分不便,這是導致庫存現金超現額的根本原因。再有,人民銀行發行庫正常工作日每天只安排上午辦理現金存取業務,而需辦理此類業務的金融機構縣級行處路程較遠、安全隱患大,受這些因素制約,縣域機構到中心金庫交款後,款項當天不能及時上繳人民銀行,要在中心金庫滯留一天,導致現金庫存量明顯增大。另外,人民銀行出於奧運會之前維護人民幣形象考慮,在人民幣投放時加大小面額新幣佔比,並規定20元面額以下完整券禁止上繳,用於置換老百姓手中過殘的小面額人民幣。但實際運行中,基層行處小面額人民幣需求量不大,由此造成該幣別庫存量較大,直接影響到整體庫存水平。今年元旦、春節期間,人民銀行推出「兩節資金供應新計劃」這一舉措,要求各家金融機構按周上報現金需求計劃,並且准確率必須控制在正負10%之間。由於有的基層機構對人民銀行這一政策理解不到位,在實際執行中屢次出現不報計劃提款或報計劃不提款現象,中心金庫工作難度明顯加大。為保證正常營業,一方面要被動提高現金庫存量,另一方面,當現金供應出現缺口時還要及時向人民銀行爭取支持。
國家經濟環境因素。目前,我國整體經濟正處於繁榮時期,經濟保持快速增長,人民幣升值趨勢明顯,資金流動性泛濫。由於目前我國信用支付手段尚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現金交易仍然是當前大多數民眾的主要結算方式。基金的熱銷以及證券資金託管業務等因素促使巨量現金源源不斷流入銀行,這是導致現金庫存超限額的又一重要誘因。
從主觀上分析,導致現金備付率較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部分行處粗放經營,對現金備付率管理重視程度不夠。有的行處整體觀念不強,對經營管理的通盤考慮欠妥,平時只注重業務拓展,對包括現金備付率在內的基礎工作疏於管理,認為只要不出案件就可以了,備付率高點無所謂。其實,大量無效資金佔用,增大了資金的機會成本,無形中抵減了業務拓展取得的總體收益。
二是宏觀調控有待進一步加強。有的基層行處對於現金備付率的管理缺乏全局觀念,只從局部利益出發,發現自身現金庫存壓力較大,就想盡一切辦法把超現額的部分交到中心金庫,把自身庫存降下來就萬事大吉了,不考慮中心金庫的現金庫存量,尤其是有的行處星期五大量交款,由於此時中心金庫已無法將超額款項上繳人民銀行,大量現金積壓在中心金庫,造成庫存超限額現象比較嚴重。
三是由於本身就能夠帶來直接效益,或是出於能夠營銷到更大收益項目的考慮,目前,有的行處開辦了上門收款業務。隨著該項業務的不斷拓展,相關行處現金回籠量也在不斷上升。
降低現金庫存量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管理部門加強組織與協調,合理調度資金,全行上下齊心協力,共同來完成。筆者認為,當前降低現金備付率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人民銀行相關政策是相對固定的,我們必須適應。首先是被動適應,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與人民銀行協調好關系,保證庫存現金能夠及時上繳;在被動適應的同時,也要變被動接受為主動適應,爭取人民銀行更多的政策支持,如開立同業戶,既滿足了其現金業務的部分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現金庫存,同時,也為人民銀行減輕了工作負擔。
把工業生產中「以銷定產」的成熟管理經驗引入到現金管理工作中,用「倒擠法」來安排銀行的現金調撥工作。由於人民銀行的相關政策在一段時期內是相對固定的,所以先要根據其工作特點和相關要求來安排部署銀行中心金庫現金繳存工作,然後再按照中心金庫的工作計劃來規范基層行處的現金存取活動。這樣協調配合,步調一致,才能保證超額庫存現金及時上繳人民銀行,降低無效資金佔用。
現金調撥要堅持制度化、規范化。為確保現金從前台網點到人民銀行各環節不出問題,首先要建立獎懲機制,對備付率管理較好的行處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其次,要督促各行處對自身現金庫存量及時進行預測和監測,在保證支付的前提下,要求基層行處主動出擊,提早將閑余資金上繳中心金庫;第三,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行處的現金需求調度,在符合制度規定、且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分行可以令其自行調劑,現金中心完成業務審批手續即可。
加強現金整點工作力度。要合理調配人員,制定激勵約束措施,挖掘內部潛力,最大限度地保證回籠的現金及時整點、上繳。
㈡ 農業銀行支行財務按季監管檢查方案
在全行員工忙碌緊張的工作中又臨近歲尾。年終是最繁忙的時候,同時也是我們心裡最塌實的時候。因為回首這一年的工作,我們會計出納部的每一名員工都有自已的收獲,都沒有碌碌無為、荒度時間。盡管職位分工不同,但大家都在盡最大努力為行里的發展做出貢獻。時間如梭,轉眼間又將跨過一個年度之坎,為了總結經驗,發揚成績,克服不足,現將今年的工作做如下簡要回顧和總結:
今年我在財務部從事出納工作,主要負責現金收付,票據印章管理,開具發票和銀行間的結算業務,剛剛開始工作時我簡單的認為出納工作好像很簡單,不過是點點鈔票,填填支票,跑跑銀行等事務性工作,但是當我真正投入工作,我才知道我對出納工作的認識和了解是錯誤的,出納工作不僅責任重大,而且有不少學問和技術問題,需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掌握.在平時的工作中我能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和結算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定期向會計核對現金與帳目,發現現金金額不符,做到及時匯報及時處理,根據會計提供的憑證及時發放工資和其它應發放的經費,堅持財務手續,嚴格審核有關原始單據,不符要求的一律不付款,嚴格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庫存現金的完整及安全,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月末關帳後盤點現金流量及銀行存款明細,並認真裝訂當月原始憑證,每月及時傳遞銀行原始單據和各收付單據,配合會計做好各項帳務處理及各地市資金下撥款,嚴格控制專款專用和銀行帳戶的使用.
