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交易論文
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
摘要: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信息集合體,本質上是資料庫。我國著作權法和證券法都沒有明確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和權利內容,無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本質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法律應當給予「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製作人證券交易所享有復制權和再利用權。
關鍵詞:證券交易信息行情信息資料庫特殊權利
一、啟發性案例[1]
2006年8月以來,一個關於證券交易信息的案件引起了證券市場的軒然大波,並在法學界引發了熱烈討論。2006年8月底,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簡稱「上證所信息公司」)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與被告新華富時指數有限公司(簡稱「新華富時公司」)簽訂的《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及其附件,並追究新華富時公司的違約責任。
上證所信息公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信息的獨家全權經營機構,代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使用、發布、傳播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情信息的單位簽訂有關合同,收取相應的授權費用。2005年12月,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簽訂了《證券信息許可使用合同》。根據許可合的相關規定,原告許可被告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股票行情編制指數。但是,許可合同第五條同時約定,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不得將全部或部分上證所證券信息傳播到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及用於許可證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和開發衍生產品。
上證所信息公司訴稱,新華富時公司在未獲得上證所信息公司書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許可第三方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以基於原告提供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時行情編制的中國A 50指數開發中國A50股指期貨金融衍生產品,並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這一行為違反了許可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已經構成違約。
2006年10月11日,該案正式開庭審理。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本案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關注,已經從普通的商業合同糾紛變成了金融信息維權討論。對於本案,由於上證所信息公司與新華富時公司之間簽訂有信息許可使用合同,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處理。但是,如果與證券交易所沒有訂立許可使用合同的其他人未經交易所許可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進行復制、摘錄、改編或者再利用,證券交易所能否追究其侵權責任?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的何種權利?答案尚不清楚。在實踐中,恰恰是這類行為最令證券交易所頭疼,交易所會員公司和信息經營商在獲得交易信息後轉發給其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信息是目前交易信息侵權的主要方式[2]
因此,不管這個案件的結果如何,有一個問題依然需要我們探討: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權利是一種什麼樣的權利,它的法律性質如何?應當怎樣加強對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法律保護?
二、證券交易信息的概念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證券交易信息。證券交易信息是指有價證券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經過證券交易所整理、編排的市場交易數據、行情及因之而產生的其他相關信息,如證券的價格、報價及交易量、股價指數等等[3]。無論是對於證券交易所還是對於會員公司、信息運營商和投資者來說,證券交易的即時行情信息都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而延時行情信息則由於其時間上的滯後性商業價值衰減。在實踐中,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恰恰對於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產權歸屬和產權性質爭議最大。因此,本文主要討論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根據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2.2條的規定,在交易日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4]
為了進一步說明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范圍,筆者從新浪網上隨機下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浦發銀行(股票代碼600000)2006年11月1日的實時交易行情。
在證券市場上,單個的交易指令或交易信息對投資者是沒有意義的,投資者無法根據孤立的信息來做出理智的、合乎邏輯的投資判斷[5]。所以,本文所指的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指交易信息的集合體,而且是經過特殊程序編輯(比如集合競價規則)過後產生的不問斷的數據流。因此,從證券交易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實上是一種資料庫。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依賴於及時、准確且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何發布和管理證券市場中產生的交易信息關繫到市場的發展[6]。證券交易信息是由證券交易所收集、編排和公布的,從經濟學和組織理論的角度分析,證券交易所的根本在於證券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信息[7]。因此,證券交易信息的財產權對證券交易所的存在和發展不可或缺,這也是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證券交易所對交易信息的專有權的意義所在。
三、現行法律對證券交易信息
保護的不足
(一)著作權法保護的不足
我國著作權相關立法並沒有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明確規定,但是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十四條對「匯編作品」提供了法律保護: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根據該條規定,對於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進行匯編所形成的成果也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前提條件是數據匯編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應當體現獨創性。同時,需要明確的是,《著作權法》對於數據匯編的保護只及於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不及於其中的數據本身。因此,數據匯編的構成成分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數據匯編中的數據或事實,只要他沒有使用受到保護的選擇和編排。
但是,隨著數字技術和網路傳播技術的發展,作品傳播和利用的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信息的復制、傳播的成本越來越低,速度越來越快,操作越來越方便,對於數據匯編的使用也越來越頻繁。在信息經濟時代,不構成作品的信息也會有財產性價值;並且,當信息量非常大時,很難判定對於局部信息的使用是否侵犯了著作權。但是,著作權法依然固守作品的「獨創性」原則,沒有考慮到數據匯編所包含的商業價值,並提供相應的保護。
證券交易所可以援引《著作權法》第十四條關於「匯編作品」的規定來保護行情信息,這是因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是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集中交易產生的,並且經過了證券交易所的整理和編排。但是,《著作權法》提供的保護依然不足,因為只有證券交易所在行情信息數據的選擇和編排上體現了獨創性才能被認定為匯編作品,即便是證券交易所即時行情信息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匯編作品」,《著作權法》也不會保護行情信息中的數據和信息本身。事實上,行情信息資料庫的獨創性也很難得到認定。因為資料庫的核心價值在於所採集的信息內容,其採集的內容越全面價值就越高,但內容越全面就必然使編輯者對信息的選擇餘地越少,最終導致獨創性越低,這種有別於普通作品的特點造成了現實需要與法律規定的直接沖突,就是信息量越大、越全面的資料庫就越可能得不到著作權保護。[8] (二)證券法保護的不足
由於著作權法對證券交易行情信息保護不足,證券交易所不斷尋求其他法律保護方式。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證券法》加強了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的保護。該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監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認為,該條確立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的信息專有權,有利於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也利於證券交易所開拓信息產品服務。[9]
但是,該條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所提供的保護仍然是不足的。首先,這個條文應聯繫上下文來理解,該條第一款規定:「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在這個語言環境下,第二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因此,該條授予證券交易所的只是獨家發布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權利,並沒有明確賦予交易所對於行情信息的所有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所主張的信息所有權缺乏法律依據[l0]。其次,證券交易信息產權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目標是明確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歸屬和法律性質,雖然該條明確了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信息享有一定的權利,但是《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這種權利的法律性質和權利的內容。《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在賦予證券交易所「發布」交易信息的權利,但是對於這項權利的內涵沒有做界定,例如,證券交易所是否有權禁止他人提取行情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內容或者進行再利用,證券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與證券交易所及其所授權經營證券信息的公司締結合同的當事人,證券
交易所可以依照合同來主張違約責任。可是,如果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侵犯了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專有權,證券交易所能夠主張何種侵權責任?換句話說,第三人侵犯的是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信息享有的何種權利,著作權還是其他種類權利?對此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這也是上證所信息公司訴新華富時公司一案引發熱烈討論的原因所在。
