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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2016

發布時間:2021-02-03 12:22:29

『壹』 哪些學理上的證券種類沒有納入證券法調整范圍

證券法調整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活動。同時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所謂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即股東)按其持有的份額享有相應權益和承擔相應義務的可轉讓的書面憑證,是一種代表所有權的有價證券。

所謂公司債券,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所謂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根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等規定許可發行和交易的有價證券。

我國證券法所調整的證券種類,限於資本證券,而不包括貨幣證券和其他財物證券。這些證券衍生出來的期貨、期權交易未納入證券法。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為什麼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是證券活動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貫徹這一原則對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公開性,其核心是要求證券市場的運作和有關信息實行公開化。所有的證券發行和交易的現則和操作程序、條件應當公開;發行人的重要信息應當持續披露,使全體投資者能夠平等地獲得同等程度的信息;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對證券內場實行監督的程序及結果應當予以公開,使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共同遵守相同的規范和依相同

的標准予以判斷。上述各方面的規范和信息的公開和透明,可以使證券市場增加透明度,形成公開競爭的基礎。

公平性,其核心是參與證券市場競爭的所有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和規則上應當一視同仁,各自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公平的保護。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應當在公平的競爭條件和競爭環境中,依其自己判斷和決策進行活動,而不因身份不同、經濟性質不同而受到歧視。

公正性,其核心是政府的相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應當公正,對一切被監管對象給予公正待遇,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性是對證券市場公開性、公平性的有力保障,也是公開、公平的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必然出現優勝劣汰,在基本的公正的條件下的優勝劣汰是一種積極的機制,有利於提高效率,推動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的發展。

『貳』 求1933年美國證券法與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的原文

1933年美國證券法
http://www.sec.gov/about/laws/sa33.pdf

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
http://www.sec.gov/about/laws/sea34.pdf

《1933年證券法》是世界各國證券市場監管立法的典範,更為各國仿效和借鑒的對象,我國證券立法亦是如此。又稱證券真實法(Truth in Securities Law),共28條, 是第一部真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聯邦立法,也是美國第一部有效的公司融資監管法,包含了州藍天法的許多特色。《證券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並在附件A中詳細列舉了發行人必須披露的具體內容。

《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對世界許多國家證券法的影響極大,是許多國家證券法的藍本。美國證券法由於比較好地反映了證券市場的法則,適應了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因此,對我國也極具重要的參考和借鑒價值。

『叄』 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了嗎

北京2月9日消息
據證監會官網消息,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內幕交易案,2宗短線交易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

1宗內幕交易案中,上海飛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飛田通信)時任董事鄒文傑系飛田通信收購南京通用電器有限公司股權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鄒文傑利用「周某鳴」新三板證券賬戶買入「飛田通信」26,000股(復權後為34,000股),沒有違法所得。鄒文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以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鄒文傑處以4萬元罰款。

2宗短線交易案中,一是截至2016年2月28日,林廣茂控制使用的「林廣茂」賬戶和「趙某馨」賬戶合計持有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冠豪高新)股票占冠豪高新總股本的6.88%。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間,「林廣茂」賬戶買入「冠豪高新」3,307,747股。2016年9月5日至9月17日期間,「林廣茂」賬戶賣出「冠豪高新」12,298,744股,構成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47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5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林廣茂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二是徐自發在擔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格力電器)董事期間,於2016年11月24日控制使用「徐自發」賬戶買入「格力電器」575,300股,於2017年5月22日賣出「格力電器」400,825股,構成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47條規定。事後徐自發及時向上市公司進行了報告,並主動向公司上繳了所得收益。依據《證券法》第195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徐自發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

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2007年11月7日至調查日,賈俊琪就職於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間內,賈俊琪利用「賈某蘭」「高某琴」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盈利約34.3萬元。賈俊琪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9條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沒收賈俊琪違法所得約34.3萬元,並處以約34.3萬元罰款。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我會將持續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履行職責,實施有效監管,切實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肆』 龐大被證監會調查,真的有違法行為嗎

