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資持股是什麼
這抄里的外資指外國襲投資者,即從東道國的角度來看,通常將外國投資者稱之為外資。
外資持股意思就是外國投資者以外來資金進行購買股票,並持有。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中外股東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
『貳』 外資持股比例放開 券商股可否迎來多重利好
信件寄遞,電信 中國的服務貿易等。
『叄』 請教各位老師,有外資加入的證券公司有哪些
外資參股國內券商情況
1995年,摩根與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聯合建立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摩根作為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34.3%的權益。
2002年12月,湘財證券和法國里昂證券合資組建了華歐國際證券公司,這是中國證券市場誕生的第一個合資券商。
2003年3月,法國巴黎百富勤與長江證券組建了第二家合資券商——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和長江證券分別持有33.3%和66.7%股份。
2004年11月26日大和證券SMBC株式會社和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建海際大和。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億元,股東雙方分別持有67%和33%的股份。
2004年12月,高盛先是向中國本土投資銀行家方風雷及其他5個自然人提供商業貸款,由此6人聯合聯想集團共同發起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高華證券,注冊資本10.72億元。此後高盛與高華證券成立高盛高華證券,高盛擁有高盛高華證券33%的股權,高華證券持有67%的股權。
2005年1月,美林證券與華安證券正式簽署備忘錄,擬組建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公司注冊資本金為8億元。美林持股33%。
2005年9月底,瑞銀集團以17億元對北京證券重組。在組建的新證券公司中,瑞銀集團持股20%,中糧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建銀投資分別持股14%,國際金融公司持股5%。
2005年10月,JP摩根與遼寧證券進行參股談判,但雙方尚未簽約。
2005年10月,花旗集團、匯豐控股和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被傳正與湘財證券進行獨立洽談,擬購入其多數股份。消息未被當事方證實
『肆』 外資機構持有A股股票的有哪些的最新相關信息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A股是證券投資,屬於間接投資,適用《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個人認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直接投資
『伍』 外資持股概念股有哪些
經查證核實,中國股市具有外資持股背景的股票有很多,外資持股概念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幾只股票:華新水泥;中孚實業;張裕A;四川雙馬;科華生物;耀皮玻璃;中國國貿;S佳通;陽光股份;雙匯發展。
『陸』 誰知道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會採取哪種方式
簡單地說,允許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將會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1、引進境外資金,增強國內證券公司的資本實力,加大抗風險能力;2、引進國外先進的專業技術、管理經驗和投資理念,提高國內證券公司的業務能力、服務水平和內部管理能力;3、通過合作,有利於國內證券公司國際業務的開拓,以及國際知名度的提高。
至於誰能更好地抓住機遇,獲得進一步發展,將主要取決於外資如何選擇國內合作夥伴,以及採取何種方式參股國內證券公司。《規則》指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有兩種設立方式:一種是境外股東受讓、認購境內證券公司股權,從而使原境內證券公司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另一種則是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共同出資設立新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根據《規則》中的其他相關規定,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判斷:
1、從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經營的業務來看,現有綜合類證券公司整體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可能性不大。
《規則》規定,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經營四類業務:一是股票(包括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二是外資股的經紀;三是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四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與目前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經營的業務相比,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顯然要小的多,也就是說,如果綜合類證券公司要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就必須放棄很多已有的業務資格,因此,從這一點來看,現有綜合類證券公司整體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2、從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組織形式來看,已經或者即將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證券公司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可能性也不大。
