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教期貨公司內幕黑幕有多少都是什麼事
太多了,例舉一二。
1. 比如找操盤手,其時就是讓你拿資金做。賠了不管,掙了分紅,或是掙你手續費。
2,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拚命的給你做單,炒手續費。。
3,告訴你能多掙錢,並且說風險是如何如何控制。 等等。
⑵ 什麼是期貨內幕交易
理論上來說期貨不存在內幕交易,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互相影響,現貨專大跌在期貨上做空屬掙錢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所謂的內幕,就是有莊家拉升或者打壓行情。這時如果莊家將此消息透漏給其他投資者屬於內幕交易。但是正常來說,莊家不會將自己的操作意圖告知他人,因為告訴別人相當於給別人送錢,可能會有兩種情況:1,利益輸送,賄賂官員或者其他目的。2,在價格拉到一定程度散步消息讓其他人接貨自己出貨。
⑶ 我是一個期貨新手,上個月(6月25開始第一單)
講個自己的例子吧,我做期貨的感悟。以前我只會按照自己的意志,看基本面專去買賣交易,做了4年的金融研屬究,會用各種經濟現象和搜集各種風聲信息,以為這就是專業,然後用很復雜的技術指標試圖來說明某一個歷史現象或者預測下一個行情.
每天寫期貨評論,忽悠來忽悠去,分析來很多的經濟因素為得說明自己的預測觀點,我相信真正的高人從來不會去做預測,因為只有神仙能預測,誰能預測"黑天鵝"現象出現呢!
幾年來我們一直在完善這個系統,如今我只關注均線,MACD,KD,技術圖形來根據信號交易,確定止損點,根據自己倉位的風險額度,確定下多少手進場.一旦趨勢改變信號發出堅決離場.
這個系統就跟簡單,就像我之前會去花很多時間研究基本面和分辨消息復雜的技術指標,這個"大道"到後面就簡單的只要看最基礎的技術圖形.這個是我對"大道至簡"的理解.
買賣誰都會,但你看到大的機會的時候會不會不顧一切的全倉操作呢!風險同樣大的等著你,人性本身就是慾望和罪孽的集合體."簡單的機械繫統"我現在跟樂意讓不懂期貨的人代我執行操作,呵呵.
操盤的及至就是哲學!
⑷ 本輪股災的真相,看股指期貨是如何做空中國股市的
啥股災啊,才下降多點啊 ,就災啊,好好地,行不?上升是正常滴,下降就是股災么?別讓負面情緒控制了你,如果害怕,就厲害股市。
⑸ 期貨有內幕嗎 虧錢了怎麼辦
這些東西都是跟大數據的,跟上了就對跟錯了就廢了,進去了就控制不了了,要想自己控制住,回本的可以私聊我!帶你出坑,也可資訊一下,謝謝
⑹ 期貨虧損內幕你知道多少
不要參與虛假期貨就是
正規的商品期貨,雖然莊家資金大有優勢
但至少不會像虛假盤那樣坑人
⑺ 雲潤期貨虧損內幕大盤點,你知道為什麼虧損了嗎
平台後面有人操作,只會一直虧損下去,如果已經受騙了金額較大,抓緊時間趕在平台還在運轉的時候,是可以追回來的,看頭象
⑻ 期貨交易內幕信息包括哪些信息,有具體利用內幕信息交易而被處罰的案例嗎
先說一下美國情況:如果在美國你被監管機構抓到,利用內幕消息進行交易的話,監管機構會處罰,但是如果自己想解脫「內幕交易」罪名,那得要自己找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至於在中國是如何界定「內幕交易」
刑法典第180條規定的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者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者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股票、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它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股票、證券交易的法律、行政法規,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實施股票、證券交易非法獲利且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是新刑法典增設的一個新罪。
「內幕交易」是行為人依據自己所掌握的股票、證券交易的內幕信息,泄露給他人或者加以利用,以實施股票、證券交易非法獲利的行為。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證券委頒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但僅有如此規定,而未形成禁止內幕交易的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刑事禁止規范,則不能從根本上保障制裁破壞市場公平原則和侵犯投資者利益的內幕交易違法犯罪行為。因此,我國新刑法典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增設了內幕交易罪以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⑼ 股票內幕交易罪得判幾年刑罰
構成內幕交易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對內幕交易的行為的處罰
1、行政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
(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2)沒收違法所得;
(3)並處罰款。對於證券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期貨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應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除行政處罰外,內幕交易行為人還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甚至可能會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2、刑事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內幕交易罪: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4)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
(9)期貨真相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八條
二次以上實施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的,應當對相關交易數額依法累計計算。
第九條
同一案件中,成交額、佔用保證金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額分別構成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處罰較重的數額定罪處罰。
構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為人的成交總額、佔用保證金總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定罪處罰,但判處各被告人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⑽ 中國股市的疑惑
國內股市熊冠全球,原因可能很多,但主要原因絕不是股指期貨(國外也有股指期內貨容)。
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就要認清中國股市的本質:中國股市的本質是一個融資市場,廉價的融資功能是它存在的意義。強大的融資渴求造就一次又一次泡沫,但每次泡沫破滅後股市管理者都會再一次讓泡沫吹大,因為只有吹大泡沫才能源源不斷地為企業融資。現在,歷史的輪回又來了,股市管理者還會重新吹大泡沫嗎?面對800家等待IPO企業 ,孱弱的市場能 Hold住嗎?(而目前美國等待IPO公司數量為三年最低的39家)
中國股市的現狀當然不是管理層所希望看到的,一直以來,管理層希望看到的是,市場不要大漲也不要大跌,同時新股還能順利發出去。前期無論是IPO制度改革還是退市制度的出台,乃至遏制新股投機、疏導合規資金入市,都是在為股市融資通道保持通暢服務。
過度融資猛如虎
中國股市猶如「人工飼養場」,散戶投資者猶如其中的一隻只「羊」,每次「羊」肥了,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餓虎」前來吃「羊」,每次大多數「羊」或被吃或逃跑,只有一些「狐狸」能夠生存。這個故事告訴散戶投資者,如果不能成為「狐狸」,那就不要進入市場裡面做「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