當然了,不然無緣無故證監會會調查嗎,後來還被罰款了呢,怎麼可能沒有違法行為,一個僵屍公司,純靠貸款存活的。

『伍』 證監會因執法疏漏敗訴多少億處罰被撤銷

7月1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蘇嘉鴻訴中國證監會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決定上訴案,以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終審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復議決定,一並撤銷此前駁回蘇嘉鴻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

證監會2016年對蘇嘉鴻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蘇嘉鴻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殷某國聯絡、接觸,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其沒有提供充分、有說服力的理由排除其涉案交易行為系利用內幕信息,證監會認定,蘇嘉鴻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北京高院認定,證監會並未窮盡調查手段調查內幕消息知情人殷衛國,調查證據不足,推定構成內幕交易的基礎事實不清,執法存在疏漏。在此情況下,證監會對蘇嘉鴻證券交易活動構成內幕交易的推定不成立。

北京高院還指出,本案的行政處罰程序存在未履行全面、客觀、公正調查收集證據職責的問題,而後者既是事實和證據問題,也是程序問題,因而應確認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程序違法。

『陸』 龐大集團因披露信息違規被證監會處罰了嗎

2018年5月16日,龐大集團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經查,公司實控人龐慶華、公司涉嫌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龐大集團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龐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武成、劉中英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龐慶華為龐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同時為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冀貿易」)的實際控制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為龐大集團的關聯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間,龐大集團及其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發生多筆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四)項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0.2.4 條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與關聯方發生的上述關聯交易應當子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調查取證通知書》。《調查取證通知書》明確記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我局偵辦的龐大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案需調取你處下列有關證據」。龐大集團在《調査取證通知書》上蓋章確認已收到,龐大集團董事會秘書劉中英作為「證據持有人」簽名。同日,公安機關對龐慶華進行訊問並製作訊問筆錄,向龐慶華出具《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武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亦知悉上述事項。

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一)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十一)項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被調查的情況應當予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以上事實,有相關工商登記資料、龐大集團公告、資產管理協議、收益互換協議、龐慶華出具的承諾函、授權文件、情況說明、資金劃轉憑證、銀行對賬單據、公安機關文書相關人員筆錄等證據在案證明。

龐慶華、龐大集團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和遺漏披露相關融資安排的事實,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

龐大集團未披露涉案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行為,分別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兩項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劉中英。