《規則》規定,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而近年來,為了籌集資金或者爭取上市,國內一些證券公司已經或者即將改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多為規模較大的公司,這些公司如果要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就必須改回到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所以這種可能性應該不大。
3、受到各方面條件的限制,經紀類證券公司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或者與境外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還存在一定的難度。
與綜合類證券公司相比,經紀類證券公司似乎較少受到業務類型和公司組織形式兩方面因素的限制,應該比較容易成為外資的合作對象,但是,受到一些條件的限制,經紀類證券公司變更為或者出資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還有一定的難度。
首先,由於經紀類證券公司普遍規模較小、業務單一、市場佔有率較低,因此,境外機構對其的關注程度不高,了解較少,合作的意願也就不是很強,從已經公開的一些境內外證券機構合作的情況來看,中方也多是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綜合類證券公司。
其次,由於《證券法》規定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因此其業務結構單一,特別是在承銷和自營業務方面缺乏經驗,這樣,在與境外機構的合作中,其總體效果可能不會很好。
第三,《規則》規定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符合《證券法》中關於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即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而且根據規定,新設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中應當至少有一名是內資證券公司,且至少有一名內資證券公司的持股比例或在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因此,內資證券公司要想成為主要合作方,其出資至少應在1.7億元人民幣以上。而我國經紀類證券公司本身規模較小,資本實力有限,這樣的出資條件相對還是有難度的。
4、綜合來看,《規則》的出台最終仍將給綜合類證券公司帶來更大的發展機遇,而境內外機構的合作方式將主要在於共同出資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而且內資證券公司的出資很大程度上將以實物出資為主。
通過上述三個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雖然綜合類證券公司受到業務類型以及公司組織形式等方面的限制,難以整體變更為外資參股的證券公司,但是與經紀類證券公司相比,它們在資本實力、業務種類以及市場佔有率等方面都有著絕對的優勢,而且其中的很多公司還一直與境外機構保持著良好的合作與交流,因此,外資仍將會把注意力集中在綜合類證券公司上面。同時,鑒於業務類型和組織形式等方面的原因,境外股東與內資證券公司的合作可能將主要採取共同出資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方式。
具體而言,可以認為,在設立外資參股的證券公司時,境外股東將以貨幣出資,而內資證券公司將主要會採取實物出資的方式,實現兩方的合作。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按照《規則》所規定的境外股東應具備的條件,內資證券公司可能選擇的境外合作夥伴都將會是一些規模和實力都非常強的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相對於這些機構,我國國內證券公司的資本實力是較弱的,而我們能夠吸引他們的長處就在於熟悉國內各項證券業務,具有一定的市場資源和業務網路,因此,合作的方式應是強項聯合,即他們出資金,我們出人才及業務網路,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最好的合作效果,使兩方都收益最大。二是《規則》明確提出,境內股東可以用現金、經營中必需的實物出資,而境外股東應當以自由兌換貨幣出資,這就使這種合作方式成為可能。
值得指出的是,按照上述合作方式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國內證券公司的發展模式也將可能隨之發生變化,因為內資證券公司以實物出資有可能導致這樣的結果,即綜合類證券公司將現有的業務部門整體剝離,作價出資,與境外機構合作設立開展專項業務的子公司,如證券承銷業務等。這樣,綜合類證券公司一方面可以較好地結合《規則》的相關規定更為有效地引進境外機構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在規模和業務能力等方面都獲得更快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實現業務的分開經營,提高專業化水平,同時通過母子公司的模式,對業務發展進行有效的控制。
『柒』 誰知道外資持股(參股)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大智慧有個 外資並購 的板塊
裡面好象有
『捌』 外資持倉量高的股票後行情好不好
外資投資一般會做比較全面的投資分析,而且是持有時間比較長,做中內長期的投資的容。所有他們持倉量高的股票一般以後的行情比較好。可以作為投資參考。但是任何事物都沒有確定性,尤其是股票,波動也很大。最後 的決策權還在你自己進一步做仔細的分析。例如從10個你選定的股票中進一步按照你的邏輯思維再篩一次,最後確定2-3個股票作為投資標的。
『玖』 外資持股和外資股的區別
它們的區別如下:
注冊投資所屬地不一樣。外資股是指B股,而B股股東有外資公司專也有境內投屬資者,是以美元或港幣計價的。但是外資持股的股東卻是注冊在境外的。
下面是對外資持股和外資股的介紹:
外資持股。這里的外資指外國投資者,即從東道國的角度來看,通常將外國投資者稱之為外資。外資持股意思就是外國投資者以外來資金進行購買股票,並持有。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中外股東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
外資股。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外資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為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
『拾』 外資控股券商利好哪些股票
從今天大盤高開低走就知道獲利盤開始大量湧出了,沒辦法,現在大家都跌怕了,只想賺點伙食費就出逃了