以上是我今年工作以來的一些體會和認識,也是我在工作中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的一個過程,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將加強學習和掌握財務各項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加強財務安全意識,維護個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損失,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和公司全體員工一起共同發展,新的一年意味著新的起點、新的機遇、新的挑戰,我決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回顧一年的工作,自己感到仍有不少不足之處:
1、只是滿足自身任務的完成,工作開拓不夠大膽等;
2、業務素質提高不快,對新的業務知識學的還不夠、不透;
3、本職工作與其他同行相比還有差距,創新意識不強。
以上是我的個人工作總結,向全行領導及員工作以匯報。這一年中的所有成績都只代表過去,所有教訓和不足我們每個人都牢記在心,努力改進。工作是日復一日的,看似反復枯燥,但我們相信「點點滴滴,造就不凡」。有今天的積累,就有明天的輝煌。
㈢ 金融行業會計專項檢查方案如何寫
金融服抄務方案,是商業銀行在對客襲戶需求進行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對本銀行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全面整合,為大型客戶度身訂做的有關金融服務方面的解決方案,是一種提案式或建議式的營銷文書。
2.作用金融服務方案雖然是一種參考性文書,但由於它是為大型客戶度身訂做的,具有很濃厚的人情味,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在商業銀行市場營銷中發揮著特殊的作用:(1)它有利於表明你和你這家銀行為客戶專門服務的誠意,增加客戶的信任度。由於金融服務方案書是專門為某個客戶制訂的,並且是以正式文件發送的,這樣就使客戶感到你這個客戶經理和你這家銀行是誠心誠意地在為他想問題、解決問題,從而增加對你和你這家銀行的信任度,為以後的營銷工作奠定基礎。(2)它有利於解答客戶在金融服務需求方面的困惑。如果客戶經理與客戶代表的營銷商談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沒有一定的文字說明,這樣客戶代表就不可能准確地了解銀行方面對客戶需求的解決辦法。如果你為客戶精心製作了一份金融服務方案書,客戶代表就能准確地把握你這家銀行的優勢及提供的特色金融服務,為客戶方面的決策提供了依據。
㈣ 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檢查報告怎麼寫
報告應該包括幾個部分:
一、單位非常重視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按照有關管內理部門的規章,容建立了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委員會,由行長任主任,部門經理任副主任。定期自插。
二、理財業務經營內容包括
三、理財人員崗位設置及崗位職責包括
四、制定了理財業務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如許可權設置,經辦、復核、授權制度。
五、理財業務流程監管情況。
六、理財業務定期自查整改情況
㈤ 求一個銀行理財方案
你好,建議你做定存整取,每個月存進去700到800,並且按定期存款的利率算就有不少了。希望我hidalgo對你有幫助。
㈥ 銀行理財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銀行的理財產品基本上介紹時說會有一定的風險,但實際的情況下,銀行的理回財產品出答風險的真的是很少的。銀行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都不高,相比互聯網P2P金融,風險是很小了。銀行的理財產品最好是銀行自營的而不是代銷的,這樣會更安全些。
㈦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操作及現場檢查流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場檢查規程
一、總 則
(一)為規范現場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現場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二)本規程適用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全面和專項現場檢查。
(三)本規程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
(四)本規程所指的現場檢查包括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和檢查檔案整理五個階段。
(五)在實施現場檢查時,檢查組應根據被查單位的規模、業務范圍和業務的復雜程度,選擇相應的檢查程序。
(六)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應當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七)檢查人員應依法開展工作,遵守銀監會「約法三章」、廉潔自律的要求,認真執行《銀監會系統監管人員現場檢查若干紀律規定》,忠實履行職責,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在現場檢查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檢查准備階段
(一)立項
主監管員承擔日常持續性監管的主要責任,其根據對被監管機構風險監測情況、風險評級結果,及以往現場檢查報告,在與現場檢查人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制定年度或監管周期現場檢查計劃,進行現場檢查的立項,並與現場檢查人員一起進行立項的審議,確定現場檢查的時間和檢查重點項目。
(二)成立檢查組
檢查項目一經確定,則由實施現場檢查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檢查任務配備檢查人員,成立檢查組,並確定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組長和主查人可以兼任。檢查組可根據工作需要分為若干檢查小組。每個小組至少應由兩位檢查人員組成,保證各項檢查內容均有適當形式的復核和監督。
