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從何時起開始實行的
在我國,現行《證券法》於1998年12月29日通過審議並於1999年7月1日實施。該法於2004年8月28日進行微小修改,於2005年10月27日進行重大修改。
B.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章總復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證制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第三條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章內容查看附件。
C. 請問以下這句話錯在哪裡!「1998年2月,我國《證券法》正式頒布,這是新中國第一部規范證券發行與交易
明顯的錯誤 時間錯誤 12月頒布的,我還特意去查回了下原文答 ----Elliott
D. 中國《證券法》實施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5.10.27)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回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答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證券發行
第三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證券上市
第三節 持續信息公開
第四節 禁止的交易行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購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
第六章 證券公司
第七章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第八章 證券服務機構
第九章 證券業協會
第十章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E. 我國現行《證券法》最後是哪一年修改的
《證券法》最後一次修訂是2014年8月31日。
《證券法》頒布及修訂情況如下:
1998年專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屬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F. 中國交易所上海是1990年,但證券法是1998立法,那7年間沒有法律嗎
你好,雖然沒有人大的法律,但有國務院的法規和國務院職能部門的規章等,一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規范
G. 公司法和證券法是什麼時候頒布的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後頒布的。證券法是版1998年12月29日第權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後頒布的。
公司法是規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證券法則是規范所有有價證券交易的法律,公司上市發行股票或者發行債券這種有價證券以及投資資本市場,就要受到證券法的監管,另外經營證券相關業務的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基金公司)則要受到公司法的監管。
(7)證券法1998擴展閱讀
公司法與證券法的關系 ,從立法背景來看,公司法是規范公司的組織與活動的法律,證券法是對公司法的一個調整,從立法宗旨來看,兩者都把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作為主要宗旨,從調整范圍來看,公司法的調整對象包括非公開發行的有價證券。
公司法和證券法相互補充,相互協調,從法律實踐來看,證券法規定了證券公司的責任,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公司法除了規定責任外,還專門制定了保護股東利益的保障的條款,二者的立法意圖,殊途同歸。
H.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是哪年正式實施的
1999年7月1日是復最早的制證券法實施日,2006年時最新修改後的證券法實施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是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1998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I. 我過證券法是哪年頒布的
《證券法》於1998年12月29日通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會議修訂。
J.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實施為什麼會造成股市大跌
首先,股市本身有漲跌規律。漲多了就要回跌。當時,股市已經處於泡沫破裂階段。亞洲也處於金融危機當中。股市稍微一點利空都能誘發暴跌。
其次,個人認為,當時的股票市場是很不 成熟的,操縱股價,內幕交易橫行,上市公司業績造假也屢見不鮮。證券法的實施,讓當時的莊家們怕了,撤離股市避風。
為了對付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及災後重建,1998年中央開始實施「擴大內需」的戰略,同年底,久經磨難的證券法終於獲得全國人大通過,並決定於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1999年6月,中央提出「開發大西北」的重大戰略,並同時推出了自1996年以來的連續第七次降息,雖然有這些利好,但人們還是不太相信牛市能夠來臨。因為按照即將實施的《證券法》的精神,信託與證券脫鉤的工作開始進行。證券公司也出現大重組、大合並的趨勢,受此影響股市出現下滑的走勢。
但就是在令人沒有想到的5月,突然爆發了「5.19」行情。再加上以美國為首的世界股市普遍持續上漲的示範效應,以網路股為代表的高科技概念股一躍而起,股指自1999年5月17日的1047點發起進攻,在短短的一個半月時間,股指上漲68%,1999年6月30日上證指數上攻至1756點。並第一次將歷史的「箱頂」1500點踩在了腳下——這就是證券史上著名的「519」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