四、新型的財產權利一一資料庫「特殊權利」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著作權法還是證券法都沒有清晰界定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的法律性質,對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在現代社會,信息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形式已被廣泛接受,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包含了信息產品製作人的「勞動」,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但是,信息產品可能不具有著作權法所要求的「獨創性」。本文認為,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它既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所有權,也無法納入著作權或知識產權的范疇,而應當作為資料庫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需要指出的是,證券交易所主張其對交易信息享有所有權,這種認識容易產生混亂。事實上,證券交易所享有的應當是信息財產專有權,而不是信息所有權,因為有形財產所有權和信息財產專有權的具體內容有很大的不同,產權是不能等同於所有權的。
資料庫是指由有序排列的作品、數據或其他材料組成的,並且能以電子或非電子方式單獨訪問的集合體[11]。資料庫與匯編作品有一定的關聯性,它不僅包括匯編作品,還包括不構成匯編作品的數據匯編。由於資料庫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其開發、製作和維護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而其復制和侵權又十分簡便,因此,法律應當對資料庫製作人提供必要的保護。
目前國際上對資料庫的保護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對具有獨創性的資料庫提供著作權保護,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著作權法所提供的保護不及於其中的內容。另一種是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Sui Generis)保護,目前這種保護方式已經在歐盟變成了法律實踐。1996年,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制定了《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96/9/EC),對資料庫提供全面保護。該指令最為引入注目的是給資料庫提供了「特殊權利」保護。「特殊權利」是指一個資料庫如果表明在其內容的獲得、驗證或顯示中具有質量或數量上的實質性投資,其製作人就有權禁止他人摘錄和(或)再利用資料庫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這里所說的投資並不僅指金錢投資,還包括時間、勞動、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依據歐盟《關於資料庫法律保護的指令》,資料庫製作人享有的特殊權利包括提取權和再利用權。資料庫製作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永久或暫時地將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轉移到另一種介質上的行為;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以發行、出租、在線傳輸或者其他方式傳輸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資料庫全部內容或者在數量上以及(或者)質量上的實質性內容。除此之外,資料庫製作人還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重復地和系統地提取以及(或)再利用資料庫的非實質性內容,但是與資料庫的正常利用相沖突或者不合理地損害資料庫製作人的合法利益的行為。[12]
「Sui Generis」是拉丁文,其基本含義是「獨特的、特殊的、自成一類的」,它意味著這是一種不同於著作權的保護,或者是另一種權利的保護。相對於著作權,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資料庫中的內容,而著作權只保護獨創性的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內容;而相對於保護思想內容的專利來說,它對思想內容又沒有獨占權,它不能禁止他人利用同樣的思想內容製作同樣的資料庫進行產業上的競爭[13]。因此,對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保護的實質是在現有法律保護模式之外創設一種新的權利,以保護資料庫製作人對其資料庫內容應當享有的權益。
如前文所述,從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的產生過程、存在形態上看,證券交易行情信息實際上是一種資料庫。證券交易行情信息資料庫的製作人是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行情信息產生於證券交易的過程中,證券交易所為證券交易提供平台,制定交易規則,將零散的、單個的數據匯編成具有實際市場價值的數據產品。證券交易所為行情信息的生產、收集和編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了實質性投資,所以,證券交易所應當享有資料庫製作人的「特殊權利」。因此,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信息產權的性質應當是資料庫「特殊權利」,它的內容包括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提取或者再利用行情信息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的行為。
注釋:
[1]案件情況來自《金融時報》等媒體的報道。
[2]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頁。
[3]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40頁。
[4]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5.2.2條。
[5]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載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編《上證研究(2005法制專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頁。
[6]同上注,第239—240頁。
[7]關於證券交易信息與證券交易所的關系的具體分析可參閱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課題組完成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課題,第248— 249頁。
[8]復旦大學一上海理工大學(聯合)課題組:「證券交易所交易信息產權運作與法律保護研究」,第288頁。
[9]桂敏傑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新舊條文對照簡明解讀》,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頁。、
[10]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5.1.3條都規定:「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本所同意,不得將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11]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頁。
[12]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174—175頁。
[13]李揚:《資料庫法律保護研究》,第205頁。
B. 論文寫篇——有關證券交易市場的熱點問題
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投資基金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稱謂有所不同,美國稱為"共同基金",英國和香港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台灣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將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設立後,投資者可以隨時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基金規模不固定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已確定,在發行完畢後的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固定不變的投資基金。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司型投資基金和契約型投資基金。公司型投資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組成以盈利為目的的股份制投資公司,並將資產投資於特定對象的投資基金;契約型投資基金也稱信託型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依據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的基金契約,發行基金單位而組建的投資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成長型投資基金、收入型投資基金和平衡型投資基金。成長型投資基金是指把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作為其投資目的的投資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為投資者帶來高水平的當期收人為目的的投資基金;平衡型投資基金是指以支付當期收入和追求資本的長期成長為目的的投資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指數基金和認股權證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債券基金是指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是指以國庫券、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等貨幣市場短期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貨基金是指以各類期貨品種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權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權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指數基金是指以某種證券市場的價格指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認股權證基金是指以認股權證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
(5)根據投資貨幣種類,投資基金可分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歐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資於美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日元市場的投資基金;歐元基金是指投資於歐元市場的投資基金。
此外.根據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和區域基金等,國際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海外基金也稱離岸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同內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市場的投資基金;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家的投資基金;區域基金是指投資於某個特定地區的投資基金。
中國的投資基金起步於1991年,並以1997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為標志,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資基金的發展狀況
1991年10月,在中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時,「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深圳南山風險投資基金」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和深圳南山風險區政府批准成立,成為第一批投資基金。此後僅於1992年就有37家投資基金經各級人民銀行或其他機構批准發行,其中「淄博鄉鎮企業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於199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是第一隻上市交易的投資基金。1993年初,建業、金龍、寶鼎三隻教育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上海發行,共募集資金3億元,並於當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國共有投資基金72隻,募集資金66億元。其特點表現為:
1、組織形式單一。72隻基金全部為封閉式,並且除了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天驥基金和藍天基金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為契約型。
2、規模小。單只基金規模最大的是天驥基金,為5.8億元,最小的為武漢基金第一期,僅為1000萬元。平均規模8000萬元,總規模僅66億元。
