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ACCA真的有政策補助嗎
ACCA證書作為國際高端會計師資格證書,自進入中國起就一直被視為財會人的黃金證書,其地位不言而喻。ACCA持證人在落戶政策上一直有不少優勢,今年又有不少城市為吸引高端金融人才推出了新政策,ACCA持證人將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
河南:ACCA持證,從業三年,獎勵五千
河南注冊會計師協會文件中提出,為提升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培養步伐,設立了河南省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培養專項資金,用於行業人才培養支出和獎勵在人才培養投入、發展規模和收入增長較快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考取相應國內、國際注冊會計師資質並積極服務於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注冊會計師」。可見,會計師已經成為各城市搶奪的香餑餑了!
A考君()查閱資料後發現,被評定為高層次金融人才的ACCA持證人可以享受廣州市政府提供的現金和一次性安家補貼,具體數額為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不僅如此,金融人才還可以優先參加由廣州市組織的赴紐約,倫敦,新加坡等地學習培訓活動。即便非廣州戶籍的金融人才和配偶,子女,可在購房,購車,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廣州市民同等待遇。在落戶手續上,高層次金融人才可享受優先辦理。
成都:持證三年,五萬元安家費
成都出台了《關於加快我市金融服務外包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將採取引導金融服務業外包企業聚集發展、鼓勵金融業務外包與承接、加大財稅扶持獎勵力度、加強人才引進與培訓等一系列具體措施,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員工持有CFA(特許金融分析師)、CIMA(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FSA(北美精算師)、FIA(英國精算師)等證書,憑3年以上用工合同等證明文件,同樣享受5萬元安家費獎勵。
在城鎮化建設的大趨勢下,未來將會更多二線三線城市進入發達城市行列,到那時人才爭奪戰將會變得更加激烈,擁有一張高端財會證書無疑將在擇業和選擇定居城市時,擁有更多底氣和籌碼。
Ⅱ 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銷售基金產品會有什麼處罰
目前證監會要求必須持證上崗,違反人員會受到相應處罰,具體可咨詢證監會
Ⅲ 受過刑事處理的人能參加村幹部選舉嗎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從事下列21種職業,包括村委會成員!1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十三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2人民陪審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陪審員法》
第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檢察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十三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4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七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第四十九條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20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21食品業特定從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一百三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終身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
Ⅳ 快遞小哥送貨途中受傷,算不算工傷
因為市場的需求,現在送快遞的人越來越多,同時因為工作量越來越大,許多快遞小哥送快遞時頗有些爭分奪秒的味道。
而且,有些快遞因為比較重,所以快遞小哥在配送的時候容易受傷,抑或者因為快遞小哥趕時間,沒太注意交通規則,出現了交通事故繼而受傷。這種情況下快遞小哥受的傷,到底能不能看成是工傷。網友對此議論紛紛,並且大致提出了兩種看法。
小編比較同意網友的第二種看法,畢竟凡事都逃不過一個理字,雖然快遞小哥工作辛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多多理解快遞小哥,但是工作辛苦不是違反交通法規的理由。如果是因為自身本身就違反了國家法規而受傷的話,到底算不算工傷,就需要考慮考慮了。
Ⅳ 銀保監會是干什麼的
銀保監會全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5)基金從業處罰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局。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及發展趨勢、監管方法和運行機制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建議。
(三)法規部。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監管規則。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咨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
(四)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五)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監管保險保障基金使用情況。
(六)普惠金融部。協調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
(七)公司治理監管部。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相關工作。
(八)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九)非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保險、信託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十)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銀行業與保險業安全保衛局)。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調查規則。組織協調銀行業和保險業重大、跨區域風險事件和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檢查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創新業務監管部。協調開展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等功能監管。為銀行業和保險業創新業務的日常監管提供指導和支持。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金融科技等新業態監管策略研究等相關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研究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承擔打擊取締擅自設立相關非法金融機構或者變相從事相關法定金融業務的工作。承擔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向有關部門移送非法集資案件。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政策性銀行監管部。承擔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六)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八)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承擔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九)國際合作與外資機構監管部(港澳台辦公室)。承擔外事管理、國際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區相關事務。承擔外資銀行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擔財產保險、再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一)人身保險監管部。承擔人身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二)保險中介監管部。承擔保險中介機構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和從業要求。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三)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承擔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的具體工作。承擔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四)信託監管部。承擔信託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指導信託業保障基金經營管理。
(二十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承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機構准入管理。
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六)人事部(黨委組織部)。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
Ⅵ 考出司法考試後能幹什麼
法考改革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即法考證)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整個法律行業,只要你想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行業,就必須通過法考,就必須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因此,法考證的含金量在我國的證書里至少可以排名前三。
那麼,通過法考後,有什麼用呢?
用處可多啦!
具體而言:
(一)體制內
1.法檢機關:法官、檢察官、法官助理等
2.其他機關: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
工作穩定,社會地位高,福利待遇好。
法考證對體制內的升職評級都很有幫助的,而且體制內現在也很需要懂法律的人員。同時,國家的趨勢就是依法治國,隨著改革的進行,以後不僅是司法人員,執法人員也慢慢都需要通過法考。
(二)體制外
1.律師:律師是高薪職業代表,通過法考後可以選擇到律師事務所進行掛證實習,一年後就能拿到律師執業證。律師是個靠經驗吃飯的行業,基本上每三年一個台階,越老越吃香,紅圈所的大律師,平均年入幾百萬。
法考證+到律所掛證實習一年→律師
2.企業法務、顧問:工作壓力要小於律師,平均工資收入較高,比較穩定,相對輕松。尤其現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公司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暴增。
3.法考培訓講師:法考的培訓講師算是課時費用較高的了,講一節課往往收入就有幾千塊錢,出名的一節課就幾萬塊錢,這還只是網授,面授更高。
4.公證員:在公正機構從事公證業務,與事業單位類似。
自2018年司法考試改革為法考後,報名條件大大縮緊,門檻也更加嚴格。但是我國司法人員還存在相當大的缺口,考的人越來越少,缺口卻仍然存在,這就意味著法考證的含金量也會越來越高哦~
Ⅶ 證券違法違規案件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原則上由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做出具體規定。國務院可以授權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依照上述要求硯定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設定的原則和要求,《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性文件對證券中場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做了明確規定,主要種類有。
(1)警告,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羊位和個人給予的警示和告戒。警告不涉及被處罰人的實體權利,只是對被處罰人精神上的一種懲戒。警告可以獨立行使,也可以和其他罰則合並運用。
(2)罰款,即證券監管機構要求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強制繳納一定數量貨幣。罰款是對被處罰人的一種經濟制裁。罰款的數額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硯的規定來確定。
(3)責令遲還非法所籌股款、基金資金,即證券監管機構對於未經批准擅自或變相發行股票,基金等證券的,要求有定責任單位或個人退還非法所籌集的股款和基金資金及其利息。
(4)役收非法所得,即證券監管機構將違法違規行為單位和個人的非法所得,包括非法獲取的股票、基金等證券,依法收歸國有。
(5)停止股票發行資格,即證券監管機構依法取消違法違規的有關公司發行股票的資格,該公司不能向社會發行股票。
(6)暫停證券業經營、從業許可,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依法停止其定期限內證券業務經營、從業的圩可,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進行證券業務經營、從業活動。
(7)撤銷證券業務經營、從業許可,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依法撤銷其證券業務經營,從業資格,證券經營機構和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不得進行證券業務經營、從業活動。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在我國,上市公司不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口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