『柒』 2016年有哪些會計師事務所違規被懲罰

注冊會計師違規操作致三家事務所被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可能是因為其本身存在違規行為,但更有可能是因注冊會計師的不當行為而遭到「波及」。2016年1月26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通告了2015年證券期貨業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檢查和處理情況。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專家論證結果,中注協懲戒委員會分別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2名注冊會計師、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和信所」)2名注冊會計師給予懲戒。並將向受到懲戒的注冊會計師所在的2家事務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限期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同時向其他6家事務所發出改進建議書。
據悉,瑞華注冊會計師張大志、李雪英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對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交易、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減值、存貨減值測試等重要領域實施的審計程序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張大志、李雪英通報批評的處罰。
和信所注冊會計師劉守堂、張中峰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實施的存貨監盤、關聯方交易公允性、其他應付款等審計程序不到位,同時,未對影響被審計單位銷售收入確認的重要事項予以關注並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劉守堂、張中峰通報批評的處罰。
2016年5月26日,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對隴南經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隴南經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根據上述監管機構對隴南經緯的調查,該事務所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31號和第33號年度審計報告,在被審計單位未提供審計年度有關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等審計資料,應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下,出具了無異議的審計報告,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隴南經緯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12號、第53號和第64號年度審計報告,僅獲取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在對報表項目未執行實質性審計程序和未獲取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事實上,隴南經緯被懲戒和該所注冊會計師張福德有莫大關系。被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協調查的幾份審計報告就是由張福德負責並簽字的。據此,甘肅省注協表示,隴南經緯及其注會張福德的行為違反了《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因此,甘肅省財政廳認為隴南經緯及其簽字注會張福德負有審計責任,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家事務所未勤勉盡責被處罰
梳理以往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案例不難發現,事務所本身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是被懲戒的最大原因,今年也依然如此。2016年2月26日,證監會通報了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根據證監會的調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在對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南華生物醫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迪傳媒」)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利安達主要存在如下問題:在知悉賽迪傳媒高鐵列車雜志擺放權由免費上車方式變更為全國統一招標方式,且賽迪傳媒於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決定退出參與擺放權招標後,利安達未考慮上述事項對2012年末股東權益的影響,未對商譽計提減值准備並調整2012年報;在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咨詢報告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的情況下,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能恰當利用專家工作。
2013年10月,賽迪傳媒因上述事項追溯調減2012年末資產1.52億元,致使凈利潤由盈利調減為虧損1.51億元。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利安達業務收入35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汪應華、雷波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財政廳對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紅日會計師事務所滎經分所、四川華鎣山會計師事務所、四川中一會計師事務所這6家會計師事務所做出處罰。四川省財政廳對上述六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結果顯示,這六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的原因有三:其一,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被處罰;其二,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因僅收集被審計單位基礎資料,未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被處罰;其三,其餘四家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審計報告而被處罰。
2016年6月21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自律處分會議(以下簡稱「自律處分會議」)經復審決定,給予瑞華公開譴責處分,責令其及時改正,並暫停其相關業務一年。
瑞華此次被處罰的原因是,交易商協會在針對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地集團」)及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峰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等事項開展自律調查過程中,要求瑞華提供其在針對綠地集團年度報告審計工作中關於雲峰集團的相關工作底稿,但瑞華未能按照協會相關要求及時提供調查工作所需材料,未履行會員應盡義務。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認定,瑞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介服務規則》、《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現場調查工作規程》等相關自律規定,因此對其做出處罰。
進入7月,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風波似乎愈演愈烈。短短一個月中,又有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均因未勤勉盡責被罰。
2016年7月22日,證監會通報了2宗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其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信」)在為大智慧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由於立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其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2016年7月29日,證監會對欣泰電氣案涉及的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興華」)做出行政處罰。證監會表示,興華作為審計機構,在對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期間財務報表及欣泰電氣2013年、2014年兩年財務報表審計時,未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准則》要求,對欣泰電氣財務報表中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明細賬存在的大量大額異常紅字沖銷情況未予以關注,未對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中部分客戶未回函的詢證函實施替代程序,未對銀行賬戶的異常情況予以關注,未能發現欣泰電氣2011年至2014年期間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款項的收回從而調整相應科目余額的財務造假行為。興華作為欣泰電氣上述會計期間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興華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因此,證監會決定對興華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2.44萬元,並處以967.32萬元罰款。
兩家事務所違規操作被處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往往還有另一個原因,即違規操作,冒名頂替注冊會計師。2016年1月19日,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上海注協」)分別對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瑞誠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以下簡稱「中瑞誠上海分所」)做出行業懲戒。
據悉,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了幫助本所未完成2014年度培訓課時但無法前來補培訓的注冊會計師完成培訓並通過年檢,在2015年3月,委託印刷企業對注冊會計師蘇某等3人的學員卡進行變造(將此三人學員卡上的照片變造為替學的助理審計人員照片),並安排事務所助理審計人員頂替參加培訓。上述行為注冊會計師本人並不知情。
上海注協調閱了中瑞誠上海分所提交材料《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附表3》」)、《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附表4》」)所填列全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文號內容,對該所存檔相應文號審計報告及工作底稿進行核實,發現《附表3》、《附表4》所填寫的李某等3名注冊會計師簽章審計報告文號記錄與檔案不符,該批審計報告簽章人均為事務所其他注冊會計師。

『捌』 2016最新規定黨員領導幹部樂以買賣股票嗎

《中國共復產黨紀律處分制條例》第八十八條「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可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嚴禁利用職權、利用內幕信息炒股等七種行為。
一是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是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是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是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是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是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玖』 《證券法》的修訂在2016年或將沒有什麼「大動作」

目前暫時沒有消息,估計爭議比較大,但不排除下半年會有「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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