3、投資范圍寬泛,資產質量不高。絕大多數投資基金的資產由證券、房地產和融資構成,其中房地產占據相當大的比重,流動性較低。1997年末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其投資范圍大體為:貨幣資金14.2%,股票投資31%,債券投資3.5%,房地產等實業投資28.2%,其他投資佔23.1%。
4、基金發起人范圍廣泛。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包括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政和企業等,其中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的佔51%,證券公司發起的佔20%。
5、收益水平相差懸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驥基金,其收益率達到67%,而最低的龍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
中國投資基金業的起步階段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設立、管理、託管等環節均缺乏明確有效的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設立由中國人民銀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審批,其依據是《深圳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沒有統一的標准,甚至在名稱上都存在較大差異。在基金獲批設立後,審批機關也沒有落實監管義務,基金資產運營、投資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
第二是一些投資基金的運作管理不規范,投資者權益缺乏足夠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託管人、發起人三位一體,基金只是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一個資金來源,而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人資產混合使用,賬務處理混亂。又如,基金託管人並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監控。
第三是資產流動性較低,賬面資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投資基金的大量資產投資於房地產、項目、法人股等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同時存在資產價值高估的問題。例如,20世紀90年代中期,部分地區房地產泡沫逐漸消除時,沉澱在房地產的資產仍然按照成本計價而沒有按照市價進行調整,使個別基金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
二、1997年10月之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標志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規范發展階段。該暫行辦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募集與交易,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投資運作與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范。1998年3月,金泰、開元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標志著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成為中國基金業的主導方向。2001年華安創新投資基金作為第一隻開放式基金,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又一個階段性標志。與此同時,對原有投資基金清理、改制和擴募的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之中,其中部分已達到規范化的要求,重新掛牌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規范化運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隻契約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17隻開放式基金,其中封閉式基金發行規模達到817億元,市值約773億元,歷年合計分紅超過200億元,開放式基金管理規模564億元,並出現多種投資風格類型。與此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准則、《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也為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化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力量加強,為基金業的運作創造出良好的外部環境,並推動基金業的迅速發展。多部基金法規相繼出台,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作為基金監管的主要實施部門,在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的設立、運營、託管等方面實施高效監管,起草中的《投資基金法》一旦正式頒布施行,也將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核心法律依據。
2、基金規模日益擴大,對市場的影響也日益重要,逐漸成為證券市場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其中既包括新發行的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資基金經清理、改制和擴募之後形成的規范化運作的證券投資基金。目前受中國證監會監管的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總和已接近800億元,相當於滬、深兩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種日益多樣化,投資風格逐漸凸現。從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為主的基金發展至今,已出現成長型、價值型、復合型等不同風格類型的基金,尤其是隨著開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風格類型更為鮮明,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資選擇。
4、面對加入世貿組織後的競爭格局,基金管理公司開展廣泛的對外合作,學習先進的管理與技術經驗,推動基金產品與運營的創新為中國加入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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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家庭投資理財行為分析
摘要:家庭投資理財的選擇、組合、調整行為可以定義為家庭對某一種或某幾種資產所產生的需求偏好和投資傾向,本文對家庭的投資理財的這一行為進行了分析,並對家庭投資理財如何獲取收益和家庭投資理財風險及其規避進行了分析,希望對家庭投資理財的實踐有所幫助
關鍵詞:家庭投資理財,行為分析,投資收益,投資風險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金融資產的不斷增加,投資理財已成為日益重要的問題,家庭投資理財是針對風險進行個人資財的有效投資,以使財富保值、增值,能夠抵禦社會生活中的經濟風險,不管是儲蓄投資、股票投資,外匯、保險投資,由於投資品種日益增多,所需的專業知識也不盡相同,投資方法也很難完全掌握,家庭的資產選擇、組合、調整行為均定義為家庭對某一種或某幾種資產所產生的需求偏好和投資傾向,本文對家庭的投資理財的這一行為進行了分析,並對家庭投資理財制勝之道和家庭投資理財風險及其規避進行了分析,希望對家庭投資理財的實踐有所幫助。
一、家庭投資理財的選擇
(一)、進行家庭投資理財選擇的必要性
家庭在投資時,首先面臨的就是投資方式和領域的選擇,一般應以資產的收益與風險以及相互制約關系為考慮基本點,選擇某種或某幾種資產,並決定其投人數量與比例。改革開放以前,在大多數中國老百姓眼裡,「投資理財=銀行=儲蓄所」,個人金融投資給老百姓帶來的僅僅是「存錢生利息」。今天的老百姓不但有能力「穿金戴銀」,個人可支配的收人也達到了數萬元。新的投資品種逐漸成為個人投資理財的重筍組成部分。諸如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新興的個人投資理財工具層出不窮,對現代個人理財投資組合影響很大。在眾多的資產選擇方式中,及時引導家庭利用資金市場的不景氣,以較低的成本籌措社會游資,選擇自己適合的方式進行理性投資,就是一種不景氣市場條件下的資產選擇策略。
如2006年前的中國股市十分低迷,有不少頭腦清醒,有遠見的投資者,敢以兩分的利率向自己的親朋好友借錢和籌集未到期的銀行定期存單,他們將存單用於銀行的抵押貸款,並將貸款和借來的資金存入銀行用於購買股票,由於投資機會把握准確,投資方式選擇合適,結果不到一年,2006年下半年股市興旺,他們購買股票的收益率達到100%,獲得了令人咋舌的高回報。理論與實證分析表明:家庭對資產的選擇標准大都是以帶來近期新的收人或收人相對量的增加。根據財力和能力使投資多元化,但要避免盲目從眾投資、借錢投資。金融投資工具大體分為保守型的如銀行存款,成長型的如債券、基金等;高風險高收益型的如期貨、外匯、房地產等;精專業知識的如郵品、珠寶、古玩、字畫等。盡可能地使投資多元化,但切記不要盲目從眾投資,要發揮個人特長,盡可能多元投資,獲得最大收益。
(二)、家庭投資理財的品種
當前,新的投資品種逐漸成為個人投資理財的重筍組成部分。諸如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新興的個人投資理財工具層出不窮,對現代個人理財投資組合影響很大。現在家庭投資理品種主要有:
1.銀行存款。對普通百姓來講,存款是最基本的投資理財方式。與其它投資方式比較,存款的好處在於:存款品種多樣、具有靈活性、具有增值的穩定性、安全性。在確定進行儲蓄存款後,投資者面臨著存款期限結構的選擇。投資者選擇的主要是活期還是定期,在定期存款中,是只存一年還是更長的時間,這主要看將來的收人和支出狀況,以及對未來其它更好投資機會的預期和把握。
2.股票投資。在所有的投資工具中,股票(普通股)可以說是回報率最高的投資工具之一,特別是從長期投資的角度看,沒有一種公開上市的投資工具比普通股提供更高的報酬。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集自有資本而發給股東的人股憑證,是代表股份資本所有權的證書和股東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己成為家庭投資的重要目標。
3.投資基金。不少人想投資股市,但是不懂得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股票,最理想的方法是委託專家代做投資選擇,這種投資方式便是基金。投資基金是指通過信託、契約或公司的形式,通過發行基金證券,將眾多的、不確定的社會閑散資金募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機構的專業人員按照資產組合原則進行分散投資,取得收益後按出資比例分享的一種投資工具。與其它投資工具相比,投資基金的優勢是專家管理、規模優
勢、分散風險、收益可觀。家庭購買投資基金不僅風險小,亦省時省事,是缺少時間和具有專業知識家庭投資者最佳的投資工具。
4.債券投資。債券介於儲蓄和股票之間,較儲蓄利息高,比股票風險小,對於有較多閑散資金、中等收人家庭比較適合。債券具有期限固定、還本付息、可轉讓、收人穩定等特點,深受保守型投資者和老年人的歡迎。
5.房地產投資。房地產是指房產與地產,亦即房屋和土地這兩種財產的統稱。由於購置房地產是每個家庭十分重大的投資,所以家庭要投資於房地產應該做好理財計劃;合理安排購房資金並隨時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以便價格大幅度看漲時,賣出套現獲取價差。在各種投資方式中,投資房地產的好處是其能夠保值,通貨膨脹比較高的時候,也是房地產價格上漲的時期;並且,可以房地產作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另外,投資房地產可以作為一份家業留給子女。
6.保險投資。所謂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按規定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險費,建立專門的保險基金,採用契約形式,對投保人的意外損失和經濟保障需要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方法。保險不僅是一種事前的准備和事後的補救手段,也是一種投資行為。投保人先期交納的保險費就是這項投資的初始投入;投保人取得了索賠權利之後,一旦災害事故發生或保障需要,可以從保險公司取得經濟補償,即「投資收益」;保險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只有當災害或事故發生,造成經濟損失後才能取得經濟賠償,若保險期內沒有發生有關情況,則保險投資
全部損失。家庭投資保險的險種主要有家庭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目前,各大保險公司推出的扮資連結或分紅等類型壽險品種,使得保險兼具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保險投資在家庭投資活動中不是最重要的,但卻是最必要的。
7.期貨投資。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交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通過交易所進行,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某一特定品質、規格的商品的標准化合約的交易形式。期貨交易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大類,對期貨交易的選擇要謹慎行事。