1.檢查組組長工作職責。檢查組組長負責對檢查組的領導及有關重要事項的協調,指導現場檢查嚴格依照檢查計劃和檢查方案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向其所屬機構反映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如果有關計劃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檢查中有重要事項需要與主監管員會商,由檢查組組長負責進行有關協調,審核《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並對現場檢查紀律負總責。
2.主查人工作職責。主查人負責現場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和檢查時間,及時向檢查組組長反映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組織撰寫《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
3.檢查組成員的工作職責。檢查組成員應服從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嚴格按照現場檢查程序和要求開展現場檢查工作。認真撰寫《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文本,做好取證工作,對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真實性負責。
(三)發出《現場檢查通知書》
1.提前或者進點時向被查單位遞交《現場檢查通知書》。
2.《現場檢查通知書》由銀監會統一格式。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各自負責《現場檢查通知書》的印製、編號、發放工作。
3.《現場檢查通知書》應當加蓋銀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印章。
4.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是與《現場檢查通知書》並用的合法、有效證件。
(四)發出《檢查前問卷》及收集檢查有關資料
1.發出《檢查前問卷》。根據檢查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向被查單位發出《檢查前問卷》。如確定發出,則應明確回收《檢查前問卷》的時間和報送要求。
2. 進點前應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政策。
(2)有關部門掌握的被查單位的情況。
(3)被查單位以往報送的有關材料。
(4)監督檢查部門歷次的現場檢查報告及處理情況。
(5)監督檢查部門掌握的非現場監管資料。
(6)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的檢查及處理情況。
(7)被查單位的內外部審計報告。
(8)被查單位對內外部檢查和審計的整改情況。
(9)群眾舉報材料。
(10)媒體及互聯網的有關報道。
(11)其他資料。
(五)審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審核反饋的問卷材料。在收到被查單位報送的《檢查前問卷》反饋材料後,檢查組應對反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評價。
(1)審核問卷材料的完整性。檢查組應根據《檢查前問卷》目錄清單,逐項審核每項內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時可列出被查單位需要重報或補報的資料清單,要求被查單位在進點前補報,或在檢查組進點後向其索取。
(2)初步審核問卷材料的真實性。被查單位報送的資料,如有明顯出入或差錯,應視為對其管理水平進行評價的一個方面;如事後查明存在虛假和隱瞞填報的問題,應依法追究被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 對問卷材料和其他材料進行綜合分析。在被查單位反饋的資料和其他應收集的資料基本齊備以後,檢查組組長或主查人應召集檢查組成員對掌握的所有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對被查單位管理狀況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可能存在的問題。綜合分析可以使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分析結果應作為制定檢查方案的重要依據。
(六)形成《現場檢查方案》
現場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的立項,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單位的相關資料,與主監管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訂立清晰明確的檢查方案,包括具體的檢查目標、檢查任務、檢查重點等。
1.《現場檢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內容:
(1)制定檢查方案的依據。
(2)檢查的目的、對象、范圍、方式、內容和時間安排、紀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檢查報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檢查組成員分工。
(5)本次檢查依據的法規清單。
2.《現場檢查方案》需經檢查組組長主持,檢查組討論通過。
3.《現場檢查方案》需報經檢查組所屬機構審定。
4.實施檢查過程中,在獲得檢查組所屬機構同意後,檢查組組長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檢查方案作出調整。
5. 檢查方案的執行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檢查質量的重要依據。
(七)檢查前培訓
根據現場檢查的具體情況,如檢查項目的風險程度、風險識別的難度等確定是否進行檢查前培訓。檢查前培訓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 學習、討論《現場檢查方案》。
2. 講解、討論現場檢查操作表格。
3. 學習與檢查項目有關的政策法規依據,金融、財會、法律等業務知識,檢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紹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歷次檢查情況。
5. 其他情況。
三、檢查實施階段
(一)實施步驟
1.進點會談。
