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為什麼需要監事會審議
資本公積金是在公司的生產經營之外,由資本、資產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東權益內收入。股份公司的資容本公積金,主要來源於的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接受的贈與、資產增值、因合並而接受其他公司資產凈額等。其中,股票發行溢價是上市公司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資本公積金的來源。當每股資本公積金為1.00元時,該公司股票相應地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
⑵ 股票激勵計劃是不是需要監事會審議
上市抄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應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至少包括:股份來源、股份數量、股份狀態、激勵對象等。激勵對象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3 員的,應披露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按適當分類)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等。
⑶ 通過證監會審核,離上市還有多遠
通常,如無異常,發審委審核公司新發股票需要1-2個月就可以了.
⑷ 非公開發行股票監事會需通過哪些議案 法律依據
非公開發行股票操作程序:
1、停牌申請(選)
2、簽訂股份認購合同
3、董事會決議
4、向交易回所報送文件並公答告
5、股東大會審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7、向交易所提交證監會核准文件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這是每道程序的標題,如果需要詳細說明,可以發給你!
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對監事會3年內的變化有要求嗎
看看監事會是否是公司股東,如果是有要求,但期限沒三年那麼長
⑹ 上市公司實施什麼樣的項目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會的同意不經其同意的後果是什麼對外的合同無效嗎
具體要根據復該公司的《公司章程制》的規定,公司章程中會對對外投資決定許可權作出具體規定,明確管理層、董事會的決策許可權,超出董事會許可權的要經股東大會批准,如果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要迴避表決。未履行審批程序的股東可以依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盡管程序存在問題,但合同是有效的,通過起訴,法院判決可以中止合同執行,已執行的應該有效。
⑺ 有沒有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需要迴避表決的規定
《公司抄法》及關於公司治理的其他法律法規文件並沒有明確要求監事會需要對關聯交易的情況發表意見,極端的例子來看,監事會成員可能都是關聯人,迴避的話就沒有表決的意義了,所以建議不要把這個議案放進去了,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就可以了。
⑻ 監事會需要審議哪些文件
監事會的職責不是審議文件,而是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版管理人權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的職能是監督董事高管履行義務,有質詢建議權與調查權,但沒有審議權。
至於監事會開會具體審查、討論哪些文件,這可以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⑼ 請問,任何性質的企業上市都分別需要和那些政府部門打交到啊可否分別說明,謝謝
(一)改制階段
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復雜,一般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盡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
(1)各有關機構的工作內容
擬改制公司
擬改制企業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組,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統籌,小組由公司抽調辦公室、財務及熟悉公司歷史、生產經營情況的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協調企業與省、市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及各中介機構的關系,並全面督察工作進程;
配合會計師及評估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盈利預測編制及資產評估工作;
與律師合作,處理上市有關法律事務,包括編寫公司章程、承銷協議、各種關聯交易協議、發起人協議等;
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和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完成各類董事會決議、公司文件、申請主管機關批文,並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及公關活動。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對股份公司設立的股本總額、股權結構、招股籌資、配售新股及制定發行方案並進行操作指導和業務服務;
推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協調各方的業務關系、工作步驟及工作結果,充當公司改制及股票發行上市全過程總策劃與總協調人;
起草、匯總、報送全套申報材料;
組織承銷團包A股,承擔A股發行上市的組織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
各發起人的出資及實際到位情況進行檢驗,出具驗資報告;
負責協助公司進行有關帳目調整,使公司的帳務處理符合規定:
協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則務管理制度;
對公司前三年經營業績進行審計,以及審核公司的盈利預測。
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報告。
資產評估事務所
在需要的情況下對各發起人投入的資產評估,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土地評估機構
對納入股份公司股本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
律師事務所
協助公司編寫公司章程、發起人協議及重要合同;
負責對股票發行及上市的各項文件進行審查;
起草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為股票發行上市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通知的規定:擬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設立時應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承擔驗資、資產評估、審計等業務。若設立聘請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承擔上述業務的,應在股份公司運行滿三年後才能提出發行申請,在申請發行股票前須另聘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復核並出具專業報告。
(2)確定方案
券商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發行人提交審慎調查提綱,由企業根據提綱的要求提供文件資料。通過審慎調查,全面了解企業各方面的情況,確定改制方案。審慎調查是為了保證向投資者提供的招股資料全面、真實完整而設計的,也是製作申報材料的基礎,需要發行人全力配合。
(3)分工協調會
中介機構經過審慎調查階段對公司了解,發行人與券商將召集所有中介機構參加的分工協調會。協調會由券商主持,就發行上市的重大問題,如股份公司設立方案、資產重組方案、股本結構、則務審計、資產評估、土地評估、盈利預測等事項進行討論。協調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召開。
