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用信用聯系型票據是以為什麼依託發行的證券
1、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書籍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上市交易,是內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掛容牌買賣。凡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登記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稱為上市公司。另一種形式是上櫃交易,是指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證券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你的提法不夠全面,是不正確的。
2、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風險相對較小,是一種信用等級較高的票。你的說法正確。
⑵ 票據是一種典型的證券證券對嗎
票據和證券不是同一個概念哈,不要將其混為一談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⑶ 如何才能凍結對方的銀行賬號
根據《民司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因對方欠款而向法院起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包括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但凍結金額應與所主張的請求金額基本相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注意事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3)票據型證券擴展閱讀: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⑷ 長期貸款的證券化和票據發行便利都屬於增加流動性型金融創新 這話對么 原因
長期貸款的證券化屬於增加流動性型金融創新,這個沒錯,因為長期資回產轉為可以短答期變現的資產,可以方便周轉,自然流動性增加。
票據發行便利則不好這么理解,它只是銀行一種承諾,並沒有資產層面實質性變化,如果票據法行了,自然是增加流動性,沒問題;但如果只承諾尚未發行就不該算,就好像「我承諾給你貸款」和「我給你發放了貸款」是兩碼事。
⑸ 票據管理私募基金屬於哪一類,證券型還是股權型銀行託管有什麼責任
所投標的不一樣
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期貨、債券、外匯、期權、銀行間票據等二級市場回標的,一般投資期限多答為1年。
股權投資基金:代表是VC、PE,資金注入企業,佔比股權,參與管理和運作,企業發展達到預期目標就退出(可以理解為企業孵化),一般期限3-5年。
⑹ 為什麼「買進政府債券」是擴張型貨幣政策,而「發行央行票據」是緊縮型謝謝!
央行買進政府債券的過程是央行把錢借給政府的過程,實際上是發行回貨幣,增加了貨幣的供應答量,所以屬於擴張型貨幣政策。
發行央行票據的過程是商業銀行購買央行票據,從而貨幣從商業銀行集中到央行手裡的過程,這樣就減少了市場上的貨幣供應量,屬於緊縮型貨幣政策。
擴張性貨幣政策是貨幣政策的一種,通過提高貨幣供應增長速度來刺激總需求,在這種政策下,取得信貸更為容易,利息率會降低。因此,當總需求與經濟的生產能力相比很低時,使用擴張性的貨幣政策最合適。
緊縮性貨幣政策是中央銀行為實現宏觀經濟目標所採用的一種政策手段。這種貨幣政策是在經濟過熱,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經濟中出現通貨膨脹時,所採用的緊縮貨幣的政策。中央銀行將採用緊縮性貨幣政策旨在通過控制貨幣供應量,使利率升高,從而達到減少投資,壓縮需求的目的。總需求的下降,會使總供給和總需求趨於平衡,降低通貨膨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