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理財公司非法集資,掛名法人無股權不參與管理,先公司主控人被捕,法人拘留,法人要怎樣維權
有沒損失維權什麼,如果證明無罪拘留超過法定時間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現在沒有定論無法所謂的維權。
『貳』 理財公司出現違約,公司更改法人名字,對投資者有什麼影響應給去報案嗎他們的提議是現在積極自救。我
一旦被立案,理財公司的資產就會被凍結
這種案件偵破到審判很費時間
期間投資者是沒法拿回投資款項的
結案後還得清算財產,到時候能拿回多少錢不好說
積極自救確實是盡量挽回損失的首選
實在不行才去報案的
『叄』 理財公司法人被警察抓了,該怎麼辦,而且業務員
還抓,什麼理財公司就是詐騙集團,還有黑網貸。抓一個判一個嚴懲不貸。業務員怎麼啦拿不到工資活該。誰讓你們好好的工作不去做,不去找偏找一些傷天害理的不法企業。這個理財公司肯定有涉黑,或者洗錢。被抓活該。
『肆』 請問 理財公司法人老闆已被判刑,在此之前一些被抓的很多業務員也被判刑。 既然現在老闆已經被判刑了
是有案底的,最終都會落網的,現在網路科技發達,能有不透風的,找不到是不會罷休的。
『伍』 投資理財公司賬戶被凍結,法人被扣,我們在裡面的錢怎麼辦
投資理財公司賬戶被凍結,法人被扣在裡面的錢提出的解決辦法:向法院提供擔保專,解除凍結,然後提出本人資屬金。
公司賬戶被凍結的相關事項:
(1)銀行沒有權利凍結賬戶,凍結賬戶的機關只能是: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察機關、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證券監管管理機關。
(2)肯定是公司的債權人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措施,法院會在隨後向公司郵寄保全裁定,如果著急可直接通過銀行了解凍結法院、主辦法官及保全事由,並做好應訴准備。
『陸』 理財公司倒閉了老闆跑了分公司法人承擔責任嗎
不會承擔責任,因為你是分公司,分公司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應版的責任都是由總公權司承擔。 注意區分你們的性質:分公司指的是由總公司成立的分支機構,沒有注冊資金,沒有股東只有一個企業負責人,名稱與總公司相同只不過後面加上了後綴,比如XXXX第一分公司這種的。
『柒』 理財公司非法集資,掛名法人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公司因非法集資被查,實控人被捕,法人被拘留,按照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公司犯罪責任。
這個情況談不上維權問題,而是不懂法造成的。法律不會諒解法盲,只能從輕處罰。
『捌』 理財公司的法人是怎麼合法運營
公司因非法集資被查,實控人被捕,法人被拘留,按照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公司犯罪責任。
『玖』 理財公司團隊經理做700萬業績!法人跑了!公安定性非法集資,他有多大刑事責任!!!
請看非法集資罪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將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歸納為:(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根據《追訴標准》,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拾』 理財公司非法集資,掛名法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要負責的,法人就是背鍋的,除非你能舉證是被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