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一家證券公司需要那些資格和手續
至少5000萬元注冊資本,固定辦公場所、有一定數量證券從業人員。到工商、稅務、證監局辦理相關手續就,還要有保薦人保薦以及主要出資股東達到注冊資本的一定比例。工商、稅務、證監局,包括還要加入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比一般公司成立麻煩的多,國家對金融機構監管的都比較嚴。
第六章證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條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第一百二十三條本法所稱證券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法規定設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一百二十五條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證券經紀;
(二)證券投資咨詢;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
(五)證券自營;
(六)證券資產管理;
(七)其他證券業務。
第一百二十六條證券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第一百二十七條證券公司經營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經營第(四)項至第(七)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經營第(四)項至第(七)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不得少於前款規定的限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證券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並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證券公司設立申請獲得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證券公司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證券公司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第一百二十九條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條款,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或者參股證券經營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一百三十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
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一百三十一條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直誠實,品行良好,熟悉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並在任職前取得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B. 如果想要注冊一家證券公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注冊需要的資質
1、公司在3年內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必須要具備良好的口碑和信譽,注冊資金2億左右;
2、股東、監事、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以及資質證明;
3、完善的公司管理體系;
4、有固定注冊經營場和條件(住宅樓和商住兩用房除外);
5、注冊成立證券公司必須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規定;
6、有合法的公司章程;
7、證券公司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相關的人員;
證券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2、公司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
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注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注冊,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范圍(公司主要經營什麼,有的范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補充:同時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注冊公司最低注冊資金也不同。主要分為三個類別
1、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以及證券交易和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注冊資金至少5000萬元;
2、從事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以及資產管理等活動之一==》最低注冊資金為1億元;
3、從事(2)項中經營活動的兩項以上==》注冊資金至少5億元。
C. 從事證券行業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從事一般證券業務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從事一般證券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內已取得證券從業資容格;
(二)被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聘用;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最近三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五)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十、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二)被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可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證券公司聘用;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六)具有從事證券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
(七)未受過刑事處罰;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八)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D. 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有哪些方面
目前正在廣泛征詢市場意見的《關於進一步規范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的修訂版本,擬將符合全國設點條件的券商一次申請設點數量,從5家增加到10家。同時,放寬證券公司在轄區設點的條件,非因合規、風控等方面存在問題,被實施冷淡對待和責令整改的,均可在轄區設點,並將一次申請數量,從2家增加到4家。另外,管理能力、服務水平和差異化競爭能力處於行業領先水平的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發展規劃設立新型網點,不再受數量和批次的限制。其中,僅符合轄區設點條件的券商,如申請設立新型網點,則限於轄區內。
新型營業部設立條件還沒完全確定。
近期,據多家財經媒體報道,中信證券、國信證券和國泰君安已展開新型營業部試點,不過該三家券商經紀業務負責人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均表示,試點新型營業部業務子虛烏有。
接受記者采訪的多家券商高管表示,新型營業部的開閘需要在相關制度完備、並在證券業協會對各申報該項業務資格的券商進行驗收後。不過,今年9月初,監管層對設立新型網點的相關政策進行了意見徵求,並將較為集中的意見綜合後向券商反饋。截至目前,關於新型網點的成文規定仍未出台。「沒有詳細規定的出台,我們不可能開展此項新業務。」中信證券某董事總經理表示。
此外,多位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近期市場上流傳的輕型營業部開閘一事,實際上說的是新型營業部開閘。輕型營業部實際上是非現場交易營業部,是根據技術標准對證券營業部進行的劃分,因此證券公司按現行政策即可根據需要設立非現場交易營業部。國信證券某高管表示,這是對「輕型營業部」和「新型營業部」兩個概念的混淆。
E. 證券從業資格證如何申請
申請執業證書的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被證券從業機構聘用、符合《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版關品格、聲譽方權面的條件;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還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申請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應當具備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條件。執業證書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協會應當自收到執業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證監會備案,頒發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不實行分類。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機構對外開展本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並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所以你的公司不是上述的公司范圍的話是申請不到的。
一般有成績合格證就OK了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F. 注冊一家證券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有符合來法律、行政法源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3年,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5、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6)證券公司申請資格擴展閱讀
業務規則
1、《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G. 如果想去證券公司工作,條件是什麼需要什麼證啊
風險來很大
按照報名資格要自求
必須在有保薦承銷資質的證券公司的投資銀行業務部門才能報名
在投行部門沒有拿證掛靠的說法
因為投行部不考核注冊會計師的數量
所以沒有必要找注會做兼職人員
如果是很熟的小一點的證券公司
當然也可能替你報
但是在你考過了且協辦過一個項目准備申請保代資格的時候
證監會會重點關注你的從業經歷是否屬實
現在查得很嚴
尤其是舉報很多
好多都還是內部知情人舉報
所以像樓主這種情況在申請資格時風險會比較大
已經出過幾個因為從業經驗造假而被取消保代資格的案例了
H. 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版列條件:(一)有符合法律權、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I. 一般證券業務申請條件是什麼
股票、證券近年抄持續襲升溫,證券業作為距離金錢財富最直接的行業,一直是「金領」的職業追求。想從事證券行業工作,需要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並通過證券公司申請證券業執業證書。拿到執業證書後才可以進行證券工作。執業證書不實行分類。但根據申請條件的不同,目前設三種執業崗位。即一般證券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資信評估業務。一般證券業務涵的范圍較大,是指除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資信評估業務以外的其他證券業務。三種崗位的申請條件如下:
J. 如果想要注冊一家證券公司,需要具備什麼資質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回列條件:(一)有符答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