8.藝術品投資。在海外,藝術品已與股票、房地產並列為三大投資對象。藝術品與其它投資方式相比較,具有以下優點:一是投資風險小。藝術品具有不可再生性,因而具有極強的保值功能,其市場波動幅度在短期內不很大,所以投資者能把握自己的命運,安全性強。 二是收益率高。藝術品的不可再生性導致藝術品具有極強的升值功能,所以藝術品投資回報率高。但同時,藝術品投資缺陷也較突出:一是缺乏流動性,一旦購進藝術品,短期內不一定能出手,其購人與售出之間的期限可能長達幾年、幾十年、上百年,對於資金相對不太寬裕的一般家庭是不現實的。二是一般情況下藝術品的鑒別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不具有鑒定能力的家庭和個人還是謹慎行事。
二、家庭投資理財的組合
不管是金融資產、實物資產,還是實業資產,都有一個合理組合的問題。從持有一種資產到投資於兩種以上的資產,從只擁有非系統性的單一資產變成擁有系統性的組合資產,這是我國家庭投資理財行為成熟的重要標志,許多家庭已經認識到具有實際經濟價值的家庭投資組合追求的不是單一資產效用的最大化,而是整體資產組合效用的最大化。因為資產間具有替代性與互補性,資產的替代性體現在各種資產間的需求的多少。
相對價格、大眾投資偏好,甚至收益預期的變動均可能呈現出彼消此長的關系。資產的互補性表現為一種資產的需求變動會聯動地引起另一種或幾種投資品的需求變動,如住宅和建材、裝修業的聯動關系等。所以從經濟學的角度不難證明,過多地持有一種資產,將產生逆向效應,持有的效用會下降,成本上升,風險上升,最終導致收益的下降。這不利於家庭投資目標的實現,而實行資產組合,家庭所獲得的資產效用的滿足程度要比單一資產大得多,這經常可以從資產的持有成本,交易價格、預期收益、安全程度諸方面得到體現。比如,市場不景氣時,一般投資品市場和收藏品市場同時處於不景氣狀態,但房市、郵市、卡市、幣市、股市、黃金首飾、古玩珍寶的市場疲弱程度並不相同,有的低於面值或成本價,有的維持較高的價格,也是有可能的,這時頭腦清醒,有鑒別能力的投資者,會及時選擇上述形式的資產中,哪些升值潛力大的品種進行組合投資,也會獲得可觀的效益。我國已有不少家庭不僅可以較自如地運用資產組合的一般投資技巧,在投資項目上注重資產澡的替代性和互補性,做到長短結合,品種互補,長期投資與短期投機互為兼顧,並且在市場的進人與退出技巧上亦能自如運用。自有資金與他人資金互相配合,從而使家庭投資理財的效益大力提高。這是效益較佳的資產組合方式。
資產投資需要組合,才能既有效益又避開風險,許多家庭已懂得這一道理,並付諸於自己的投資活動中,但通過大量實證分析,我們發現,有不少家庭,只是單純地將增加幾種投資品種,缺乏內在聯系的「湊合」在了一起,並不考慮資產間如何組合才能做到有比例地相互聯系和相互結合。其實資產組合是優化家庭財產結構和資產結構,變短期的低收益資產組合為長期的高收益資產組合的一系列活動。有一部分家庭,以中老年家庭為主要構成部分,他們的資產組合中,投資意識不強,保值的意願使其資產過份向低風險低收益的品種集中,比如儲蓄可能占銀行與金融資產的85%以上,證券投資的比重過小,其家庭的實物資產多選擇有較強消費性質的耐用消費品,是一種較典型的低效益資產組合方式;也有的家庭,以年輕夫婦為重要構成部分,其家庭投資又過份向高收益高風險的品種集中,帶有明顯的追求投機利潤的家庭投資組合,如過份投向股票、期貨、企業債券、外匯等形式,甚至為貪圖高利參與各類社會集資,一旦失手,往往可能血本無歸。這也是一種低效益的資產組合方式。還有的家庭雖然也認識到了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的道理,並開始按多品種,多期限組合投資項目,但對投資與投機的雙重功能,相互關系,對投資項目的市場分割與轉換認識不足,以及自有資產與他人資產的關系處理上容易失誤,這也是低效益的資產組合方式。
三、家庭投資理財的調整
資產的組合要長期且經常處於效益最大化的狀態,資產的組合就不能只是短期的靜態剖面,而是一個動態的非線性過程,是對各種市場因素進行合理預期後,不斷修正完善已實施的資產組合方案的過程。所以資產組合實際是一系列變動因素組成的函數,不斷進行合理地有效地調整的依據是決定這一函數的基本變數是一系列不確定的因素:比如,家庭在佔有信息並不充分的情況下進行投資組合,信息的無限性與信息佔有的有限性間的矛盾始終存在,資本市場的不均衡是經常的,均衡是偶然的瞬間的,這里存在市場預期的困難,此外,政府的干預更具有不確定性,我國投資市場的政府幹預力度較大,有時干預的依據不足,隨意性的主觀存在,使家庭關注客觀經濟運行走勢的同時,經常要揣測政府對資本市場的政策干預,以此來決定投資組合與調整,比如我國股市的大起大落和其基本運行趨勢,經常與政策的干預有關。
資產調整基本反映出家庭對自身擁有資產的均衡預期的要求,家庭在投資調整過程中,決定各種資產相互依存關系並合理構築自己的資產需求函數時,首先要考慮資產構成的均衡狀態,是以市場上供求關系,所決定的資產偏好,收益支付能力為依據,從中發現最優的資產構成及實現方式,其次是對資產變動進行合理預期,使效益不僅在短期內符合收益最大,風險最小的原則,而且在長期運行中,也要使資產的效率最大,根據西方經濟學的資產選擇
與調整理論:資產的組合順序是,先選擇無風險資產,再選擇風險和收益都一般的資產,最後追加風險和收益都較高的資產投人,這樣的資產調整是按照風險收益的要求進行的,符合資產組合的層次性,系統性要求,這樣的資產調整是高效合理的。
確認家庭是投資市場的一個重要主體的地位,認識其投資行為正不斷趨於成熟,賦予他們更多的投資品種的選擇,尤其是從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不同方面拓展渠道和品種是政府從宏觀角度應進一步解決的問題,以金融資產的多元化提供為例,在金融工具的提供上,在普通股之外,能否考慮增加優先股等種類,能否在現有國債的基礎上增加品種,擴大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是十分重要的。此外,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票期貨,指數期貨,債券期貨等也不應持拒絕排斥的態度,衍生工具有投機性強、風險大的一面,但管理得法,規范得當,還有降低風險的一面,發達國家對衍生工具的使用已非常普遍。
四、家庭投資理財如何獲取收益:
現在,不少家庭投資理財收效不理想,有的甚至因投資失誤和理財不當而造成嚴重損失。那麼,家庭投資理財,到底如何進行,才能取得預期收益呢?筆者進行了探討:
(一)、制訂投資理財計劃堅持「三性原則」—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所謂安全性,將家庭儲蓄投向不僅不蝕本、並且購買力不因通貨膨脹而降低的途徑,這是家庭投資理財的首要原則。所謂收益哇,將家庭儲蓄投資之後要有增值,當然盈利越多越好,這是家庭投資理財的根本原則。所謂流動性,即變現性,家庭儲蓄資金的運用要考慮其變成現金的能力,也就是說家裡急需用這筆錢時能收回來,這是家庭投資理財的條件,如黃金、熱門股票、
某些債券、銀行存單具有較高的變現性,而房地產、珠寶等不動產、保險金等變現性就較差。
(二)、了解和掌握相關領域和學科的知識。在進行家庭投資理財過程中,將涉及金融投資、房地產投資、保險計劃等組合投資,因而,首先要了解投資工具的功能和特性,根據個人的投資偏好和家庭資產狀況有針對性地選擇風險大小不同的儲蓄、債券、股票、保險、房地產等投資工具,制定有效的投資方案,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減少損失。了解國家的時事動向,掌握宏觀經濟政策、相關的法律法規。家庭投資離不開國家經濟背景,宏觀經濟導向直接制約投資工具性能的發揮和市場獲利空間;同時,了解國家的法律法規,使得投資合法化,不參加非法融資活動,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合理避稅提高收益。
(三)、家庭投資理財要有理性,精心規劃,時刻保持冷靜頭腦。
科學管理如何妥善累積人生各階段的財富,並且將財富做有計劃有系統的管理,是現代家庭必備的理財觀。(1)建立流動資金。流動資金的規模通常應該等於3個月或6個月的家庭收入,以防可能出現突發的、出乎預料的應急費用。流動資金的合理投資渠道應是銀行的常規性儲蓄存款、短期國債等可變現資產。(2)建立教育基金。當今高等教育的成本有著顯著的上升趨勢,如果現在預測的資金需求在十幾年後可能會與實際的需要之間存在很大差異,要達到這些目標就得進行長期的資產積累,並保證資產免受通貨膨脹的侵蝕。目前很多理財專家都推崇定期定額投資基金的方式,您可以選擇一股只有增長潛力的股票或偏股票型基金,每月定期購買相同金額,通過時間分散風險。(3)建立退休基金。在開始為退休做准備的早期階段,投資策略應該偏重於收益性,相對也要承擔較高的風險;而越接近退休,退休基金的安全性就越發重要,保險方面也要進一步加大養老型險種投入。
(四)、計算「生活風險忍受度」,量力而投。所謂「生活風險忍受度」是指如果家庭主要收人者發生嚴重事故,家庭生活所能維持的時間長度。因而對家庭主要收人者要在可能的情況下加大人身保險投保力度,尤其是家裡有經濟上不能自立的家庭成員,要為其做好一段時間的計劃,以免在主要收人者發生意外時他們無法正常生活;此外,在正常生活過程中也要預留能維持3個月左右的生活開支,然後再選擇投資,以備急需之用;同時,不能以降低生活質量而過度投資。
五、家庭投資理財風險及其規避:
凡是投資都有風險,只是風險的大小不同而己,家庭投資亦如此。家庭投資理財可能遇到的風險:風險是指由於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作用,從而對投資過程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性。一旦不利的影響或不利的結果產生將會對投資者造成損失。風險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主要由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引起,如國家政策的大調整、經濟周期的變化等;非系統風險主要由企業或單個資產自身因素導致。家庭投資風險主要有:政策風險,指因國家經濟金融政策的出台實施或調整變化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法律風險,指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金融投資而形成的風險。市場風險,指因市場變化而造成的風險。機構風險,指因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不善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詐騙風險,指家庭在投資過程中被人詐騙而形成的風險。操作風險,指家庭進行金融投資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形成的風險。
(一)建好金融檔案。在家庭金融活動頻繁的今天,眾多的金融信息已經很難僅憑人的大腦就全部記憶清楚,由此導致了一系列問題:有的銀行存單和其它有價證券被盜或丟失後,卻因提供不出有關資料,無法到有關金融機構去掛失;有些股民股票買進賣出都不記賬,有關上市公司多次送股後,竟搞不清帳上究竟有多少股票,以至錯失了高價位拋出並盈得更多利潤的良機;有的將家庭財產或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憑據亂放,一旦真的出了事,卻因找不到保險憑單而難以獲得保險公司理賠,等等。
只要建立家庭金融擋案,這些問題就完全可以避免。建立家庭金融檔案主要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明確入檔內容。(1)各類銀行存款和記賬式有價證券存單姓名,賬號、所存金額和存款日期及取款密碼;(2)股票買賣情況記錄;(3)各類保險憑據;(4)個人間相互借款憑據;(5)各種金融信息資料,如銀行分檔存款利率、國庫券發行和兌付信息、股市行情信息等;(6)家庭投資理財方法和增值技藝的資料。其次,掌握入檔方法。家庭投資額不多的,可專門用一個小本子記載即可;如投資較多,則應建立正規賬冊,區別類型,分別將家庭金融內容逐一記入,並將每次金融活動內容一筆筆記清;家庭有電腦的,則可發揮這一優勢,將個人家庭金融檔案存入電腦,以便隨時檢索。再次,把握重點問題:入檔要及時,不能隨便亂放導致金融資料散失;內容要全面,應入檔的各種金融內容,都要完全齊備地進入檔案;存檔要保密,對存單(身份證、個人印章、取款密碼等有關家庭金融安全的重要檔案資料,要分別存檔,電腦建檔還應設置密碼;資料要納新,定期清理老資料,存入新資料,使檔案任何時候都有投資參照價值;應用要經常,堅持常翻閱,常研究,籍以提高理財本領,提高投資效益,同時,防止存款到期忘記支取,避免家庭投資利益損失。
(二)、打造個人信用所謂個人信用,即個人向金融機構借貸投資或消費時,所具有的守信還貸紀錄。它是公民在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 「通行證」。目前,居民建立個人金融信用,可採取兩種辦法:其一,利用銀行金融創新機遇證明個人信用。近年來,商業銀行紛紛推出信用卡、貸記卡,持卡者守信還貸,就能建立起個人信用。其二,藉助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個人信用。如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就為銀行和個人提供個人信用聯合徵信服務。通過個人信用信息採集、咨詢、評估及管理,建立個人信用檔案數據中心,為市民申辦信用消費提供配套的個人信用報告。廣大居民在進行冢庭借貸投資或消費時,應藉助這樣的中介服務,建立個人信用,取得向多家銀行借貸的「通行證」。
(三)、家庭投資者要及時查明實際遇到風險的種類、原因,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由於外部原因引起的風險,如存摺丟失、密碼被盜等造成的風險,應及時與銀行聯系掛失;如由於金融詐騙所形成的風險,應及時採取多方式、多手段進行摧收,直至訴諸法律,以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由於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造成的風險,應及時調整修改投資計劃和投資方案,如利率下調,就調整儲蓄結構;如資本市場不景氣,就調整股票、期貨、基金、債券結構。
結論:家庭投資理財是一項家庭中的系統工程,需要用一生的時間和精力來周密規劃、精心搭理;要科學合理地掌握理財原則,擴大投資渠道,運用各種理財工具,科學組合、分散風險,走出理財誤區,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應。總之,家庭投資理財的健康發展,一方面需要加強家庭理財的科學規劃,建立適合自身的理財方式,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機構開發出更多更好的理財產品,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優化使用家庭的投資資金,提高其投資的收益率,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動員家庭家庭持有的資金,從而實現家庭財產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才能真正使家庭投資理財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點,推動我國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參考文獻:
1. 家庭投資理財ABC 柯靜 時代金融 2004年 第11期