(4)各中介機構開展工作
根據協調會確定的工作進程,確定各中介機構工作的時間表,各中介機構按照上述時間表開展工作,主要包括對初步方案進一步分析、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各種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5)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結果確認及資產折股方案的確認,土地管理部門對土地評估結果的確認
國有企業相關投入資產的評估結果、國有股權的處置方案需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確認。
(6)准備文件
企業籌建工作基本完成後,向市體改辦提出正式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
公司設立申請書;
主管部門同意公司設立意見書;
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
發起人協議書;
公司章程;
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資金運作可行性研究報告;
資產評估報告;
資產評估確認書;
土地使用權評估報告書;
國有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書;
發起人貨幣出資驗資證明;
固定資產立項批准書;
三年財務審計及未來一年業績預測報告。
以全額貨幣發起設立的,可免報上述第8、9、10、11項文件和第14項中年財務審計報告。
市體改辦初核後出具意見轉報省體改辦審批。 (7)召開創立大會,選董事會和監事會
省體改對上述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論證,如無問題獲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組織召開創立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和監事會。
(8)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頒發營業執照
在創立大會召開後30天內,公司組織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門批准設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工商局在30日內作出決定,獲得營業執照。
(二)輔導階段
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後,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股票發行申請前,均須由具有主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輔導期限一年。輔導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其歷次演變的合法性、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財務、資產及供、產、銷系統獨立完整性:
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或其法人代表)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並實現規范運作;
依照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決策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實現有效運作;
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規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持股變動情況是否合規。
輔導工作開始前十個工作日內,輔導機構應當向派出機構提交下材料:
輔導機構及輔導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輔導協議;
輔導計劃;
擬發行公司基本情況資料表;
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輔導協議應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輔導費用由輔導雙方本著公開、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並在輔導協議中列明,輔導雙方均不得以保證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為條件。輔導計劃應包括輔導的目的、內容、方式、步驟、要求等內容,輔導計劃要切實可行。
輔導有效期為三年。即本次輔導期滿後三年內,擬發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銷機構提出股票發行上市申請;超過三年,則須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
(三)申報材料製作及申報階段
(1)申報材料製作
股份公司成立運行一年後,經中國證監會地方派出機構驗收符合條件的,可以製作正式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主承銷商與各中介機構分工製作,然後由主承銷商匯總並出具推薦函,最後由主承銷商完成內核後並將申報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
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評估機構的資產評估報告、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將為招股說明書有關內容提供法律及專業依據。
(2)申報材料上報
初審
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未按規定要求製作申請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審核費人民幣3萬元。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發行人申請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初審,在30日內將初審意見函告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主承銷商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10日內將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報至中國證監會。
中國證監督會在初審過程中,將就發行人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江政策徵求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意見,兩委自收到文件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意見函告中國證監會。
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中國證監會對按初審意見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進一步審核,並在受理申請文件後60日內,將初審報告和申請文件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核准發行
依據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出具核准公開發行的文件。不予核準的,出具書面意見,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
發行申請未被核準的企業,接到中國證監會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可提出復議申請。中國證監會收到復議申請後60日內,對復議申請作出決定。
(四)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
(1)股票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核准後,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說明書,通過媒體過巡迴進行路演,按照發行方案發行股票。
(3)刊登上市公告書,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掛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