(1) 進點會談的程序。檢查組應當在進點會談前明確會談目的,擬定會談提綱,並在《現場檢查通知書》中確定的日期進入被查單位,出示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2) 進點會談的主要參加人員。參加進點會談的人員為檢查組成員和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
(3) 進點會談的主要內容可包括:向被查單位宣讀《現場檢查通知書》,告知檢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式、時間以及被查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等,介紹檢查組成員;聽取被查單位相關匯報;就檢查准備階段掌握的重要情況或疑問向被查單位進行了解和質詢;向被查單位提出配合檢查工作的要求事項,並確定具體的聯絡人員。
(4) 進點會談應當明確專人記錄,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見附件格式1),並作為檢查資料保存。
2.檢查實施。根據檢查組制定的《現場檢查方案》,靈活運用各種檢查技術和方法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中認定的事實和有關資料進行整理核對,比較分析,相互印證,確定查證的問題,並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
3. 評價定性。根據檢查依據,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查出的問題或事實進行綜合判斷和定性,作出檢查結論。凡是檢查中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准不明的問題,不作結論性評價。
4.結束現場作業。檢查組在檢查方案規定的時間退出被查單位。檢查組組長確認可以退出被查單位現場後,將退出現場作業的時間告知被查單位,進行現場作業清理,向被查單位辦理調閱資料、借用物品等的歸還手續,退出檢查現場。如有必要再次進場,需提前通知被查單位。
現場檢查的時間一般不應更改,以免影響被查單位的正常業務經營。如確屬檢查需要,可考慮適當調整檢查人員和檢查時間,並知會被查單位。
(二)檢查方法
1. 總體查閱。從總體上對被查單位的賬賬之間、賬表之間、賬實之間的一致性進行現場審核,並查閱被查單位的外部審計報告和內部審計報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單位業務經營和內部管理的基本情況。檢查組應對被查單位賬表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現場初步審查,其目的是確保檢查組一開始便能真實、完整掌握被查單位資產負債總體狀況,避免有問題的賬表數據誤導檢查人員。
2. 現場審查。根據檢查方案,按各項檢查內容採取相應檢查方法對被查單位的有關業務和財務資料進行審查,對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
(1)檢查方法包括核對、審閱、計算、比較分析、賬戶分析、繪制流程圖、實地觀察、詢問調查等,並可運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
(2)檢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普查要求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全部業務、財務資料進行全面審查。抽查要求根據抽樣比例和抽樣原則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業務、財務資料進行有選擇的審查。抽樣比例根據現場檢查方案的要求確定,抽樣原則一般採取判斷抽樣,或者根據已經掌握的檢查線索確定需要檢查的范圍、業務環節。
(3)對被查單位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一般採取現場觀察和寫實記錄的方式。
3. 調查取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取證,並取得證明材料。
(1)檢查組可視檢查需要,調閱有關資料,查詢被查單位的計算機業務系統的數據,並進行數據導出、轉存、列印、復印等處理。
(2)對需要調查取證的問題,要取得充分的證據。
(3)證明材料包括:調查詢問筆錄、憑證、報表、賬冊(賬頁)、問卷、說明材料、被查單位文件、合同、會議記錄、外調復函、實物照片等。上述證明材料如屬復印件,必要時應要求被查單位負責人(負責人不在時由經辦人)簽字,或加蓋部門公章確認,確有特殊情況未能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主查人應當書面說明原因。
(4)在檢查證據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情況下,檢查組要立即向其所屬機構報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有關證據材料先封後查。
(5)檢查結束前,檢查組要統一匯總檢查證據材料,編制調查取證材料清單,並編印頁碼,由檢查組集中統一管理。
(三)質量控制
在整個現場檢查期間,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要對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分階段聽取各檢查小組的匯報,及時了解檢查各階段的工作情況,控制檢查工作質量和進度,查找檢查差錯和遺漏,解決檢查工作中的各種疑難問題,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確保檢查工作滿足檢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現場檢查調閱資料清單。現場檢查操作中,檢查組應根據擬檢查的內容,確定需調閱的原始憑證、會計賬簿、管理報表和有關文件,根據檢查需要逐次調閱。
檢查組調閱資料需填寫《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見附件格式2)一式兩份,由檢查人員簽字後,向被查單位取得上述檢查資料。《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由檢查組和被查單位有關責任人各執一份。檢查資料使用完畢後,要及時歸還被查單位,並在《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上註明歸還日期,由接收人簽字確認。