2. 家庭投資理財之我見 董雪梅 金融理論與教學 2003年 第2期
3. 家庭投資理財之道 薛韜 國際市場 2001年 第11期
4、家庭理財與保險投資 張勤樸 上海保險 1998年 第08期
5、庄乾志,劉光偉.家庭投資指南,石油工業出版社.2005.6
6.張小平.家庭投資理財應具備什麼樣的金融意識.投資與理財.2002,第05期
給你找了片,應該能應付的,快點選我啊
D. 上海證券交易所賬戶數據@論文idea
方法:上交所的level2數據 是收費的.這個數據對股票只能起到參考作用,股票漲跌是多回方面的.Level-2產品目答前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新推出的實時行情信息收費服務,主要提供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產品的實時交易數據。包括十檔行情,買賣隊列,逐筆成交,委託總量和加權價格等多種新式數據。使用Level-2的股民,在開盤時間內,可以隨時看到莊家、散戶買賣股票的情況。
E. 求一篇關於中國股市行情分析的論文,要有論文的標准格式
論文:論資本市場開放對中國股市的影響論文寫作
[摘要]伴隨著中國經濟市場不斷的對外開放,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股票市場也從無到有,不斷壯大的發展起來。股市的發展與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密切相關,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放大,外資對中國經濟的影響也越大,對中國的股票市場形成壓力。中國證券如何面對世界的挑戰,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國家經濟晴雨表的股票市場發展就顯得特別的重要起來。本文討論了資本市場開放對中國股市的影響,對歷史資料文獻加以分析並提出建議。
[關鍵詞]市場經濟資本市場股票市場
一、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截至2007年8月9日收盤,滬深股市總市值首度突破21萬億大關,總市值合計為211491億元,而2006年GDP總量為210871億元人民幣,我國股票市場的總市值首次超越GDP,2007年上半年我國GDP總量為106768億元。
根據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8月9日收盤,上海證券交易所總市值為163648億元,流通市值46843億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總市值為47817.48億元,流通市值為23989.06億元。到目前為止,瀘深股票賬戶總數已經超過14000萬,占人總總數的10%以上,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我國股票市場發展雖然很快,但股市對民生問題的影響也是顯然的。股票市場有一億四千萬賬戶,也就是說它的漲跌將關繫到一億多個家庭的生活了。
二、資本市場開放度的演變過程
根據我國政府對WTO承諾,我國證券對外開放的內容主要包括:
1.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直接從事B股交易。
2.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
3.允許外國機構設立合營公司,從事我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33%;加入三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
4.加入後三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合營公司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從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以及發起設立基金。
5.允許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及其它輔助性金融服務,包括信用查詢與分析,投資於有價證券研究、咨詢,公開收購及公司重組等;對所有新批準的證券業務給予國民待遇,允許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
入世以來,隨著證券市場開放承諾的一步步兌現,資本市場改革逐步推進,2002年底,中國證監會頒布並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經過有關方面近半年的周密准備,QFII制度於2003年年中正式啟動。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批准成立7家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共成立24家中外合資基金公司,占成立基金公司數量的42.86%。截至2007年1月31日,68家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取得外資股業務資格。
至此,我國資本市場的開放領域形成了從加入世貿組織協議框架下的證券業和基金業的開放,到外資直接參與國有產權和非流通股權的並購轉讓市場,再到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投資A股市場等漸次展開的全方位開放局面,中國資本市場的每一個環節和組成部本基本上都為外資進入建立了政策和制度的通道。資本市場的開放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允許外國資本進入國內的難易程度,另一方面是允許進入國內的外國資本的大小.經濟全球化是一種浪潮也是一種趨勢,中國作為一個經濟實體也將高度納入到其中,資本市場也將高度開放.隨著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國外資本對我國的經濟實體也產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在股票市場上優為明顯。
三、改革開放程度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國民經濟的對外依存度大大提高,國際金融市場動盪會導致出口增幅下降、外商直接投資下降,從而影響經濟增長率,失業率隨之上升,宏觀經濟環境的惡化導致上市公司業績下降和投資者信心下降,最終使證券市場行情下跌。其中,國際金融市場的動盪對外向型上市公司和外貿行業上市公司的業績影響較大,對其股價的沖擊也最大。
1.金融安全方面的影響。在金融安全方面,股票市場並沒有像外匯市場那麼惹眼。但我們並不應該忽視它在金融安全方面的影響。中國股票市場現在雖然足夠大,國家行政干預強,但明顯存在很多的漏洞,以前,國際資本流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國際金融市場結構比較簡單,國際性的金融投機的形式較為單一。但是,80年代特別是9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資本流動的自由化和國際金融市場結構的復雜化,機構投機者不但可以同時在多個金融市場上進行投機,而且在每個金融市場上還可以同時進行多個金融品種的投機,從而使投機帶有立體的性質,從而使投機手段更加隱蔽和復雜。加入WTO後,國際投機者同樣可以對我國的金融領域進行沖擊,我國在經濟方面的開放越大,沖擊也就可能越大。
但由於最富有投機性的商品是股票和房地產,現代泡沫經濟最典型的表現是因投機而造成的股票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的急劇上升。由於機構投機者一般不介入實物資產的投機,股票市場的泡沫便成為機構投機者掀起投機風潮的理想時機。機構投機者對泰國和東南亞國家發起金融攻擊,與這些國家和地區存在泡沫經濟有著密切的關系。2.直接影響了股票市場的發展進度。中國股市將迎來與國際慣例全面接軌的時代。股票市場是一種具有共同規律、通行共同語言的投資場所,其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來源於其內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規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為地分割為國有股、法人股和個人股,各類股的價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這使得上市公司轉軌不轉制問題日益突出。伴隨中國股票市場的逐步對外開放,股市將迎來與國際慣例全面接軌的時代;封閉式的股市發展格局即將被打破,中國股市將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迎來逐步開放的時代。十多年來,中國股市(特別是A股市場)是在一種封閉的狀態下運行的,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及QFII制度的啟動,這種封閉的股市發展格局將會被逐步打破,伴隨著人民幣資本項目下可自由兌換的實現,股票市場的對外開放的領域和步伐將逐步加寬、加快。
3.外資進入方面的影響。2006年,QFII走完了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三年的試點歷程,迎來了轉折之年。截至2006年12月末,QFII中國A股基金的最新資產規模達到37.72億美元,直逼300億元人民幣。QFII在中國的市場影響力正與它的規模一起與日俱增。
但是,郎咸平指出,中國股市引進QFII的原因是認為他們是做長期投資和基礎研究的,想藉此引進先進的投資理念,可是,其實QFII是比國內莊家還要厲害的莊家,是互相勾結的莊家。
四、結論與建議
2006年以來,中國證券市場規模擴大、交易活躍,其總市值已經位列世界第四。研究表明,至2020年,中國證券市場的總市值會達到650萬億元,屆時將成為全球最大資本市場。雖然發展迅猛,但中國證券市場仍存在結構失衡、證券產品供應不足等問題,具體如下:
1.我國證券市場目前是股本結構畸形的市場。上市公司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急需改善。流通股與非流通股並存,使占
總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面對巨大壓力,股價畸高。如果一旦證券市場全面開放,不僅因國內股票缺乏投資價值難以吸引國際證券資本,而且中外市場在股價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導致國內股價大跌。同時,由於我國市場上沒有做空機制,投資者難以避險。
2.我國證券市場尚處於國際化的起步階段。商品、貨幣、資本是資源配置的三個層面。一個國家的開放順序是從貿易開放到
貨幣市場開放,再到資本市場開放。也就是說,在經歷貿易自由化、匯率和利率自由化之後,證券市場才可能實現自由化。如果將開放的時序錯亂,將會潛伏爆發金融危機的巨大風險。目前我國經濟的開放程度尚處於商品市場國際化接近結束並向貨幣市場國際化轉化階段。短時間內不可能指望利率、匯率、資本項目的自由化來支持證券市場的全面開放。
3.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還不能有效抵禦市場開放風險。相應的金融資產規模支持相應規模的證券市場開放。面對強大的國際資本,特別是國際資本快速的進出,以我國證券市場現有規模尚不具備抵禦巨大沖擊的能力。
4.人民幣尚未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制約證券市場開放進程。人民幣實現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的進程事關中國證券市場開放進程。在人民幣尚未自由兌換的情況下證券市場不可能實現全方位開放。
5.我國證券監管體系有待完善。證券市場開放需要更高的監管水平,尤其是監管者對跨國界的交易行為的本質和特徵有很強的評價能力,而且還需要有效、務實的國際合作。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應當根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條件的變化自主地調整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開放進程,最大限度地避免證券市場開放對我國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就是說應當選擇一種漸進式的開放策略。面對中國證券市場目前出現的與國際聯系增強、受外部環境影響加大的情況,我國應盡快建立風險監管和協調機制。
參考文獻:
[1]本傑明·格雷厄姆戴維·多德:證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年6月
[2]曹鳳歧劉力姚長輝:證券投資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
[3]中國證券業機構:證券市場基礎知識.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
F. 證券投資論文
具體說,目前壓在中國股市頭上有三座大山。其一,股權分裂的大山。高達2/3的非流通股在中國資本市場與可流通股並存,既是上市公司一股獨大和一股獨霸的根源所在,又壓得中國資本市場喘不過氣來。其二,股票交易所壟斷的大山。必須盡快完成多元化、多層次化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實現股市結構調整,擺脫「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假貨、贗品充斥「精品店」的被動局面。其三,股市舊文化的大山。十年發展,我們不僅沒有弄清股市的本質和基本功能,而且在台灣股市舊文化的影響下,莊家、發牌、出局、籌碼等近二十種賭場術語在股市中泛濫,使人們技資股市如置身於賭場之中。不僅買股票的人談到股票投資總是不能理直氣壯,而且其投資行為也是以跟風撞大運取代理性分析和判斷。
這三座大山使今無中國資本市場的規范化發展舉步維艱。中國資本市場面臨第二個十年,這一時期的根本任務不在於擴容,而在於調養生息,進行結構調整。具體說,就是要推倒壓在中國股市上的三座大山。
本文是從資本市場基礎理論研究出發,在建立股市新文化、樹立正確投資觀問題上,作一探討。
二、股市基礎理論探討,刻不容緩
