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啊
股票復的開盤價是每個交易制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來確定的,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
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1)股票價格怎麼確定擴展閱讀:
開盤價有三種形態:
1、高開。高開屬於股價以高於前一日收盤價若干價位的開盤,在當日分時圖上形成了一個向上的跳空缺口;
2、低開。低開屬於股價以低於前一日收盤價若干價位的開盤,在當日分時圖上形成了一個向下的跳空缺口;
3、平開,也就是開盤價與昨天的收盤價一樣,此種開盤沒有方向性提示,關鍵看頭一筆大單交易的方向:第一筆是買盤,並且連續在三分鍾內買盤大於賣盤,全天方向向上,反之則向下。
Ⅱ 股票開盤價格怎麼確定
開盤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2、證內券的開盤價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3、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後,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Ⅲ 股票的發行價是怎麼確定的
此價格多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
由於發行價是固定的,所以有時也稱為固定價。發行價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資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失去上市的意義。
但是,如果發行價定得過高,就沒有人願意買,也照樣融不到資。因此,根據市場的接受能力,參考同類公司的市場價格,考慮各種因素之後,定一個折中的價格,既滿足融資的需要,市場又能接受。
我國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多採用兩種方式:
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
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
(3)股票價格怎麼確定擴展閱讀
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Ⅳ 股票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
開盤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2、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3、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後,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Ⅳ 股票交易的成交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連續競價期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順序撮合成交。
Ⅵ 股票開盤價格怎麼確定
開盤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2、證版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權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3、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後,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