2.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實施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工作內容進行記錄,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見附件格式3)。檢查人員通過編制工作底稿描述檢查事實和問題,判斷和評價所發現的問題,評估風險狀況。
(1)檢查人員應對所編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實性負責。每個檢查人員的工作底稿必須由另外一名檢查人員進行復核,主查人要對工作底稿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指導。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進行記錄,也可以視檢查項目的情況進行合並處理。記錄的內容應涵蓋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檢查的基本情況,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對象、檢查事項、檢查人員、索引號及頁次等;
二是檢查發現的問題概述或事實記錄,包括檢查認定的事項,認定過程中對有關憑證、報表等資料進行計算、分析、比較的內容及其結果,認定的依據等;
三是評價和意見;
四是與問題或事實有關的取證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觀點必須清楚明確,所附取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並能充分支持觀點。工作底稿應簡潔、清晰,符合文檔規范。
(4) 工作底稿應由檢查人員和復核人簽字。
3.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人員通過編制《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見附件格式4)向被查單位確認事實和問題,事實確認書只記錄檢查事實,不作任何定性評價,可視需要附取證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情況和審閱檢查人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的基礎上,確定需要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事實項目,由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編寫事實確認書。
(2)事實確認書經主查人逐一審核簽字後,交被查單位(部門)負責人逐一簽具明確意見,並簽字或蓋章予以確認。意見分為三種,一是承認事實,二是否認事實及其理由,三是補充相關事實。
(3)事實確認書所附取證材料如果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但未獲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組可視情況封存取證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單位篡改或銷毀原件。
(4)事實確認書中所附取證材料不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並且被查單位申辯理由成立的,檢查組應註明「認可申辯,不作問題」並留存。
四、檢查報告階段
(一)形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1.各檢查小組初步形成分項目檢查事實與評價。各檢查小組依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資料,將檢查中發現和掌握的問題和事實進行分類整理和綜合分析,初步認定問題和事實的性質,形成檢查小組的檢查事實與評價,提交主查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輔助檢查的,可以由計算機匯總生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2.檢查組對初步形成的檢查事實與評價進行討論分析和綜合判斷,由主查人組織撰寫對被查單位總體的《檢查事實與評價》。
3.《檢查事實與評價》包括事實和評價。事實的表述應當真實准確,有詳細、充分的數據和文字資料支持,可包括檢查前問卷、會談記錄、工作底稿、取證材料等情況。評價要對照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作出評述,做到定性准確、有理有據、客觀公正。
4.《檢查事實與評價》在遞交被查單位之前,應由檢查組組長與主查人簽字。
(二)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
1.《檢查事實與評價》形成之後,檢查組組長要組織與被查單位的檢查總結會談。總結會談由檢查組組長主持,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現場檢查人員還應通知主監管員參加會談。由主查人向被查單位宣讀《檢查事實與評價》,請被查單位就有關問題和事實的真實性、准確性及評價結論提出意見,必要時就有關問題交換意見。
2. 檢查總結會談應當安排專人記錄,並整理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
3. 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材料無異議時,由被查單位負責人在《檢查事實與評價》上簽具無異議意見,簽字或加蓋公章;被查單位有異議時,應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向檢查組反饋書面意見。檢查組應當對被查單位提出的意見進行研究,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與被查單位舉行檢查總結會談時,檢查組應當將《檢查事實與評價》書面材料發送被查單位,由被查單位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書面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三)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總結會談結束或收到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反饋書面意見後,檢查組應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1. 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後,主查人組織起草《現場檢查報告》。