中國股市不平凡的十年是在巨大的理論爭議和現實波動中發展起來的。從早期「股份制是私有化」的政治觀點之爭,到今天中國的資本市場是否像「老鼠會和賭場」的文化歧見,這種風風雨雨始終與中國資本市場的高速擴容相伴隨。如果說,前者是主張和反對建立資本市場的兩種力量之爭,這已在「摸著石頭過河」和不辯解、不爭論的指導思想下,迴避了意識形態方面很多矛盾和干擾,我們已建成了初具規模的資本市場。那麼後者則主要是在主張培育發展中國資本市場的實踐中,如何使中國的資本市場得以健康發展而產生的不同觀點,盡管其都主張規范發展資本市場,但路徑的不同往往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事實上,我國資本市場理論的研究始終落後於資本市場發展的實踐,不僅對資本市場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沒有論證清楚並廣為宣傳,而且對資本市場的許多概念和技術層面的資本運作分析技術也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培訓和普及環境。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採用了迴避爭議和矛盾的做法,這些資本市場的重大理論問題始終。沒有突破,人們普遍還在資本市場就是賭場,要麼跟庄搞投機,要麼隨機撞大運的投資理念中徘徊。
概括起來,中國股市有三個沒底:
1.上市公司造假沒底
上市公司造假既有資本經濟作為股權虛擬經濟監管難度大的原因,也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一股獨大所致。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石,上市公司質量的真、假、優、劣是決定中國資本市場是投資場所還是賭場的關鍵。正確投資觀應是建立在投資人對上市公司的理性判斷並作出相應用腳投票選擇基礎上,來促使上市公司以自身價值提高給投資人帶來良好投資回報的投資機制。它是投資人對投資對象在「蛋糕做大」基礎上來實現投資人投資收益的體現,而絕不僅僅是在二級市場上機構和中小投資人之間利益分配的「零和游戲」。但中國的上市公司到底還有多少個銀廣廈、吉林通海、藍田股份,人們心裡沒底。
2.政策沒底
我國資本市場政策市特徵明顯,這是新興轉軌市場的必然現象。因此,政策決定股市,是把政策作為一個長期的調控手段來炫耀,使中國的股市處於一漲就怕、一怕就打、一打就跌、一跌也怕、一怕又托、一托又漲的惡性循環。最終是政府調控股市,形成典型的政策市。而人們卻看不見那隻「看得見的手」,人們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想干什麼。
3.股市理論的探討沒底
中國股市到底是賭場、老鼠會,人們置身其中是在撞大運、爾虞我詐的場所,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的經濟中承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這個市場的基本功能,這個市場培育的投資人在市場經濟中究竟發揮著何種作用,都亟待理論的證明。而資本市場監管的各種政策的出台,也是建立在正確的股市理論的基礎上。但目前我們的股市理論體系極不清晰和完善。
解決三個沒底的核心是探討並完善股市的基本理論。基礎理論問題對上可以影響政策,影響決策者那隻「手」;對下則可動搖資本市場投資人的信念和信心。因此,在這三個沒底當中,對我國股市基本理論的探討最為重要。
研究我國的股市基本理論,當務之急是要解決兩大問題。第一是在社會主義資本經濟條件下,股市的基本功能探討,使人們對資本市場首先有一個認識上的突破。第二是股市新文化和股權新文化的建立。解決這兩個問題,不僅能教育股民建立正確投資觀,更重要的是讓決策者和監管部門都能正確認識資本市場的本質和基本功能。在轉軌特徵明顯的中國股市的監管上,有效地發揮那隻看「得見的手」的作用。
三、股市基本功能探討
滿意請採納。
G. 哪有股票論文,可以指點一下嗎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只有我在快樂之中覺得不生最美麗無悔的選擇。愛上你,愛上這座城,
H. 關於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題目要小點的,別動不動就和全國啊國際啊什麼的聯繫上了
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
1開放式基金融資研究
2 試論二板市場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3 析中國證券市場風險特徵
4 論企業重組與債券融資
5 析證券經紀人制度
6試論行業生命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7論述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的主要區別及其各自優點與缺點
8論述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與聯系
9淺論當前我國股市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10試論股票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關系
11試論供求關系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2試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3試論經濟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4試論K線圖的運用
15試論技術指標的運用
16應用K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7試用切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8使用形態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9應用波浪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0試用技術指標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1我國證券市場熱點板塊流動特點探討
22我國股票市場現狀及其操作策略
23短線操作合理流程及選股方法探討
24短線操作的主要技法
25短線操作買賣點選擇方法
26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27如何提高短線操作效率
28短線操作的操作原則探討
29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30短線操作應具有的心態分析
31短線操作策略及風險防範
32股票操作合理模式探討
33投資股票怎樣合理選擇止損點
34我國基金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5我國債券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6股市短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7股市中線(波段)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8股市長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9權證分類及其操作方法
40外資投資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利弊及其對策
41論我國周邊市場證券(股票)市場的現狀及投資價值
42香港證券市場分析及其投資價值
43中國證券市場「政策市」的利弊及其政策走向
44中小投資者投資我國證券市場如何實現收益最大化
45利益沖突與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投資風險及其對策
46我國證券市場走勢特點及其預測
47「大小非解禁」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及對策
48試論流動性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49股指期貨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0創業板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1股票市場蝴蝶效應的特點及其對我國市場的影響
52投資大師巴菲特投資特點及其弊端分析
53我國權證市場投資現狀及其操作方法
54我國證券市場風險及規避方法 55香港證券市場特點及投資方法
56試論證券正確投資理念及其操作方法 57股票市場控盤主力操作特點及其應對策略 58試論股市套牢的特點及其解套策略 59股票市場的反彈特點及其操作方法 60股票市場補倉方法及其操作策略
61我國證券市場最有價值的個股選擇及其操作方法 62我國股票投資市場熱點轉換規律及其操作技巧 63股票市場的短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4股票市場的中長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5證券市場底部特徵及其抄底方法 66證券市場頂部特徵及其逃頂方法
67私幕基金的發展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8法人股的特點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9我國證券市場主要搏奕表現及其特點 70證券經紀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1 證券自營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2證券投行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3證券咨詢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4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公司的影響 75證券投資基金的業績衡量問題探索 76證券的長期投資方法探析 77證券的短期投資方法探析 78投資基金的組合投資問題研究 79投資基金的發展前景 80證券業監管新思路
81股指期貨推出對證券業的影響
82股指在增股、拆股、添加新樣本時的技術處理 83投資者和投機者業績的長期比較
84簡析融資炒股
85中國機構投資者的現狀分析 86機構投資者的類別和投資風格 87中國股票市場的稅收沿革
88浮動傭金制度對中國股票市場的影響 89QFII給中國股票市場帶來什麼 90QDII對資本市場的意義 91詢價制能合理給股票定價嗎
92證券在個人理財中的地位和作用 93我國股票市場的周期研究 94波段操作的實證研究 95股市的規模效應研究 96股市的時間效應研究 97股市的信息效應研究 98股市效率研究 99股市操作方法研究 100股市稅收問題綜述 101投資心理研究 102股市的波動性研究
103非公開信息對股價的影響 104我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化 105我國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06我國股票監管制度的演化
107虛假信息對股票價格波動的影響 108股價增長的源泉是什麼 109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 110資本市場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111財務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2基礎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3技術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I. 股票市場是什麼 論文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場所。根據市場的功能劃分,股票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
發行市場是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等資活動的市場,一方面為資本的需求者提供籌集資金的渠道,另一方面為資本的供應者提供投資場所,發行市場是實現資本職能轉化的場所,通過發行股票,把社會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本,由於發行活動是股市一切活動的源頭和起始點,故又稱發行市場為「一級市場」。流通市場是已發行股票進行轉讓的市場。又稱「二級市場」。
流通市場一方面為股票持有者提供隨時變現的機會。另一方面又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與發行市場的一次性行為不同、在流通市場上股票可以不斷地進行交易。
發行市場是流通市場的基礎和前提,流通市場又是發行市場得以存在和發展的件。發行市場的規模決定了流通市場的規模,影響看流通市場的交易價格。沒有發行市場,流通市場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在一定時期內,發行市場規模過小,容易使流通市場供需脫節,造成過度投機,股價颶升;發行節奏過快,股票供過於求,對流通市場形成壓力,股價低落,市場低迷,反過來影響發行市場的籌資。所以,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是相互依存、互為補充的整體。
根據市場的組織形式劃分,股票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股票場內交易市場是股票集中交易的場所,即股票交易所。有些國家最初的股票交易所是自發產生的,有些則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注冊登記設立或經批准設立的。今天的股票交易所有嚴密的組織。嚴格的管理,並有進行集中交易的固定場所,在許多國家,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唯一合法場所。在我國,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也開始試營業。
股票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股票交易所以外的各證券交易機構櫃台上進行的股票交易市場,所以也叫做櫃台交易市場。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一些國家出現了有組織的、並通過現代化通信與電腦網路進行交易的場外交易市場,如美國的全美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SDAQ〕。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還不成熟,目前還不具備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的條件。
根據投資者范圍不同,我同股票市場還可分為境內投資者參與的A股市場和專供境外投資者參與的B股市場。
