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法的調整對象是哪些,依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發行主體、審批核准機關和發行程序等不同股票和公司債專券,它們的發屬行分別由《國庫券條例》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進行規范,但是它們的上市交易就納入了證券法的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
⑵ 證券法的調整對象包括證劵什麼關系
發行關系 交易關系 監管關系
⑶ 證券法的調整對象包括股票、公司債券、商業票據及保險單證
錯。沒有保險單證。
證券法的調整對象主要是證券又外加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里包括了股票、債券、商業票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