2.《現場檢查報告》應當以《檢查事實與評價》為基礎,主要應包括實施檢查的基本情況;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檢查出的問題與事實及檢查組作出的評價;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提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建議,以及擬提出的整改意見和監管要求等。
3. 檢查組組長對《現場檢查報告》進行審核後,呈報其所屬機構審定,並移交給主監管員。
五、檢查處理階段
(一)檢查處理的方式
對於不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由檢查組所屬機構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對於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檢查組所屬機構在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同時,還應依照銀監會有關規定處理。
(二)《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作出和執行
《現場檢查意見書》是檢查組所屬機構對被查單位通報檢查事實、作出檢查評價、提出整改或處理意見的專門文件。檢查組負責起草《現場檢查意見書》,上報檢查組所屬機構審批後,按法定程序送達被查單位。
1.《現場檢查意見書》依據銀監會關於監管職責分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1)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其評價和判斷。
(2)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的時間要求。
(3)要求被查單位在收到《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一定期限內將整改方案書面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並視執行整改方案的進度情況分階段或一次性將整改書面報告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3.主監管員依據《現場檢查意見書》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時間要求,以及被查單位報送的整改方案,及時跟進被查單位的具體整改情況,包括整改措施、整改進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監管員要將整改情況反映到風險評級、評價和年度監管報告內容中去,同時研究確定下一步的監管方案,必要時提出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的建議。
六、檢查檔案整理階段
(一)建立檢查檔案
在整個檢查工作中,檢查組應當認真收集、整理檢查資料,將記錄檢查過程、反映檢查結果、證實檢查結論的各類文件、數據、資料等納入檢查檔案范圍,為建立檔案做好准備。
檢查檔案包括:現場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方案;檢查前問卷、內控問卷及反饋材料;現場檢查會談記錄;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及所調閱的資料;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及取證材料等附件;檢查事實確認書;分項目檢查報告;檢查事實與評價及其反饋意見;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他材料。
檢查檔案應當按照檢查項目建立專卷,並按立卷順序進行裝訂。檔案內容要按照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四個階段進行分類整理。
現場檢查資料應根據檢查的程序或性質等進行編號和整理,以便查閱和後續檢查時參考。
(二)編寫檔案目錄
對歸入檢查檔案的資料要編寫案卷目錄。目錄應按照檢查工作流程、環節、內容以及檢查資料的主次關系、主從關系等進行編寫。
1. 卷內材料目錄、案卷目錄一律用統一格式列印。
2. 卷內文件資料目錄應放在卷首。
(三)製作檔案封面和檔案管理
檢查檔案整理完畢後,應當精心裝訂,製作現場檢查檔案封面(見附件格式5),封裝成冊。
1. 案卷封面應按規定逐項填寫清楚。
2. 卷內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材料應進行托裱;字跡已模糊的應復制並與原件一並立卷。
3. 無須歸檔的材料,應進行整理、登記,經批准後銷毀。
4. 檢查檔案的保存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
為適應電子化辦公趨勢,方便查閱,提高檢查信息的實用性和連續性,檢查組應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並實現在一定范圍內的信息共享。
(五)現場檢查檔案的移交
檢查組應將現場檢查檔案及全套檢查資料移交具有管轄權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以備參考。
七、 附 則
(一)特殊情況下需要對被查單位進行臨時性檢查的,可適當調整檢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單位,但檢查組到達被查單位時應出具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二)後續檢查的程序參照一般檢查項目執行。
(三)銀監會需要與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時,檢查程序和內容可參照本規程協商確定,確保檢查過程中的合法合規、協調合作與信息共享。
(四)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同時,境外檢查應遵守當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本規程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六)本規程自印發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