進入20世世紀之後。股票市場發展迅速,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1)自由放任階段(1900-1929年)。20世紀前30年中,美英等國的股份公司迅速增加,使股票市場規模和籌資能力迅速擴大。
一方面發行市場迅速擴大,流通市場空前繁榮,交易量直線上升。另一方面由於缺乏監管,股票欺詐和市場操縱時有發生,自由放任帶來了嚴重的過度投譏。當時主要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普遍被抬高到極不合理的程度,遠遠超過其實際價值。1929年10月29日,資本主義世界發生了嚴重的金融危機,作為經濟晴雨表的各國股票市場相繼出現了暴跌,投資者損失慘重。
(2〕法制建設階段(1930-1969年),1929年經濟危機之後,各國政府對股票市場開始全面加強法制和規范化建設。以美國為例,政府開始從法律上對證券市場加以嚴格管理,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等一系列嚴密可行的證券法律。
美國1934年成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直接對股票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為美國證券市場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證券市場奠定了基礎。 其他有關國家的證券法制建設也不斷加強,股票市場逐漸規范。
(3)迅速發展階段(自1970年以來)。進入20世紀70年代之後,隨著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經濟規模化和集約化程度的提高,東南亞和拉美發展中國家經濟的蓬勃興起。以及現代電腦、通信和網路技術的進步,股票市場步人了迅速發展的階段。l986年全球股票市場的市值總額為6.51萬億美元,全球上市公司總數為2.82萬家,到1995年年底、中值總額上升到17.79萬億美元。10年間市值增長了近3倍、上市公司增加了1萬多家、達到3.89萬家
1996年。全球股票市值繼續上升,達到20.29萬億美元。在主要發達國家,證券化率(股票市價總值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已經達到較高的程度,1995年,美國、日本和英國的證券化率分別達到95.5%、83.5%和121.7%。發展中國家的股票市場成長也相當迅速。新興市場的股票市價總值從1986年的0.24萬億美元增長到1995年的1.9萬億美元,10年問增長了近7倍。在股票中場規模擴大的同時,交易活動也日趨活躍,1986年,全球股票中場的交易金額為3.57萬億美元,1995年達到11.66萬億美元。
J. 《證券交易》論文能給個么
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論文摘要
證券是經濟社會的一種價值符號。證券市場是調節社會經濟需求的一個場所,它集聚社會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因此,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證券市場籌措資金,是一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但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的國家,證券市場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場操作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良性運作。本文對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進行了研究,對證券上市階段和證券交易過程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和違法特徵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證券上市,證券交易,違法行為,監管,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發行結束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到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即賦予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的資格。證券交易是指相對依法發行、上市的證券友證券交易所為主的法定場所進行買賣的活動。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目前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一、 我國證券上市和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均作了詳細的規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股票經批准已懊社會公開改造;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的,最近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國也實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證監 會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上市申請經核准 後,發行人再向證監 會提交核准文件 。證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後與發行人簽訂上市協議,並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發行人需要按規定格式和內容披露上市公告書。在實踐中,股票發行核准上市與核准基本上是實行「直通車」制。只有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才會被核准,股票發行成功結束後,在一定時期內均會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由交易 所認可的一至二個機構推薦上市推薦書。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規范性文件 對境內公司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特別規定。基金、債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
我國對證券交易的主要規定集中於《證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對象上,只有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基金等才能進行交易。在交易場所上,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櫃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貫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交易的主體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 股票交易;為股票發行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至上述文件公開 後5 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大股東的約束上,規定了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的報告義務並禁止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的現貨交易,不允許期貨交易;只允許證券的足額保證金交易,不允許融資或融券的信用交易。為保障證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場原則,為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我國《證券法》在第三章規定了一語道破交易的禁止行為,這些行為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欺詐客戶、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挪用公款買 賣證券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證券上市中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與股票上市核准實行的是「直通車」制,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履行上市資格。在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主要的犯罪行為有(1)騙取上市資格;(2)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 中的行賄、受賄;(4)違法境外上市。
(一) 騙取上市資格
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發行資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試點階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為了將原發行的股份上市才實施的單獨的騙取上市資格的行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是1988年由東方鍋爐廠以部分生產經營性賬面資產折為國家股,獨家發起設立的股份 制企業,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會公眾改造3000萬元和2400萬元社會個人股。東方公司為盡快上市,進行了編造虛假文件、虛增利潤等 一系列違法行為。首先為了達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東方公司夥同有關機構弄虛作假,將注冊時間 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 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和分紅方案,騙取了國家有關部門同意 其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而「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的資格。1999年10 月,中國證監 會對東方公司進行了虛假資格的調查,並決定對東方公司處心警告的處理。
(二) 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申請上市需要有一至兩家推薦人推薦。上市推薦人應履行下列義務:確認發行人符合上市條件;確保發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擔負責任的性質,並需承擔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薦書;確保上市文件 真實、准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文件內所載的資料均經過核實等等。兩交易 所規定 上市推薦人制度,核心是為了上市推薦 人對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審查,並確保出具上市推薦書的申請人符合規定條件。但有些推薦人只求謀利,不履行審查和確保上市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義務,甚至與發行人勾結共同弄虛作假出具錯誤的上市推薦書。
(三) 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
我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上市資格一起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特別是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為了取得上市資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等手段。而與審批、推薦上市資格有關的領導人員也利用權力收受或索取賄賂,構成了我國股票上市環節較嚴重的行賄、受賄鏈條。
(四) 違法境外上市
從證券市場建立起,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 管理部門陸續頒布規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等,要求國內企業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續。但有引起企業負責人,出於利益考慮,無視各種規定
部分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未經批准或核准,擅自將境內企業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企業拿到境外上市。中國證監 會於1996年3月19日發出 通報,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制工作,帶頭我國改革 開放的形象,必須有組織、在步驟地進行中國企業(包括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須 報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越權審批部門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個別不負責的中介機構要進行紀律處分。
三、 證券交易中的一般違法行為
(一) 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對象上,《證券法》30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 賣的證券必須 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 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
我國對特種方式取得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證券的轉讓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在該限期內該種證券不得轉讓。如對於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須 在3 個月的禁 售期,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在6 個月以上。對於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轉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內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職工必須在公眾股份上市後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違反上述限期規定而出售股票,即為違法。由於 現在滬、深交易 所先進的交易系統和電腦設備,交易所已對轉讓禁止期限內的部分股票作了技術上的禁售措施,有關機構及其個人在客觀上無法在禁售期內轉讓該部分股票,使得目前這類違法行為發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
為防範證券市場監管者、組織者利用職務的便利及其內幕信息從事股票交易,也為了防範市場監管者、組織者的監管職責與直接從事股票交易的營利目的相沖突,《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 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結算機構、一語道破公司做作業 人員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員如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法律法規只是禁止上述人員從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從事債券、基金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債券、基金相對於股票而言,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投機價值低,實際參與人員少,沒有必要禁止性規定。
(四) 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 所的場 內交易而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而不允許場外交易。由於我國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許一部分企業定向募集股份並在公司職工內部募集職工股,再加上監管制度不完善,滬、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為解決決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問題,出現了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其他場所的場外 交易模式,又稱為「一級半市場」。各地設立的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的股票場外交易一度非常紅火,有的證券交易中心完全採用證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於場外交易監管上的難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場外 交易市場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投資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積累了巨大的風險。中國證監 會自1998年起根據國務院的安排 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 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對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清理、取締,對違法從事場外 交易的機構作了處罰。如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開設的多個產權賬戶,由集團證券部證券管理科科長負責,投入7000餘萬元資金參與 股權交易,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活動,結果虧損1095萬元,被 中國證監會查實後與該 公司的其他 違法行為一並於1999年9月9日受到處罰。到1999年《證券法》實施時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基本清理完畢,大規模的證券場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規模的、較隱蔽的場外 交易市場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凍青樹市場。香港創業板上市和國內高新技術板成為熱門話題之時,各地出現了一些利用創業板上市進行場外交易,欺騙一般社會公眾的案件。
(五) 從事證券期貨交易
根據成效時間和交割時間 是否同步,證券交易可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現貨交易就是證券買賣成效後即時辦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當然,此處的即時並不等於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縮寫,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後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交割 日期,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的日期 。我國目前對A股、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辦理交割。而期貨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時期相分離,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就證券買賣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期達成協議,並在規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義務。在簽訂合同後、交割日前,賣方無需音樂會證券,買 方無需音樂會款項。證券期貨的實質也是保證金交易,兼具放大財務杠桿,擴大風險規模的雙重作用,證券期貨交易在成熟的證券市場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交易活動
融資 是指證券公司借錢、透支給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行為;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將證券出借給予客戶,由客戶賣出後在一定的時期內又買入該種證券並歸還證券公司的行為。融資 與融券對客戶來說由於 增加了資金或證券,增加了財務杠桿,在投資判斷准確時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資判斷錯誤時也會大大增加虧損的程度。融資或融券對證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戶,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一種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傭金收也相應地增加;三是通過融資或融券能向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現 為當投資者虧損 時,有可能無法實際償還證券公司的資金和證券,從而給證券帶來損失,並且在實踐中,客戶與證券公司因融資而發生 的糾紛也甚 多。我國考慮到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 或融券活動的巨大風險和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備,一直禁止融資 或融券交易。根據 《證券法》規定,一語道破公司為客戶融資 或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延遲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大股東不履行報告義務
大股東是指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東。不同的大股東由於實力不同、業務不同、社會影響不同,其變更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會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因大股東的變更而發生變更的可能 性很大,對該股票的價格也會產生圈套影響。為了使公司及時了解自身大股東的變更情況,為了使中小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股東結構,為了證券監管機構便 於監管,也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變更之機,利用持股優勢操縱市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該比例(5%)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 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 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寫出書面報告並公告。《證券法》規定了該 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 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 報告之日 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管理機構報告。但在實踐中,有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為了掩飾其操縱市場,不讓公眾知悉其炒作該 股的事實,在持股超過5%時不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八)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賬戶分為法人賬戶和自然人賬戶兩類。中國證監會《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嚴禁任何單位以個人名義在證券交易登記機構開設股票賬戶」,《證券法》第74條明確規定,在證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於逃避稅收、逃避監管、便於操縱股票價格等 各種目的,收購或借取眾多公民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九)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上市公司違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資證券市場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的市場行為,法律 無需要限制某類法人從事證券投資。但由於 我國公有制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體制正處於轉變時期,國有資產和證券市場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國有企業「所有人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自由地從事證券交易,勢將國有資產置於危險境地,出現國有企業憑借其地位、關系、呼風喚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違法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種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重大行為,必須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只能 在減少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時才能回購本公司股票。否則副政委不能回購和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認為對自己公司狀況比較熟悉,能自如地製造題材,發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風險很小,從而違法大量買賣本公司股票,以謀取暴利。
四、 證券交易中可能構成的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證券法》《刑法》及有關規定,證券交易中可構成的證券違法行為主要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挪用公款買賣證券;挪用單位資金買賣證券。
參考文獻
1、黃興旺主編,《證券違法犯罪與防治》,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樊崇義主編,《刑事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修訂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單行本
4、中國證監會《關於建設部查處基翔公司違規進行境外上市活動的通報》1996年3月19日
5、中國證監會《關於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等 機構和個人違反證券法規行為 的處罰決定》199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